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记录表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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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记录表Ⅰ
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记录表(Ⅰ)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编号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户口所在社区
户口注册时间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
称谓
姓名
户口所在地地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收入(元)
家庭年收入总额(元)
收入来源说明
现
有
(原有)
住
房
情
况
详细地址
产权性质
产权人或承租人姓名
产权证号或租赁证号
建筑面积M2
房改、拆迁补偿享受面积总和(含货币补贴)
合计建筑面积M2
申请保障方式:
□承租东邑阳光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古塘阳光小区公共租赁住房
□享受租赁补贴(请申请人根据实际需求,在□内打“√”,只允许选择一项)。
同意以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有公积金帐户,愿意先付租金后提取公积金的,在□内打“√”,申请租赁补贴不用打“√”)。
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父母、子女)住房资助能力信息表
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
称谓
姓名
户口所在地地址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父母、子女)
现住房情况
详细地址
产权性质
产权人或承租人姓名
产权证号或租赁证号
建筑面积M2
房改、拆迁补偿享受面积总和(含货币补贴)
合计建筑面积M2
以上表中各栏填写内容及材料均真实无误,并且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父母、子女)无2套及以上住房。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配偶(签章):
年月日
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审核意见
申请人所在街道(镇)审核意见
申请人配偶所在社区(村)审核意见
申请人配偶所在街道(镇、乡)审核意见
区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区房屋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区住保物管中心核准意见
填表说明
1、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宁波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都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填写本表。
申请租赁补助的,请提供租房协议等相关证明。
2、本表须由申请人用钢笔正楷填写,经各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有效。
3、“户口所在地”指户籍相关证明记载的地址。
4、“现有(原有过)住房情况”指无房或现有(原有过)自有私房和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房;承租私房、落实政策私房、集资建房、村民建房、住房货币补助、拆迁安置(补偿)住房和人材公寓、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各类政策性住房;自购住房和已出售的所有住房。
5、“产权性质”是指已购公房、自有衡宇、共有产权私房、承租公房、落政私房、村民建房、集资建房、被拆安置补偿住房、住房货币补助、人材公寓、经济适用房、解困房、政策性住房等各类性质的住房。
6、“房改、拆迁补偿享受面积总和(含货币补助)”指家庭成员已享受的实物分房面积、住房货币补助、拆迁补偿折合面积之和。
7、“家庭年收入总额”指从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内一路生活的家庭全部成员的全数货币、实物等实际收入总和。
8、单位盖章栏在原单位无法落实情况下,由主管部门盖章。
9、本表须附带《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所需的相关资料。
10、本表一式四份,镇(街道)、区房管、区民政、住保物管中心各一份。
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记录表(Ⅱ)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编号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户口所在社区
户口注册时间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
称谓
姓名
户口所在地地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收入(元)
家庭年收入总额(元)
收入来源说明
现
有
(原有)
住
房
情
况
详细地址
产权性质
产权人或承租人姓名
产权证号或租赁证号
建筑面积M2
房改、拆迁补偿享受面积总和(含货币补贴)
合计建筑面积M2
申请保障方式:
□承租东邑阳光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古塘阳光小区公共租赁住房
同意以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有公积金帐户,愿意先付租金后提取公积金的,在□内打“√”)。
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父母、子女)住房资助能力信息表
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
称谓
姓名
户口所在地地址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父母、子女)
现住房情况
详细地址
产权性质
产权人或承租人姓名
产权证号或租赁证号
建筑面积M2
房改、拆迁补偿享受面积总和(含货币补贴)
合计建筑面积M2
以上表中各栏填写内容及材料均真实无误,并且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父母、子女)无2套及以上住房。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配偶(签章):
年月日
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审核意见
申请人所在街道(镇)审核意见
申请人配偶所在社区(村)审核意见
申请人配偶所在街道(镇、乡)审核意见
区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区房屋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区住保物管中心核准意见
填表说明
1、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宁波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都可支配收入60%以上且100%以下的填写本表。
2、本表须由申请人用钢笔正楷填写,经各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有效。
3、“户口所在地”指户籍相关证明记载的地址。
4、“现有(原有过)住房情况”指无房或现有(原有过)自有私房和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房;承租私房、落实政策私房、集资建房、村民建房、住房货币补助、拆迁安置(补偿)住房和人材公寓、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各类政策性住房;自购住房和已出售的所有住房。
5、“产权性质”是指已购公房、自有衡宇、共有产权私房、承租公房、落政私房、村民建房、集资建房、被拆安置补偿住房、住房货币补助、人材公寓、经济适用房、解困房、政策性住房等各类性质的住房。
6、“房改、拆迁补偿享受面积总和(含货币补助)”指家庭成员已享受的实物分房面积、住房货币补助、拆迁补偿折合面积之和。
7、“家庭年收入总额”指从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内一路生活的家庭全部成员的全数货币、实物等实际收入总和。
8、单位盖章栏在原单位无法落实情况下,由主管部门盖章。
9、本表须附带《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所需的相关资料。
10、本表一式四份,镇(街道)、区房管、区民政、住保物管中心各一份。
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记录表(Ⅲ)
(引进人材)
编号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户口所在社区
户口注册时间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
称谓
姓名
户口所在地地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收入(元)
家庭年收入总额(元)
收入来源说明
现
有
(原有)
住
房
情
况
详细地址
产权性质
产权人或承租人姓名
产权证号或租赁证号
建筑面积M2
房改、拆迁补偿享受面积总和(含货币补贴)
合计建筑面积M2
申请保障方式:
□承租东邑阳光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古塘阳光小区公共租赁住房
同意以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有公积金帐户,愿意先付租金后提取公积金的,在□内打“√”)。
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父母、子女)住房资助能力信息表
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
称谓
姓名
户口所在地地址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父母、子女)
现住房情况
详细地址
产权性质
产权人或承租人姓名
产权证号或租赁证号
建筑面积M2
房改、拆迁补偿享受面积总和(含货币补贴)
合计建筑面积M2
以上表中各栏填写内容及材料均真实无误,并且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父母、子女)无2套及以上住房。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配偶(签章):
年月日
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申请人所在街道(镇)审核意见
申请人配偶所在社区(村)审核意见
申请人配偶所在街道(镇、乡)审核意见
区房屋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区住保物管中心核准意见
填表说明
1、本表须由申请人用钢笔正楷填写,经各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有效。
2、“户口所在地”指户籍相关证明记载的地址。
3、“现有(原有过)住房情况”指无房或现有(原有过)自有私房和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房;承租私房、落实政策私房、集资建房、村民建房、住房货币补助、拆迁安置(补偿)住房和人材公寓、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各类政策性住房;自购住房和已出售的所有住房。
4、“产权性质”是指已购公房、自有衡宇、共有产权私房、承租公房、落政私房、村民建房、集资建房、被拆安置补偿住房、住房货币补助、人材公寓、经济适用房、解困房、政策性住房等各类性质的住房。
5、“房改、拆迁补偿享受面积总和(含货币补助)”指家庭成员已享受的实物分房面积、住房货币补助、拆迁补偿折合面积之和。
6、“家庭年收入总额”指从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内一路生活的家庭全部成员的全数货币、实物等实际收入总和。
7、单位盖章栏在原单位无法落实情况下,由主管部门盖章。
8、本表须附带《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所需的相关资料。
9、本表一式四份,申请人单位、镇(街道)、区房管、住保物管中心各一份。
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记录表(Ⅳ)
(优秀外来务工人员)
编号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户口所在社区
户口注册时间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
称谓
姓名
户口所在地地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年收入(元)
家庭年收入总额(元)
收入来源说明
现
有
(原有)
住
房
情
况
详细地址
产权性质
产权人或承租人姓名
产权证号或租赁证号
建筑面积M2
房改、拆迁补偿享受面积总和(含货币补贴)
合计建筑面积M2
申请保障方式:
□承租东邑阳光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古塘阳光小区公共租赁住房
同意以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有公积金帐户,愿意先付租金后提取公积金的,在□内打“√”)。
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父母、子女)住房资助能力信息表
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
称谓
姓名
户口所在地地址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父母、子女)
现住房情况
详细地址
产权性质
产权人或承租人姓名
产权证号或租赁证号
建筑面积M2
房改、拆迁补偿享受面积总和(含货币补贴)
合计建筑面积M2
以上表中各栏填写内容及材料均真实无误,并且申请人及配偶关系人(父母、子女)无2套及以上住房。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配偶(签章):
年月日
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申请人所在街道(镇)审核意见
申请人配偶所在社区(村)审核意见
申请人配偶所在街道(镇、乡)审核意见
区房屋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区住保物管中心核准意见
填表说明
1、本表须由申请人用钢笔正楷填写,经各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有效。
2、“户口所在地”指户籍相关证明记载的地址。
3、“现有(原有过)住房情况”指无房或现有(原有过)自有私房和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房;承租私房、落实政策私房、集资建房、村民建房、住房货币补助、拆迁安置(补偿)住房和人材公寓、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各类政策性住房;自购住房和已出售的所有住房。
4、“产权性质”是指已购公房、自有衡宇、共有产权私房、承租公房、落政私房、村民建房、集资建房、被拆安置补偿住房、住房货币补助、人材公寓、经济适用房、解困房、政策性住房等各类性质的住房。
5、“房改、拆迁补偿享受面积总和(含货币补助)”指家庭成员已享受的实物分房面积、住房货币补助、拆迁补偿折合面积之和。
6、“家庭年收入总额”指从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内一路生活的家庭全部成员的全数货币、实物等实际收入总和。
7、单位盖章栏在原单位无法落实情况下,由主管部门盖章。
8、本表须附带《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所需的相关资料。
九、本表一式四份,申请人单位、镇(街道)、区房管、住保物管中心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