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双滦区委关于区直单位帮扶社区和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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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双滦区委关于区直单位帮扶社区和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Lastrevisionon21December2020
中共双滦区委关于区直单位帮扶社区和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双滦区委
关于区直单位帮扶社区和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全面推进“四有一创”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区域性大党建的理念,以健全组织体系为基础,以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共同目标为纽带,以双向服务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内资源的优化、整合和利用,努力达到驻区单位党组织支持、参与社区党建和建设工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良好态势;按照“八小时内服务单位,八小时外奉献社区”的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在职党员文化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社会联系广、人员数量多的优势,组织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服务群众,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构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活动范围、目标和形式
(一)区直单位帮扶社区
1、参加范围:
区属各基层党组织
2、活动目标:
充分发挥各帮扶单位的职能作用和优势,为社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扶持,努力使所帮扶社区达到规范化水平。
3、活动形式:
通过区级领导联系,牵头单位协调,包社区的街道领导联络,区直各单位齐帮共管的形式开展帮扶。
(二)在职党员服务社区
1、参加范围:
全区各机关在职党员
2、活动目标:
2011年3月10前,组织在职党员到居住区社区党组织报到,使在职党员主动在社区发挥作用。
3、活动形式:
主要通过“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两种形式开展活动。
(1)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
岗位由社区党组织统一设立,每名在职党员自主选择,共个服务岗位,分别是:
扶贫解困救助岗、法律法规咨询岗、民事纠纷调解岗、美化家园奉献岗、社区文化宣传岗、医疗保健服务岗、社区治安维护岗、社情民意信息岗。
按照各岗位明确的具体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开展服务。
(2)社区志愿者服务队。
按照职业相近、休息时间和志愿服务项目相同的原则,组建社区志愿者服务队。
每支服务队由1名部门职能与志愿服务项目相近的区直部门一把手任队长,街道确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联系。
每支服务队在每个社区成立分队,在社区党组织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
三、活动步骤
(一)单位帮扶社区活动
1、街道工委对各社区目前亟需解决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确定各社区需要帮扶的重点,并及时向联系社区的区领导及帮扶单位报告。
2、联系社区的区级领导,组织召开各帮扶单位和所帮扶社区参加的对接会,了解社区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把社区亟需解决的问题分解到各帮扶单位。
3、对社区的重点帮扶内容是:
改善办公条件,配齐硬件设施,努力使所帮扶的社区达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具体标准是:
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布局合理、规范整洁;建立社区图书室,自购图书和捐赠图书达1000册以上,图书室成为社区居民学习的重要场所;有固定的公开栏和社区建设宣传栏。
4、社区和各帮扶单位定期向联系社区的区级领导汇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5、街道工委定期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各帮扶单位帮扶社区工作情况。
6、年底,各帮扶单位形成工作总结报区委组织部。
(二)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
1、限期报到。
(1)在职党员在规定时间内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填写登记卡、选择“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签定服务承诺书和向社区捐献款物。
在选择“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职业特点、特长和全区统一安排,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队”。
(2)社区党组织对报到的在职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填写在职党员社区任岗承诺书,建立电子信息档案;通知未报到的在职党员及时报到。
(3)每个社区党组织结合本社区的需要和居住区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特长,组建本社区的志愿者服务分队。
(4)每个机关党组织,要明确一名在职党员为服务社区联络员,负责组织本单位所帮扶社区得的协调联系工作,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及组织党员积极参加社区服务。
2、开展活动。
活动要求:
(1)在职党员每人都要至少选择一个“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并按照岗位的要求每季至少开展一次活动。
(2)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每季至少开展一次活动。
(3)在职党员全年要至少参加两次社区党组织集中组织的活动。
活动方式:
主要有三种方式。
(1)社区居民—→社区党组织—→“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社区居民
社区居民告知社区党组织需要哪些帮助,由社区党组织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在“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库”中挑选适合的“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中的相关人员或“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并安排专人通知和组织在职党员为社区居民开展服务。
(2)“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社区党组织—→社区和社区居民
“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或“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在自主开展活动时,要先向社区党组织报告,由社区党组织安排专人指导。
(3)社区党组织—→“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社区和社区居民
社区党组织集中组织开展活动时,要先作好活动计划,提前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沟通,并安排专人对在职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服务,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活动总结。
3、检查验收。
(1)社区党组织按照方案要求对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工作进行总结。
(2)街道工委对社区党组织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区委组织部对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工作任务
帮扶社区和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居民的原则;坚持发挥优势、共驻共建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合理划分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通过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和支持,形成区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
(一)区直机关党组织要与在职党员居住社区和所帮扶社区党组织加强衔接,支持配合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和组织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特别要鼓励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并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
主要工作任务是:
1、切实加强对社区的帮扶力度,要在资金、物质等方面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优势,帮助社区开展各项活动。
2、主动与所帮扶社区取得联系,并将本单位有关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向社区党组织介绍、推荐。
3、组织、督促本单位在职党员及时到所在社区党组织报到。
4、保持与帮扶社区党组织的经常性联系,互通情况,按时参加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组织召开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例会。
5、定期检查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的活动情况。
(二)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在职党员的管理,努力为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发挥作用营造氛围、创造条件。
主要工作任务:
1、街道工委成立“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协会”,下设13个社区分会,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
2、组建13个社区在职党员服务中心,对每个岗位的在职党员开展活动提供信息、组织等必要的服务。
3、利用好双滦网站,宣讲方针政策,发布重大信息,介绍工作动态,宣传服务典型,反映社情民意,提供便民服务,节约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4、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接洽工作,全面掌握本社区在职党员的人数、特长、服务意愿,建立较为完整的社区在职党员电子信息档案,动态管理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
5、按时组织召开由驻区单位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例会,通报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情况,研究社区建设相关工作。
6、对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7、在职党员所在社区实事求是地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在职党员的现实表现和服务社区活动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1、建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例会制度。
成立全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委员会,主任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副主任由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成员单位为区直党(工)委。
联系社区的区级领导要组织各成员单位与本社区进行对接和开展帮扶工作,包社区的街道工委班子成员是本社区的联络员,负责与联系社区的区级领导的联络工作,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体察民情、解决困难、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社区的帮扶力度,自觉增强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识,把社区党建工作与本单位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要把参与社区党建、支持社区建设、搞好社区服务、美化社区环境、维护社区稳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例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
会议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也可以根据情况委托驻区单位党组织牵头组织,围绕辖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调动辖区内各单位党组织的积极性,共同研究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
2、建立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
切实加强对在职党员“八小时”之外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努力构建“双向联系”、“双重管理”的工作格局。
区直机关党组织要监督、指导好所属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做好发动引导,督促在职党员及时主动地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街道工委要抓好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严格进行考核;社区党组织作为活动的主体,要切实承担工作职能,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好各项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考核纪实。
3、建立信息交流和情况反馈制度。
街道工委每月综合各社区在职党员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区委组织部;社区根据在职党员现实表现,填写“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现实表现反馈单”,每年“七·一”前和年底前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反馈,遇有重大情况或在职党员有特殊表现时,要及时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区委组织部根据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二)培育典型,营造氛围
1、加大典型培养力度。
社区党组织对特点突出、作用发挥明显的在职党员要重点进行培养,每个社区党组织要培养至少10个“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和1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典型。
城区街道工委要选择活动开展好的社区,重点进行指导,树立起一批过得硬的“精品”典型,其中,社区党组织典型不少于2个,“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典型20个左右,“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典型5个左右。
2、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要通过“社区简报”、社区宣传栏和各类文艺团体等各种有效形式,特别是要通过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
组织部也将选择一些先进的典型进行宣传。
区委将对服务岗位表现突出、作用发挥明显的在职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各党(工)委也要在每年“七·一”、年度考评时对本党(工)委的优秀在职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考核,务求实效
一是区委组织部将把此项工作列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将考核结果作为每年“七·一”评选先优的重要依据。
二是机关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进行考核、奖励、晋升时,要书面征求其居住社区和街道工委意见,将党员服务社区的表现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三是街道工委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党组织考核在职党员工作的领导,填写“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纪实”要及时、翔实,在职党员电子信息档案要有专人进行动态管理。
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党员的现实表现和服务社区活动情况时,要以活动纪实为依据,务求公正准确翔实。
1、区委常委社区党建联系点及城区单位帮扶社区名单
2、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工作制度
3、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服务对象、内容和标准
4、双滦区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现实表现反馈单
双滦区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工作制度
为深入开展好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载体作用,调动机关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对在职党员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例会制度
1、街道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
组长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成员单位为全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党(工)委。
2、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
组长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单位为驻区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
3、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例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适时组织召开。
4、会议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也可以根据情况委托驻区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牵头组织。
5、会议议题由街道、社区党组织提出,议题一般应提前三天发至各成员单位。
6、会议议题主要包括:
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要求和指示精神,提出贯彻实施意见;通报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情况;研究解决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商讨论街道、社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等。
7、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一般为专(兼)职党组织副书记。
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
1、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会的组织指导下,对驻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实行单位、社区双重管理。
2、在职党员在规定时间内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到居住社区党组织报到,选择“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签定服务承诺书。
有条件、有能力的在职党员,在选择“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职业特点和特长,参加社区组织的“社区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
3、社区党组织要根据报到党员的特长、技能、服务意愿等,建立在职党员基本情况档案,划分责任区,安排参加社区共建活动。
并将其参加社区活动的情况和综合表现情况如实作好记录。
4、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要保持经常性联系,征求他们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参加社区活动积极、表现好的进行宣传表扬。
5、社区党组织每年“七·一”和年底前2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向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反馈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情况。
6、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定期检查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的活动情况,对在职党员进行考核、奖励、晋升时,要书面征求其所在社区党组织和城区街道工委的意见。
7、全区街道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成员单位党(工)委要监督、指导好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对积极支持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的驻区单位集体和参加社区活动成绩突出的在职党员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社区在职党员服务岗”(十个)
一、扶贫解困救助岗
(一)服务对象:
社区贫困户、孤寡老人。
(二)服务方式:
1、金钱、物质方面提供帮助;
2、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寻找就业门路;
3、生活方面的关心、关怀。
(三)服务内容:
1、帮助一户至二户社区贫困户、孤寡老人或残疾人;
2、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3、每年至少到帮扶户家中2次以上,给予生活上的关心和爱护。
二、法律法规咨询岗
(一)服务对象:
需要法律援助者。
(二)服务方式:
政策法规宣传、法律法规咨询、义务法律援助。
(三)服务内容:
1、积极向居民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居住区居民提高法律素质,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增强法制理念,遵守社会公德;
2、为居民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或法律援助;
3、协助社区开展好法律宣传工作,在普法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家庭事务排忧岗
(一)服务对象:
社区居民、孤寡老人、外出务工家庭。
(二)服务方式:
家政服务,维修日常生活用具、家电等。
(三)服务内容:
1、发挥自身特长,为所需居民提供无偿服务;
2、帮助邻里排忧解难。
四、民事纠纷调解岗
(一)服务对象:
社区居民。
(二)服务方式:
邻里、民事纠纷调解,宣传法律法规。
(三)服务内容:
1、邻里或亲朋出现纠纷时,主动进行调解,避免矛盾的激化;
2、对重大或群体性不稳定因素及时向社区报告。
五、美化家园奉献岗
(一)服务对象:
居住小区、平房区等公共环境。
(二)服务方式:
护绿、种花、卫生保洁、清理小广告等。
(三)服务内容:
1、在所居住区认领绿地、树木、花坛等,进行义务维护和管理;
2、对楼院、楼道、小区等进行义务清扫卫生;
3、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美化家园等活动。
六、社区文化宣传岗
(一)服务对象:
社区居民。
(二)服务方式:
通过文艺演出或其他有效形式活跃社区文化生活。
(三)服务内容:
1、围绕本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2、积极参与本社区组织开展的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社区文化体育生活。
七、医疗保健服务岗
(一)服务对象:
社区居民。
(二)服务方式:
开办讲座,健康宣传,开展义诊,健康指导。
(三)服务内容:
1、通过入户指导、开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2、为社区居民提供义诊、健康指导等服务;
3、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残疾人、低收入居民为重点,义务开展社区医疗保健服务。
八、社区治安维护岗
(一)服务对象:
社区、居民。
(二)服务方式:
维护小区内的治安。
(三)服务内容:
1、对发现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积极向社区报告;
2、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
九、希望工程捐助岗
(一)服务对象:
贫困家庭学生。
(二)服务方式:
捐资助学、一帮一、捐款、捐物。
(三)服务内容:
1、与贫困家庭学生结成“一帮一”对子,并无偿捐资助学;
2、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资助对象健康成长。
十、社情民意信息岗
(一)服务对象:
各社区居民。
(二)服务方式:
宣传政策,反馈社情民意。
(三)服务内容:
1、了解居民所想、所需,及时向社区反馈,下情上传;
2、宣传区、社区有关政策和情况,上情下达,并解答一些疑难问题;
3、发现不稳定因素及信访苗头、倾向及时向社区报告。
双滦区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现实表现反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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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贵单位在我社区开展服务活动的 名党员,在200 年 月至200 年 月期间的现实表现反馈给你们。
序号
姓名
服务岗位
参加志愿者服务队名称
评议内容
参加社区活动次数
为群众办实事件数
提合理化建议条数
捐献款物数量
综合评价
备注
开展活动
服务效果
发挥作用
服务管理
注:
1、评议内容栏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综合评价栏根据“活动纪实”情况简要进行综合评价,参与的主要服务内容要填写清楚,可另附页说明。
2、每半年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一次。
社区党组织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