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查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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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作者:

————————————————————————————————日期: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集团工程管理部

2009年11月

 

第一条目的

进行事前和过程控制,确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开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职责

各子公司工程部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中间验收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子公司工程部组织,集团工程管理部参与验收。

第四条检查依据

4.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4.3《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6-2002

4.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修订版)

4.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4.8《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4.9《钢化玻璃》GB/T9963-1998

4.10《夹层玻璃》GB9962-1999

4.11其他现行的国家规范、条例及有关法规

4.12其他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

4.13其他现行的地区规范、标准、条例及有关规定

4.14现行的企业标准和规定

4.15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

4.16工程施工合同

第五条检查内容

5.1现场质保体系检查

⑴装饰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资质条件;

⑵原材料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

⑶装饰材料的储存运输条件;

⑷计量器具设置和完好程度、需定期鉴定的仪器计量装置的定期鉴定标志;

5.2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及专项施工方案检查

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⑵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施工合同及施工方案,明确装饰工程的项目和部位、装饰工程用材、施工要求等。

5.3质量保证资料检查

⑴各种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准用证、复试报告及其它试验报告;

⑵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⑶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

5.4工程实物检查

⑴装饰工程用材是否符合设计与有关标准的要求;

⑵施工工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工艺要求;

⑶装饰施工中的结构变动和加固情况;

⑷结构和吊顶、分隔、招牌的构架及饰面板、罩面板的连接固定;

⑸是否按图施工。

5.5检查要点

⑴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⑵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应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⑶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⑷装饰工程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GB50222-95规定。

⑸主要装饰材料及其配件应先确定样品,进场材料必须与样品相符合。

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⑺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⑻装饰工程应注意施工工序和成品保护,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和损坏。

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⑾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⑿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高度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⒁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5.6抹灰工程

5.6.1基本要求

⑴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⑵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⑶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⑷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⑸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⑹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⑺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⑻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⑼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5.6.2一般抹灰工程

⑴材料质量要求

①一般抹灰所用材料及组分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水泥须有出厂合格证,水泥的品种、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③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品种、类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一般抹灰所用砂浆应随拌随用不得存放过久,水泥砂浆在初凝之前用完;

⑵抹灰前准备工作

①抹灰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措施,并按照相关的施工工艺或技术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②抹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组织施工,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做的样板间,并验收确认;

③管道、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施工时,应在装饰面施工前完成;

④抹灰前,应对混凝土和砖墙表面的缺陷按规范规定修整,脚手眼等用砖镶砌密实或用砌筑砂浆嵌实;

⑤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油渍等应清理干净,砌块的空壳层要凿掉,光滑的混凝土表面要进行斩毛处理,并洒水湿润;

⑥抹灰前,应纵横拉通线,用与抹灰相同的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

⑦混凝土顶棚基体表面抹灰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对基体表面进行处理;

⑶一般抹灰工程施工顺序:

先室外、后室内,先上面、后下面,先顶棚、后地面;

⑷不同墙体相接处基体表面,应先铺钉金属网,并绷紧牢固后方可施工抹灰,金属网与各类基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⑸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

⑹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光滑、整齐,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⑺抹灰层的总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⑻板条、金属网顶棚和墙面的抹灰

①底层和中层宜用麻刀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各层分遍成活,每遍厚度为3~6mm;

②底层砂浆应压入板条缝或网眼内,形成转脚结合牢固;

③顶棚的高级抹灰,应加钉长350~450mm的麻束,间距400mm交错布置埋进中层砂浆,待前一层7~8成干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⑼护角线质量

①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的阳角、窗洞的垂直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高度不应低于2.0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③护角多采用暗护角,暗护角线要分层抹成斜面,用捋角器捋光压实;

⑽分格线、滴水线、窗台、窗洞质量控制:

①外墙窗台、窗楣、雨棚、阳台等,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做滴水线或滴水槽,滴水槽的深度、宽度均不小于10mm,并整齐一致,阳台滴水线抹灰要外高内低,厚度为10mm;

②窗洞、外窗台应在窗框安装验收合格、框与墙体间缝隙填镶密实符合要求后进行,上下左右的相邻窗台,按窗洞的高度进出要一致;

③窗台与窗下槛的距离约40~50mm,窗框的两下角,必须用水泥砂浆嵌实,防止窗台渗水;

④窗下槛处应呈圆形,不得咬樘子,要座进窗框下槛2~3mm,铝合金、塑料窗四周应咬樘子5~10mm;

⑤窗台必须向外泛水,一般为20mm,严禁倒泛水;

⑥分格条上的余灰,应在罩面灰抹完后及时清除;

⑾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1

立面垂直度

4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

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5.6.3装饰抹灰工程

⑴材料质量要求

①装饰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水泥须有出厂合格证,水泥的品种、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

③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抹灰前,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油渍等应清理干净,并洒水湿润;

⑶装饰抹灰面层应做在已经硬化、粗糙、平整的中层砂浆面上,装饰抹灰面层的厚度、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⑷装饰抹灰面层的施工缝,应留在分格缝、墙面阴角、水落管背后或独立装饰组成部分的边沿处;

⑸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⑹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⑺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宽度和深度应均匀;

⑻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②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③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漏粘、不露浆,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④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⑼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⑽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水刷石

斩假石

干粘石

假面砖

1

立面垂直度

5

4

5

5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3

5

4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阳角方正

3

3

4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3

3

3

3

用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

3

用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7吊顶工程

⑴适用范围:

适用于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

⑵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a、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c、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施工记录。

⑶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⑷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a、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b、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c、预埋件或拉结筋。

d、吊杆安装。

e、龙骨安装。

f、填充材料的设置。

⑸材料要求

①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符合相关防火规范的规定,靠墙木龙骨应做防腐处理;

④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⑹安装准备

①安装龙骨前,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吊顶内管道、设备及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并符合设计要求;

②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调试及验收;

⑺吊顶的标高、尺寸、起拱应符合设计要求,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⑻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⑼轻钢(铝合金)龙骨安装质量

①施工时,按吊顶高度沿墙面四周弹出水平线,水平偏差±5mm;

②按设计要求在楼板底面上弹出主龙骨位置并标出吊杆位置;

③主龙骨应起拱,起拱度不小于主龙骨短向跨度的1/200;

④吊杆间距宜小于1.2m,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否则应增加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

⑤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杆,同时保证吊杆间距满足要求;

⑥吊杆宜用Ф6~Ф10的钢筋制作,上端与预埋件焊牢,下端套丝、配好螺帽;

⑦安装好的吊顶龙骨应牢固可靠,连接件错位安装;

⑽木龙骨安装质量

①施工时,按吊顶高度沿墙面四周弹出水平线,沿水平线将沿墙的搁栅(木龙骨)钉在墙上,搁栅截面一般为50mm×50mm(40mm×60mm),中间搁栅应根据罩面板尺寸,一般间距为400~600m;

②吊顶龙骨水平偏差±5mm,中间部分起拱,起拱度不小于主龙骨短向跨度的1/200;

③安装好的吊顶龙骨应牢固可靠,靠墙木龙骨应做防腐处理,其他部位做防火处理;

⑾石膏板安装质量

①纸面石膏板的长边应沿纵向次龙骨铺设,并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固定,防止出现弯棱、凸鼓现象;

②双层石膏板、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③自攻螺钉与纸面石膏板边间距

a、纸面包封的板边以10~15mm为宜;

b、切割的板边以15~20mm为宜;

c、钉距以150~170mm为宜,螺钉应与版面垂直,弯曲、变形的螺钉应剔除,并在相距50mm的部位另安装螺钉;

d、螺钉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石膏腻子抹平

④石膏板的接缝,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通常先用腻子对接缝分二次批嵌,第二次批嵌不得高出石膏板面,然后贴接缝带,最后与板的大面一起进行批嵌;

⑿胶合板、纤维板、盖塑板安装质量:

①胶合板

a、胶合板光面向外,相邻板色彩与木纹要协调;

b、用钉固定时,钉距为80~150mm,钉长为25~35mm,钉帽打扁并进入板面0.5~1.0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c、用木条固定时,钉距不应大于200mm,钉帽打扁并进入木条0.5~1.0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②纤维板

a、用钉固定,钉距为80~120mm,钉长为20~30mm,钉帽进入板面0.5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b、用木条固定时,钉距不应大于200mm,钉帽打扁并进入木条0.5~1.0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③盖塑板

a、用钉固定,钉距不应大于150mm,钉帽应与板面起平、排列整齐;

b、用胶粘剂粘贴时,涂胶应均匀,粘贴后,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并及时擦去挤出的胶液;

⒀金属板安装质量:

①金属铝板的安装应从边上开始;

②有搭口缝的铝板,应顺搭口缝的方向逐块进行,铝板应用力插入齿口内,使其吻合;

③金属条板式吊顶龙骨一般可直接吊挂,也可增加主龙骨,主龙骨间距不大于1.2m,条板式吊顶龙骨应与条板配套;

④金属板吊顶与四周墙面所留缝隙,用金属压缝条镶嵌或用补边吊顶找齐,金属压条材质与金属面板相同。

⒁灰板条和钢丝网、钢板网平顶安装质量:

①用料的规格、构造节点、固定方法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施工前应在四周墙柱上弹线,顶棚四角应在同一水平上,顶棚起拱为短向跨度的1/200;

③龙筋与平顶筋要钉牢,间距要均匀、平直,接头要错开;

④灰板条的间隙为7~10mm,端头留缝3~5mm,板条接头应错开,每段长不宜大于500mm,其高低偏差及板条表面在2m内凹凸偏差不得大于10mm;

⑤顶棚骨架完成后应进行中间检查、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⒂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⒃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⒄暗龙骨吊顶质量要求:

①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

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②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

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③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纸面

石膏板

金属板

矿棉板

木板、塑料板、格栅

1

表面平整度

3

2

2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接缝直线度

3

1.5

3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

1

1

1.5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⒅明龙骨吊顶质量要求:

①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

饰面板与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②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擦伤等表面缺陷。

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3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石膏板

金属板

矿棉板

塑料板、玻璃板

1

表面平整度

3

2

3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接缝直线度

3

2

3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

1

1

2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5.8轻质隔墙工程

5.8.1基本要求:

⑴适用范围:

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等分项工程。

⑵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①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②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④施工记录。

⑶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⑷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龙骨安装。

5填充材料的设置。

⑸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⑹民用建筑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规定。

5.8.2板材隔墙工程:

⑴适用范围:

适用于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预制或现制的钢丝网水泥板等板材隔墙工程。

⑵材料质量:

①材料质量应符合其产品质量标准,并配有出厂合格证;

②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检测报告;

④安装板材所需的预埋件、连接件的数量、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隔墙安装前,墙位置放线必须准确并复核;

⑷墙门口应设通天框,这是保证使用质量的关键;

⑸装条板应从门旁用整块板开始,收口处可根据需要任意锯开再拼装粘结,收口不得放在门边;

⑹装条板前在条板的顶面和侧面满涂107胶水泥砂浆,先推紧侧面,再顶牢顶面,然后在下端浇筑硬性细石混凝土;

⑺隔墙板材的安装必须牢固;现制钢丝网水泥隔墙与周边墙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连接牢固;

⑻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缝或缺损,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

⑼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⑽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复合轻质墙板

石膏空心板

钢丝网水泥板

金属夹芯板

其他复合板

1

立面垂直度

2

3

3

3

用2m垂直检测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

3

3

3

用2m靠尺和塞尺测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3

3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接缝高低差

1

2

2

3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5.8.3骨架隔墙工程

⑴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轻钢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人造木板、水泥纤维板等为墙面板的隔墙工程。

⑵材料质量:

①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龙骨(轻钢、铝合金)应有出厂合格证,木龙骨含水率不得大于18%;

②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③龙骨不得变形、生锈,品种、规格等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④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⑤罩面板应有出厂合格证,表面平整、边缘整齐,不得有裂缝、掉角、色差、图案不完整等缺陷;

⑥罩面板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运输和存放时宜平放,垫木间距不大于600mm;

⑦螺钉宜为镀锌,其他辅料的品种、规格、颜色、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龙骨安装

①轻钢龙骨安装

a、按照设计要求在楼地面上按龙骨宽度弹线,并引到墙、柱及顶棚下面,标出门窗洞口位置;

b、用射钉(膨胀螺栓)固定天、地、边龙骨,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m,并按照设计要求安装密封条;

c、在门窗框的周围设置加强龙骨,以保证墙体刚度;

d、横串龙骨、支撑卡应与主龙骨同系列或符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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