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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司改方案.docx

上海公布司改方案

上海公布司改方案

上海近日召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改革在上海全市所有法院、检察院全面推开。

这标志着,上海成为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地区。

xx年月7月,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选择上海市第二中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等8个单位,开展试点,初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表示,在全面改革试点中,上海要全面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确保员额制稳妥落实。

上海还将全面强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保障措施。

对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水平,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倾斜。

当天,上海从执法办案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制约因素入手,出台了《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

上海推行司改方案:

法官收入比普通公务员高43%

上海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宣布,在8家试点法院、检察院基础上,在全市所有法院、检察院全面推行司法体制改革。

会议首次提出,全市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同时将试行基层女法官、女检察官延迟5年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

xx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改革逐渐提速,旨在去除司法地方化,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继首批上海等7个省份去年启动试点后,第二批12个省份试点也于今年上半年全面启动。

按照中央部署,今年全国所有省份都将启动司法体制改革。

上海司改速度在全国范围再次刷新。

作为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的操盘者,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昨日接受媒体专访时介绍,上海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在保证审案质量的前提下,平均每个案件审理时间减少3.5天,审理案件的效率和质量均有很大提升。

员额制为辅助人员预留晋升通道

媒体:

上海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先锋,23日宣布在8家法院、检察院试点结束后,全市法院、检察院都将开始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的改革试点,成为全国最先在全市推开改革的省市。

你如何看待?

姜平:

目前上海8家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已有9个月时间。

可以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是在法院、检察院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进行的,改革目的就是要通过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审判和检察工作的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从目前试点情况看,8家法院、检察院在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改革中都形成了很多经验,司改工作的运行较平稳,达到预期,为全市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目前,全市法院、检察院推开试点的条件已成熟,因此决定正式全市推开。

媒体:

在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司法实务界和法学界最关心的是员额制改革,这项改革改变了现有法院、检察院的运行模式。

姜平:

是的。

中国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进程是本轮改革中最重要的问题。

现在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占的比例较多,分别达到49%和71%。

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员按现在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都是法官、检察官,而改革后,只有进入员额的审判员和检察员是法官和检察官,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员不再纳入法官和检察官序列,取而代之的是我们新设的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

这样的职业划分更符合法官、检察官职业的专业化要求。

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将承担案前调解、证据交换、法律文书起草等工作,让我们的法官、检察官有更多精力去审案和办案。

这样的结构调整将有利于提高审判和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我们确定的法官、检察官33%,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52%,司法行政人员15%的比例是按照上海现有法院、检察院人员和案件数量确定的,从8家试点法院、检察院运行的效果看是合理的。

媒体:

我注意到,在试点过程中,试点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33%员额比例并没用足,而是预留了一些空间吗?

姜平:

对。

我们的试点法院、检察院现在的入额比例都低于33%,留有一定空间,这样做是为了保证没有入额的司法辅助人员——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的培养,为他们提供晋升通道。

今后,优秀的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仍可入额,成为法官和检察官,毕竟所有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都希望成为法官和检察官。

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拥有否决权

媒体:

在试点员额制过程中,上海在全国率先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委员会在实行员额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姜平:

法官、检察官的遴选是员额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试点法院、检察院首先对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进行笔试、面试等一系列考试,从中选出最优秀的法官和检察官参加遴选委员会的面试。

最终,遴选委员会按照差额的方式选出进入员额的法官和检察官。

媒体:

遴选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是怎样的?

姜平:

遴选委员会组成人员有15人,包括8名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以及律师界代表,另外7名委员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还有纪委的委员,其中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占多数。

这些委员都是司法界以及其他领域的佼佼者,他们会从各个方面对法官和检察官进行考查,最终确定入额的法官和检察官。

媒体:

为何所有法官和检察官不能由遴选委员会统一遴选,需要法院和检察院推荐?

姜平:

我们的考虑是,遴选委员会的15名委员不可能对所有参加面试的法官和检察官工作实效、操守都有所了解,最了解他们审案和办案水平的还是法院和检察院。

遴选委员会从法院、检察院推荐人选中再从司法专业的角度进行优中选优,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我认为这样的设计符合我国司法的现状。

媒体:

遴选委员会是否有否决权?

姜平:

我举一个例子,在这次遴选委员会遴选的过程中,他们否决了7名推荐人选。

因为这7人虽然在法院、检察院的重要部门工作,拥有很高的学历,但是5年没有在一线审案和办案。

遴选委员会很看重审案和办案经历,同时还要看是否以前有违纪行为。

遴选委员会拥有对职业化判断的否决权,可以对推荐人员按照1:

1.2的比例否决,确定入额人选。

试点法院审案平均减少3.5天

媒体: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司法责任制的改革,你介绍下主审法官负责制和主任检察官负责制。

姜平:

主审法官负责制、主任检察官负责制是与员额制并行的改革。

改革的核心是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以法院来说,以前我们的很多案件都需要审批,由院、庭长审批决定。

我们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去除这种行政化。

现在上海的试点法院和检察院的主审法官和主任检察官有权决定自己的案件,不需要再和院长庭长沟通。

我了解到的情况是,现在试点法院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数量已大幅减少。

媒体:

所有的案件院长、庭长都不会过问吗?

姜平:

我们设计了一整套制度,主审法官和主任检察官都有自己的权力清单,哪些是你的权力非常清楚。

在这个制度设计里面,院长、庭长也要亲自审案,用案件说话。

对于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法官如果觉得有疑问仍可以与院长、庭长沟通,因为他们都是非常有经验的法官。

媒体:

实际上主审法官和主任检察官负责制的改革让他们有了更大的权力,对他们有没有制度上的约束?

姜平:

这方面我们有相应的制度安排。

我们不是给他们很大的权力却什么都不管,而是对审判质量等方面有很多约束。

在目前案件量较多的情况下,院长、庭长不能当“甩手掌柜”,要指导法官审理好疑难案件。

当然,对案件最终的负责人是法官本人,法官要对结果负责。

媒体:

司改的最终目的是提升审案效率和质量。

5月1日全国法院将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在案件量增加情况下,司法责任制和员额制改革能否真正达到这些目标?

姜平:

我有个统计数据,在司法改革试点过程中,试点法院在保证审案质量的前提下每个案件的审理平均减少3.51天。

目前8个试点院没有出现办不过来案件的情况。

在目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可以说提高了审案和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5月1日施行立案登记制后,对法院会带来一定压力,我们已做了很多准备工作,我们的法官助理会加大案前调解,法官也会进一步提升审案效率,我想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这些都会处理得很好。

媒体:

今天上海宣布进入员额法官、检察官的薪酬暂定会提高43%,对于薪酬的提高是如何考虑的?

姜平:

我们的制度设计是法官、检察官的薪酬要按照不同法官、检察官的等级,形成梯度性差别性的薪酬机制。

在设计中,我们的薪酬设计要向在一线办案的法官、检察官倾斜,让承担办案责任的人员获得更高薪酬。

实际上,薪酬的主要功能一是职业保障,另外是职业激励。

目前公务员的普遍薪酬主要是保障功能这一块,而改革的法官、检察官薪酬将在保障之外更多体现激励机制,激励法官、检察官更好审案办案。

20个省市到上海交流司改

媒体:

9个月司改试点,有没有遇到难题,或比较纠结的地方?

姜平:

在员额制改革中,如何界定像研究室这样的部门,是算在业务部门还是综合部门,要不要配员额,这个问题当时我们开会讨论次数较多。

毕竟以前研究室的同志都是从业务部门的骨干中抽调出来的,有很强的业务素质和理论功底。

按照规定,5年没有在一线办案,不能入额。

当时我们比较矛盾,后来检察院提出,今后如果研究室同志愿回到办案一线,应该通过考试给他们机会。

如果以后像研究室这样的部门缺人,可考虑搞研修制,业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如愿到研究室交流,可以做一定时间段的交流,这样就解决了综合部门对业务要求高但缺人的问题。

媒体:

上海司改开始全市推行。

上海的改革对其他省市的司改有何借鉴?

姜平:

目前已有20个省市到上海来交流司改。

各省市对上海司改的认同度较高。

我认为司法体制改革是*改革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一定要加强顶层设计。

同时,在推进过程中,地方一定要根据各自司法工作的现实来制定实施方案,这是十分重要的。

还有一点,改革一定要稳妥,不能犯方向性错误、颠覆性错误,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试点要9个月时间,要积极探索,稳健推进。

目前我们正在汇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以及其他相关制度的文件,我们会拿出一整套规范性文件。

这些应该可以给兄弟省份提供借鉴。

媒体:

现在司法界有观点认为目前司法体制改革的透明度不够,你怎么看?

姜平:

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积极听取各方意见非常重要,改革的透明度不够是不利于改革的。

不了解可能造成误解,只有了解了大家才可能会一起推动改革。

上海的司改文件汇编后都将对外公开,希望大家了解改革真实的情况。

另外,我们还会启动改革的后评估工作,让各界、让老百姓评价改革。

目前这项工作已提上议事日程。

媒体:

在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管也是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上海目前情况怎样?

姜平:

人财物省级统管实际是司法去地方化的有效做法。

上海地方干预司法的矛盾不突出,另外各区县的保障差距也不大。

我们的想法是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薪酬改革实施后开始正式启动这项工作。

目前这方面的准备工作已开始,摸底已完成,会陆续实施。

上海未现大批法官检察官流失

媒体:

近期中央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记录、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文件,司法改革过程中,如何防止地方党政部门干预案件审理?

姜平:

中央文件下达后,目前我们正在拟定上海更具体的方案。

我想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去地方化,剔除党政部门对案件的干扰和干预,中央的文件对上海司改来说是有力的保障。

媒体:

近段时间,各地基层法官和检察官都出现了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现象,有观点认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客观上会造成一些没有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流失,你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姜平:

从上海情况看,目前政法干警的流动率和公务员系统流动大体保持一致。

法官的流动这两年稍高一些,但在改革中没出现大批法官、检察官流失的现象。

因为所有改革制度的建立是有利于法官、检察官职业发展,这也是很多人愿意回到法官、检察官岗位的原因。

但总有一些人愿到其他岗位去尝试。

这是因为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各个企业和*都需要法律人才,这些会带来法官、检察官岗位变动。

我这里有一个数字,法院这几年的流动,其中近50%都是流向*,更多的法律专业人士流向*是好事。

当然对于法院、检察院来说,还要通过各种措施留住办案一线的骨干,让他们感受到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后的职业荣誉感,实现人生价值,同时要提高薪酬待遇,做好职业保障。

全面解读上海司法改革

1.可复制、可推广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说,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央事权,上海的改革体现和执行的是中央精神,“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能否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2.法官/检察官“员额制”

“员额制”就是将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以及行政管理人员三类。

在改革中,上海确定了三类人员分别占队伍总数33%、52%、15%的员额比例。

3.法官/检察官助理

xx年9月5日,上海首批,也是新中国首批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

而从现在起,上海全市法院、检察院都将陆续任命法官/检察官助理。

法官/检察官助理,是法官、检察官的助手,也是未来法官、检察官的“蓄水池”。

徐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助理,曾协助主任检察官办理林森浩投毒案等重大案件。

“我工作五六年了,也办过不少案件。

但是跟有20多年经验的主任检察官相比,能力和经验上还有不少欠缺。

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协助主任检察官,同时练好自己的内功。

”徐翀说。

4.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

xx年3月22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康相鹏,走进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第一次遴选面试的考场,开始陈述为何自己能胜任检察官一职。

14名考官不时翻阅材料,并针对细节发问。

“我们会对每个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最终按照1.2比1的差额比例,遴选法官、检察官进入员额管理建议名单。

”委员会主任沈国明说。

成立于xx年12月13日的遴选(惩戒)委员会,是中国司法体制改革中的新鲜事物。

随着改革在上海全市推开,遴选工作将步入定期化、常态化运作轨道。

5.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在上海二中院刑一庭,副庭长王智刚给记者看了两张不一样的案件“签发单”:

第一张是改革前的,从上到下印着“签发”“审核”“主送”“抄送”“承办单位”等栏目。

那时,部分案件*层层送审的。

第二张是现在的,主要栏目是“合议庭成员联合签署”,合议庭三位法官一人一票。

案子怎么判,合议庭说了算。

上海市高级*院长崔亚东说,大半年来,4家试点法院直接由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达到99.9%,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比例下降至0.1%。

6.院长/检察长的“权力清单”

“院长主要履行以下审判事务管理职责:

一,依法对审判过程中的相关程序性事项作出审核决定;二,主持审判委员会会议,并处理相关事项……”“院、庭长进行审判管理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越级或超越分管范围进行管理;二,强令合议庭接受主审法官联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的有关意见或其他关于个案处理的意见,或强令合议庭改变案件评议结论……”在上海市徐汇区*,记者看到这样一份院、庭长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告诉记者,在明确检委会、检察长和检察官职责的过程中,检察长的职责从原来的50多项减少到17项。

7.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

此前,xx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正式成立。

这标志着上海在全国首次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和人民检察院。

“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的设立,有利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防止司法‘地方化’倾向,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法学学者虞浔说。

8.人财物省以下统管

当前,上海正在探索实施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省以下统管制。

“人”的方面,上海将进一步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晋升的办法、条件和程序,形成全市法官、检察官“统一提名、分级任免”的管理新格局。

“财”和“物”的方面,上海正在建立全市司法机关经费统一管理和资产统一管理机制。

改革后,各区县法院、检察院作为市级预算单位,纳入市级财政统一管理。

区县法院、检察院各类资产,由区县划转市相关部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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