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廉洁火炬杯知识竞赛案例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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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廉洁火炬杯知识竞赛案例答案

“廉洁火炬杯”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参考题库

六、案例分析题。

(25题)(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案例进行分析,包括违反了哪个纪律?

哪条规定?

处理意见?

答题范例:

王某,某地派出所所长,中共党员。

在母亲去世后,王某打算借这个机会好好操办一下丧事,一方面能把自己以前随出去的钱收回来,另一方面也能借机收点礼金。

于是,他不仅把母亲去世的消息挨个通知亲朋好友,还通过他人将此事透露给辖区内一些服务对象。

因为王某是基层站所一把手,权力含金量高,一些服务对象前来送上礼金。

后经调查,王某违规收受数十名服务对象数万元礼金。

(来源于《中国纪检监察报》)

答: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王某不仅邀请服务对象参加母亲的葬礼,还借机敛财,具有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节,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2015年7月8日晚,李某,中共党员,某局副科长,饮酒后驾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抽取体内静脉血留存。

后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醉酒标准。

2016年1月5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李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假如你是该单位纪检工作人员,应该给予李某怎样的党纪处分?

依据是什么?

答:

本案例中李某已经触犯法律,《条例》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有相关规定。

根据《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李某作为党员干部,饮酒后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并经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根据党纪规定,对李某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2.秦某,某县副县长,中共党员,分管全县文化体育工作。

为发展县里体育事业、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县政府决定在县城修建一个大型体育馆。

工程招投标阶段,秦某的老同学、当地建筑老板周某找到秦某,请其为自己承揽该项目提供便利,考虑到同学情谊,秦某答应了。

事后,周某“知恩图报”,多次给秦某送去财物,但考虑到现在管得严、风声紧,秦某皆予拒绝。

之后,在秦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周某送给秦某儿子5万元人民币。

直至他人举报案发,儿子也未将收受周某财物一事告知秦某。

帮人办事自己不收钱,是否就没事了?

请分析。

答:

秦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本案中秦某虽然对儿子收受他人财物一事并不知情,但这并不妨碍他构成违纪。

将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亲属收受对方财物的情况,纳入纪律规制范畴,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

这意味着,一旦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且情节较重,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的党员干部哪怕对此不知情,也要受到处分。

本案中,秦某利用职权为周某谋利,其子收受周某5万元,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3.李某,某市住建局局长,中共党员。

一天,李某和刚刚大学毕业的儿子聊天,问其有何打算。

原本,李某已帮儿子在省城找到一份工作,正打算告诉他。

谁知儿子言辞凿凿,直言早就想好了“生财之路”。

原来,儿子想到自己老爹手握城市建设重权,打算和同学合伙拉一支工程队,在市里承包工程。

李某觉得这个法子可行,但与儿子约定,“现在风声紧,我不会出面帮你协调,只能由你自己打着我的旗号承揽工程”。

其子依言行事,在短短一年内承包数项工程,获利甚丰。

请分析李某的违纪行为。

答: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案中,李某虽然没有直接出面为儿子谋取私利,但在得知儿子打算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承揽工程后,不加约束纠正,属于纵容、默许行为,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某月,山西省某县委接到了关于山西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的通知。

该县委书记在安排巡视进驻准备工作时竟强调“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以此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

省委巡视组按时进驻该县开展巡视,该县公安局把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2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2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巡逻值守县宾馆的举报箱。

后来,省委巡视组根据群众反映到实地查看,发现这一情况后,责令该县委立即改正。

请分析该县委书记的违纪行为。

答:

该县县委书记的行为违反了政治纪律。

《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三)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

本案中,该县县委书记擅自安排将巡视组举报箱置于监控探头可视范围内,影响了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检举权,干扰了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应当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5.王某,某市地税局一名科长,中共党员。

一次,分管王某科室的副局长遭遇车祸,受伤住院。

王某得知消息后,想去慰问一下,却为拿什么礼品犯了难。

朋友提醒,不送礼品,可以直接给现金,一般来说送去200元即可。

王某觉得有道理,但又认为“给领导送礼,200元太少”,最终给副局长送去2000元。

请分析王某的违纪行为。

答: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王某借看望领导之机,送给领导严重超出当地礼尚往来标准的现金,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6.近期,交通运输部党组拟提拔一批局级党员领导干部。

组织部门对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发现,有一名考察对象申报了两套房产231平米、配偶持有股票19万元,但没有申报其配偶持有的167万元基金,存在瞒报行为,其没有报告的配偶持有基金数额超过了规定数额。

交通运输部党组研究决定取消其局级党员领导职务考察对象资格。

请分析该考察对象的违纪行为。

答:

该名考察对象的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

《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该名考察对象不如实报告配偶持有的基金情况,且其配偶持有基金数额超过了规定数额,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7.韩某,某市矿务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在得知矿务局副局长张某等人任前公示的消息后心存不满,随即编造了张某花50万元买官的虚假举报材料,采用匿名方式分别寄给了省市领导,并指使人发布在网上,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请对韩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韩某的行为违反了政治纪律。

《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韩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采用诬告陷害等手段,阻止其他党员干部受到提拔任用,甚至意图使其受到纪律追究,侵害了党员的合法权利,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8.中央纪委监察部驻科技部纪检组监察局根据科技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线索,对科技日报社原副社长、机关党委书记汤某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汤某本人未经批准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一直未向组织报告。

其配偶子女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如实填报。

请对汤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汤某的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

《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本案中,汤某未经批准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一直未向组织报告,其配偶子女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也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如实填报,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9.赵某,某市委副书记。

赵某喜欢打高尔夫球,长期持有当地某高尔夫球俱乐部会员卡,并以低于会员价的价格打球。

在所在省份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期间,赵某不仅没有向组织报告持卡情况,而且为了继续打球,改用他人名义持有会员卡,并在工作时间打球10余次。

请对赵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赵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本案中,赵某身为市委副书记,不仅长期以低于会员价的价格打球,而且在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期间欺骗组织,改用他人名义企图蒙混过关,并在工作时间打球10余次,严重影响了党风政风。

对其行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党员干部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高尔夫球卡,看上去是‘小问题’,实际隐藏着‘大祸患’。

10.某水利局原局长黄某,中共党员,其在担任局长期间,逢年过节收受社会老板、下属等礼金。

其中不少是一些老板和下属以“人情往来”为由交到黄某及其家人手里的,少则一两千,多的上万。

黄某对这些送礼金的人也颇为照顾,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们谋取了各种利益。

请对黄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黄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党员干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案中,黄某违规收受礼金,违反了党纪规定,应当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11.按理,既然选择了人民公仆,就须断了发财的念头。

但看着别人下海经商,有声有色,某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原党组成员周某华坐不住了。

为了掩人耳目,周某华与“老下属”兼本姓人某区财政局副局长、经管局局长周某某合谋,由周某某出面成立公司,而周某华利用权力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进行后台运作,赚了钱后,大家五五分成。

请对周某华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周某华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劵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劵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本案中,周某华与人合谋成立公司,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公司谋取利益,所得利润参与分成,违反了党员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12.手里已经占了一辆车,用旧了就想把别人新的换过来。

时任某市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的谢某(中共党员)以工作繁忙、公车接待不方便为由,要求所辖业务范围内的某公司为其配置一辆车。

该公司遂购置了一辆帕萨特,供谢某人长期使用。

请对谢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谢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案中,谢某长期占用民营企业车辆,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13.某市政府一名副市长(中共党员)带领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一行10人到基层开展水利工作调研,当晚在某镇政府饭堂用餐,县、镇两级有关人员等11人陪同,席间饮用高档洋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请对该名副市长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该名副市长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本案中,该副市长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务接待中超出正常接待标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14.陈某,某镇司法所所长,中共党员。

擅自将公务用车的“司法”标识撕掉并继续使用,被批评后的1年后,他再次将标识撕掉,并在3个月内先后8次驾驶该公车回家、外出吃饭、搭乘妻子到县城购物等。

请对陈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陈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条例》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陈某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公车管理规定,撕掉标识,且多次公车私用,情节较重,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15.史某,中共党员,先后任市建委监督检查处、法规处处长等职务。

长期与吴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史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并造成了不良影响。

请对史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史某的行为违反了生活纪律。

《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史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党纪规定,应当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16.陈某,某市水利局副局长,中共党员。

在一次朋友聚会上,陈某结识了当地一名从事纺织行业的老板林某。

一次,陈某母亲生病住院,聚会后从未联系的林某不知从何处获知消息,竟前来看望。

他不仅带来高档礼品,在离去前还给陈某送上了一个3000元的红包。

几番推辞后,陈某便收下了。

其间和此后,林某都未谈及任何要请陈某帮忙的诉求。

请对此案例进行分析。

答:

陈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本案中,陈某与林某结识后,来往甚少,在其母亲生病时,收受林某高档礼品和3000元红包,虽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但已经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范围,违反了廉洁纪律,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17.梁某,湛江市岭南师范学院教师,中共党员,其最近在新浪微博上公开发表反对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等多篇言论过激博文,有损党和国家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请对梁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梁某的行为违反了政治纪律。

《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案中,梁某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多篇反对改革开放政策、言论过激的博文,有损党和国家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应当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18.朱某,中共党员,某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朱某出生于1980年6月,在多次上级要求报送的考核登记表中,均填写出生年月为1982年11月,违反了党的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请对朱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朱某的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

《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朱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情节较重,违反了党纪规定,应当给予其相应的党纪处分。

19.苏某,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物价局局长,中共党员。

在兰州市物价局实施扶持示范性农副产品直销店建设中,苏某在未向社会公开公示的情况下,优亲厚友,为其3名亲属办理了直销店经营资格,违规领取直销店补贴。

请对苏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苏某的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

《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本案中,苏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未向社会公开公示的情况下,优亲厚友,将实施扶持示范性农副产品直销店经营资格给予其亲戚,违反了党纪规定,应当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20.刘某,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原书记员,中共党员。

刘某受浦东新区商务委徐某的请托,向本院参与办案人员打探徐某涉嫌违纪违法案情。

同时,南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原局长张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审查,刘某又接受张某亲戚杨某的请托,向本院同事打探案情,干扰案件办理。

请对刘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

《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案中,刘某作为检察院书记员,向办案人员打探案情,干扰办案,违反了纪律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21.黄某,某市国资委主任,中共党员。

黄某有一女儿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没有固定工作。

当地一企业老板为讨好黄某,主动提出让其女儿去他的公司“上班”,不用实际工作,却可领取薪酬。

当时,黄某夫妇皆不在家,女儿考虑此事好处多多,便答应了。

“工作”三个多月后,女儿才将此事告诉黄某。

对此,黄某未提出异议。

黄某本以为只要自己不贪不占,家人因为自己的关系“占点便宜”不算问题。

黄某是否违纪?

请分析。

答:

黄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本案中,黄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明知其女儿没有在企业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却不予以纠正,以纵容和默许的方式为其女儿谋取私利,该行为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22.赵某,某县县委书记。

在该县工作5年后,为了“更进一步”,赵某在市里召开市委全会选举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之前,上蹿下跳,四处钻营。

一方面,他筹集一笔资金,安排亲属向可能成为市委委员的人员送钱拉票;另一方面,他私自发放各种资料,宣传自己所谓的“工作成绩”和“良好德行”。

在双重攻势下,赵某如愿以偿,当选市委常委。

请对赵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赵某的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案中,赵某采取送钱拉票、私自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干预党内选举,违反了组织纪律,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23.杨某,某市副市长,中共党员。

杨某的妻子是大学教授,研究法国文化,为了更好地进行学术研究,她取得法国国籍,常年居于法国生活。

为了退休后能与妻子团聚,杨某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长期运作,私自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取得了法国永久居留资格。

请对杨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杨某的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

《条例》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本案中,杨某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私自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法国绿卡,属于违反有关规定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24.赵某,国家某机关主任科员,中共党员。

为了在将来的职务晋升中更有“优势”,本科毕业的赵某报考了某大学在职研究生,并顺利通过笔试和面试。

开学伊始,赵某刻苦学习,认真努力。

后来,赵某听说在职研究生学习没必要那么刻苦,随随便便就能拿到学历,便屡屡旷课,并在毕业前花费1万元雇用他人代写毕业论文。

最终,赵某侥幸通过答辩,取得硕士学位。

请对赵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

赵某的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

《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学历造假是“文凭腐败”的一种,不仅搞坏干部在职学习的风气,挫伤刻苦学习者的积极性,还败坏党员干部的声誉。

对本案中的赵某,应按照党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25.王某,某市副市长,中共党员;李某,该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党员。

一次,市消防大队对坐落于市中心的某豪华酒店进行突击消防检查,发现诸多消防隐患,责令酒店停业整顿。

酒店老板丁某是王某的女婿,找到王某,请其出面解决此事。

由于自己并不分管消防工作,王某找到李某,请其帮忙,并“投桃报李”,答应为李某做生意的弟弟经商提供便利,李某应允。

事后,两人均依约行事。

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

答:

王某的违纪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案中,李某接受王某的请托,利用职权为丁某谋取利益;王某“投桃报李”,为李某的弟弟经商提供便利。

王某、李某利用职权互相帮助,是典型的权权交易。

他们虽没有直接获益,身边人却因此得益,这种行为本质上依然是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真正受损的是党和国家的利益。

应当按照违纪情节给予王某、李某相应的党纪处分。

事实证明,对身边人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

 

公文写作规范

为了加强对外公文写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心公文写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文写作排版

(一)标题:

正文标题用小标宋体字2号,遇标题过长需换行可按“长、短、长”或“正(倒)宝塔形”排版;一级标题“一、”用黑体字3号;二级标题“

(一)”用楷体字3号加粗;三级标题“1.”、四级标题“(1)”均需加粗。

(二)正文:

仿宋体字3号,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行距为多倍行距1.4倍)。

二、公文写作格式

(一)眉首:

一般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会签人等要素组成。

1.主体:

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时间、印章、附注等要素组成。

(1)公文标题:

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或特定词用引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停顿用空格符或换行。

(2)主送机关:

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应按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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