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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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第一条为加强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联席会议)自身建设,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县联席会议组成

(一)县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经委、县监察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农机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办、县工商局、县国资委、县质监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气象局、县武装部等部门分管领导,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消防大队大队长及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组成。

(二)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兼任。

第三条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调整

(一)因成员单位机构、职能调整,或因工作需要增加、减少成员单位时,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县联席会议召集人审批后,由县联席会议行文调整。

(二)因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需变更县联席会议成员时,由成员单位及时提出名单,报县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由县联席会议行文调整。

第四条县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组织、审核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综合研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对策;

(三)部署开展全县综合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四)协调成员单位推进全县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装备建设和队伍建设;(五)组织开展社会化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六)负责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七)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五条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向县联席会议报告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二)全面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县联席会议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和意见,重要信息和动态及时报告;

(三)对涉及全局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办法,并协调实施;(四)提出县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意见和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行业、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年度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五)负责组织县联席会议成员带队调研、检查、督查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六)负责县联席会议的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办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动态》;(七)完成县道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县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可对各乡镇联席会议行文。

以县联席会议名义发文,由县联席会议召集人或被授权的成员单位负责人签发;重要文件,经县政府同意后,可直接对各乡镇政府行文。

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发文,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签发,重要发文报县联席会议召集人审阅后发。

第六条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能的同时,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县公安局(含交管大队、消防大队)1.拟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规章,提出制订法规的建议;2.指导和监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3.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4.指导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5.依法依权限履行对全县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6.指导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7.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8.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网络建设及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9.依法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抢险救援;10.负责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职责。

(二)县委宣传部1.负责把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导向,协调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宣传报道;2.督促、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三)县安全监管局1.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检查的重点,协调、监督跨部门、跨行业的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的治理,负责对省、市安监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督查;2.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工作。

(四)经委1.负责检查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合格证使用及生产一致性管理情况,依法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建立健全查办终结和信息通报制度;2.研究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

(五)县监察局1.依照行政监察法规定,对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2.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依法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

(六)县交通局1.依法对全县道路运输及相关运输辅助业实施经营资质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依法履行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职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3.指导和监督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车辆和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认定工作;4.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包括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的设置、维护与管理,指导公路事故安全隐患路段的整治工作。

指导和督促道路管理和经营单位落实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措施;5.依法实施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6.研究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推动驾驶员素质教育工作;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职责。

(七)县建设局负责城市交通规划、交通影响分析、道路建设及养护,保持路面完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及省市县相关部门研究提出的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意见,会同公安部门设置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道路、桥梁,对事故多发点段采取工程防护措施。

对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八)县农机局1.依法履行对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管理、牌证发放和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工作;2.制定完善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和驾驶人管理的工作规定,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的日常管理;3.严格执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建立健全农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农机考试员队伍建设;4.依法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实行资格管理,确保培训质量;5.积极配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对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处理。

(九)县教育局1.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2.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3.督促学校加强校车及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4.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十)县财政局1.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和保障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2.落实应由同级财政负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

(十一)县司法局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十二)县卫生局1.按照卫生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卫医发〔201X〕175号)和《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1X〕61号)要求,做好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2.积极参与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伤员医疗救治工作;3.指导符合法律规定的医院做好驾驶人体检、急救知识培训、医疗机构检测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等工作。

(十三)县商务办1.清理整顿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强化对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监管;2.督促商品流通领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十四)县工商局加强流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及车辆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和改装企业、销售非法改装车辆,以及销售假冒伪劣道路交通安全产品的违法行为,健全车辆非法改装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报送机制。

(十五)县国资委1.督促所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所属企业车辆、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2.督促县属企业搞好统筹规划,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六)县质监局1.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2.加强车用燃气气瓶质量的安全监督检查;3.加强道路交通监控设备、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等计量设备的强制检验鉴定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安全检验和产品一致性监管。

(十七)县市容局加强对全县市容市貌的管理,重点解决违章占道突出问题。

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清理。

(十八)县政府法制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推进工作,压滤机滤布厂家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十九)保险公司1.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机制;2.依法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3.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开展查勘定损工作,提高理赔速度;4.扩大承保面,提高保障程度,增强运输经营者抵御风险的能力;5.认真执行保险费率浮动制度,发挥费率杠杆激励约束作用,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十)县气象局1.组织实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恶劣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2.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气象保障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交通气象灾害评估;3.依据《气象法》,对全县范围内交通气象探测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二十一)县武装部后勤科加强对军车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日常管理。

今后,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调整和工作需要,适时对以上工作职责进行调整。

第七条会议制度县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全局性重点工作;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跨部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调度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综合集中整治和预案演练。

联席会议由县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

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交流工作信息,商讨拟提交县联席会议议定的重大事项,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和召集人交办的事项;也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

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八条联络员工作制度

(一)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负责收集汇报本部门、行业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落实会议布置事项,定期报告工作,反馈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三)联络员如有变更,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办公室。

第九条工作专报制度各乡镇联席会议和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向县联席会议专送一次本地、除尘滤布本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目标;每年1月2日前报送上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联席会议的日常重要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应及时报送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县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太和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动态》、《太和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及时传达县政府及县联席会议的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指示等,反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动态以及其他相关重要信息。

第十条公告制度县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每季度向社会通报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数据、较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危险路段和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和提示信息。

第十一条督查和跟踪问责制度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督查组,对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联席会议贯彻县政府、县联席会议有关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进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请县联席会议督办,并跟踪掌握治理进度,实行过程问责和结果问责。

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第十二条工作评价制度每年年终,县联席会议根据检查掌握的情况,结合工作专报,对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联席会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作出书面评价,报送县政府,同时抄送县安监局和各乡镇政府。

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全国、全省、市县联席会议工作部署情况;以政府名义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作出的重要部署;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所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以及群众参与文明交通守法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万车死亡率完成情况;一次死亡3人至9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内是否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查找是否准确,是否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

(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相关工作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否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道路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涉及营运车辆、旅游客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得到遏制。

(六)应对重大突发性道路交通事故(件)的现场处置能力是否得到进一步提升(含预案的制定和实际运用效果);政府是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区域性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故(件)应急处置演练。

第十三条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切实担负起相关工作责任。

对属于工作方面原因,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规定对发生地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单位予以告诫,对政府及有关部门主管领导进行约谈外,还要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本规则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送:

县政府部门及社会服务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县政府部门及社会服务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政府部门及社会服务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是巩固、规范、深化、延伸的一年,总体设想是:

从进一步提高认识入手,在真实、全面、及时上下功夫。

妥善处理好内容和形式、长期性和阶段性、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抓好利用公开栏对相对固定的公开内容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印发宣传资料、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对一些群众比较关注的阶段性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公开。

在抓好对外公开的同时,抓好对内公开。

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使县政府部门及社会服务单位的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以达到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目的。

一、上半年政务公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根据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做好x年县政府部门及社会服务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并就搞好x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是要注重效果,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全面、及时。

“真实”是政务公开的核心,所以,政务公开要“真的公开,公开真的”,使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原汁原味地公开于众,不能象走马观花,蜻蜓点水那样,搞的不深、不细、不明、不透;

三是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全面扎实地推进政务公开;

四是搞好制度建设,促进政务公开的健康发展。

(二)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x月下旬,我们召开了县政府部门及社会服务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暨政务公开投诉中心成立会议,会议传达了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x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宣布了x政务公开投诉中心的成立,明确了投诉中心的职权、职责和办事程序,公布了举报电话,对x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三)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滤布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我县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制定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工作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首先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其次,查看政务公开栏及政务公开档案;第三,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考核采取在各单位年终所得目标管理总分中扣分的方法,即:

达到标准的不扣分,达不到标准的,酌情扣减x分并明确了每项考核内容完成不好的扣分幅度。

(四)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信息卡》制度,在《政务公开信息卡》公开内容与形式一栏中设了对内公开一栏。

并按时下发和催报。

为全面及时了解政务公开的动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出台了《县政府部门及社会服务单位内部事务公开实施意见》,明确了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

(六)年初全部更换了固定栏的内容,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组织。

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科室专人负责。

(七)注意抓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在抓政务公开的工作中,本文来自.gongwen123.我们发现公安局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重视,办法多,形式灵活多样,效果好,就积极抓住这个典型,在全县推广。

将他们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印发给各单位,并组织各单位到x观摩学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八)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的信息反馈工作,上半年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反馈信息三篇。

半年来,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使我们看到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政务公开工作日趋规范,公开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贴近百姓生活,便于人民监督。

县土地管理局公开了x年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有关规定,包括条件、标准、指标、程序等,使大家看了一目了然,既便于群众监督,又减少了不必要的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公开内容进一步延伸。

我们在抓好对外公开的同时,注重抓好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

从第一季度《政务公开信息卡》收集的情况看,各单位都能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中心,围绕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freekan.比如:

x年度考核结果,x年第一季度财务收支情况、x年目标分解情况以及有些单位职工建房方案等,通过对内公开,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营造了良好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氛围。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更加多样化。

我们在抓好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的同时,注意利用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公开。

县公安局对110两项新职能,

一是110向农村延伸;

二是110报警服务台接受群众监督投诉,由局长通过电视讲话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电力局还利用现代办公设备,采取电脑触摸屏的方式,公开局班子成员年收入、廉政守则等,增强了公开的效果。

(四)政务公开内容得到较好的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县教育局调整了中小学收费标准、x年订书目录等,对x所收费不规范的学校(收费不填明白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县医院通过开展政务公开,理顺了收费标准,自觉纠正了不合理收费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单位还有认识不足压滤机滤布,重视不够的问题。

(二)在公开的全面及时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的打算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要着重加强各部门一把手认识,强化“一把手”责任制,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建设,配备充实专门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持久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以开展“三讲”教育为契机,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并在推行中突出重点。

把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收集整理,作为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开,明确事项的办理时限和达到的标准,并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建议、意见进行承诺。

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给群众和干部职工一个明白。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

坚持从严治政,必须强化监督,要在全县各政务公开单位推广县公安局的经验,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政务公开联络员和监督员,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听取群众呼声,如实向政府部门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使监督工作能够有效进行。

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和改进,并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从而进一步树立起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县政府部门及社会服务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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