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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项安全技术制度汇编

河南平禹新阳煤业

 

 

目录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1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制度···············7

工程技术方案设计管理制度·································10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和上报制度·······························19

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科技进步制度·········55

资源管理制度············································57

“三量”管理制度·········································60

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接替规划制度······················61

矿井水文地质测量管理制度·································63

“三下”采煤技术管理制度·································68

技术图纸、资料管理制度·································69

技术培训管理制度········································72

安全技术例会制度········································73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3-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制度-9-

工程技术方案设计管理制度-12-

A=330

(万t/a)-25-

A=330

(万t/a)-26-

A=3600×330

(万t/a)-26-

A=330×3

(万t/a)-27-

A=330×3

(万t/a)-28-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严格我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强化学习贯彻和执行,规范现场技术管理,真正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落实到位,为我矿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和“地质报告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结合矿井技术装备水平,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各工种定额、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行业、上级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编制。

第三条作业规程必须按照下发编制通知单、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辨识、编制、审批、学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十二个环节进行操作。

操作规程必须按照识别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培训九个环节进行实施。

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与作业规程编制同等要求进行管理。

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报上级审批、学习贯彻、现场实施六个环节进行实施。

第四条作业规程实行会审制。

作业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主持,专业副总工程师、有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主任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等参加。

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第5条作业规程一般应具备下列图纸。

(一)巷道布置平面图。

(二)地层综合柱状图。

(三)巷道交叉点设计图。

(四)巷道支护断面图。

(五)临时支护平面图、剖面图。

(六)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七)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示意图。

(八)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

(九)通风系统示意图。

(十)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压风系统示意图。

(十一)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表布置示意图。

(十二)避灾路线示意图。

第六条作业规程编制前,生产科负责组织通风、机电、地测、调度、信息中心、总办、安监等相关业务科室的副总工程师、科长、施工队长、队技术员进行现场调研。

要明确技术要求、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理和现场调研的组织情况等。

施工队组依据调研,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由队长、技术员以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共同制定可行性方案及生产工艺,由区队技术员整理调研报告,并编制作业规程。

第七条作业规程的审批。

作业规程编制完成以后,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委托相关责任人)按作业规程实施应该涉及到的相关业务科室人员、施工队队长、技术主管进行会审。

参加会审人员必须是副科级以上的责任人。

会审完毕以后,会审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会审作业规程时,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做好会审记录,会审完毕以后,对会审意见进行整理,并装订在作业规程里与作业规程一并贯彻。

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业务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并确定参加会审的部门和人员,主管业务科室组织有关专业科室的技术负责人及施工队组的技术员一起会审,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分管副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预防重大事故或预防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一通三防”、“处灾计划”、“应急预案”、“矿井治水”、“主提升运输”等,总工程师亲自组织审批。

第八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具体,措施严密,条理分明,语言精练,齐全详实,字体标点符号符合要求。

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可复印,但必须字迹工整,图文清晰。

第九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原件经审批人员签字后连同会审时作业规程的会审记录交总办保存。

打印件经审批人员盖章无误后,下发矿有关科队、相关的专业副总和矿领导。

第十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由施工队队长主持召集本队全体干部及所在队的全体作业人员学习的会议,会议由主管技术员学习、贯彻作业规程,安检科负责向安检人员进行学习贯彻。

每人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六小时,学习时要建立签名登记簿,记录学习的内容、时间、人员和地点,凡因轮休请假等原因没有参加学习、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补学、考试合格后再下井作业,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作业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对实施中的作业规程每月至少学习一遍直至工程结束。

工作面停产十天以上,复产前必须对相关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重新组织学习。

第十一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发放后的发放登记表原件及时交回总工办,考试成绩必须登记造册。

第十二条作业规程由各施工单位贯彻后,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规程和措施中和各项规定,各职能科室负责监督实施,作业时违反规程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违章作业者将按《凤翅山矿安全生产惩罚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责任划分与责任处罚原则

各专业科室及相关专业副总在审批规程、措施时必须责任明确,实行“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

在出现技术责任事故时,按事故原因和专业性质追究责任,是哪个专业出现问题,就由哪个专业来承担,不相关的科室不负牵连责任。

第十四条所有采、掘(开)工作面在回采和掘进作业过程中,遇地质情况变化,如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以及遇采空区和老塘水等特殊地段都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补充修订作业规程,经牵头专业副总确定的有关部门审查,报矿总工师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五条作业规程必须在投产(或开工)至少提前15天编写完成,于投产(或开工)前7天审批完毕并将批准的作业规程下发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与工作面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之处时,施工队组应及时向调度室和相关业务部门汇报,专业科室应及时会同施工队进行现场调研,由施工队提出修改补充措施,并履行与作业规程相同的审批手续。

批准后的修改补充措施应向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后再执行。

修改补充措施应与原作业规程一并装订成册。

严禁边报批边施工。

第十七条洒水灭尘(包括老塘洒水)应作为一道工序纳入作业规程,综采放顶煤的放煤口灭尘方法,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

第十八条综采采煤顺序、运输管理方式、端头管理办法、计量手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提出。

第十九四条开拓、掘进使用锚杆支护技术的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详细说明检测手段和检测技术要求。

第二十条采掘(开)工作面应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新技术,推广行之有效的先进管理经验,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努力提高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三下采煤及其它新的采煤方法的试验;开拓掘进新上的机械化施工方案及采用新的支护材料与工艺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的方案设计编制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签字批准实施,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生产科根据现场实际负责组织对作业规程的复查,每月至少一次。

第二十三条采掘(开)工作面结束后,作业规程即行作废,新开工的采掘(开)工作面必须另行编制新的作业规程。

第二十四条有关领导、有关业务部门和施工队组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要各负其责。

施工队队长和技术员要对编制质量、贯彻学习负责;业务科室要对编制、审批、贯彻学习、复查制度执行情况负管理责任;各业务参审人员要对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齐全、技术先进、现场操作合理、审批程序规范等方面负责;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对组织编制、审批、以及复查领导责任;业务分管矿长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和现场执行负领导责任。

第二十五条每季度对全矿的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制度

1、参审人员职责

1、矿总工程师对所审批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负全面责任。

2、生产部门参审人员对生产工艺、技术要求、支护形式、顶板管理办法和规程标准负责。

3、安监部门参审人员对规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安全方面的条款负责。

4、通风部门参审人员对通风路线、风量、防尘及防爆措施、瓦斯及放炮等管理内容负责。

5、机电部门参审人员对机电设备的布置、维护、操作和机电管理内容负责。

6、采掘队技术人员,必须依据煤生字(88)第633号文件规定的《回采和掘进作业规程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认真编制作业规程。

7、规程编制人员对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必须认真整理,将审批意见纳入规程条文内容。

2、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与审批

1、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应由施工区队技术员具体负责编写。

2、地测科应于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一个月负责提出“地质报告书”交开拓科。

报告书中应包括

(1)1:

1000的平面图、剖面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顶底板及煤层柱状描述及煤层要素。

(4)地质构造、水文、瓦斯、开采范围和储量、岩层稳定积水线及其厚度、及邻近区上下层之间的关系等。

3、编制规程前,应由生产部门提出新工作面的主要技术要素、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等要求,区队队长和技术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

4、安全技术措施的初稿提出后,由区队组织初审盖章后交矿生产技术科,有生产技术科报请矿总工程师,召集有关单位(调度、生产、地测、安监、机电、通风、总办等)部门参加会审,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后签字将会审意见加入规程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不得以“传阅”的方式审批作业规程。

5、新采煤方法的试验,由生产技术科起草,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报请公司生产技术部,提交公司总工程师和安质局等审查批准后,方可试验。

6、安全技术措施的修改和补充,要由区队技术员编写意见,经有关部门审查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行。

7、所在正规回采工作都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的要求进行编制。

8、采掘工作面应尽量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经验,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在技术经济指标上力争体现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的“五高”原则。

9、作业规程矿井审批完毕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10、作业规程矿井要每月进行一次复审并附复审意见,然后贯彻学习

三、采掘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

1、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施工区队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本队全体职工进行学习后签字。

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采掘作业规程贯彻后,该工作面所用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作业规程中的各项规定。

3、对于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执行过程中发现现场施工条件与措施不符时,队长和技术员研究后要及时补充措施,审批贯彻后与原规程一并装订成册。

4、新开工的采掘工作必须另行编制新的作业规程,不准带用。

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原则,无措施严禁开工。

 

工程技术方案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工程技术方案设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程技术方案设计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平煤股份〔2010〕6号(2010.4.13日),平禹〔2011〕18号(2011.1.11日)文件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平禹新阳煤业技术科是新阳煤业矿井工程技术方案设计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在矿井领导和矿总工程师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程技术设计方案工作,对本矿的工程设计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审批,对本矿各基层施工队施工工程中的技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矿井技术科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下列设计:

(一)采煤工作面设计

(二)局部防治水工程设计

(三)硐室设计

(四)矿井工程设计

(五)与矿井工程相关的其他设计

其中采煤工作的设计、大型硐室设计大型安装需报安泰公司审批。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为规范工程设计及审批工作,矿成立工程设计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副总工程师各相关业务科室科长

工作人员:

各科室设计人员、各科各专业分管人员

第三章工程设计的内容

第三条矿井设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各种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贯彻机械化、集中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

设计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工期短、见效快、经济效益好,同时符合安全高效矿井要求。

第四条矿井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矿井设计规范要求,要加强对矿井内各安全煤柱留设的管理,严禁越界开采。

各种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及相关规定。

井巷支护设计应大力推广岩巷锚喷、煤巷(半煤巷)锚杆支护及高应力区域、破碎顶板条件下锚注支护技术。

第五条设计中要选择能实现高产高效、安全可靠的采煤工艺和巷道布置,制定合理的通风、运输、辅助运输、动力供应、设备安装及回收等方案,以及开采的主要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条采区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采区设计要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述,再编制方案设计,经过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最佳方案;采区初步设计要依据批准的采区方案设计编制。

第七条采区设计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

第八条采区方案设计图纸应包括井上下对照图、矿井巷道布置图、方案设计平剖面图及通风系统图;采区初步设计图纸应包括开拓系统平剖面图、采区巷道布置平面图、机械设备配备图、煤炭运输图、辅助(设备、运人、排矸)系统图、通风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安全监测监控装备布置图、通讯系统图、避灾路线图及供水、排水、注浆、压风、充填、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布置图。

第九条采煤工作面设计应有平面图、局部预想剖面图、巷道支护断面和机风巷车场图。

机风巷车场设计时要根据工作面地质构造情况,考虑工作面生产过程中运输及工作面排水需要。

工作面设计要根据地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及设备选型合理确定工作面走向长度、倾斜长度及采高,充分发挥机械化的效能,同时要综合考虑瓦斯治理、产量、煤质等因素。

合理确定区段煤柱尺寸,积极推广沿空留巷、沿空送巷等无煤柱开采技术,提高资源回收率。

采煤方法选择要因地制宜,条件合适的应尽量采用综采,以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

所有采区设计和采煤工作面设计必须考虑防治水问题,所有的回采工作面的设计必须考虑车场、料厂。

长度必须满足生产需要。

第十条其他施工图的设计:

井下变电所、正规水仓、泵房、大型库房、火药库、提升绞车房、煤仓、大型设备硐室、正规交叉点等都必须有施工设计并出具施工图。

小绞车房、躲避室、各种简易交叉点的施工设计图可以附带在其他主体工程设计图内。

各种联络巷及探巷的施工、大型设备基础等都必须有施工图设计。

对老巷的挑顶、卧底、扩巷、返修等工程都必须有相应的施工图设计。

第十一条采区供电设计之前,应由有关科室提供设备布置图,并标明设备的型号和容量,线路的长短等。

第十二条掘进工作面通风设计应根据矿井开掘工程设计、工作面瓦斯等级、温度、通风系统、巷道布置、断面、长度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综合选择确定。

第十三条掘进工作面通风设计主要有以下内容:

1)工作面配风量计算应分别按瓦斯涌出量、工作面温度、炸药用量和工作面人数计算,并满足巷道最低风速要求。

2)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和风筒直径的选择确定。

3)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全风压供风量、风筒吊挂位置、风筒末端与工作面距离的确定。

4)工作面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类型和位置。

5)局部通风机供电系统,瓦斯电、风电闭锁装置的安设。

6)附有局部通风示意图、局部通风机供电系统示意图、瓦斯监测布置示意图和风筒吊挂位置示意图等。

第十四条采煤工作面的回采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厚煤层不应小于93%;中厚煤层不应小于95%;薄煤层不应小于97%。

第四章工程设计流程

第十五条采区设计资料的收集:

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提前两年向地质部门下委托书(特殊情况例外)。

采区地质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提出(特殊情况例外),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地质部门应依据《矿井地质规程》,提供经审批签字齐全的采区地质说明书及井上、下山(或集中巷)附近的地质剖面图(1:

1000或1:

2000,设计部门提前给出相应工程设计位置)、采区内1~2个钻孔柱状图(1:

200)及采区瓦斯、水文等图纸资料,并交付(通过办公系统)与之对应的电子版,资料交付时设计部门签字。

第十六条采煤工作面设计资料的收集:

采煤工作面设计前两星期,设计部门提出委托书,地质部门于设计前一星期提供经专业副总工程师审批的工作面最新版的煤层底板等高线图(1:

2000),煤层顶底板综合地质柱状图(1:

200)和与之对应的电子版,工作面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等图纸及文字资料,资料交付时设计部门签字。

第十七条采区设计方案的形成:

总办室设计人员接到地质部门提供的采区设计相关基础资料后,首先提出至少2~3个方案,由总办室牵头,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开拓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等副总及科长参加,对设计方案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纪要,参会人员签字后报矿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可行方案,然后进行方案设计,并经总工程师、矿长审批签字后上报公司;根据公司批复文件进行采区初步设计,并经总工程师、矿长审批签字后上报公司,依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进行采区施工图设计。

第十八条采煤工作面设计方案的形成:

总办室设计人员接到地质部门提供的采煤工作面设计相关基础资料后,首先提出方案,由总办室牵头,分管副总工程师或总办室主任组织,技术科、开拓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科、煤质科、调度室、安检科及施工单位相关专业副总及科(队)长参加,对设计方案图进行讨论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签字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设计人员按照总工程师审批后的设计方案完善设计施工图。

第十九条其他工程设计方案的形成:

设计人员首先提出方案,由设计员所在的科室牵头,分管副总工程师或科长组织,相关科室及施工单位等相应人员参加,对设计方案图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签字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设计人员按照总工程师审批后的设计方案完善设计施工图。

第二十条开掘工程设计的审批,必须有通风部门参加,把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的巷道断面和掘进巷道断面是否满足掘进通风的需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审查把关。

第五章设计图纸的审核与签字

第二十一条所有设计图纸均需逐级进行审核,图纸审核人员必须是科级或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主要内容包括:

(一)充分考虑工程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适用性、经济性及方便施工;

(二)各种线条、尺寸、标注以及计算数据是否正确;

(三)设计内容是否齐全;

(四)文字说明的语言是否专业、严谨、全面等。

第二十二条设计图纸的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

设计图必须按设计人、审核人、总办室主任、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矿长依次逐级审批签字。

如果后续审批未获通过,需修改或补充图纸时,修改后的图纸应重新审核并按程序审批,具体规定如下:

(一)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包括采面机、风巷车场的施工图)及大型开拓工程必须经矿长审批签字。

(二)开拓巷道施工图及变更图,单独的泄水巷施工设计,各种联络巷及探巷的施工图,单独的硐室正规设计图由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三)大型设备基础施工设计图由机电部门会签,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四)巷道及硐室的返修、巷道及回采工作面挑顶卧底改造、大巷轨道铺设由专业副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第二十三条以上未涉及的其他采掘工程施工设计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指定。

第六章设计图的变更

第二十四条设计变更的提出

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或施工中的其他因素影响,需要设计变更时,要根据井下实际情况优化设计。

开拓科、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特别是施工单位发现地质条件变化后要及时向开拓科提出修改设计的建议。

设计需要更改时,由开拓科相关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开拓副总签字后签字上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决定是否变更设计。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程序与审批

开拓科在得到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委托总办室进行设计变更,修改施工图纸必须出具设计变更图。

设计变更图纸需按设计人、总办室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依次审批签字。

第七章设计思路的总结

第二十六条采煤工作面设计完成后,在15日内针对设计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总办室内部保存,并依据设计变更进行完善,说明变更原因,以便为矿建立经济技术档案提供依据,积累设计经验,不断提高设计水平。

第八章设计图纸的移交、存档

第二十七条图纸设计完成后,审核人员需认真审查,审核后的图纸应按顺序完成审批签字手续,然后才允许交晒图人员晒图。

晒出的各种图纸由晒图人员交档案室存档,由档案室按发放范围负责发放并履行签字手续,所有变更资料一并存档。

图纸发放范围:

开掘副总、开拓科、地测科(2份)、施工单位等。

只有签字手续完备的设计图,施工单位才能使用。

第二十八条设计人员在接到经专业副总工程师审批的工作面(采区)最新版的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和与之对应的电子版,工作面(采区)瓦斯、水文、地质资料等图纸资料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具体为:

(一)采区设计在六个月内将设计图审批完毕具备晒图条件;

(二)大型硐室设计在三个月内将施工图审批完毕具备晒图条件;

(三)工作面设计在一个月内将施工图审批完毕具备晒图条件;

(四)其他小型设计及时完成,不得影响施工。

第二十九条与设计有关的科室必须积极配合设计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

第三十条测量人员及时将现场测量情况反馈给设计人员,设计与现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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