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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习题注会经济法Word文件下载.doc

抵押交付之日 

 

B登记之日 

C签订之日 

D当事人协商之日 

6、下列有关质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D)

A.除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B.质押担保中,质押物的所有人可以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C.在质押法律关系中,质押物须移交债权人占有

D.质押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和权利

7、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A、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B、平等、公平、合法、诚实守法

C、自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D、公平、合法、平等、诚实守法

8、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  。

A、土地管理部门B、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C、林木主管部门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9、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

10、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元人民币。

A、一千万B、三千万C、五千万D、一亿元

11、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是。

A.土地所有权 

B.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C.抵押人所有的机器 

D.在建工程

12、下列关于抵押合同的形式,正确的是。

A.抵押合同可以口头订立B.抵押合同必须书面订立C.抵押合同口头、书面订立均可D.抵押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合同以外的其他方式订立

13、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是。

A.运输合同 

B.借款合同 

C.委托合同 

D.合伙合同

14、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答案:

)。

A.某大学的小汽车 

B.自留山C.某大学的教学楼 

D.宅基地使用权

15、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分为。

A.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 

B.不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C.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D.不动产质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16、下列关于权利质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汇票可以质押 

B.提单可以质押 

C.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可以质押 

D.公路渡口的收益权不可以质押

17、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后甲未将该车按交付给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

后为此引起纠纷。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了乙B.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乙可依质权向丙进行追偿

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车D.甲与乙之间的质权合同生效

18、甲因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与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向丙借款,又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丙。

现甲无力还款,对该车,乙欲行使抵押权,丙欲行使质权,并引起纠纷。

A.乙的抵押权优于丙的质权受偿B.丙的质权优于乙的抵押权受偿

C.乙的抵押权与丙的质权按比例同时受偿D.乙的抵押权与丙的质权谁先受偿应由他们抓阄决定

19、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已抵押给乙

B.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

C.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

D.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未定

20、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的债权在期满后未受清偿时,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乙所有。

A.抵押合同无效B.抵押合同内容全部有效C.抵押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D.抵押合同有效,但房屋所有权为乙所有的条款无效

21、办理抵押物登记,可以不向登记部门提供的文件是(答案:

A、抵押担保的范围 

B、主合同 

C、抵押合同 

D、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22、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

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下列行为符合规定的是:

A、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B、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 

C、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抵利率以及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的D、抵押贷款。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下列哪种清偿顺序正确的是?

A、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B、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C、按照起诉时间先后清偿。

D、按债权比例清偿。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

A、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B、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C、质物拍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份归出质人所有。

D、质物拍卖后,其价款不足债权数额的部份,由出质人作损失处理。

25、非法集资特点不正确的是:

A、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B、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C、向社会特定对象筹集D、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担保法》规定,可以质押的有:

(ABC)

A.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B.专利权中的财产权C.著作权中的财产权D.股东的共益权和自益权

2、关于留置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D)

A.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合同有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B.留置物可以的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C.债权人留置财产后,未与债务人约定履行债务的期限的,债权人应当确定1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

D.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3、2002 

年,某国有商业银行A支行与B公司签订一个合同,双方约定,B公司以一幢价值2000 

万的楼房为其从A 

支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自2002 

年1 

月2 

日至2004 

月1 

日期间,发生的借款都以该楼房抵押。

签订合同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此后,约定期间内,B 

公司3 

次向A 

支行借款1500 

万。

2005 

年,A 

支行与某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借款合同债权与担保权利转让给C 

公司,并向B 

公司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和担保权利转让通知。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B)

A.A 

支行与B 

公司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 

B.支行转让债权及抵押权的行为有效

C.支行转让债权及抵押权的行为无效D.B 

有权拒绝在担保权利转让通知上签字

4、若担保合同中出现以下条款,该条款可能有效的是:

(ABC) 

A.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购买一设备,双方在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未来1 

年内利用该设备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作为借款的担保B.甲向乙借款100 

万元,甲以其价值50 

万元的房屋为该借款设定担保,乙表示同意 

C.甲和乙的抵押合同中约定:

抵押人甲必须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否则抵押权人乙即可 

实现抵押权 

D.甲以其房屋作为抵押向乙借款,双方约定:

甲到期不还款,该房屋即归乙所有 

5、下列哪些权利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ABD)

A.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基金份额 

C.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D.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6、甲向乙借款,将自己所有的奥迪车出质于乙,乙又擅自将该车转质于丙,丙因违章驾驶该车造成该车灭失,为此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C)

A.乙无权将该车转质 

B.乙有权将该车转质 

C.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 

D.该车的损失应由乙丙负连带责任

7、债的担保形式有(ABCD)

A、保证B、定金C、抵押D、留置

8、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ABCD)

A、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D、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9、1998年3月10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600万元,应于同年9月10日向银行还款,乙公司以公司财产为该贷款提供了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贷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300万元。

银行考虑到甲公司经营不善,一直没有向甲公司催要欠款。

2002年1月20日,银行要求甲公司还款,甲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按《物权法》规定,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BCD)

A.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已过,所以,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B.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已过,但仍有权行使担保物权

C.银行在2002年1月20日提出还款请求,故在此之后的2年内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

D.银行在2000年9月10日之后的2年内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

10、甲企业持有乙企业为支付货款给其开具的面额为200万元的本票,付款期限到2005年5月18日。

2005年4月12日,甲企业向丙银行借款,将该本票质押给丙银行,并在本票上进行了背书,标明质押字样。

甲企业在以前的业务往来中,还欠乙企业货款50万元,甲企业与乙企业协商于2005年5月16日之前支付。

2005年4月28日,甲、乙两企业合并,成立一家新企业丁公司。

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CD)

A.甲、乙企业互负的债务因混同而消灭B.2005年4月28日,甲企业可以与乙企业抵销50万元的债务

C.甲、乙企业因合并成为一个主体,发生混同,甲欠乙的50万元货款债务消灭

D.甲企业对乙企业的200万元债权并不因混同而消灭

11、周某向余某借款20万元,借款协议中言明以周某家传宋版《金刚经》一部用作抵押。

随后,周某又暗将此书以10万元卖给傅某。

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有:

A.周某与傅某的买卖因违法而无效B.周某与傅某的买卖因未征得余某同意而无效

C.余某与周某的抵押条款有效D.余某有权就周某卖书所得10万元价款优先受偿

12、对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认识正确的是:

(AD)

A.被执行人未公开的发明不得查封B.被执行人及其扶养的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不得查封

C.被冻结的财产不得重复冻结D.扣押的财产流拍或变卖不成的,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人民法院应解除扣押

13、质押担保的范围(ABCD)

A、主债权及利息 

B、违约金 

C、损害赔偿金 

D、实现债权的费用

14、下列不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有(BCD)

A、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公民 

B、国家机关 

C医院D、企业的分支机构

15、下列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

A、土地所有权 

B、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

D、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的土地使用权。

三、判断题

1、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

2、担保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3、在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免除保证责任。

(×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

5、抵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6、质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 

×

7、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8、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保证人。

9、国家权力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作保证人。

10、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11、当事人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2、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

√)

1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

14、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 

15、根据贷款通则,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

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

四、简答题

1.根据《担保法》规定,那些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5)抵押担保的范围;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抵押与质押的共同点?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

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

质押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

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4、抵押权和留置权有何区别?

(1)、抵押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

(2)、抵押与质押都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

(3)、合同中都不得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或质权未受清偿的,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抵押权人或质权人所有,

(4)、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都有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规定,

(5)、抵押物与质押物都必须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6)、抵押权与质权与其各自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消灭。

(7)、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

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出质财产。

5、质押权和留置权有何异同?

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质权:

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动产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权利质权是指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立的质权。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和发展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将该动产优先受偿。

6、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如何清偿?

(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2)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有的登记,有的未登记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4)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7、在保证合同中,什么情况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8、什么是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9、什么是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10、《担保法》中的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是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的,而且抵押适用于动产、不动产和权利。

质押是转移物的占有的,并且只是适用于动产和权利

留置是一方可以在对方支付对价之前保留该物的占有如果对方不支付对价那么一方可以不交付留置物。

留置仅仅用于动产。

多见于加工承揽。

五、问答题

1、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及共同点?

质押是转移物的占有的,并且只是适用于动产和权利;

区别:

(1)、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

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

(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

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3)、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时,留置权人方可处置该留置物,实现债权;

质权的实现,是当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即可处置质物,实现债权,无须给出质人规定清偿债务的期限。

(4)、留置物被他人占有时,不能依据留置权请求返还原物,而只能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

质物被他人占有时,质权人可依质权请求返还质物。

(5)、留置权因留置物的丧失或因债务人提供相当的担保而消灭;

质权因质物丧失,并不能返还时而消灭。

(6)、留置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7)、留置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

质权由当事人约定创设,不存在约定排除质权。

留置权与质权的共同点:

(1)、留置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当债权未受清偿时,对留置物或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清偿的权利。

(2)、留置权与质权的客体都为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

(3)、留置权与质权担保的范围都为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实施费用。

(4)、留置权人和质权人都应以善良管理人责任心保管留置物或质物,因未尽责任心而致留置物或质物毁损、灭失的,留置权人或质权人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5)、留置权人或质权人都有权收取留置物或质物的孳息。

(6)、留置权与质权都与其各自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留置权、质权也随之消灭。

(7)、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然取得对该动产的留置权或质权。

(8)、留置物或质物被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9)、留置权和质权都不受所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当留置权或质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完成后,留置权人、质权人仍可对留置物、质物行使权利。

2、担保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1)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为前提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六、案例分析

甲、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

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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