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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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杭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杭建招协〔2012〕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素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依据《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建市发〔2004〕945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是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市场行为、社会信誉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凡在我市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类招标代理企业,均可申报信用等级评价。
已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近三年承担过杭州市区招标代理业务的外地进杭企业,也可申报信用等级评价。
第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协会负责。
第五条 信用评价结果应在杭州市建设信用网、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网及有关媒介上向社会公布,并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制定“杭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评价程序
第六条 信用评价每年进行一次,统一安排在次年上半年进行。
具体考核评价工作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协会组织,邀请相关建设单位、职能部门和行业专家组成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委员会实施。
第七条 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期限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协会提出信用评价申请报告,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协会核查申请材料并签署初评意见后,提交市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委员会进行考核评价。
第八条 信用评价采取审查书面申请材料、抽查代理项目招标资料、核查《杭州建设信用网》加扣分记录、现场考察办公场所等方式进行,市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委员会应根据实际审查情况并结合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结果,填写《杭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评价表》(附表1),做出评价结论。
第九条 信用评价结果将通过有关媒介进行公示。
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书面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协会提出申诉,申请重评。
第三章 评价内容
第十条 信用评价内容包括:
企业的资格条件、市场行为及社会信誉。
第十一条 企业的资格条件状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数量;
(二)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资格情况;
(三)企业专职人员有关证明材料;
(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
(五)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 市场行为包括下列内容:
(一)代理项目履行招标备案情况;
(二)各阶段招标代理工作质量情况;
(三)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四)招投标过程中争议及投诉情况:
(五)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社会信誉包括下列内容:
(一)代理企业所获荣誉;
(二)相关建设单位推荐情况。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信用评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申请表》(附表2);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代理专职人员名单(含注册执业人员)(附表3);
(四)办公场所条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五)企业专职人员的社会保险凭证(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企业当年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缴费单据);
(六)本信用评价年度的杭州市本级平台(含滨江等三个开发区,不含各区小型招标办)招标代理工程项目明细表(附表4);
(七)企业注册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的市场行为证明(适用于外地进杭企业);
(八)本信用评价年度的企业奖罚情况(包括企业《杭州建设信用网》诚信加扣分情况);
(九)本信用评价年度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
(十)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电子光盘一份),应根据上述目录,按序排列整理成册,并打印页码。
其中,填写代理专职人员名单(附表3)时,还应注意保持所填人员名单排序与“杭州建设信用网”人员数据排序一致。
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出现申报材料与“杭州建设信用网”数据不一致时,一般以信用网数据为准;对企业未及时、准确修正信用网相关数据的,可按最不利于申请人原则处理。
第四章 评价方法和信用等级
第十五条 信用评价采取计分制方式进行。
申请企业基准评价分为85分,其中资格条件40分、市场行为45分。
企业社会信誉部分采用加分制,最高分为15分。
第十六条 信用等级评价分为“良好”、“优秀”两个级别。
评审委员会按照《杭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评价表》(附表1)有关标准,根据评审分进行排行,综合评价其信用等级。
“良好”等级(含)以上企业一般不宜超过40家,“优秀”等级企业不宜超过10家。
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协会可根据市场情况,每一年度作适度调整。
第十七条在信用评价年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不得评为信用“良好”等级(含)以上企业:
(一)依据《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09〕111号文件中建设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和提示信用信息扣分标准,信用扣分累计超过8分的。
(二)申请信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代理合同履约中存在不良行为,被2家以上(含)招标人投诉并查实的;
(四)存在偷税、逃税行为,已被税务或公安机关查实处理的;
(五)其它严重失信行为,经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属实的。
第十八条在信用评价年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不得评为信用“优秀”等级企业:
(一)在杭州建设信用网有信用扣分记录的;
(二)“代理项目多方考评系统”合格率不到100%,或综合评价数据低于参评企业平均值的。
第五章 信用等级管理
第十九条信用等级评价达到“良好”等级(含)以上,作为入选“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基本条件之一。
信用等级为“优秀”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优先承担市重点应急工程等特殊项目的招标代理任务。
第二十条 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档案管理制度,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协会对年度信用评价及相关资料及时进行存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申报企业在信用评价年度内其资质等级有升(降)级变动的,上半年变动的,以变动后的资质等级为准;下半年变动的,仍以变动前资质等级为准。
第二十二条信用评价参评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者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12月25日起试行,原《杭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暂行规定》(杭建招协〔2010〕3号)同时废止。
附表1
杭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评价表(2012评价年度)
类别
评价内容
招标协会初评得分
终评得分
一票
否决
指标
✧在申请诚信评价时弄虚作假的;
✧出借、出租、转让或者涂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超越资质规定范围承担招标代理业务的;
✧帮助建设单位规避招标或肢解发包;
✧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
✧未参加信用网企业及人员数据核验或未通过企业数据核验的;
✧代理合同履约中存在不良行为,被2家以上(含)招标人投诉并查实的;
✧杭州建设信用网信用扣分超过8分的;
✧发生严重违法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
资格条件
总分值
40分
注册资本金低于资质标准的扣3分。
企业技术经济负责人、代理专职人员的证书及相关材料不齐全的各扣3分。
中级职称以上专职代理人员数量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每少一人扣4分;注册造价师等注册执业人员数量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每少一人扣6分。
杭州市专职代理人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人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甲级企业不到20人、乙级企业不到12人的),每少一人扣0.5分。
办公场所不能满足代理业务要求的,人均面积不到10平方,扣2分;人均面积不到6平方的,扣3分。
营业执照相关事项变更或其他企业资格情况变更,未在一个月内办理资格证书相关内容变更手续的扣3分。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未建立或未落实的,扣3分。
企业市场行为
总分值
45分
未按规定签订招标代理合同的,扣1分。
依法公开招标工程,未按规定在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
代理单位收费不规范的(包括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方式恶意竞争)扣4分。
未按规定编写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投标情况报告等相关文件,且内容存在较多问题的,每次扣5分;未经专职人员审核签字即对外提交的,每次扣2分。
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推迟开标、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开标或专职人员迟到不能按时开、评标等,扣3分。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到位,造成开、评标秩序混乱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扣2分。
未按规定履行代理合同或发生有责投诉,扣3分。
未按规定及时向杭州信用网报送企业资料、未及时修正信用网上企业及人员相关数据的,扣2分。
本信用评价年度内“代理项目多方考评系统”综合评价数据,低于参评企业平均值的,扣2分。
本信用评价年度内,在杭州建设信用网的信用扣分。
社会
信誉
最高
15分
企业或专职代理人员上年度获得杭州市委市政府表扬的,加2分
企业或专职代理人员上年度获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得县(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招标协会表彰的加0.5分。
受邀参评的建设单位(近三年内市本级平台招标项目不少于3个的建设单位中选取)推荐情况:
推荐建设单位数量多于20%(不含,下同)的,加2分;推荐建设单位数量多于25%的,加3分;依次类推,推荐建设单位数量多于85%的,加15分。
其它
最高
2分
杭州市专职代理人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人数,甲级企业多于40人(乙级企业多于25人),每增加1名,加0.1分,最高1分。
企业在信用评价年度内杭州市本级平台(含三个开发区、不含市区小型办)累计代理中标金额超过10亿元,加1分;累计代理中标金额超过5亿元,加0.5分。
办公场所面积,甲级企业多于1000平方(乙级企业多于600平方),加0.5分。
附表2
杭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信用评价申请表
机构名称: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时间:
申请评价时间:
联系人及手机: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协会制
二O一二年十二月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
2、本表除签名、签字外,一律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纸张应为A4纸。
3、本表填列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4、兼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在本表中只填写从事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及机构的基本情况。
5、本表所列栏目按有关规定需附证明材料的,信用评价时必须携带。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
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信用评价申请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成立时间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开户银行及帐号
注册资金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年龄
职称
电话
技术经济负责人
年龄
职称及注册资格
电话
企业实有人员:
人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人员:
人;
其中:
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人员:
人;注册造价工程师:
人。
2、通过杭州市专职招标代理人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的人数人。
办公场所总面积
人均办公面积
承担
业务
范围
主营:
兼营:
资金
及经
营情
况
资产总额:
万元
资本金: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营业利润:
万元
所得税: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本信用评价年度内在市本级平台(含三个开发区、不含小型办,下同)代理工程标段数:
个;
其中,重评项目:
个;重招项目:
个。
本信用评价年度内共签订代理合同:
个,代理招标工程累计中标金额:
万元
本信用评价年度内杭州建设信用网扣分:
分;涉及各类有责投诉:
次。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办公条件和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三、本信用评价年度内企业奖惩情况
四、信用评价意见
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协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201 年 月 日
市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201 年 月 日
附表3
代理机构专职代理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入本单位时间
职称
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号
执业注册及证书号
从事代理年限
备注
注:
无职称人员需在备注栏中填写学历及专业名称。
附表4
本信用评价年度内市本级平台(含三个开发区,不含区小招办)招标代理项目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类型
委托单位
备案机关
中标人
中标金额
(万元)
中标通知书
发出时间
本信用评价年度累计中标金额:
万元
注:
本表所填写项目的起讫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