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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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

应 急 预 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完善防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教体局文件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驻马店市《全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平舆县地震应急预案》、《平舆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事件类别

本预案指导学校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稳定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展过程,突发事件可分为以下几类:

1.自然灾害:

指涉及学校的洪涝、气象、地震、地质、生物灾害;

2.事故灾难:

指涉及学校的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事故、拥挤踩踏、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有毒有害气体及化学品引起的中毒、爆炸、危险品泄漏污染等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

指涉及学校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学校小卖部(超市)食品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指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5.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利用单位或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单位或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干扰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6.考试泄密事件:

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省、市和县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舞弊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划定标准按照《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驻马店《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

切实履行县教育体育局的服务职能,把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危害。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教育体育局和中心校的集中指导下,全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3) 部门联动,快速反映。

建立健全学校与各级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充分依靠和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及队伍的作用,确保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4)科学规范,依法处置 。

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技术开发,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把握主动,正确引导。

掌握舆论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按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校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县教体局制定全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本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某个时段、某项工作或举办单位举办大型节庆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应当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报送有关部门。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负责处理应急管理工作和学校各部门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学校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学校副校长

学校副校长

学校副校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在镇党委、镇政府、平舆县教体局和中心校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全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协同各职能部门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督促各班落实突发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和县教育局上报各类突发事件情况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承担日常工作。

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应急科普宣传教育、信息汇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督促学校开展针对各类突发事故的模拟演练,落实各类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处理,领导小组决定成立组织指挥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置组6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组织指挥组

组长:

学校校长

成员:

负责突发事件(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指导各有关小组及时、迅速、有效开展救援工作;协调处理应急救援工作中涉及的有关重大问题,了解掌握事态发展信息,适时调整方案,抢救生命,保护财产减少损失。

2.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报道和有关材料、简报的起草、打印和发送工作;接待媒体记者;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信息;安装、维护通信设备,确保信息畅通。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负责筹集资金,筹备应急物资,提供应急救援所需装备,保障生活必需品和安置物资供应。

4.应急救援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救援工作。

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发展,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及时报告(通报)现场救援情况。

5.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对突发事故的调查。

查明事故原因、后果和危害,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6.善后处置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事故发生后教育教学秩序的恢复稳定工作。

协调、解决有关善后事宜。

(二)学校各部门

负责的突发事件处理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指挥处理所辖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制订突发事件处理与应急预案,责任分解到岗到位,确保有序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预防与预警

1、学校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监督检查,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预警信息发布后,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按照职责分工自动进入工作状态。

学校应同时启动本校的应急预案,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四、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按照预案要求,密切配合,科学施策,快速响应。

(一)信息报告

(1)迅速:

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学校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镇中心学校,不得延报,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较大突发事件,学校直接报镇中心学校、县教体局,同时报县委、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

(4)续报:

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进展的情况。

学校在发生安全事故以后,各类事故的统计数据在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之前,必须先报告教体局办公室统一扎口,防止信息失准。

学校一旦发现有重大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及时向镇中心学校报告事件信息。

镇中心学校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县教体局主管领导汇报),依托有关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 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照领导指示,由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宣传报道组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当地政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将有关领导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学校,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二)信息报告形式

1、紧急电话报告。

2、紧急文件报送。

突发事件电话报告后,接报告单位、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告县教体局分包领导,并依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重大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局领导意见,编发信息,报告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同时,报告县安监局、县政法委维稳办公室、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领导。

事发学校和学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事发地学校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体局报告。

县教体局要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启动响应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

(五)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要按照有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和传言。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社会公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五、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对依照本预案有关规定需要由县教体局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的批示,县教体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置建议,经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启动县教体局相关应急预案。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特别重大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县教体局立即启动本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指导事发学校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通报县有关部门。

(二)重大事件(Ⅱ级)

重大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县教育局立即启动本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指导事发学校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通报县有关部门。

(三)较大事件(Ⅲ级)

较大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指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处置工作。

县教体局随时掌握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四)一般事件(Ⅳ级)

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必要时,县教育局派工作组到现场。

学校主要负责人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报县有关部门。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备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迅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应设有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物资需要。

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

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资金保障

学校应急资金实行分级负责、统一纳入财务预算。

(四)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确保迅速响应,快速行动。

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预备队主要由学校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有关人员组成。

(五)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相关预案进行演练,每学期要至少组织一次针对火灾或地震等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六)其他保障

涉及到医疗、交通、治安维护等方面的保障,请求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支持。

七、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特别重大事件的处置

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县教体局立即启动预案,指导学校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适时组成工作小组,迅速深入各相关学校、幼儿园,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县政府。

必要时县教体局派出专人赴现场指导、督促和调查。

2.重大事件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学校负责人应及时深入事发学校、幼儿园,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对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各学校、幼儿园启动本校、园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

学校、幼儿园领导、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3.较大事件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冲突状态时,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报告,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事件引发的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迅速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置的,通过学校保卫科(安全办)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冲突的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4.一般事件的处置

学校要加强对不安全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

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安全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视情况予以处置。

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处理,防止扩散。

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保卫科(安全办)和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5.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

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

在镇政府综治办、中心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后期处置的重点是:

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

事件结束后,学校要总结教训、加强管理、整改隐患、巩固稳定局面,防止相关事件反弹。

学校要反思引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县教体局处置工作小组。

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县教体局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委、县政府。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指挥中心(电话119)报警。

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注意:

不能组织学生参加),并在消防队伍到达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置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2)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事故发生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拨打120、119救助;迅速将有关情况向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报告。

3、迅速组织师生有序地疏散至安全地段。

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师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待救援力量到达后,紧密配合救援行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

切断危险源,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态等。

4、做好师生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做好伤亡家长的抚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学校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120急救部门或附近医院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和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的情绪稳定。

(4)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态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5、迅速组织校医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并立即拨打120请求卫生救护,积极有序的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

(5)大型群体活动的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伤亡等情况,立即联系120急救和附近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维护好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当地政府和政府其他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校车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事发车辆的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拨打“110”、“122”、“120”报警求助,同时向事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发现师生受伤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

2、立即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3、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4、立即通知受伤人员家长。

5、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7)溺水事故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设法营救或向外界求助,同时报告学校。

2、学校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该安排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同时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采用科学合理的手段,尽一切可能对溺水者进行营救,尽快救治溺水者,尽可能减少伤亡程度。

4、迅速通知溺水者家长。

5、采取初步处理措施后应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医院进一步救治。

6、经医疗或公安部门证实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向校长报告,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8)校园及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校园及外来暴力侵害事故突发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制服,无法制止的要立即报警,联系镇政府和派出所等请求援助,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并上报县教育局。

及时救治受伤师生。

必要时要组织师生疏散撤离到安全地点。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校园内师生的稳控、安抚工作,全面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9)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10)有毒有害气体及化学品引起的中毒、爆炸、危险品泄漏污染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1)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秩序。

学校和教体局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购买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

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

5、配合公安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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