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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

“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

——兼评汉语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

(作者为北京大学教授,文章来源:

《世界汉语教学》)

语义型语言和语法型语言在结构原则上的差异,我们曾进行过一些具体的讨论(徐通锵,1991),但要真正弄清楚每一种类型的语言结构,还需要弄清楚语言结构单位的性质,因为它凝聚着语言结构的基本特点。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字”;印欧系语言是语法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词”。

不同语言之间虽然可以找出一些共同的普遍特征,但基本结构单位不能“张冠李戴”。

近百年来的汉语研究,特别是其中的语法研究,把“字”逐出语言而代之以词和语素,这在方法论上无异于“张冠李戴”,使汉语的研究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语的眼光”。

要摆脱这种“眼光”的束缚,还得从“字”开始,研究它与语言结构的关系,就汉语论汉语,从中总结相应的理论和方法,以便为汉语的研究探索一条新的途径。

一、“字”和汉语结构的基础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

一种语言如何将现实编成“码”,使之成为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这与该语言社团的思维方式有关。

印欧语社团的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它的基本精神是抽象和推导,采用下定义的方法把一个个概念说清楚。

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与这种思维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大体的情况是:

词对应于概念,句子对应于判断;概念要接受判断规则的支配,与之相应,词的结构要受特定句法规则的制约,具有能机械地适应句法位置的变化而变化的机制,即有特定的形式标志去表示结构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

推理由于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语言编码的规则可能与它的关系远一点,而篇章结构的特点则与它的关系较为密切。

把印欧语的结构基础与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联系起来考察,人们可能不以为然,但只要看一看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诞生和发展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一论断的根据。

现在流行的语法理论首先是古希腊的哲学家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建立起来的,特别是亚里斯多德的语法理论对后世语法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是哲学家首先对语言研究感兴趣?

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与特定的编码视角、编码方式有着内在的联系。

希腊语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亚里斯多德根据这种语言的结构特点把现实分为十大范畴:

实体(substance)、性质、数量、关系、地点、状态、情景、动作、被动、时间,其中“实体”是本质,其他九个范畴是偶有的属性(accidents),是用来表述实体的。

在逻辑判断的结构中,实体最主要的特征是主体(subject),从逻辑上说就是主词(subject),别的偶有性范畴都是表述这个主词的,因而是它的宾词(predicate)。

句子的结构规则和逻辑判断相对应,主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主语(subject),能充当主语的词是体词(subsantiveword)或名词;宾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谓语(predicate),能充当谓语的词是动词(包括后来分出来的形容词);主语和谓语之间由一致关系相联系。

这一逻辑理论体系以希腊语的结构为根据,而它又反过来成为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基础。

有人说,亚里斯多德如果说的是另一种不同于希腊语结构的语言,他就会创立另一套逻辑理论体系,这很有道理。

Lyons(1979,270-274,334-344)曾对上述问题进行过具体的分析,读者可以参看。

总之,这一理论体系抓住了印欧系语言编码机制的核心,因而它的基本精神一直延续到现在。

由一致关系相联系的“主语—谓语”结构是这一语法理论体系的“纲”,构成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词的结构和功能都只是这个“纲”上的“目”,一切特点都受这个“纲”的控制。

比方说,词的句法活动范围与句法结构位置存在着规律性的联系,因而功能单纯,可以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的是名词,谓语位置上的是动词,定语位置上的是形容词,等等);由于一致关系的要求,词的结构也就相应地形成了一套能随句法结构位置的变化而变化的形态体系和词根加前、后缀构词的派生法构词体系(徐通锵,1991,56-59)。

这些特点概括起来就是:

句子是一种封闭性的结构,只要是一致关系所联系的主谓结构就是一个句子;句法结构单位的语法特征突出,无论是构词、变词还是造句,都可以用一定的语法规则加以控制。

汉语的编码机制与印欧系语言不同,因为汉人的思维方式不同于印欧语社团那种以概念、判断、推理为基本形式的三段论,而是一种“比类取象”的过程。

“象”是我国古代的一个哲学概念,指现实现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易传•系辞上》)。

每一种“象”都同某一类实体相联系,既表征实体本身的特征,也表征实体之间的各种关系,并通过关系来确定实体的性质。

解释“象”的方法多取定义式的说明,如“山大而高,崧;山小而高,岑;锐而高,峤;卑而大,扈”(《尔雅•释山》),而解释“象”与“象”之间的关系大多不用判断性的定义,不用推导,而用比喻,一种“象”通过与另一种差别很大的“象”的比较,找出共性,把握实质,即在不说出“象”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的情况下去把握“象”的本质,古人所说的“援物比类”就包含这种意思(王前,刘庚祥,1993)。

如果以印欧语社团的思维形式为参照点,那么汉语的“象”大体上相当于概念,而“援物比类”的“比类”则相当于推理;这里没有与判断相当的思维单位,这可能是汉语的句子结构根本不同于印欧语句子的结构的一个深层原因。

下面为了便于理解和行文,“象”仍以概念名之。

以这种思维形式为编码的基础,汉语的结构基础自然会产生一系列不同于印欧语结构的特点。

和“象”相对应的语言形式是“字”,和“比类”的思维形式相对应的是“因字而成句”(《文心雕龙》)的句。

由于汉语中没有相当于印欧语的“判断”那一级的思维形式,因而在“因字而成句”时没有固定的结构模式的限制,可以自由地、开放性地表述所要表达的意思,使句子呈现出一种开放性的特点,不象印欧系语言的句子必须限制在一致关系的框架之内。

“字”是汉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构单位,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不同,具有自己一系列特有的特点。

这可以概括为:

结构简明,语法功能模糊,表义性突出。

“字”的结构简单而明确,是一个以“1”为基础的“1×1=1”的层级体系,或者简单地说,它是表达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个音节,形成“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一对应的结构格局(徐通锵,1991)。

这是汉语的结构基础,各个结构层面(语音、语义、语汇、语法的结构特征都交汇于此,因而每一个层面的研究都得以“字”为基础。

正由于此,“字”的含义广泛,所指模糊而不定,既可以指它的书写形体(如“说文解字”),也可以指一个音节(“吐字清楚”“字正腔圆”),还可以指音义结合的语言结构单位(如《文心雕龙》的“因字而成句,积句而成章”等),甚至还可以兼指以上各项内容。

总之,“字”在它的简单的结构中隐含着复杂的内容,过去把它仅仅看成为一种文字单位是没有根据的。

其次,作为语言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它缺乏印欧语的“词”那样的语法特征,既没有和句法结构位置的固定性联系,也没有表示语法功能的形态性标记,因而其语法功能模糊而隐蔽,无法根据特定的句法模式进行功能性的分类。

例如“图”字,根据《汉语大字典》提供的线索,它有12个义项,其中有些义项的功能相当于印欧语的名词(地图、版图),有些相当于动词(绘画、描绘;思虑、谋划等),有的相当于形容词(图片、图像)。

应该把“图”归入哪一个词类?

很难说。

汉语的词类问题所以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

第三,和“语法功能模糊”这一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字”有顽强的表义性,这恐怕是“字”的一种本质特点,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内在结构基础。

这一点人们颇多疑虑,需要在这里进行一些重点的分析。

“字”的表义性特征以往多注意形声字之类的结构,缺乏语言的分析,这或许是把“字”归结为文字问题而产生的一种不良结果。

形声字代替假借字而成为汉语最重要的一种书写形式,固然可以从一个侧而反映“字”的表义性的语言特点,不过它究竟是一个文字问题,不宜作为根据来证明“字”的表义性。

汉语中借字(借词)的命运与印欧语系语言的借词很不一样,可以从侧面说明“字”的表义性特点。

借词是音、义都借自外语的词,是两种语言相互接触的产物。

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在社会生活中出现了大量新事物和新概念,表达这些事物和概念的外语词也渗入汉语,这样就发生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语言的碰撞和矛盾。

汉语一直采取“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对待外来词的“入侵”,尽可能采用意译法,只借用其概念而扬弃它的语音构造和语素组合成词的那种语法构词规则,坚持“字”的表义性;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意译化方法,就暂时采取音译,而后再换之以意译,象telephone由“德律风”而改为“电话”,microphone由“麦克风”而到“扩音器”,band由“版克”到“银行”,cement由“门汀、士敏土”而“水泥”,piano由“披亚诺”而“钢琴”等等,都是先音译后意译的具体例子。

《辞源》出版于1915年,吸收西方语言的外语词计2431条;《辞海》出版于1937年,吸收外语词计12879条。

根据耿军(1990)的统计,大体情况如下:

  《辞源》

借词            305            12.56%

专词            1187            48.82%

意译词           939            38.62%

  《辞海》

借词            5218            40.51%

专词

意译词           7661            59.48%

“专词”指人名、地名等,必须音译。

意译词的比重,《辞海》明显高于《辞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汉语社会对外来词的改造方向。

有些难以意译的外来词就尽可能设法进行汉语化的表义性改造。

印欧语的词是多音节的,汉语往往就只取其第一个音节,再配以一个加上意符的汉字,使之汉语化,这里尤以化学名词最为突出,例如,Magnesium(镁),Natrium(钠)等等。

这种汉语化的改造办法由来已久。

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传入我国,由于翻译佛经的需要,汉语从梵语和中亚的一些“中介语”(如吐火罗语等)借入大量词语,由于语词结构上的矛盾,汉语就对它们进行了汉语化的改造。

如“佛”借自梵语,原文为buddha,音译为佛陀、佛驮、浮图…,bud-仅为其中的一个音节,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由于“佛陀”之类的音译词不合汉语“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意义”的强制性对应习惯,不利于复音词的构成,汉语社会就把buddha这个词的意思归入bud-这个音节,译为“佛”,使之汉语化,尔后再以此为基础造出“佛土”“佛法”“佛像”“佛身”“佛经”“立地成佛”之类的字组,使之消除外来的痕迹。

这是汉语改造外来词,使之意译化的一种重要方法。

上述这些方法的核心只有一个,就是坚持“字”的表义性,反对把它降格为一个纯粹音化的符号。

这是汉语为使外语的结构适应自己的结构特点而进行的一种调整。

印欧系各语言之间的借词由于语言结构类型的一致,因而借用很自由,基本上只需要进行字母的对应转写就可以把另一种语言的词借进来,不需要进行原则的调整。

这与汉语的意译化方法相比较具有天壤之别。

汉语的特点就是在这种不同类型语言的结构撞击中显现出来的,这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义”在汉语结构中的地位。

汉字的发展始终坚持它的表义的趋向(王宁,1991,73),这正是它适应汉语的结构特点的反映。

汉字忠实地记录了汉语的结构。

所以,“字”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它的表义性,这是语义型语言的结构基础,也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最基本的结构单位。

汉语的研究应该以“字”为基础去探索它的结构。

前面的比较与分析说明,印欧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词”和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字”之间存在着一系列原则的差异,其集中的表现是:

“词”的突出特点是它的语法性,受一致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结构规则的支配,而“字”的突出特点是一个音节和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它的顽强的表义性。

基本结构单位是语言结构的最活跃的细胞,它们之间的差异正是不同类型的语言具有不同结构特征的集中体现,我们应该循此去研究语言的结构,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二、汉语中的“字”和“词”

“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那还有没有词?

这个问题很复杂,很难用一两句话来回答。

“词”是印欧系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问汉语有没有“词”,实际上是在用印欧语“词”的标准来衡量汉语的结构单位。

由于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不同的语言只是采用不同的方式对相同的现实进行编码,因而相互之间可以进行代码的转换。

以“词”为视角考察汉语的结构,自然可以找出相当于“词”的语言现象;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即使在汉语中找出类似印欧语word那样的“词”,它也不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只是一种辅助性的结构单位,而且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的性质和特点也不完全相同。

人们可能会说:

这是奇谈怪论,而我们认为这正是汉语的实际情况。

作为语言的结构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字”,没有“词”;“词”这个字只是指“意内而言外也”(《说文》),既与“字”的意思无关,也与现代语言学的word之类的单位无涉。

词是《马氏文通》所开创的汉语语法研究从印欧语中移植进来的一种舶来品,在汉语中没有根基。

在这方面论述得最清楚、最科学的是赵元任(1975,233-234),认为印欧系语言的word(词)这一级单位“在汉语里没有确切的对应物”。

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字”与汉语的句法结构》一文中讨论过,这里不再重复。

汉语中没有“词”,但又有象“词”那样的语言现象,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词”与“字”的关系。

赵元任说“汉语中没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这“词概念”指的是“音节词”(字)、“结构词”(语法结构单位)之类的东西,不过我们这里想根据概念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来了解“词概念”,并借用赵的论断来讨论“字”与“词”的关系。

“词概念”是无形的,它需要借用一定的物质形式才能表现自己的存在。

那么这无形的“词概念”寄托在哪里?

就寄托在“字”的义项和“字”的结合之中,象前述的“图”字的各个义项就隐含着类似印欧语的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功能的词。

现在很多语言学家都已在自己的研究实践中意识到了这一点,认为“多义项动词应看作不同的词”(马庆株,1989,168),“一个字可以代表不相干的若干词“(孙景涛,1986,32)。

但“字”的意义范围是模糊的,连续的,而义项是对模糊的、连续的义域进行离散化分析的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不同的字典对同一义域的不同处理就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

这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词”不能代表“字”而成为汉语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

 

“字”通过结合而构成的字组(特别是其中的固定字组),其作用大体相当于一个“字”。

这是汉语在演变中为减少“字”的数量而又要保持和丰富语言的表达能力而进行的一次重大的自我调整,以使保留下来的“字”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编码功能。

象表示“黑色”意思的“字”在上古时期有98个之多(张永言,1984),现在常用的只留下“黑”等少数几个字,通过与有关字的结合构成字组去表达各种与“黑色”有关的意思。

这种增加“字”的长度以减少“字”的个数的自我调整的客观效果是为词概念找到了一种较为客观的表现形式,这就是现在一般所说的“复音词”。

如果说,一个“字”中可以隐含着几个不同的“词”,那么“字组”就可以以“字”的某一个义项或语义特征为基础把语言中与此有关的“字”拉过来,彼此相互注释,相互限制,构成一个语义明确、功能相对单纯的“复音词”,使原来隐含在义项中的词概念明确化和离散化。

如果仍以前述的“图”字为例,那么,“地图、版图、海图、挂图”等是“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周礼•夏官•职方氏》)中的“图”的意义的复音化和语词化;“图案、图像、图形、草图、按图索骥”中的“图”是描绘出或印出的形象”(《玉篇》:

“图”,画形也”)这一意义的散离化和复音化;“图存、图谋、徐图、雄图”等则是“图”的思虑、谋划”意义(《说文》“画计难也”)的具体化和语词化;“贪图、妄图、希图、试图、企图”等是“图”的“设法对付、谋取”义的明确化,等等。

这样,字组中的“字”通过相互注释、相互限制就使“字”的广泛而模糊的含义比较明确和离散,隐含在义项中的“词”也由潜在而变为现实,以往把复音词的大量产生归因于语音的简化,认为是为了避免同音的干扰而创造复音词。

这两者之间可能有联系,但不一定有直接的、内在的联系,近代北方话的发展可以为这一论断作出明确而有力的注释。

吕叔湘(1963,21)在谈到这一点的时候明确提出:

“北方话的语音面貌在最近几百年里并没有多大变化,可是双音词的增加以近百年为最甚,而且大部分是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有关的所谓‘新名词’。

可见同音字在现代主要是起消极限制作用,就是说,要创造新的单音词是极其困难的了。

”复音词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恐怕需要从减少字数而增强保留下来的字的编码能力的关系中去理解,它是我们探索汉语语义发展规律的一条重要途径;同音字的大量产生是这一过程所产生的“果”,不是“因”。

“词”不管是寄托在“字”的义项之中也好,还是通过“字”的结合而形成的复音词也好,都得以“字”为基础;没有“字”,就不会有“词”,这或许可以成为对赵元任的“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词’则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都是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的一种注释。

不过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通过这些办法找出来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词不是一个东西,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原则的区别。

第一,印欧系语言的word受句法一致关系的支配,因而其语法功能是有定的,可以据此进行名词、动词、形容词的划分,而汉语的词以语义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则无关,因而它的句法功能,妙用“主语一谓语”框架的结构标准来徇,是无定的,无法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

汉语的“词”的语法功能还得以语义为基础去分析,不能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混为一谈。

第二,从结构上说,Word在印欧系语言中是一种离散的、现成的结构单位,与语素、词组的界限大体上是清楚的:

语素没有重音,词只能有一个重音,而词组则有几个重音,而汉语中散离的、现成的结构单位是“字”,而不是词(吕叔湘,1964,45),“字”与“词”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

一个“字”中隐含着几个词固然难以确定,就是依据“字”的组合而构成的“字组”(词),它与“字”的界限也是模糊的,呈连续的分布状态。

汉语的结构基础,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对一的对应,我们如以此为视角,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字”和“词”之间的连续统(continum)。

请比较:

     书  甭①  鸟儿② 刀子③  友好④  图存 看书

字    1   1    2   2    2     2   2

音节   1   1    1  1.5  1(?

),2(?

)  2   2

概念   1   1    1   1     1    1   2

这里只分析到二字组。

三字组(“红通通”)、四字组(“稀里哗啦”)由于涉及到其他一些问题,这里从略。

“看书”作为一种非词的二字组放在这里,以便比较。

着眼于“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对应的结构格局,就可以发现“词”的语音形式的一种连续统式的分布,如果把方言中的所谓Z变韵,D变韵,嵌1词之类的现象都收集起来进行分析、排比,在这个连续统中还可以插入其他的类型。

根据这种连续统式的分布状态,“字”与“词”的关系或许可以概括为如下的规律:

字组(这里含单字,把它看成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字组)越短,它的语义越广泛、模糊,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多,因而它的语义功能也就越复杂,可能代表的词也就越多;反之,如果表达一个概念的字组越长,则它的语义越明确,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少,语义功能、句法功能也就越单纯,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长字组只能有一个意义、一种功能。

这种字组的长度与语义功能、句法功能的明确性的反比关系顺着连续统而渐次发生变化,这也是汉语的“词”难以确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两方面的区别足以说明,汉语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实际上不是一种性质的结构单位:

word受句法一致关系及其相关规则的支配,而汉语的词则受语义规律的制约;把由“字”的结合而构成的“词”叫做“字组”或“固定字组”,恐拍比叫做“词”更确切、更合适。

不过“词”这个概念现在已颇为流行,可以因循旧贯,因为重要的是“确定介乎音节词(指“字”——笔者)和句子之间的那级单位是什么类型的,至于把这些类型的单位叫做什么,应该是其次考虑的问题”(赵元任,1975,240)。

汉语的“词”以表义性的“字”为基础,没有“字”也就不会有“词”,不管是认字的还是不认字的,都知道“字”是什么东西,而“词”则是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之后才能掌握的结构单位。

赵元任说“字”是中国人心目中的“中心主题”,而“词”则是在许多不同意义上的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是非常正确的。

什么是“中心主题”?

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语言的结构本位。

汉语是一种以“字”为结构本位的语言,语言研究如果能紧紧扣住这种结构本位,并以此为基础吸收国外语言学中于我有用的理论和方法,就能使汉语的研究水平向前发展一大步,其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五•四”前后开始的汉语音韵研究和方言研究。

高本汉在研究汉语音韵时没有偏离“字”这一结构本位,而是用历史比较法、内部拟测法这些新的理论、新的方法来改进这种结构本位的研究,因而为汉语音韵的研究开创了一个新时期(徐通锵、叶蜚声,1980,1981)。

汉语方言的调查和研究兴起于结构语言学的兴盛时代,而其奠基人就是结构语言学派的权威学者赵元任,但是他没有照搬结构语言学的语言调查的理论和方法,而一切以“字”为基础,并于二十年代编成《汉语方言调查表》;有了这个字表,我们就能照字记音,进行方言结构规律的研究。

直至今天,这本字表仍旧是我们进行汉语方言调查和方言研究的一本必不可少的手册。

方言连读变调的研究现在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这也是以“字”为单位进行研究的,讲“二字组”“三字组”的连读变调,从来不说“语素与语素”的连读变调。

这种以“字”为基础的理论和方法使汉语方言的研究取得了开创性、突破性的进展。

这些领域虽有很多争论的问题,但从来没有发生过要不要以“字”为基础的争论,这说明它们的研究方向没有偏离汉语的结构本位,因而其研究成果都比较成熟。

语法研究的情况截然相反,它抛弃了“字”,而以印欧语类型的词为基础,这就偏离了汉语的结构本位,因而引起了一系列问题的争论。

三、以词、语素为结构单位的汉语语法研究和汉语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

汉语的语法研究为什么会偏离“字”这种结构本位?

这与学术研究的传统和语言研究对象的变化都有密切的关系。

传统的汉语研究以“字”为本位研究文字、音韵、训诂,不研究语句的结构;以书面语为研究对象,而不管在魏晋时期就已开始发展起来的、与文言文不一致的口语。

这两点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距离越来越大。

鸦片战争以后,社会要求言文一致,要求研究一直被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话文,“所望吾国好学深思之士,广搜各国最近文法之书,择取精义,为一中国文法,以演明今日通用之言语”(孙中山,1918)。

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我们自己又没有相应的研究传统,就只能到印欧系语言的研究中去找理论、找方法,因而从《马氏文通》开始的中国语法学就用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来观察汉语,使汉语研究中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语的眼光”。

什么是“印欧语的眼光”?

朱德熙(1985)认为它就是“把印欧语所有而为汉语所无的东西强加给汉语”。

但是,什么是“有”?

什么是“无”?

这里没有一种客观的鉴别标准,不同的人完全可以作出不同的理解。

所谓“眼光”,实质上就是观察语言结构的一种宏观的观察点,与编码的特定视角有关,因此确定“眼光”的客观标准应该是语言的结构常数或结构关联的基点。

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常数“1”在句法层面,由“1个句子=1个主语×1个谓语”的“1”控制着整个语言的结构(徐通锵,1991,56-59),因此“印欧语的眼光”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

以词为基本结构单位的“主语—谓语”的结构框架和与此相联系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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