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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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方针与具体要求
1、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方针表达了遵守法律法规,遵从本公司的风险特点,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十六字方针。
2、本方针与目标的制定,使各级领导与从业人员明确要重点防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生产工作的努力方向,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做到责任明确,自觉落实。
3、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后,由负责人将方针的具体容在全公司安全生产大会上进行宣布,且在公共场合进行贴和悬挂,同时,由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进行培训,纳入本年度的安全培训容中。
4、安全生产方针的评审工作,包含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前进行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工作中,广泛听取外部单位,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员工代表以与其他外部相关方的意见。
5、当本单位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应与时对方针进行修订。
二、安全生产目标与具体要求
1、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杜绝重大设备损毁、火灾、爆炸事故;
(3)轻伤事故控制在0.3‰以;
(4)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5)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6)GPS车辆监控在线率为100%。
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表达“与安全生产方针一致、表达本公司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数字具体并可在年度评审工作中,便于量化计算。
”
3、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各部门的作业人员,详细讲解和宣传,使各岗位作业人员明确掌握本人在年度的安全责任。
4、安全生产目标的评审工作,包含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前进行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工作中。
5、公司将在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召开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大会,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6、当出现重大情况,本公司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应当与时对目标进行修订。
三、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的制定、实施、管理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环境因素与历史和现实,制定一个通过全体职工努力可以实现的安全总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必须具备:
(1)明确性。
方针与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又有形象目标。
为使全体员工明确努力方向,方针与目标要重点突出,表达出
本单位的特点。
目标期限要适当,不宜过长或过短;
(2)可行性。
目标的制定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励员工激情,又能通过努力而实现。
(3)系统性。
要充分考虑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
(4)应变性。
在制定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公司总目标制定后,要将目标对各部门进行层层分解。
通过目标的展开,明确部门与个人的职责围。
2、建立管理体系:
安全目标制定后,要建立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主要是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
(1)组织体系。
公司要设立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管理人员为成员;部门设立专(兼)职安全员,从而形成自上而下专管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
(2)制度体系。
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实行过程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我国的安全生产的方针,也是安全管理的原则。
要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
放在首位,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
要求安全生产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明确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保证安全方针与目标的实现。
(3)坚持“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充分发挥专职安全人员骨干作用的同时,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互相监督,制止“三违”,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4)坚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原则
安全工作是衡量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容,对部门各项指标的考核,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
4、年度检查考核与评审要求
安全的检查考核,一般分为定期检查考核和最终检查考核两种形式。
定期检查考核是每隔一定的时间(一个月或一季度),对照方针与目标逐项检查评定。
最终检查考核,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总的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安全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制定措施,组织新的循环。
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与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月奖、年奖和特别奖。
凡当月无违章违纪行为的生产员工予以核发安全月奖;车间主管与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特别贡献的生产员工颁发安全生产特别奖。
四、对违章违纪或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力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直至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章生产员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五、生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当月未发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视为月度安全考核达标,核发当月安全月奖。
六、月奖的标准现定为每月100元,纳入工资单。
月奖标准今后如有必要变动,经公司研究后由公司行政部(财务)另行通知。
七、生产员工有以下行为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同意,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
(一)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三)与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四)抢险救灾有功者。
八、安全生产特别奖的奖励方式包括:
通报表扬、记功和发放安全生产特别奖奖金,具体采取何种奖励方式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九、特别奖申报程序如下:
(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一);
(二)安全部审核;(三)安委会研究决定;(四)相关部门执行;(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十、生产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优胜或获得先进称号的,其奖励方法由活动组织者拟定,报公司安委会同意后在活动方案中具体交代。
十一、生产员工发现存在如下较明显的违章违纪行为的,第一次扣事发当月安全月奖,并给予记过一次的惩戒;一年第二次扣自事发当月起三个月的安全月奖,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惩戒;一年第三次扣事发当月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二)班组长强令班组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三)人为损毁消防器材以与设备、设施安全装臵的;(四)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公司有关着装的劳动保护规定的;
(五)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
十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生产员工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直接责任的,扣发该员工当月安全月奖并予以辞退。
十三、生产员工违章违纪引发事故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作出惩戒决定的程序如下:
(一)部门(或车间)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活动中发现生产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书面提请予以惩戒(附件二);
(二)安全部约谈当事员工,听取当事员工的申辩意见(或认识表态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四)行政、人事等相关部门执行;(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
十五、公司安委会每年年终组织对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十六、综合考评的组织:
由安全部牵头组织,人事部派人参加。
十七、综合考评的容:
以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部门和车间主管的安全管理职责容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安全部制定相关考评表确定。
十八、综合考评的方式:
(一)检查各部门(含车间)管理档案,发现某项档案缺失的,视为未履行该项管理职责;
(二)公司每个季度一次的综合性安全检查中,发现因管理人员未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下属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由安全部记录在案,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围;
(三)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对重伤与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并须依法承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四)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在年度两次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的轻伤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或两次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
十九、综合考评最终结果经安委会研究审定后有效。
二十、经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不达标的扣发安全生产年奖并在全公司通报。
年奖的具体标准由公司高层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一、因违章指挥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经安委会研究后予以降职降级,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拒不引咎辞职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附则
二十二、本制度“生产员工”系指在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包括车间各班组长、班组成员以与各管理部门除主管、副职主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系指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安全部主任和公司总经理。
设立副职的部门,副职与主管一起承当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承受考评。
二十三、本制度授权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二十四、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与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法。
二、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实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对单位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表彰。
五、公司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考核的标准为:
1、优秀安全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真抓实干且责任心强,敢于大胆严格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2)有创新意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与在平时工作中没有弄需作假,认真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4)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工作好。
(5)与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时上报安全生产资料。
2、先进驾驶员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2)经济效益名列前茅,服从分配,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活动,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无任何投诉。
(4)无违章行为,无超速等现象,GPS无人为损坏掉线等行为。
(5)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好。
六、奖罚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奖励500元,驾驶员奖励500元。
卫星定位监控值班制度
1.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坚守值班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脱岗、遛岗或在岗不履行职责;
3.值班期间严禁带非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在值班中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务,严禁在值班过程中酗酒、打牌等活动;
4.值班期间的突发情况,与车辆报警要与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严禁瞒报、漏报或隐情不报,由此造成失误的,将予以追责;
5.值班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车辆运行相关信息;
6.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上班未处理完的失误,须向接班人交接清楚,保持值班期间失误处理的完整性。
客运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驾驶员一线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同时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与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客运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各项从业资格、服务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货车营运。
第二条岗前培训的主要容包括: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公司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
第三条客运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掌握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
第四条公司车队安全技术处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程、确定授课人员,统一开展驾驶员的上岗前培训。
驾驶员的召集、通知和组织,由车队相关人员负责落实。
第五条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到课(操作现场),认真听讲,专心实践,不得迟到早退或找人代替。
第六条每次培训都要讲出勤、评估、理论考试、实践考核记录在案。
第七条新进驾驶人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培训目的:
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岗位操作技能与提升综合素质。
第九条培训容。
1、公司概况容的培训;
2、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容的培训;
3、行车安全与事故防、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并收集、积累相关培训材料;
4、职业特点和要求、职业道德规的培训;
5、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6、营运业务知识,线路业务知识,车辆进出站与停报班等业务理论知识培训;
7、技术保障容的培训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
(2)车辆特点与日常保养知识的培训;
(3)常见故障一般排除方法;
(4)了解掌握路线特点,吸取事故教训和经验。
8、开车实习,熟悉掌握驾驶操作
9、跟车实习,熟悉掌握安全驾驶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车情况。
第十条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与聘用合同
客运站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员工、广大旅客人身安全,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与时实施抢救,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与时地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伤害程度。
二、适用围:
适用于单位围伤亡、伤害的应急处理。
三、《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
四、应急响应预案:
1.由安全领导组负责,安全员负责组织成立义务抢救小组并进行业务学习,训练防火知识,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防意识与应变和处理能力。
2、工伤事故发生后,需做到有组织处理,妥善处理被伤害对象,尽量减小伤害程度。
3.发生重大伤亡、伤害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1)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马上进行呼叫并立即报告单位。
(2)安全经理作为总指挥,进行抢救。
(3)安全员拨打120急救,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联
系、报警人等。
(4)如医院较近,马上送医院抢救,以缩短时间减少伤害程度。
(5)总指挥负责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以最快捷的方式上报
上级有关部门。
(6)依据“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问题根源,总结经验。
(7)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广大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
(8) 依据分析结果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卫星定位装置与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本车站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监管系统与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交通运输厅文件交运[2010]1794号文、安监[2009]69号文、[2011]65号文等有关通知和要求,并有效实施对本站车辆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制修订本制度:
一、安装围:
为了加强本站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保障措施,所有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否则未安装的车辆不予安排发班。
二、落实部门:
车站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与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
对驾驶信息与时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个月,驾驶信息与时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与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限速标准。
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行为与时给与警告和纠正,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车站。
依据违规实情按车站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为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所有车辆运行时必须保持在线。
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与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班人员给予处罚,严重的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
五、车站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与时发送重特大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附1:
监控中心职责与工作要求
附2、驾乘人员职责与工作要求
附3、监控设备管理规定
附4、监控管理规定
附5、夜间与重点车辆监控规定
附6、GPS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附1:
监控中心职责与工作要求
1、设立GPS监控值班室;配备专用监控计算机;指派专人负责GPS监控的管理并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本站营运车辆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2、负责本站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与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
3、监控GPS监控设备运作情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4、组织人员总结分析驾驶员(车辆)违规情况,掌握其规律,提出改进方法。
5、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管理缺陷,与时堵塞管理漏洞。
6、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控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7、协助落实质量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
附2、驾乘人员职责与工作要求
1、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2、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四个小时;连续驾驶车辆达四个小时应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二十四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3、驾驶人员应熟练掌握GPS终端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基本维护方法,严格遵守执行车辆运行中收到的各种安全指令信息,与时纠正不安全行为,杜绝违规现象,确保安全运行。
4、驾驶员应负责做好GPS终端设备的检查、看管和维护工作。
未经责任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改装、挪动主机和天线位置,不得私自关闭终端监控系统,不得故意毁坏GPS终端设备,否则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5、当班驾驶员发现GPS终端设备有不定位、数据不准确、无法承受信息等异常时,应立即通知车队GPS监控人员与时进行处理。
6、驾驶员应保持GPS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保持车辆运行过程中GPS监控系统正常工作。
附3、监控设备管理规定
1、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名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与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应用管理方法的要求,车站现有与新增、更新的所有营运客车必须安装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车载GPS。
2、治保处监控室应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坚决杜绝人为破坏。
3、车队GPS监控室应与安装厂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协助安装、维护、更换设备,确保GPS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
4、GPS终端设备的拆装必须经本站同意后,由安装厂家进行拆装,治保处监控人员与车队GPS监控人员现场进行监督,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
已安装GPS终端设备的营运车辆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与时联系。
5、任何人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时都应与时通知车队GPS监控人员组织进行排除,以保证设备完好,工作正常。
6、车队GPS监控与治保处监控室对所有GPS终端设备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逐车逐台的全面排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对有故障的设备应与时联系更换安装,确保动态监控措施的有效实施。
附4、监控管理规定
1、监控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GPS监控职责。
2、治保处监控室与车队GPS监控应坚持车辆运行时间值班制度,应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实行实时监控;应对监控到的每一次违章进行教育、处罚、处理到位。
3、监控人员应全面掌握GPS监控操作系统,并对各线路的基本运行条件和交通特点做到全面熟悉掌握,与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保证监控效果。
4、监控人员应通过对GPS监控系统的开发利用,全过程跟踪驾驶员安全行车行为,消除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私自包车等各类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过程预控能力。
5、使用自己的监控账号登陆,密码不得外泄,更改密码需经本站分管安全副站长同意。
6、对GPS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正常线路营运、高速道路停车等违章行为,应做到与时警告、与时制止、与时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意见形成通报。
以此警示其它驾驶员,消除各类违章。
7、严格把好对营运车辆GPS终端设备的安全例检和客运客车出站登记关,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病”车上路。
8、应对驾驶员和乘务员进行营运车辆GPS终端设备使用维护的培训学习,使之能够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和设备的一般维护方法,正确处理安全指令。
附5、夜间与重点车辆监控规定
1、将本车站车辆进行分类管理监控。
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长途班车、县际班车、乡镇班车、加班车辆、旅游包车、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
2、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对当天运行的长途班车、县际班车、乡镇班车、加班车辆、旅游包车、等运行车辆做好登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实时跟踪监控。
3、对属于正常运行班次的车辆,应加强车辆行驶速度和疲劳驾驶的监控;对非正常运行班次的车辆,应查明是否安排并办理了加班、包车运行手续。
4、监控人员承当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职责。
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立即通知到本车站的站长、主管安全副站长、车队队长,并做好记录。
同时,应密切注意以天气变化情况,随时按站长指令与时启动应急预案。
5、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所有驾驶员与运营车辆,并做好记录。
6、夜间运行车辆必须在凌晨2点至5点禁止运行,停车休息。
有违反规定的车辆,与时上报监控中心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严厉处理违规营运车辆。
附6、GPS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GPS监控系统(以下简称GPS)的使用,所有营运车辆作业进行实时监控、应对突发事件的动态指挥,遏制营运车辆的违规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规驾驶人员的驾驶行为,保障行驶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有效利用GPS,监控车辆规运行,实现行车动态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站GPS运行管理系统的建设情况,特修订GPS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一)本站GPS监控部门职责:
1、车站GPS监控系统由安全管理处负责管理。
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