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篇与食药监局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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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篇与食药监局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汇编

食药监局2018年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篇与食药监局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汇编

 

食药监局2018年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篇

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为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根据区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开展XX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宣传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为载体,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为推进“五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活动时间与组织形式

“安全生产月”集中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活动主题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区安委会安排部署的集中活动,切实开展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警示周活动

于6月份第一周组织全局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

为促进“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从6月1日起,以局网站、简报等为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同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日活动,利用警示展览、举报电话、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6月下旬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组织开展应对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活动,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三)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排查,对药品的购、销、存、及使用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全面排查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督导涉药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要查摆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四)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加大对高风险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活动,以学校食堂、企业食堂等集体性食堂和农村聚餐以及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案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开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以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单位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销售的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为主要检查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活动,扎实开展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确保不出任何安全问题。

(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组成服务队,深入到村、社区、校园和食品药品经营单位,采取开展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排查等形式,向执法对象和基层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全面部署,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立足创新,务求实效。

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善于总结以往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突出特色,注重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活动实效。

第二篇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局、市局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严厉打击“四非”为主要内容,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以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在全区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保健食品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

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二是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三是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四是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五是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履行市场开办责任导致肆意经营假冒伪劣产品。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主要侧重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二是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

主要侧重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二是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三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XX年5月下旬至9月底,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

各阶段的工作紧密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工作必须于8月31日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工作必须在9月20日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

按照《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指南》,组织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尤其要对辖区内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增加检查频次。

检查可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并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息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表》。

检查中要以经营保健食品的大中型超市、商场、保健食品专营店和药品经营单位为重点,以减肥、调节血脂、辅助降血糖、降压和改善睡眠类等易被添加和阿胶类、鱼油类等消费量大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检查保健食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合法,标签、说明书标示内容与批准内容是否一致。

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是否存在经营假冒、非法添加或声称未经批准功能的保健食品等为重点。

(二)案件查办阶段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检查整治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加大媒体宣传的力度,在局网站将设立“打击‘四非’专项行动专栏”,对好的做法和经营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宣扬,并设立“曝光台”,对监督措施不力,知错不改的企业进行曝光。

要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

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必要时可请公安提前介入。

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做好诉举报热线的接听、受理、答复等工作,做到举报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查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监管队伍、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杨继康通知挂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

专项行动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检查走过场、查处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保健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三)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报送。

与市局、各县、区局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三篇

市人大、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市“两会”期间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市“两会”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代表驻会酒店及周边餐饮店食品购销,储存,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餐饮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监管责任,提升全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对本区域尤其是驻会酒店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

三、工作重点

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

(一)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项目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健康体检的检查;二是完善餐饮器具消毒设施,规范操作及消毒记录;三是对餐饮单位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要求餐饮单位严把进货关,并按要求登记进货台账;四是加强对集中式消毒餐饮具的监管,要求餐饮单位提供供货者资质及餐饮具检验报告单。

对不能提供上述资质证明和检验报告单者,现场予以取缔并立案处理;五是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完善“三防”设施,规范灭蝇灯悬挂及使用。

六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监督,前厅严禁使用煤气罐,后厨设立煤气罐房者,须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否则予以取缔。

七是加强夜间烧烤的整顿整理,督促引导夜间出店占道烧烤者进店规范经营。

(三)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各种宣教培训,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明确餐饮业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提高餐饮业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四、工作要求

要以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统筹兼顾、周密安排,针对本区域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加大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

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切实把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

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

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XX年4月1日至11月10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4月1日—30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情况,在旅游旺季的学生暑假和“五一”、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9月30日)。

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日—11月10日)。

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沟通协作,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及时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结果,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食药监局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转变作风、改进服务为重点,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为目标,认真查摆我局机关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切实提高认识,真正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努力使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群众观念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把我局机关建设成为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服务优良的文明机关,为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和目标要求

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通过创建活动,要重点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好组织观念淡薄的问题。

加强宗旨观念和强化党员组织生活,认真解决个别同志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不讲党性、不讲原则,热衷于讲交情,拉关系的问题。

通过整改活动,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和对群众的吸引力;组织生活更加严格,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得到加强;党内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发扬党内民主更加充分,党员保障权利得到落实,规范推进党务公开,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机关党组织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协助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2.解决好精神状态不佳的问题。

认真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萎靡不振,不思进取,拈轻怕重,得过且过,守摊混日的问题,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发扬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敢为人先精神,大力弘扬跨越赶超的志气、攻坚克难的勇气、敢闯敢拼的锐气,不断开创我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3.解决好工作作风浮漂的问题。

认真解决部分同志被动应付、衙门作风、工作效率低下问题,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为民想民意识,把这次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次重大机遇,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执行纪律不严、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真正使广大干部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有一个大提升,思维方式、工作作风有一个大转变。

4.解决好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认真解决个别同志大局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薄,只顾个人利益,不顾组织和集体利益的行为。

加强科室之间的交流协作。

努力使干部职工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协作意识。

做到以高度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约束自己,保持机构改革期间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思想不散,扎实做好当前的工作。

在机构改革面前,要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淡泊名利,立足全局,顾全大局,全面、辩证、积极、长远地看待机构改革,以思想认识的高度一致保证行动和工作的高度协调,保持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5.解决好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

反腐倡廉是我们转变作风,改进形象的基础,是加强我们行为自律的前提,是确保实现执政为民的制度保证。

要完善和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执法过程的关键环节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措施;增强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性、积极性。

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做到失职必究、失察必究、失位必究。

每个同志都要珍惜自己的政治前途和政治生命,自重、自警、自醒、自励,洁身自好,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这次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从20**年7月24开始,到8月31日结束,集中一个半月左右时间,分学习动员、自查剖析、集中整改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7月24至7月31日)

1.制定方案。

研究制定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对作风整顿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各科室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工作措施。

2.组织动员。

召开全局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动员大会,提出工作要求,进行思想发动。

3.学习讨论。

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作风建设的文件。

联系我局和自身实际,讨论学习体会,进一步深刻认识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搞好这次作风整顿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至8月15日)

1.认真自查。

全体干部职工要对照作风建设的要求认真自查,查找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诸如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工作浮飘,纪律松弛;宗旨淡薄,漠视群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亲亲疏疏,请吃请喝;网上“上班”,打牌炒股等以及在执行政务公开、廉洁从政、民主集中制、大局观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及时纠正。

2.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在干部职工和有关行政相对人中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梳理归类后反馈给有关科室或个人。

各科室和有关个人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基层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加以整改。

3.深入剖析。

各科室要采取召开专题会和交心谈心等多种方式,对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分析产生的原因和危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整改的自觉性。

在此基础上,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

(三)集中整改阶段(8月13至8月26日)

1.制定整改措施。

各部门要针对查找出来的各种问题,对照基层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

各科室整改措施报局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以便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检查验收。

局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通过对各科室在活动各阶段工作的检查考核、原始记录抽查及整顿资料的查阅、整改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以及科室和部分行政相对人对各科室的反映评价等组织考核验收。

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凡未通过验收的,要延长整顿期,继续补课。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27日至8月31日)

1.各科室认真总结,巩固提高整顿成果,明确下步作风建设打算。

总结报告送局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

2.局机关召开作风整顿总结会,通报整顿情况,总结整顿工作,提出今后作风建设工作要求,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深入扎实长效开展。

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整顿机关作风,是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是改变目前机关作风现状的需要,是树立我局良好形象,构建和谐机关,增强机关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的重大措施,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

我局机关成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

作风整顿以科室为单位,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这一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各阶段的工作,务必抓出成效。

(二)抓住重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

在机关作风整顿中,各科室要紧密联系实际,在自查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抓住重点,不搞面面俱到,标准要高,不做表面文章,找出本科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工作中坚持以自我教育、自我整改提高为主,把自我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

通过这一活动,真正做到解决好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一种勤奋学习,真抓实干,顾全大局,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新风气;形成一种把职业当事业,把事业当追求的干事创业的文化氛围。

(三)正确处理好作风整顿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用作风整顿促进监管业务工作,用监管业务工作检验整顿成果。

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促进。

把机关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药品市场整顿工作相结合,与建五型机关活动相结合,与开展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通过作风整顿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工作指导与协调。

局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总结分析活动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帮助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主要阶段工作,要按工作要求组织好集中学习讨论会、阶段座谈会,推广活动经验,督促后进,促进面上工作,推动整顿活动不断深入。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宣传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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