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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必须掌握的18个虚词

语文高考必须掌握的18个虚词

文言虚词总结:

  1、而

  一、用作连词。

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

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如:

  蟹六跪而二螯。

(《劝学》)

  地势极而南溟深,天柱高而北辰远。

(《滕王阁序》)

  

(二)表示递进关系。

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如: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

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如:

  简能而任之,择善而从之。

(《谏太宗十思疏》)

  (四)表示转折关系。

可译为“但是”、“却”。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劝学》)

  因人力而敝之,不仁。

(《烛之武退秦师》)

  (五)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

可不译。

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二、用作代词。

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

(《记王忠肃公翱事》)

  三、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例如: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师说》)

  2、何

  ⑴什么。

例:

①何陋之有②夫晋,何厌之有?

  ⑵怎么样。

例:

①如太行、王屋何?

②其如土石何?

  ⑶哪里。

例:

胡为乎遑遑欲何之

  ⑷多么。

例:

水何澹澹,山岛竦峙。

  ⑸为什么。

例:

①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者二者之为,何哉?

②所在皆是也,而此独以钟名,何哉?

⑤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

  ⑹怎么。

例:

①若为佣耕,何富贵也?

②徐公何能及君也?

  ⑺何:

通“呵”,喝问。

例:

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

(谁何:

呵问他是谁何意思是检查盘问。

  「何如」怎么样,怎样。

例: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

②今日之事何如?

⑤求,尔何如?

  「何消」哪用得着。

例:

这自然,何消吩附。

  「何尝」并非。

例:

你说的何尝不是。

  「何加」有什么益处。

例:

万钟于我何加焉!

  3、乎

  一、用作语气助词。

  

(一)表疑问语气。

可译为“吗”、“呢”。

  儿寒乎?

欲食乎?

(《项脊轩志》)

  欲安所归乎?

(《赤壁之战》)

  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然后乃求谋臣,无乃后乎?

(《勾践灭吴》)

  

(二)表测度语气,可译为“吧”。

  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

(《庄暴见孟子》)

  (三)用于感叹句,可译为"啊"、"呀"等。

  呜呼!

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

(《捕蛇者说》)

  (四)用在句中的停顿处。

  胡为乎遑遑何之?

(《归去来辞》)

  二、用作介词

  相当于"于"。

  生乎吾前……(《师说》)

  相与枕藉乎舟中。

(《赤壁赋》)

  此外,可作词尾。

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

(《庖丁解牛》)

4、乃

  ⑴于是,就。

例:

①乃取一葫芦置于地。

②乃入见。

⑤良乃入,具告沛公。

  ⑵才,这才。

②设九宾于廷,臣乃敢上璧。

③度我至军中,公乃入。

  ⑶却。

例:

①丞相非在梦中,君乃在梦中耳!

②今君乃亡赵走燕。

  ⑷是,就是,原来是。

例:

①视之,乃庞德也,②当立者乃公子扶苏。

  ⑸竟然。

例:

①问今是何世,乃不知不汉。

②今其智乃反不能及。

  ⑹你,你的。

例: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

  5、其

  一、用作代词:

  

(一)第三人称代词。

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

例如: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

(《勾践灭吴》,她的。

  

(二)第三人称代词。

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

如:

  秦王恐其破壁。

(《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

(《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

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

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游褒禅山记》)

  二、用作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

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

(《师说》,表测度。

)其孰能讥之乎?

(《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汝其勿悲!

(《与妻书》,表婉商。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

(《伶官传序》,表期望。

  念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

(《祭十二郎文》,难道。

  三、用作连词。

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

例如:

  吾其还也。

(《烛之武退秦师》)

  6、且

  一、用作连词。

  且表示递进关系、并列关系。

  彼所将中国人不过十五六万,且已久疲(《赤壁之战》)

  有时相当于"尚且",先让步,后推进一层。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

(《鸿门宴》)

  二、用作副词。

  相当于"将"、"将要","暂且"、"姑且"。

  不出,火且尽。

(《游褒禅山记》)

  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

(《愚公移山》,将近。

  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白马篇》,尚且。

  7、若

  ⑴如果,假如。

例: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

  ⑵像,好像。

例:

①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

②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⑶你(的),你们(的)。

例:

若入前为寿,……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若属:

你们这些。

  「若此」如此,这样。

例:

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若夫]是用在一段话的开头、引起论述的词。

近似“要说那”、“像那”的意思。

例:

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

  「若定」心中有数,从容不迫。

例:

指挥若定。

  「若何」怎么样。

例:

以闲敝邑,若何?

  「若干」约计之词,相当于“几许”、“多少”。

  8、所

  一、用作助词。

  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

如:

  "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如:

  前所谴责,因而获免。

(《柳毅传》所字结构。

  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

(《兰亭集序》)

  二、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如:

  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

(《〈指南录〉后序》)

  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

(《信陵君窃符救赵》)

  三、复音虚词"所以"。

"所"和"以"连用,文言中也常见。

用法主要有两种:

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

表示原因的,如: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出师表》)

  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廉颇蔺相如列传》)

  表示手段或凭借的如: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师说》)

9、为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

用作动词,意思是"做"。

还可作判断词"是"用。

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

例如:

  竭诚则吴越为一体。

(《谏太宗十思疏》,动词,成为。

  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一、用作介词。

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

可译为"向""对"等。

例如:

  此中人语云:

"不足为外人道也。

"(《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

可译为"替"、"给"等。

例如:

  公为我献之。

(《鸿门宴》)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

可译为"当"、"等到"等。

例如: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

(《晏子使楚》)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

可译为"为着"、"为了"。

例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史记?

货殖列传序》)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

可译为"因为"、"由于"。

例如:

  飞鸟为之徘徊,壮士听而下泪矣。

(《虎丘记》,因为。

  (六)表示被动关系。

读阳平声,可译为"被"。

"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

例如: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鸿门宴》)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

(《赤壁之战》)

  二、用作助词。

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

可译为"呢"?

例如:

  如今人方为刀俎……何辞为?

(《鸿门宴》)

  10、焉

  语气助词。

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译出。

  于是余有叹焉。

(《游褒禅山记》)

  有时用于反诘语气,可译为"呢"。

  万钟于我何加焉!

(《鱼我所欲也》)

  11、也

  语气助词。

经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种语气。

  如用在句中,表示停顿,以舒缓语气。

如:

  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送东阳马生序》)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师说》)

12、以

  一、用作介词。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

例如: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

问:

"何以战?

"(《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

(《赤壁之战》)

  斧斤以时入山林。

(《寡人之于国也》)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

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廉颇蔺相如列传》)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

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

(《登泰山记》)

  二、用作连词。

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

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

(《出师表》)

  (三)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

例如:

  臣以供养无主,辞不赴命。

(《陈情表》连词,因为)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

(《烛之武退秦师》)

  (四)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

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归去来辞》)

  三、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13、因

  一、用作介词。

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由于","趁着"、"凭借"、"经过"、"通过"。

例如: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相如列传》)

  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

《兰亭集序》副词,随着,依靠。

  因人成事。

(《毛遂自荐》介词,依靠)

  请以剑舞,因击沛公于坐。

(《鸿门宴》介词,趁机)

  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

(《烛之武退秦师》动词,依靠。

  二、用作连词。

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

例如:

  相如因持璧却立(《廉颇蔺相如列传》)

  14、于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一、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

例如:

  得复见将军于此。

(《鸿门宴》,在)此所谓战胜于朝廷。

(《邹忌讽齐王纳谏》,在)

  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在……方面)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出师表》,在……中)

  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

(《赤壁之战》,向)

  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

(《赤壁之战》,到)

  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元。

(《左忠毅公逸事》,从、自)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对、对于)

  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记王忠肃公翱事》,给)

  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邹忌讽齐王纳谏》,对)

  二、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

例如:

  良曰:

"长于臣。

"(《鸿门宴》)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劝学》)

  三、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

例如: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四、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

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

(《捕蛇者说》,在这职业上。

  15、与

  一、作虚词用。

  

(一)连词,解释为:

和、跟、同。

例如:

  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愚公移山》)

  谷与鱼鳖不可胜食。

(《寡人之于国也》)

  

(二)句末语气词,表示疑问或感叹。

后写作"欤"。

  二、作实词用,可解释为"给予、给","结交、交好"。

  失其所与,不知。

(《烛之武退秦师》,动词,依靠。

16、则

  一、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

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

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

例如:

  项王曰:

"壮士!

赐之卮酒。

"则与斗卮酒。

(《鸿门宴》)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劝学》)

  

(二)表示假设关系。

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

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

(《捕蛇者说》)

  (三)表示并列关系。

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是并列关系。

可译为"就",或不译。

例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

(《师说》)

  入则孝,出则弟。

(《论语?

学而》)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

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

例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

(《师说》)

  二、用作副词。

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

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

(《岳阳楼记》)

  非死则徙尔。

(《捕蛇者说》)

  17、者

  助词

  "者"有时放在时间词之后,起语助作用,可不译。

如:

  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鸿门宴》)

  "者"有时放在数词后边,可译为"个"、"样"之类。

如:

  此数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

(《赤壁之战》)

  ……的人;

  者……也,判断句。

陈胜者,阳贾人也。

  18、之

  一、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代人,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

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如:

  均之二策。

(《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

如: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滕王阁序》)

  

(二)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如:

  宋何罪之有?

(《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

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欲人之无惑也难矣!

(《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

(《捕蛇者说》)

  (五)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如:

  顷之,烟炎张天。

(《赤壁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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