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道中心学校临平教育辅导站区各幼儿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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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中心学校临平教育辅导站区各幼儿园

镇(街道)中心学校,临平教育辅导站,区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余杭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真正落实科学保教观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课程理念,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治理目标

(一)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对于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禁止。

对于布置幼儿完成小学课程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任何教育机构(含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幼小衔接等名义给幼儿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二)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

针对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的拔苗助长的强化训练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通过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促进幼儿在各类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三)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

对于未按相应等级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难以引发幼儿自主学习和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按有关规定配备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创设开放、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四)提升教师资质能力

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质的,不得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在规定期限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予以更替或转岗。

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五)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

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

三、治理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幼儿园以及培训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规范课程实施

通过区域调研、专项视导和驻园指导等方式,确保各幼儿园规范课程实施。

一是规范教材使用。

各幼儿园必须使用经过省级以上教材审定部门审定的教材,即《幼儿园课程指导》、《幼儿园完整儿童活动课程》、《幼儿园体验式学习与发展课程》、《幼儿园游戏·成长·发展课程》。

二是规范一日活动。

根据幼儿园一日活动安排要求,明确主题教学活动、区域活动、自主游戏、生活活动等内容的占比,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三是提供游戏环境。

各幼儿园要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开辟空间,设置各类活动区域,投放数量充足、种类丰富的结构化程度不同的材料;充分利用本地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遴选、开发、设计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保证幼儿游戏的正常开展。

(三)强化专项督查

重点督查课程设置是否严格按审定教材组织实施,是否存在开设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一日活动安排是否严格按照《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执行;是否开设“小学化”内容的兴趣班;环境创设是否体现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教师持证率情况,转岗教师培训情况等。

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通报批评。

(四)完善队伍培训

认真制定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方案,切实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专项培训、非专业学历教师专业能力补偿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等。

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确保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能够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园长教师的科学保教能力。

(五)健全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对本辖区内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进行“小学化”专项突击检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切实预防和整治小学化倾向。

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引导正确舆论

以学前教育宣传月、招生季等为契机,根据家长的困惑与社会的热点,多渠道、多平台大力宣传学前科学教育规律,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科学的教育观,明确幼儿园区别于小学的教育特点和任务,为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单位自查。

全区所有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分别填写自查表(附件1和附件2),并撰写800字左右的自查报告,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

全面排查。

区教育局组织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对辖区所有幼儿园,重点为民办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填写余杭区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检查记录表(附件3)和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迎接市教育局组织的抽查。

第三阶段:

限期整改。

各幼儿园和培训机构根据自查、督查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并将整改总结上报区教育局。

第四阶段:

专项督查。

区教育局组织各镇(街道)中心学校不定期地对各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进行专项突击检查,迎接2019年5月的教育部、省教育厅开展的专项检查。

附件:

1.余杭区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自查表

2.余杭区培训机构开办学前教育学生(3-6岁)培训情况调查表

3.余杭区镇(街道)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检查记录表

4.余杭区镇(街道)幼儿园及培训机构(3-6岁)“小

学化”现象排查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5日

 

附件1

余杭区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自查表

幼儿园名称

所属

街道

班级

规模

在园

幼儿数

保教费标准(元/人.月)

教师人数

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数

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数

使用教材

是否是

审定教材

开设课程

一日活动安排简介(150字以内)

幼儿园及班级环境简介(150字以内)

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100字以内)

备注:

1.此表于9月底前上报我局学前教育科。

2.另需于9月底前上交一日活动安排表及“小学化”现象自查报告电子稿和纸质稿。

附件2

余杭区培训机构开办学前教育学生(3-6岁)培训情况调查表

培训机构

名称

所属街道

授课

地点

开办许可证编号

课程

培训时间

教学形式

教师情况

参加培训幼儿人数

工作日

双休日

夜间

全日

半日

课时制

总数

专职

兼职

持证率

备注:

1.凡涉及3-6周岁(不含6周岁)教育对象均需填写。

2.此表于9月底前上报我局民办教育科。

3.培训时间、授课形式一栏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打“√”。

 

附件3

余杭区镇(街道)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检查记录表

幼儿园名称:

检查日期:

在园幼儿数

班级数

教职工总数

其中:

专任教师数

所采用的教师指导用书

所采用的幼儿用书

兴趣班开展情况

保教工作情况

用书名称

出版社

用书名称

出版社

时间

内容

收费情况

家庭作业布置情况

环境创设情况

园本课程内容与教材名称

班级区域设置内容与数量

玩具种类与配备数量

幼儿园游戏活动内容和形式(户外活动时间、一周区域活动次数、其他游戏开展情况等)

检查组成员签名:

附件4

余杭区镇(街道)幼儿园及培训机构(3-6岁)

“小学化”现象排查汇总表

幼儿园/培训机构

小学化教育现象(包括大班额、使用教材、课程设置、一日活动安排、班级环境、兴趣班等)

整改措施

整改时间

备注:

1.幼儿园以及培训机构中涉及3-6周岁(不含6周岁)教育对象的均需填写。

2.此表于9月底前上报我局学前教育科和民办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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