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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学知识

第二章文字学知识

第一节汉字的起源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系统。

一般认为文字的出现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的标志之一。

因此对于汉字起源的探讨是直接关系到我国古代文明史开端的重大课题。

一、结绳和契刻

汉字产生以前我们先人曾经有实物记事的阶段,结绳与契刻便是其中的重要手段。

结绳记事首见于《易经·系辞》: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契刻见于《释名·释书契》:

“契,刻也,刻识其数也。

结绳和契刻是汉字正式产生以前人们的记事手段,可能对一些数目字的产生有启发作用。

二、仓颉造字

这个传说最早出现在战国时代的文献中。

最早提到仓颉的是荀卿。

《荀子·解蔽》:

“故好书者众矣,仓颉独传者,一也。

”把前人的传说吸收整理后,正式写入早期汉字史的是东汉许慎。

《说文解字·叙》:

“仓颉初造书,盖依类象形。

现在一般认为,即使仓颉确有其人,汉字也并非他一人所创,他是对早期汉字整理有突出贡献者的代表。

三、八卦说

八卦是我国古代的一套有象征意义的符号。

用“—”代表阳,用“--”代表阴,用三个阴阳爻(yáo)相配组成八卦。

每一卦形代表一定的事物,≡(乾)代表天,(坤)代表地,(坎)代表水,(离)代表火,(震)代表雷,(艮ɡèn)代表山,(巽xùn)代表风,(兑)代表沼泽。

八卦互相搭配又得到六十四卦,用来象征各种自然现象和人事现象。

八卦起源于原始社会,相传为伏羲氏所创,古人用它来占卜吉凶。

到了《易经》,已经是复杂的运算系统了。

有人根据汉字的某些笔画或字形跟某些爻或卦象相似,如“一”字像阳爻,“三”字像乾卦,古字“水”像坎卦等,就认为汉字起源于八卦。

汉字是个庞大的体系,不可能源于简单的爻和卦,但不能完全排除某些汉字的构形与卦爻在文化方面的联系。

四、起一成文说

首提这种说法的是宋代的郑樵,他认为所有汉字都是由“一”字演变而来,因此他在《通志·六书略》中提出“一”可作五种变化,用以概括汉字形体的各种结构。

隶变之前的古文字基本是象形系统,笔画尚未真正形成。

笔画的形成可能跟“一”字有联系。

但笔画的起源与汉字的起源不是一回事。

五、源于图画说

“汉字起源于原始图画”,这种观点最早由唐兰先生于1934年在《古文字学导论》中提出,已被多数人所接受。

距今五六千年的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龙山文化、良渚文化等遗址中,发现过刻画在陶器上的符号,它们往往刻在一定的部位上,说明这不是任意的刻画,而是代表一定意义的符号。

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遗址发现了四个陶器上的图形符号同早期汉字结构相似。

据目前有关汉字的最早资料分析,可以这样推断,汉字是从原始图画发展而来的。

汉字起源于图画,但图画并不等于汉字,只有当某个图画跟一定的读音和意义发生固定联系时,才能真正成为汉字。

汉字起源于原始社会晚期,如果把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的刻画或图形符号看作是汉字的萌芽,距今已有五六千年了。

距今三千多年前的殷商时期的甲骨文已经是比较成熟的文字系统。

第二节汉字的形体演变

汉字的形体可以分为书写体式和结构体式两大方面。

书写体式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笔势和笔意的走向、整体呈现的状态的变化,即一般所说的字体风格或书体的变化;结构体式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结构的简化和繁化、分化和同化以及讹变等。

以下从这方面加以介绍。

一、汉字书写体式的演变

汉字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书写体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引起汉字书写体式演变的主要因素有两个:

一是汉字应用范围的扩大,要求书写速度加快,从而引起形体的变化;一是书写工具和材料的改变,由刻刀和甲骨至毛笔和纸,为形体的改变提供了相应的条件。

下面按出现时间的先后介绍几种主要的书写形体:

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和楷书。

1.甲骨文

甲骨文是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

主要通行于商代后期至周代前期。

由于是刻在龟甲和兽骨上,因此叫“甲骨刻辞”;由于主要用于占卜,所以又叫“甲骨卜辞”。

甲骨文是现在能见到的最早的成批的汉字,距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

甲骨文最早于1899年在商代故都殷墟(今河南安阳西北小屯村一带)发现。

现已发现商代甲骨十五万片以上,整理出的单字有四千五百多个,可识者约一千七百个。

由于商周时代是奴隶社会,科学文化很不发达,所以当时盛行占卜。

商代统治者每遇田猎、征战、祭祀等大事都要占卜,并将结果记录在龟甲兽骨上。

甲骨文的形体特点:

一是象形意味浓,写字就像是画画,但也已经线条化。

二是笔道纤细,且圆笔少而直笔多。

这是因为甲骨文是用刀在坚硬的龟甲和兽骨上刻画,很不容易。

三是异体较多,同一个字往往有好几种写法,但直接表现字义的基本部分是不可少的。

甲骨文已是相当成熟的文字。

它的构造方式相当完备,后人所总结的“六书”全都具备。

特别是后期甲骨文中形声字约占20%左右,体现出汉字已有向表音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2.金文

金文是铸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

主要通行于西周至春秋时代。

我国从夏王朝时期就开始铸造青铜器。

到殷商王朝中期,青铜器上开始出现极少的文字,这就是早期的金文。

金文从商代中期开始出现,在殷商晚期和西周早期与甲骨文并用,后来,金文完全取代甲骨文,成为西周时期文字的代表,一直沿用至战国末年。

由于古人把青铜称为金或吉金,所以青铜器上的文字叫做“金文”或“吉金文字”;又由于商周时期青铜器以钟和鼎居多,所以金文又叫“钟鼎文”;商周时期的钟鼎,是宗庙里祭祀用的,古代称为彝器(彝,常也),故金文又称为“彝器文字”。

青铜器上的金文文辞习惯上称为“铭文”。

西周时最长的铭文是毛公鼎铭文,有497个字之多,可谓洋洋大观。

已发现的金文有4000来个,目前已认识的有一半左右。

就书写体式看,金文和甲骨文属于同一形体系统,都是象形意味浓,异体多。

但形体特点与甲骨文并不完全一致。

由于金文是先用毛笔书写在蜡模上,所以笔画多笔锋和捺笔,字体结构潇洒大方,雄浑有力,且有圆弧笔,象形意味甚至浓于甲骨文。

这些形体特点与金文先写后铸有直接的关系。

3.大篆

大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大篆,是与小篆相对而言的。

凡是秦始皇统一文字、推行小篆以前的汉字书写体式都可以叫大篆,如甲骨文、金文、简帛文字等。

我们这里用的是狭义的大篆,指通行于西周后期至战国初年的一种汉字书写体式,由商代的甲骨文和周初的金文演变而成。

传说是周宣王时太史籀所作,故名“籀文”(《汉书·艺文志》载《史籀十五篇》,班固自注:

“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时亡六篇矣。

”)。

大篆的材料有三:

一是指《史籀篇》十五篇里所收的文字。

《史籀篇》已亡佚,其字大多收在许慎《说文解字》重文里。

二是指以石鼓文为代表的一种字体。

石鼓文是刻在十个石鼓上的文字。

十个石鼓上刻有十首古诗,是歌颂君主田猎生活的四言诗。

原来有600多字,由于年代久远,辗转搬迁,剥蚀殆尽,现在只剩下300多字了。

三是宋代发现的三种“诅楚文”,也是大篆的代表字体。

大篆构形匀称规矩,字体端庄凝重,完全线条化,结构比较繁复。

4.小篆

小篆相对于大篆而言,是指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对当时的六国文字进行整理和规范后的文字。

也称“秦篆”,是由史籀大篆省变而成的一种新的篆书体式。

它产生于战国后期的秦国,通行于秦代至西汉前期。

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以大篆为基础加以简化,制定了一套标准字体——小篆——来统一全国的文字,同时废除与秦文不合的六国异体,实现了“书同文”。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规模的文字改革运动,对汉字的整理、规范化以及传承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小篆对大篆整理规范的方面主要有:

淘汰异体,使文字结构定型;简化了一些字的结构和笔画;规范了偏旁的写法,并使之固定下来。

许慎的《说文解字》收小篆9353个,比起金文来说数量是大大增加了。

5.隶书

隶书是由篆书的简易写法演变而成的一种书写体式。

这种字体在战国后期的秦国开始出现并逐渐得到广泛的使用,一直通行到魏晋时楷书的出现。

相传隶书是秦代狱吏程邈所创。

据说秦朝时有一个叫程邈的人,因得罪了秦始皇而被囚禁在云阳狱中。

程邈擅长大篆,他在狱中对大篆的书体进行改造,删去繁复的部分,改变大篆的书写体式,使之书写起来更加快捷实用,因而得到秦始皇的赏识,于是赦免了程邈,还让他担任御史之职。

程邈创制的这种字体就叫隶书,意为出自隶人之手的书体。

其实,隶书早在战国末期就已经出现,经过两个阶段的演进,才成为一种正式的字体。

(1)古隶,也叫秦隶。

主要通行于秦汉之际。

古隶是把篆书的圆弧笔写成平直,把长方体写成扁平,而且字体笔画更趋于简易,但还没有完全脱离篆书的体式。

(2)今隶,又叫汉隶。

主要通行于汉代到魏。

今隶是西汉以后在古隶基础上进一步简省,改变某些偏旁的书写样式,注意字体的波势笔画而形成的,基本脱离篆书的体式。

今、古之分是对当时人而言的,不过书体上也产生了新旧之别。

汉字经过“隶变”以后,形体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完全失去了早期汉字那种象形意味,成为可以分析为基本笔画和基本构件的纯粹文字符号,从而奠定了方块汉字的基础,因而隶书成为古文字和今文字的分水岭。

小篆以前的文字称作古文字,将隶书以后的文字称作今文字。

所以许慎不无感叹地说:

“初有隶书,以趣简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说文解字·叙》)隶书是汉字发展史上的一大转折,标志着汉字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宋代李从周《字通》收隶书601个,宋代刘球《隶韵》收隶书3275个。

6.楷书

楷书是由汉隶发展而来的汉字书写体式。

形成于魏晋,一直通行至今。

楷书又叫真书,由汉隶直接演变而来。

字的结构与隶书没有多大区别。

取消隶书的波势挑法,笔画平直,字体方整,风格显得挺拔硬朗。

梁陈时期顾野王的《玉篇》收楷书22,726个,近年出版的《汉语大字典》收楷书54,678个。

行书和草书是辅助字体,不再专门介绍。

尽管3000多年来汉字形体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汉字作为表意文字的根本属性一直没有改变,只是逐渐在向简易化、符号化、表音化的方向发展。

二、汉字结构体式的演变

1.简化和繁化

(1)简化

将原来结构繁复的字变为相对简单、易写易认的字。

既有书写体式方面的简化,也有结构体式方面的简化。

简化是汉字形体演变的主流、总趋势。

简化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将原来形体复杂的图形文字线条化、符号化。

这种简化方式常用在古文字里。

一些描绘事物实体形状的字,本来就像那个客体对象的形状,如马、羊、鹿、象、鱼、风(凤)等字,后来都线条化了,成了纯粹的文字符号。

又如“更”字,小篆的写法从攴丙声,本义“改也”,简化以后就分析不出它的形体结构了;又如“年”字,甲骨文从禾人,像人抱禾回家,正是丰收之象,因而有年成、成熟的意思。

许慎说是从禾千声,恐非是。

二是删去一些装饰性的符号即羡文,或删去用来表示多数的相同的形体,只保留能体现文字本义的基本部分。

这种简化方式主要在古文字里常用。

例如甲骨文和早期金文“车”字,就像一辆车子的形状,结构很复杂,后来简省为只用一个车轮和辖来代表车。

再如小篆“集”字,上部本从三个隹,下从木,以表示群鸟积聚的意思,后来简省为集。

金文雷字,下部本从三个田,后来也简省为雷。

三是用一些形体简单的构件替换形体复杂的部分,从而达到简化的目的。

这种简化方式主要用在隶变楷化以后的汉字简化中。

这种简化方式的结果,常会导致汉字形体结构的改变。

例如,小篆从“辵”(chuò,忽走忽停)的字,如造,隶变以后绝大部分简化为从辶。

小篆左边从心的字,如快,隶变简化为从忄。

“焦”字上部本从龜,下从火,简化后用结构简单的隹代替龜。

巖,本来是形声字,简化作岩,是会意字。

淚,本来从水戾声,是形声字,简化后从水目,是会意字。

不管采取哪种方式,简化的结果都使原来的字笔画减少,结构简单。

(2)繁化

为了更明确地表达意义或读音,在原有文字的基础上再加上表意构件或表音构件。

尽管简化是汉字形体演变的主流,但并不排除一些字有繁化的情况。

如骨,本来写作冎,后来加肉,成为骨,表意就更清楚了。

采,本来从手从木,后来又加提手旁,表意也更明确了。

齿,甲骨文象口中有牙齿之形,后来又加声符止,成为一个形声字。

益,本来表示水从器皿里溢出来的意思,后来被借作利益和副词益之后,于是又加水旁,成为溢字。

尉字,根据许慎的解释就是熨的意思,由于借为古代军队官职名用字,于是又加个火,成为熨字。

繁化与简化一样,贯穿着汉字形体发展演变的始终。

2.分化与同化

(1)分化

指本来是同一个字或同一个部件,后来分成不同的字或不同的部件。

有多种情况。

一是在原有字的基础上增加必要的部件,造出与这个字的意义有联系的其他字。

例如“白”,本义是白色,分化出“皎”,《说文》:

“月之白也,从白交声。

《诗》曰‘月出皎兮’”;“晓”,《说文》:

“日之白也,从白尧声”;“皙”,《说文》:

“人色白也,从白析声”;“的”,《说文》:

“明也,从日,勺声”。

“的”本从日,后来改从白,白色也有明亮的意思。

二是改变某字原来的写法,变成多个不同的字。

如“它”,本是蛇的象形字,后来改变写法分化为它和也两个字。

又如“刀”,随着读音的改变而分化为刀、刁二字。

《韵会》:

“《说文》刀,兵也,都牢切,又丁聊切。

本一字而二音,后人作刁以别之而已。

三是本来是同一个部件,楷化之后变成了不同的部件。

如“手”,采、打、取、敲、牧、看、射、舂、盥,变成了不同的部件。

汉字经隶变以后分化出很多写法,梁东汉先生在《汉字形体学》一书中有详细的分析说明。

(2)同化

指本来写法不同,由于同化作用也变得相同了。

同化现象主要发生在隶变以后,尤其表现为偏旁的同化。

就是说,本来不相同的偏旁,隶变以后变得写法相同了。

比如部首“月”,实际上是由月(朦、明)、肉(脚、肯(附着在骨头上的肉,如“中肯”))等同化合并而成。

又如“春、秦、舂、泰、奏、奉”等字的上部,也是由不同部首经同化而写法一样了(参阅叶正渤《汉字部首学》)。

在汉字的形体演变过程中,分化是主要的,是主流;同化则是次要的,非主流的。

3.讹变

讹变是指汉字在流传过程中,尤其是隶变以后,发生错写的现象。

用多了,便“习非成是”。

例如“射”,本来从弓从矢,或从寸,寸是手。

由于古文字身和弓的写法相近,于是就隶变为从身了,以后就一直错下来。

再如“耻”,本来从心从耳,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说文》:

“辱也”。

隶变后分化为二体,其一讹作从耳止声的形声字。

又如“企”(踮起脚跟),金文是独体象形字,隶变后讹作从人止声的形声字。

当然,因讹变而致误的汉字只是极少数。

第三节汉字的构造方式

汉字的构造方式就是汉字是用什么方式造出来的。

就已经存在的汉字来说,就是分析、归纳前人的造字意图和造字体例。

与现代汉字学讲的结构分析并不完全一样。

古人总结的“六书”就是对汉字六种构造方式的归纳。

一、六书概述

“六书”的概念由来已久,最早见于《周礼·地官·保氏》:

保氏(古代执掌教育贵族子弟之职的官员)掌谏王恶,而养国子(公卿大夫的子弟)以道。

乃教之六艺:

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周礼》是儒家十三部经书之一,成书大约在战国之际。

这说明远在先秦时期就已有“六书”的概念了,但《周礼》中没列六书的名目。

西汉末刘歆在《七略》里最早列出六书名目:

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到了东汉,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完全承袭刘歆的说法。

郑众(?

-83年)的《周官解诂》将六书名目和次第修改为“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但仍然没有解释具体内容。

东汉末年郑玄(127-200年)在给《周礼·地官·保氏》作注时采用了郑众的说法。

东汉许慎修订了六书之名并重新排序,最先对六书内容进行了解释。

他在《说文解字·叙》(121年)里说:

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

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古人对六书的看法以许慎的定义与解说最为见长。

他不仅列出了六书的细目,而且给每一“书”下了定义,作了界说,并举出例字,从而使人们对汉字形体的构造有了规律性的认识。

许慎的解说已涉及到汉字产生和发展的理论问题,奠定了传统文字学的基本理论,即六书说。

自清代以后,人们讲六书,一般采用许慎所定之名,刘歆(或曰班固)所排之序,即:

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宋代郑樵(1104-1162年)著有《通志》,其中的《六书略》首创六书分类之学,并明确地把文字作为一种符号来观察,进一步发挥了“独体为文,合体为字”的观点,对后人影响很大。

清代学者戴震、段玉裁提出“四体二用”说,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法,转注、假借是用字法,这也是今天通行的理解。

1934年,唐兰著《古文字学导论》,提出“三书说”,即象形、象意、形声,对“六书”理论有所发展。

二、六书例解

1.象形

象形是描摹实物形状的造字法。

象形又分为两类:

一类是独体象形,即通过描摹事物的轮廓以表示该事物,如“日、月、鸟、鱼、鹿、羊”等字,它们的甲骨文写法,就像这些事物的形状。

一类是加体象形,即虽然也画成事物的轮廓,但还需要借助主体事物来帮助表义,否则就不知道所象何物。

如“眉”在目上,“果”在木(树)上,“瓜”吊在藤蔓下,人们才确切知道所象何物。

象形字具有明显的直观性,车就画一辆车的形状,马就画一匹马。

象形字是其他字的“母体”,指事字、会意字、形声字都要以它为基础。

但是象形之法有局限,不是所有的事物和概念都是有形可象的,复杂的事物难以象形,抽象的事物无形可象,所以仅靠这种方法造字,是不能满足记录语言的需要的。

《说文》里有象形字264个。

2.指事

指事是用象征性的符号来表示事物特点或字义所在的造字法。

指事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独体指事,即直接用抽象符号表示意义,而不借助原有的字。

如:

上、下、一、二、三、亖、五。

一类是加体指事,即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加指事性的符号表示意义所在。

如“本、末、亦、刃、寸、甘”等字,分别表示树根、树梢、腋窝、刀口、寸口和甜的意义。

指事字虽然可以表示某些抽象的概念,但是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自古至今指事字极少。

《说文》里只有129个,汉代以后没有再用此种方法造的指事字。

3.会意

会意是集合两个以上的字来表示一个新的意义的造字法。

会意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异体会意,就是用不相同的形体来造新字,如:

逐、莫、牧、取、休、寒。

一类是同体会意,就是用相同的形体来造新字,如:

步、从、比、北、林、品、众。

会意字以象形字为基础来表示新义,但两者又有所区别:

象形字多属独体,而会意字则是合体;象形字常表示具体的事物,而会意字多表示抽象而又复杂的概念。

《说文》里会意字有1254个。

4.形声

形声是用表示意义的形符和表示声音的声符两部分组合成新字的造字法。

形符(也叫意符、形旁)表示意义范畴,声符(也叫音符、声旁)表示读音。

形声也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声符不表义,如:

杞、问、物、江、裏、旗。

一类是声符兼表义,如:

驷(同一辆车的四匹马)、牭(sì,四岁的牛)、伍(古代军队五人为一伍)、伙(本义是同锅吃饭的人,引申为伙伴)。

这类字是形声兼会意字,称“亦声字”。

(备参:

桥,“乔”有高义;钱,“戋”有小义。

形声是能产的造字方法,语言中凡是无形可象、无物可指、无意可会的词,都可用形声造字法造出新字来记录。

形声造字法的产生与运用,突破了纯表意造字的局限,是造字法一大进步。

《说文》9353个字里有形声字7706个,占绝大多数。

《康熙字典》所收的47035个字中,形声字已占90%以上。

但也有不少缺陷:

(1)形符和声符的位置不固定,因而难以确定哪个是形符,哪个是声符;

(2)声符缺乏明显标志,因而容易和会意字混淆;(3)有时声符只取近似的音,加上语音的历史演变,因而不少声符已经失去准确标音的作用,如许慎举的“江、河”。

5.转注

对转注的解释,历来众说纷纭,大致有形转、义转、声转三说。

(1)“形转说”

南唐徐锴认为与形旁(部首)可以互训的形声字为转注字。

《说文解字系传》: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谓老之别名有耆、有耋、有寿、有耄,又‘孝,子养老’是也。

一首者,谓此孝等诸字皆取类于老,则皆从老。

若松柏等皆木之别名,皆同受意于木,故皆从木,后皆象此。

转注之言,若水之出源,分歧别派,为江为汉,各受其名而本同主于一水也。

清代江声认为部首与部中之字的关系为转注。

《六书说》:

“立‘老’字以为部首,即所谓建类一首。

‘考’与‘老’同意,故受‘老’字而从‘老’省。

……由此推之,则《说文解字》一书,凡五百四十部,其分部即建类也;其始一终亥五百四十部之首,即所谓一首也;下云凡某之属皆从某,即同意相受也。

此皆转注之说也。

“形转说”的共同点都把同部首看作转注的关键。

(2)“义转说”

清代戴震、段玉裁认为转注即为训诂、义转之说。

提出:

转注是互训;转注是用字法;转注不一定同部。

也就是把“同意”理解为“同义”。

戴震《六书论》:

“转相为注,互相为训,古今语也。

”就是说,转注就是互训。

清代江永、朱骏声认为转注是字义的引申。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转注者,体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长是也。

“义转说”的共同点都把同义看作转注的关键。

(3)“声转说”

近代章太炎把转注看成同源字。

《国故论衡》:

“字者,孳乳而寝多,字之未造,语言失之矣。

以文字代语言,各循其声。

方语有殊,名义一也。

其音或双声相转,叠韵相迤,则为更制一字,此所谓转注也。

”他认为“转注”字就是指意义相同、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同一语源的字。

宋代毛晃也认为转注即声转。

清人曹仁虎则形、音、义兼顾。

他在《转注古义考》里说:

“夫《说文》考、老之说,最为古义。

晋唐诸儒,皆遵守之而无有异说。

然则欲定转注之义,仍当以《说文》‘建类一首,同意相受’二语求之。

既曰‘建类一首’,则必其字部之相同;而字部异者,非转注也。

既曰‘同意相受’,则必其字义之相合;而字义殊者.非转注也。

《说文》于转注特举考、老以起例,而考字从丂得声,则必其字音之相近;而字音别者,非转注也。

”他定出转注的三个条例:

形通、义同、音近。

体察《说文》,曹仁虎说法有道理。

许慎举考、老二字,有以下特点:

同一形符;二字音近;二字为同义词(《说文》:

“考,老也”;“老,考也”)。

根据《说文》,其他转注字如:

迎/逆、顶/颠、讽/诵等。

6.假借

就是没有本字或不用本字,而借用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记录意义。

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本无其字”的假借。

这是许慎说的假借的本意。

如“我”本义是一种兵器,后借用作第一人称代词;“求”,本义指皮衣,“要求”的“求”无法造字,便借它来表示。

“求”既用来表示“要求”的“求”,而本义则另造“裘”字来表示。

又如“族”本指箭头,借作“族类”之“族”;“戚”本指一种大斧,借作“亲戚”之“戚”;“来”本指小麦(甲骨文、小篆都像麦形),借作“来往”之“来”;“而”本指颊毛(像胡须的形状),借作连词或代词(“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亦”本指腋下的部位,借作副词。

一种是“本有其字”的假借。

本来已经给某词造了某字,但写字人临时找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就属于本有其字的假借,一般叫做“通假”。

如古书中经常把“早”写成“蚤”。

(详见第四节“通假字”)

假借之后有两种结果。

一种是不再为本义另造新字,本义逐渐消失,如“我”的“兵器”本义。

一种是为本义另造新字,这就是后起的区别字(或称“今字”),将本义和假借义区分开。

如“其”本义是“簸箕”,借为代词“其”,后来为本义造了个“箕”。

需要指出的是,许慎对假借的解说,实际上包括了词义的引申,举“令、长”二字为例是欠妥当的。

令,本指命令,引申指发令的人,即长官。

长,本是短长的长,引申指长久、生长、增长,再引申为年长、尊长、长上。

一县之中的长上则为县长,这样辗转引申为长官。

所以令、长是引申并非假借。

假借扩大了字的使用范围,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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