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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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2018年贺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2018年贺州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和治理方案
一、工作重点
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对学校、幼儿园和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公园、活动(会议)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和盛装毒性程度极高的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二、工作目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得到进一步排查和有效治理,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的发生,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特种设备事故。
三、组织领导
各级质监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检验机构、行业协会等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方的作用,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务求取得实效。
市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莫宪昌贺州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温俊雄贺州市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宝生贺州市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巫斌贺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科长
李传阳贺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副科长
林举华广西特检院贺州分院院长
陈宇勇广西特检院贺州分院副院长
各县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的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特设科,由巫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
(一)制定全市质监系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指导、督促和协调下级质监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监督抽查。
组织对三县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照《2018年度重点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确定监督抽查对象,抽查单位数量不少于10家。
(三)督促各县质监局按本方案要求上报工作报表和总结,汇总上报全市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报表和总结。
(四)各县质监局负责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启动或协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证信息畅通、报告(送)有关事项或材料。
四、进度要求
2018年4月开始至7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市局特设科和各县质监局、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要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制定计划;要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做好内部宣传,做到全员发动。
确保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要求传达到相关使用单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7月中旬)。
市局特设科和各县质监局依据方案或监督检查计划,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自查自改,持续动态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所使用设备的安全运行;实施过程监督检查和督查等,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特种设备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总结阶段(7月下旬)。
市局特设科和各县质监局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做好工作收尾,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市局特设科和各县质监局依据《2018年度重点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结合本方案一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将纳入本方案“工作重点”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随机抽查。
依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级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并对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落实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
(二)督促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人员持证和培训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档案是否完备、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进行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隐患台账,列出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到期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无法保证安全时,应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
(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全力协助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为隐患排查和治理做好技术支撑。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对报检的特种设备实施检验,及时出具检验报告,确保检验质量。
发现需要处理的缺陷,及时通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验确认。
发现设备到期未检或存在严重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的监管部门。
(四)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
结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咨询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普及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五)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
各县质监局要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见附件),在每月25日前向市局特设科报送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改和本部门对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抽查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向所在地的市、县级质监部门报送自查自改情况表;各县质监局要及时督促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改并及时报送本单位对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抽查情况,各县质监局要在2018年7月20日前向市局特设科报送工作总结。
市局特设科联系人:
李传阳,电话:
5669210,电子邮箱:
hzjtsk@。
附表: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表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信息统计表
3.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
附表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表(表1)
自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自查项目
自查情况
整改时间
备注
1
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是否汇总造册
2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
3
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执证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4
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检验报告(校验证书)是否归档
5
是否开展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
6
是否建立隐患台账;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处理
附表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信息统计表(表2)
监管部门名称:
日期:
信息内容
数量
说明
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使用单位
(家)
发现安全隐患
(起)
完成隐患治理
(起)
待整改隐患
(起)
其他情况补充说明:
待整改隐患情况统计(可加附页)
序号
隐患描述
使用单位名称
采取的工作措施
1
2
3
4
5
6
附表3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表3)
监管部门名称:
日期:
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基本信息统计
信息内容
数量
说明
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次)
检查使用单位
(家)
检查设备
(台套)
发现安全隐患
(起)
完成隐患治理
(起)
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所采取的处理措施统计
处理措施
数量(起)
补充说明
下达监察指令书
实施查封
实施扣押
其他措施
总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