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资平台企业债融资.docx
《地方融资平台企业债融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方融资平台企业债融资.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地方融资平台企业债融资
地方融资平台企业债融资
一、地方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的必要性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一)地方融资平台的主要模式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企业债的特点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三)企业债的相对优势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地方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的方案5
(一)需要满足的发行条件5
(二)融资平台企业债的发行方案5
1、一般流程5
2、发行参与主体6
3、资金投向规定6
(三)平台企业债主要增资方式7
三、案例:
兰州城投8
一、地方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的必要性
(一)地方融资平台的主要模式
1、综合类城投公司
以地方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等综合类城投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大多涉及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
如09哈城投债。
2、专业性城投公司
主要以交通、水务相关城投企业为主,比如09渝水投债和09年甬交通债等。
主要特点是发行主体与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单一,针对性强,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某一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如污水处理、城市自来水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等。
并且,这类城投债一般以未来的现金流为还款来源。
3、开发区城投公司
属区一级政府发行的地方债,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范围限于开发区内。
(二)企业债的特点
1、一次性可筹集大量资金
2、降低长期资金筹资成本
3、利率低,一般都低于银行基准利率;可加入利塞调换等多种创新条款
4、优化发债主体债务结构抵押担保条件相对不高,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发行无担保信用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第三方担保债券。
5、债务期限长,一般五年以上
6、提升地方政府形象,有利市政持续融资
(三)企业债的相对优势
1、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
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方式包括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两种债务融资工具。
两者均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年以内,中期票据期限一般为1
-5年,现在最长可以到8年。
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2)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发行企业需要选择一家金融机构作为主承销商并组织承销团,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申请和注册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发行、交易,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结算。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融资相对企业债融资,有三方面优点:
(1)发行采用注册制,而非审批制,发行程序简化,发行时间较短;
(2)发行灵活性强,可一次注册、分期发行,注册有效期较长。
另外,与企业债相同,中期票据融资可以用于下属项目公司的资本金投入。
(3)有利于建立市场信誉。
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定期披露财务信息,企业可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为持续融资和进行长期债券融资以及股权融资打下信用基础。
缺点:
竞争激烈,发行上倾向于国有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
2、企业债融资企业债期限长,成本低,融资额较大,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周期长,资金占用多,资金缺口大相符合。
企业债券融资与商业银行长期贷款的对比
比较项目
商业银行长期贷款
企业债券融资
融资主动
权
期限、利率、总量均由银行控制
期限、利率、总量发行人可控
制
融资成本
平均水平大约低于商业银行贷
款30%
支付压力
按季度支付利息,现金压力突出
按年支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
利率风险
利率无法锁定,随基准利率浮动
可以在利率低时锁定融资成本
资金使用
用途受到商业银行严格控制
用途基本由发行人决定,相对
灵活
相对于股权融资而言,债券融资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调整,其融资成本显
著低于股权融资成本,而且具有财务杠杆效应与税收屏蔽效应。
另外,企业债券的发行要求发行主体符合一定的条件并在债券维持期间公开披露企业经营的一些重大事项,因此从客观上要求城投平台进行现代公司制的重组和整合,也要求城市资源和资产向平台的集中。
二、地方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的方案
(一)需要满足的发行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5、债券的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在发债准备阶段,应通过整合城市资源向平台企业注入优质资产、财
政投入资金,包装投资项目等手段,满足发债条件。
央行规定发行规模小于5
亿元的企业债券不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等因素,一般债券额度均在10
亿元以上。
(二)融资平台企业债的发行流程
1、一般流程
第一步:
若城投公司不能满足发行债券的要求,须对城建领域的资产、资
源、资金及项目等进程重组和资源整合,优化主体财务结构;第二步:
审计、法律调查、投资项目可行性评估以及增信评级等,编写发债申请文件;第三步:
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发行上市
2、发行参与主体
考虑到央行规定发行规模小于5亿元的企业债券不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低于5亿元的城市建设项目的债券发行摊高融资成本,因此一般平台企业债都在10亿元以上,平台企业净资产需达30亿元以上,总资产应达50亿元以上,平台企业负债率才能相对合理。
3、资金投向规定
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
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
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
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三)平台企业债主要增资方式
1、城市路网及设施资产注入城市路网资产注入可提供较大的净资产增加额度如果划入有收费权的路网,有利于提高城投企业的利润水平。
如:
2008年“09扬城债”发行人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的13.46亿元系扬州市建设局将城市道路等城建构筑物无偿划拨给公司。
这13.46亿元占比新增净资产为59.23%,有力推动净资产提升至64.80亿元,并满足了债券发行规模20亿的要求。
2、货币资金注入
(1)免税税款退回。
如:
“09津城投债”发行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的0.166亿元的免税税款划拨。
(2)拨入专项城建资金。
如:
“09杭城投债”发行人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的由杭州市财政局15.7亿城建维护项目专项资金。
(3)主营业务收益。
如:
09池城投债”发行人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获得池州市政府拨还的以前年度作为预计成本费用扣留的土地拍卖款9.48亿元
(4)控股方企业资金注入。
如“09津临港债”发行人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三大控股方出资11亿元以扩充注册资本。
3、在建工程划拨。
如:
“09合海恒债”的发行人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是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
2006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分别以合经区财(2006)13号、14号、15号文件,将在建中的翡翠湖、南艳湖、开发区的中小学资产等资产,项目总价值计28.25亿元,无偿划拨公司,由公司接管该项资产的经营管理。
该在建工程资产占06年新增净资产比例为97.93%,增资效果明显。
4、其他:
隐性增资一些间接因素的变化引起了发行人净资产水平出现大幅提高的现象。
由于这些间接因素不属于政府直接划拨或出让资产以达到企业净资产增长的目的,故将其列为隐性增资子公司净资产增长。
(1)控股子公司。
如:
“09潍投债”发行人潍坊市投资公司。
2007年发行人的资本公积大幅提高,原因在于本公司持股30%的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增加44.09亿,导致潍坊市投资公司对该公司的权益法核算形成的股权准备也增加13.23亿,这项增资额占当年发行人新增净资产比例达81.3%。
(2)发行人持有股票资产增值。
如:
“08连云发展债”发行人江苏连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发行人子公司江苏金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恒瑞医药股票流通股14595831股,按期末市值计算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市价为57.04元/股。
由于所持股票市值增值带来的发行人净资产增资额8.24亿元,占新增净资产11.9亿元的69.22%。
三、案例:
兰州城投
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是兰州唯一的城建投融资平台,在甘肃省的所有城建类投融资平台中,属于组建时间较早、发展速度最快、平台规模最大的一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兰州市城市建设市场化投融资平台,其前身是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注册
资金9800万元,当时隶属于市建委,2005年改制重组为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亿元,隶属于兰州市人民政府的国有独资企业,加挂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和兰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的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合并运行”,分别履行各自的职能。
经市政府授权,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负责城市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相关国有资产经营运作的宏观规划、协调支持和外部监管;兰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市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管下,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可经营性土地的征购、储备、开发等工作。
兰州城投公司按投资领域、投资规模等组建了若干个专业投资子公司,子公司采取多元投资主体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模式。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资产联系,根据子公司的规模、发展前景和盈利状况,决定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及参股的比例。
兰州城投现有兰州城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原七里河一安宁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改制成立)、兰州城投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南山路建设有限公司、兰州城投广告有限公司、兰州瑞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兰州金城关文化风情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兰州水车博览园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百兴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8个全资子公司和控股运行的“三县一区”四个二级市场化投融资平台(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及红古区城投公司),同时还有一个下属基层事业单位--兰州市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处。
2007年3月,经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城投公司将三大城市出入口改造、南河道综合治理等项目打包,申请发行企业债券。
其后两年时间中,兰州城投经过资产整合、财务审计、项目筛选、项目上报大量工作,于2009年3月成功发行15亿元、期限7年、固定利率为5%的城投债(09城投债),募集资金15亿元,12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3亿元用于补充城投公司资本运营。
2011年,兰州城投公司经兰州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再次发行15亿元人民币的“11兰城投”,募集资金的15亿元,9亿元用于兰州市雁滩南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新建兰州市雁滩603#路东段工程等城市基础设项目工程建设,3亿元用于偿还流动资金贷款,占本次募集总额的20%,3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占本次募集总额的20%。
因此,发行企业债券具有融资量大、期限长、成本低等特点,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相匹配。
“09兰城投债"、“11兰城投”的成功发行,降低了城投公司融资成本,为兰州市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支持,是兰州市破解城市建设资金瓶颈、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的正确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