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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学复习提纲

人教版《政治生活》复习提纲

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一.国家的含义和根本属性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二.我国国家的本质

1.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特点

本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在于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特点: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

民主主体和民主权利的广泛性。

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

①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②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3.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具有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职能。

其中对敌人专政的职能体现在:

国家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我国关于人权的观点: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依据:

①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的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

②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③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只有保障人民民主才能调动人民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表现:

我国在尊重和保护人权方面取得了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①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保障;②公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得到保障;③少数民族的权利得到保障。

5.关于民主

①什么是民主和专政:

民主是指在统治阶级的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的制度。

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

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的民主,超阶级的民主。

专政就是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

②在我国民主和专政是辩证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应于人民内部,专政只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相成,互为前提。

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6.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只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才能保证国家的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

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7.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的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政治权利和义务

1.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基准的。

(权利是可以放弃的而义务是不可放弃的)

2.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含义:

公民享有选举人大代表和被选举为人大代表的权利。

地位: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注意:

①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能是选举人大代表和被选举为人大代表的权利。

而村民选举村委会主任或居民选举居委会主任只能说明公民享有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不能理解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包括罢免权即罢免人大代表或被罢免人大代表的权利。

②政治自由

含义:

公民有言论,出版,游行,示威的自由。

地位:

行使政治自由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③监督权

含义:

公民有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检举权,控告权。

重要性:

实行民主监督,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亦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公民如何行使监督权:

第一,公民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

第二,公民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第三,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第四,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公民应当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

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4.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这项原则表明国家确保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是执法,守法的平等而非立法的平等)。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②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关系: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要求:

公民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

公民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③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这项原则表明在我国,国家、集体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公民在行使权利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

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

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国家、集体也要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一.公民参与民主选举

1.各种选举方式的特点

民主选举的方式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

含义

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

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他们代表选民选举。

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

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

优点

每个选民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

组织和技术工作难度不大,且选举成本较低。

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被选举人之间形成了相应的竞争。

通过演讲、答辩等竞选方式有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

缺点

在选民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直接选举的组织和技术工作都有相当大的难度,且选举成本较高。

由于间接选举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投票,致使选民与当选者之间的联系受到一定的阻隔,影响了选民意愿的表达。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选民可能误认为将要当选者已事先“内定”,因而积极性受到影响。

如果对候选人竞选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县及县级以下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城市的居委会,农村的村委会选举。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乡以上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的选举。

等额选举在极少数情况下使用。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一律实行差额选举。

2.选择选举方式的主要依据

①选择选举方式的主要依据是社会经济制度、选民的文化素养和物质生活条件。

因此选举方式的选择要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②从国家性质角度看,选举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进步状况相适应。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要采用符合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选举方式。

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角度看,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

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3.珍惜自己的选举权

选民参与民主选举的素养,即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

公民只有不断提高参与民主选举的素养,行使好民主选举的权利,才能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是否积极参加选举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

那种选举与我无关,选谁都可以的想法,是公民意识不强,主人翁意识不强的表现。

怎样行使选举权,如何抽出自己神圣的一票,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高低的体现。

选民要珍惜手中的选举权。

选民要增强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选举,认真行使这一权利。

选民要在周全考虑、理性判断的基础上,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出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人。

二,公民参与民主决策

1.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

1政府科学,正确决策的重要性:

政府的重大决策牵涉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生活。

2公民参与决策的方式:

间接方式和直接方式

间接方式:

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人民意志的人进入决策机关,参与,审议。

监督,制定决策,这是使各项决策能够反映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

直接方式:

民主决策的方式

依据

意义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民意是正确决策最重要的信息资源。

有利于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专家咨询制度

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需要利用到专家的专业知识。

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社会公示制度

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这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有利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社会听证制度

帮助决策机关发现问题,修正问题的有效形式。

听证的目的就是为了决策利民。

2.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公民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参与决策的过程,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

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①从决策者的角度看,有助于决策者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有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的片面性。

②从公民的角度看,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提高落实决策的自觉性,推动决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锻炼参与决策的能力,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三.民主管理

1.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村民和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是国家机关,不是基层政权机关)

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的内容:

①广大村民和居民直接选举村委会干部和居委会干部,这是村民和居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和居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选举村委会和居委会是公民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而不是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个基本权利)

②广大村民和居民通过村民会议、居民会议参与本村、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

③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以规范村民和村干部的行为,用民主的办法管理村里的日常事务。

④广大村民和居民创造了村务和社区事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委会和居委会干部、村委会和居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使村民和居民自治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发展基层民主的意义

我国基层民主的形式有农村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等。

发展基层民主,有利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发展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四.民主监督的渠道和方式

①公民的监督权:

对任何国家机关有批评,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②公民民主监督的渠道和方式

民主监督的方式

信访举报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舆论监督制度

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9、公民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

①公民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

实行民主监督,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亦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②公民如何负责地行使都督权利:

公民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公民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五.公民积极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意义(有序地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都督)

1.意义:

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重要内容;依法有序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能否进行有序的政治参与,决定着我们能否真正地享受民主生活,这亦是对我们政治素养的检验。

2.有序的政治参与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区别:

有序的政治参与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是否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否坚持党的领导。

3.如何进行有序的政治参与:

遵守法律,规则,程序;依法行使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单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第三课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一.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1.我国政府的性质:

我国政府是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人民的政府)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政府担负四个方面的职能。

职能

内容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①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

②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

③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④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①宏观调控②市场监管③社会管理④公共服务

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①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引导人民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②组织和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

提供社会建设

政府要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证人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政府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为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政府承担的重要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

我国下在建设服务型政府,其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我们的政府是便民利民的政府

①一方面,我们的社会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另一方面,人们又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从生活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我们政府是便民利民的政府。

②公民对政府的态度:

了解政府的性质和职能,相信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支持政府工作,寻求政府的帮助,监督政府的行为,这是我们的公民意识和政治素养的体现。

4.我国政府的宗旨和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我国政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对人民负责。

对人民负责的表现及要求

具体要求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政府及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思想,为人民谋利益。

政府及其公职务人员要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不能损害人民利益,不能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

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我们的政府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的检验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政府及其公职务人员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4,求助有门,投诉有道

①当公民遇到困难受到不法侵害是可以向单位,社会团体,政府等方面求助。

②政府为公民求助或投诉提供的多种途径;政府建立了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制度,国家还建立了行政诉讼制度,为公民求助或投诉提供了法律途径。

还有开设热线电话,设立信访部门,推行电子政务等

③公民学会向政府部门求助或投诉的意义:

这有助于解决自己的困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亦有助于政府不断改进工作。

第四课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

一.政府依法行政

1.依法行政的含义:

政府及工作人员的权力是由法律授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2.  政府依法行政的原因:

①必要性: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②意义:

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

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公职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

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3.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要求

政府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关于权力和责任的关系: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都督;侵权要赔偿)

政府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及其公职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尊重少数的原则。

4.政府要审慎用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政府的权力的行使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

如何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①科学决策要产断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

②民主决策要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使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意,集民智

③依法决策要坚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决策教程符合法定程序

④我国正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损害人民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

5.政府的权力行使需受监督

①.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原因

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重要性):

第一对政府自身来说,有利于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有利于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有利于更好地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做出正确的决策;有利于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第二.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的必要性:

为防止权力被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监督。

政府权力进行得好,可指挥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人民。

权力一旦被滥用,就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第三.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包括监督权。

②如何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

第一.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这个体系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两者缺一不可。

靠民主就是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靠法制就是加强法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笼子。

第二.依据宪法和法律,初步建立行政监督体系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和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

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有: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众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

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有:

上级政府的监督,政府内部的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的监督。

6.建设阳光政府,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和办事公开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建设阳光政府接受人民监督的原因

第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包括监督权

第二.对人民群众来说,有利于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便于人民群众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有利于维护群众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7.第二单元总结:

政府为什么要做某事;如何做某事。

一般可能从第二单元的体系来回答。

第一国家性质和政府性质。

第二政府是便民利民的政府。

第三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能(共5个职能)

第四政府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第五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

第六政府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七政府权利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包括建立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和行政监督体系。

第八政府要实行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建设阳光政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8.提高政府威信

①含义:

政府威信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形成的威望和公信力。

②政府威信的决定因素:

根本上是由国家决定。

我国的政府具有历史上无可比拟的威信。

③政府威信的标志: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接受和认可是区别政府有无威信的标志。

④我国政府要如何树立威信?

第一是政府及工作人员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完善社会管理,优化公共服务。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人民保持和谐关系。

第二政府及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业绩。

第三政府工作人员要重品行,作表率,牢记权为民所赋,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

第三单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这亦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体系)

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最高地位。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其它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及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注意:

①只有全国人大才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人大及常委会或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都不能用“最高”两字)。

②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才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其它国家机关都不是

③人大有监督权但它不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2.人大代表的性质,产生,职责

①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是地方各级机关的组成人员

②人民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产生方式有两种: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③人在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代表的权利:

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等。

人民代表的义务:

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注意:

区别人大,人大代表的职权,两者不能混淆。

人大只能行使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决定权。

它没有提案,审议,表决,质询权。

人大代表只能行使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

但它没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决定权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内涵)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最重要的特点是(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①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都督。

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中,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大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

对违反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或不称职的代表,人民有权依照法律程序予以罢免。

②人民代表大会与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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