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铭城地块一分户验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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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铭城地块一分户验收方案

西安市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铭城)DK-1

分户验收方案

 

编制人:

刘凡安

审核人:

毕庆勇

审批人:

杨旭

 

西安市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铭城)DK-1

分户验收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分类

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

陕西华富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大地建筑事务所(国际)

监理单位

陕西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四川省第十三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铭城)DK-1

基础形式

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

质量标准

合格

承包方式

建、安总承包

第二章编制依据

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列出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等内容。

序号

类别

名称

编号

1

地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2

地方

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建发【2010】280号

3

国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4

国家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6

国家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7

国家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8

国家

给排水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9

国家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10

国家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11

国家

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11

地方

西安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12

铭城DK-1施工图纸

第三章分户验收条件

1.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各分部、分项工程(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质量控制资料基本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第四章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技术准备

参加分户验收人员已提前参加分户验收相关管理办法的培训学习,认真学习分户验收的相关资料、装饰装修等相关规范、标准、进一步熟悉图纸。

同时,按照分户验收程序首先进行自检,达到全部合格,以保证分户验收顺利完成。

§2资料准备

1严格按照省、市区及华西集团针对分户验收的要求、验收标准、检测工具、验收方法及允许极差值,作为项目内容“五统一”,列表附后。

2在统一项目内容基础上,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若干张(含套型房间套型图、房间测点示意图)。

3在检查记录表基础上,制作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若干张,供该户竣工结束后,对验收结论和综合验收结论评价。

§3检测工具准备

(检测仪器经计量鉴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序号

名称

检测项目

1

杠尺

平整度、坡度

2

水平尺

水平、坡度

3

直角检测尺

方正

4

钢卷尺

直线距离

5

塞尺

平整度、坡度

6

线坠

垂直

7

经纬仪

垂直

8

水准仪

9

小线

10

小锤

空鼓

11

游标卡尺

12

红蓝铅笔

13

激光测距仪

尺寸

14

漏电测试仪

漏电测试

15

绝缘摇表

绝缘测试

§4在卧室、客厅墙面、地面做好各项标识

§5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墙)淋水

分户验收前24小时,完成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最高位置的蓄水高度不低于2CM。

屋面淋水时间不应低于12小时,外窗(墙)淋水一个淋水层淋水时间不应低于1小时、淋水管外形应结合建筑物外形、窗形等淋水部位制作,喷水孔距不应大于100㎜。

对外窗(墙)淋水层的检查,每个工作日不应超过6个淋水层。

由于准备工作特殊和验收周期较长,屋面、外窗、外墙淋水试验可与其他验收项目分开,由分户验收人员单独进行专项验收。

利用雨天检查屋面、外窗、外墙的,监理、施工人员签认的渗漏检查记录作为附件资料纳入分户验收记录。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各方职责

§1组织机构

分户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建设单位负责组建分户验收工作组,分户验收工作组成员为:

(建设、监理、施工、分包、物业各专业人员组成)

1建设单位:

1.1组长:

1.2副组长:

2施工单位:

2.1副组长:

毕庆勇

2.2副组长:

杨朝志

3监理单位:

3.1副组长:

4物业单位

4.1副组长:

5小组成员安排:

5.1土建专业: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物业单位:

5.2给排水及采暖验收人员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物业单位:

5.3电气专业验收小组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物业单位:

本次分户验收下设分户验收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物业单位

姓名

职称

职务

姓名

职称

专业资格

姓名

职称

专业资格

姓名

职称

专业资格

§2各方职责

1建设单位

是分户验收的第一责任人,分户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建设单位负责组建分户验收工作组,参与方案编制工作。

1.1根据分户验收方案确定的检查项目、内容、数量以及检查时间,组织、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分户验收工作。

1.2对于发现的问题填写整改记录,责成责任单位修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按照验收程序重新组织验收。

验收分户验收项目检查评定结果,并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确认,并在综合验收结论栏内加盖分户验收专用章,并做好分户验收资料保存工作。

1.3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业主。

1.4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应组织相应分包单位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2监理单位

对分户验收承担监理责任。

2.1参与方案的编制。

2.2配备相应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以及足够的检查验收工具。

2.3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分户验收的检查项目、内容和数量,参照户型做法表,对现场检查情况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确认、签章;对于发现的问题填写整改记录,责成责任单位修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按照验收程序重新组织验收。

2.4负责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组织程序和验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工程实施监督是监理的职责)。

2.5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分户验收情况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并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含对分户验收进行评估的结论,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施工单位

应当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分户验收工作。

3.1参与方案的编制。

3.2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测量工具。

质检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熟悉和掌握分户验收内容及方法,根据分户验收在工程装修、竣工阶段工作量大的特点,安排和及时调整质检人员及测量工具。

3.3对现场检查情况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确认、签章并粘贴;组织责任人员对整改记录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回复。

对分户检查情况,并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上记录,签章。

验收合格后,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上签章。

3.4对于不符合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负责进行整改。

第六章户内及公共部位检查单元的划分原则、数量

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等,各自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序号

楼号

户/层

总户数

1

1#楼

2

2#楼

3

3#楼

4

4#楼

5

5#楼

6

合计

第七章本次分户验收的程序

1分户验收根据房屋情况决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2分户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确定的分户验收具体项目及实施细则,对分户验收内容进行逐户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分户验收中若发现设计质量问题的,及时书面通知设计单位提出方案并整改,整改与处理情况记入验收记录;

4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及时整改,整改后应及时报验收小组。

5分户验收合格后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亲自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将该表置于室内的醒目位置。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由建设方将《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表》和各项验收记录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

第八章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分户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后符合要求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返工或制定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然后对返工或处理部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直至分户验收全部合格。

第九章分户验收的项目及检查标准

§1户内部分

1室内空间尺寸

自然间全数检查,使用钢卷尺配合激光测距仪检查。

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各测点不少于4点,即4角点,角部测点设在墙角距墙面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

验收标准:

最大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不超过20mm。

室内净开间尺寸:

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个房间长,宽2个方向各测不少于2点。

验收标准:

极差不超过20mm,且不超过垂直长度的0.5%

2楼地面、墙面、天棚

墙面面层,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抹灰面层外观质量用目测观察和手摸检查。

目测观察检查时距墙面1m,抹灰空鼓沿墙面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不少于3处,即墙面两端加中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范围。

验收标准:

空鼓面积不超过400cm²,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地面面层,地面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地面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检查,目测高度距地1.5m,俯视检查。

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各不少于5处,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范围。

验收标准:

空鼓面积不超过400cm²,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面层外观质量及裂缝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

验收标准:

无脱层、空鼓;距检查面1m处正视无裂缝和爆灰。

3门窗

外窗台高度:

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窗台或落地窗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1m,且不得有负偏差。

门窗开启:

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验收标准:

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分户门等不松动、不晃动。

外窗是否渗漏:

淋水一小时后观察检查。

检查标准:

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4防水工程

外墙是否渗漏:

淋水一小时后观察检查。

屋面、卫生间的渗漏检查采用蓄水检查。

最浅处蓄水大于20mm,蓄水时间为24小时。

验收标准:

外墙及周边无渗漏。

屋面、卫生间坡向检查:

目视及水平尺检查。

验收标准:

坡向雨水斗及地漏、排水顺畅

5栏杆

阳台、飘窗栏杆检查:

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验收标准:

栏杆临空侧不低于1.10m,栏杆垂直杆件井距不大于0.11m,不得有负偏差。

6排烟气道、墙面空调孔位置

排烟气道设置及附件:

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

止回阀、防火门按规定安装;表面无裂纹。

墙面空调孔:

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

无渗漏、反坡、位置正确、与插座位置协调

7采暖工程

地辐热、管道安装:

试水检查

验收标准:

分集水器、阀门、热表等的接口无渗漏

8给排水工程

管道渗漏:

试水检查

验收标准:

给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的接口无渗漏。

管道坡向:

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

排水管道坡向、坡度正确

地漏水封:

尺量检查

验收标准:

地漏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阻火圈设置:

目测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

套管安装:

目测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

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用高出装饰面50mm。

9电气工程

插座相位接地:

使用“漏电开关测试仪“逐个检查,接线拆开插座进行。

验收标准:

“漏电开关测试仪“无接错显示,导线按相序分色。

控制箱配置:

观察和开、关触电保护器动作检查。

验收标准:

照明配电箱内配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箱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每个空气开关现场开、关动作不少于2次。

照明检查:

通电检查,灯具选择正确光源无损坏,灯具与控制开关对应正确。

验收标准: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正常

§2公共部分

1外墙

窗角鞋裂缝,墙面裂缝,在距外墙2m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

墙面及窗角无可见裂缝

2楼(电)梯、通道

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楼梯踏步高差,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检查。

验收标准:

相邻踏步高差不得超过10mm,楼梯从扶手中心或墙面测量的净宽不小于1.1m,楼梯平台净宽不小于1.2m,电梯候梯厅深度。

电梯门净宽。

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检查。

验收标准:

电梯侯梯厅深度不得小于1.5m,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80cm。

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检查。

验收标准:

疏散门应外开,其净宽不应小于1.1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公用走道净高:

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

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净高不小于2.0m.

栏杆、扶手及安装质量,验收标准:

栏杆临空侧不低于1.10m,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不得有负偏差

3地下室

墙面及天棚渗漏,裂缝:

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

无渗漏,无裂缝

地面裂缝、起砂:

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

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通道净高:

激光测距仪测量。

验收标准:

通道的净高不小于2.0m。

4建筑节能

墙体、门窗、地面工程节能:

对照施工图检查相应节能内容。

验收标准:

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第一十章分户验收表格

附表1

§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

总页第页

工程名称

房(户)号

幢单元室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物业单位

序号

验收项目

检查内容

验收结论及记录

1

室内空间尺寸

室内净高、净开间尺寸

2

门窗

窗台高度、渗漏、门窗开启

3

楼地面、墙面和天棚

裂缝、空鼓、脱层、地面起砂、墙面爆灰

4

防水工程

外墙渗漏,屋面、卫生间等坡向、渗漏

5

栏杆

栏杆高度、竖杆间距、防攀爬措施、栏杆玻璃

6

采暖工程

散热器、地辐热、管道安装

7

给排水工程

管道渗漏、坡向、地漏水封、阻火圈设置、套管

8

电气工程

插座相位、接地、控制箱配置

9

其它

排烟气道、空调孔位置等

综合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验收人员: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业工长: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物业公司

验收人员:

年月日

室内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检查单元填写本表一张,检查完毕及时签字;此表一式五份。

在入户显著位置粘贴一份,建设、监理、施工、住户各存一份。

附表2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公共部位)

总页第页

工程名称

检查项目及部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物业单位

序号

验收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验收记录及结论

1

外墙

窗角斜裂缝

墙面裂缝

2

楼(电)梯、通道

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

电梯候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

高层疏散外门及通道宽度

公用走道净高

栏杆、扶手及安装质量

3

地下室

墙面及天棚渗漏、裂缝

地面裂缝、起砂

通道净高

4

建筑节能

对照图纸检查施工质量否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综合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验收人员: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业工长: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物业公司

验收人员:

年月日

注:

1、公共部位检查单元划分:

每个单元的外墙为一个检查单元;各单元每层楼(电)梯及上下梯段、通道(平台)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大空间的除外)每个单元或各个分隔空间为一个检查单元。

2、每个检查单元填写本表一张,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

附表3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工程名称

结构及层数

面积

建设单位

开工日期

总户数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内容

验收情况

室内

根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于20年月日—20年月日对本工程进行了分户验收。

共验收户,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室内)》份,验收合格户,验收不合格户。

对屋面进行了24小时蓄水(2小时淋水)试验,发现屋面渗漏处处,外窗设置淋水带层(带)并进行了淋水试验,发现外窗渗漏个,室内有防水要求房间进行了24小时蓄水试验间(其中卫生间间,厨房间,阳台间),发现渗漏间。

公共部位

共验收公共部位个检查单元(其中外墙个检查单元,楼(电)梯、通道个检查单元,地下室个检查单元),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公共部位)》份,验收合格个检查单元,验收不合格个检查单元。

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

 

年月日

说明:

1、本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并形成了完整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填写,相关单位及人员签章,公章为法人章。

2、本表一式四份,一份由建设单位将此表同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小组成员表一同交工程监督机构备案,另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3、每幢住宅工程应有房(户)号立面分布图和地下室检查单元示意图,作为本表的附件。

4、验收结论包括合格或不合格,对分户验收过程质量情况也可作必要的描述。

 

第一十一章附件

§1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专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省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二)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第六条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

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室内空间尺寸偏差;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栏杆安装质量;

(六)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七)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九)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十)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共部位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外墙面施工质量;

(二)楼(电)梯、通道、地下室等公用部分的安全和使用功能;

(三)建筑节能施工质量。

第八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时,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分户验收小组人员组成: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分户验收小组组长,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物业公司人员等为小组成员;已预售的商品住宅,应当有业主代表参加。

(二)在分户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三)分户验收应根据检查内容配备相关检测工具,检测仪器应经计量鉴定合格;

  (四)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分户验收小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应重新组织验收;

(五)分户验收合格后,应当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由建设单位在综合验收结论栏内加盖分户验收专用章。

第九条分户验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分户验收方案;

(二)分户验收小组成员组成;

(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附表一);

(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公共部位)》(附表二);

(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表三);

(六)分户验收小组发出的整改通知及责任方的整改报告等。

第十条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专项保存,存档期限不应少于10年。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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