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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印花税

设计合同印花税

  篇一: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

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天财会计()和天财会计导航()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

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

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XX]162号文规定,电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

根据税三(1988)776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

根据深地税发[20XX]91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

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

例如通过络订书、购物等。

13.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XX〕9号、国税发[1991]155号、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XX]749号文的解释:

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

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天财会计()和天财会计导航()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篇二:

需要缴纳印花税的10种合同

  需要缴纳印花税的10种合同(表)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

  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立据人按所载金额‰贴花。

  篇三:

广告合同属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

  篇一:

一份合同既有广告制作又有广告牌租赁按什么税目交印花税(中税)

  一份合同既有广告制作又有广告牌租赁按什么税目交印花税我司签订的名为《广告牌租赁合同》即包括广告制作又包括广告牌租赁的混合合同,应当按加工承揽合同还是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为什么?

  回复如下:

  专家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同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因此,两家公司之间签订的“以广告劳务抵偿房屋租赁费用”的合同,是反映提供广告劳务和出租房屋的双重经济行为合同,如果分别记载金额结算的,属于应税凭证,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财产租赁合同”的税目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为分别记载的从高计算。

篇二:

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特殊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及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等问题,我个人经过认真分析,就有关纳税义务意见如下:

  一、印花税事项

  1、基本情况

  下列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

  业务一、公司全额缴纳保证金开银行承兑汇票,签订有合同。

  业务二、有限电视费合同。

  业务三、协议酒店(定点)合同。

  业务四、与村里签订的补偿协议。

  业务五、设备清洗签订的合同印花税税目的适用。

  上述的五个事项中,是否缴纳印花税及适用的税目。

  2、目前的税收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薄;(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税目:

加工承揽合同

  范围: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率: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

立合同人

  

(2)、《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豫地税发[20XX]43号)

  第四条地方税务机关依照印花税征收范围,对符合第二条规定范围(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按以下规定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率征收印花税:

  

(二)加工承揽业务,按实际加工承揽收入7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加工承揽合同”

  税目征收印花税;

  3、个人意见

  针对上述五个事项的情况及目前税收政策的规定,我个人认为:

  从印花税的税目税率表列举的项目看,业务一、业务二、业务三、业务四均没有对应的税目,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业务五即设备清洗签订的合同印花税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中的修理,范围: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率: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如果贵单位符合(豫地税发[20XX]43号)明确的核定征收情形的,按实际发生的清理费用的70%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计缴印花税。

  二、营改增事项1、基本情况

  监理业务是否缴纳增值税,监理服务是否纳入营改增范围,是否按部分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

  2、目前的税收政策:

  

(1)、《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XX]106号)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八条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附: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2)、20XX年1月7日经过与12366地税沟通,答复结论。

  3、个人意见

  根据《财税[20XX]106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对应纳增值税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明细的规定来看,监理服务没有明确属于应税服务注释所明确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范围中。

20XX年1月7日,12366地税答复,省国税和省地税沟通后共识:

监理业属于营改增范围中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项目。

篇三:

一定要记的印花税缴纳范围

  印花税缴纳范围

  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合同的印花税是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

  加工承揽,运输,建设勘察设计合同的印花税是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

  财产租赁,保险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的印花税是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

  借款合同的印花税是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是总金额的万分之五;

  权利许可证照的印花税是5元/件;

  营业帐本的印花税是

(1)记载资金帐本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

  

(2)其他帐本5元/本.

  印花税的内容

  一、概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税率: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义务人

  说明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帐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领受人

  其他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三、印花税的申报纳税

  1.哪些单位实行印花税纳税申报?

  缴纳印花税的纳税单位均应对应纳税凭证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个人缴纳印花税的,只贴花完税暂不实行纳税申报。

  2.哪些凭证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

  

(1)合同类:

  购销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借款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技术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其他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

  3.纳税单位设立专用登记簿包括哪些内容?

  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

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

  印花税纳税单位应认真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4.哪些单位可不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

  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按规定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对应税凭证的管理仍执行原办法,可不按日序时逐笔登记。

  5.纳税申报工作应由纳税单位的哪个部门负责?

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

  税纳税申报表。

  6.采用哪几种方式完税的应进行纳税申报?

  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

  7.应在什么时间进行申报?

  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8.印花税的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报时间:

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

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

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印花税的特点

  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2、征收范围广泛;

  3、税收负担比较轻;

  4、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具体有:

1、立合同人,2、立账簿人,3、立据人,4、领受人。

  二、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四、印花税的税率

  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

  比例税率有五档,即千分之1、千分之4、万分之5、万分之3和万分之。

  适用定额税率的是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单位税额均为每件伍元。

具体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篇四:

关于不需交合同印花税

  

(一)印花税应税凭证

  我们审核了贵公司1—8月份印花税申报情况,我们认为以下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应缴纳印花税:

  以下合同适用税目错误:

  以上合同贵公司都认为属于印花税税目中的“技术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及《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034号)规定,印花税“技术合同”税目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其具体范围是:

  一、技术转让包括:

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二、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有关项目包括:

  

(一)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研究项目;

  

(二)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三)其他专业项目。

  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

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三、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

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

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验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人员实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

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篇五:

技术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篇一:

印花税怎么算

  印花税怎么算:

1、购销合同:

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三2、加工承揽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的收入×万分之五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5、财产租赁合同:

按租赁的金额×千分之一6、货物运输合同:

按运输的费用×万分之五7、仓储、保管合同:

按保管、仓储的费用×千分之一8、借款合同:

按照借款的金额×万分之零点五9、财产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的金额×千分之一10、技术、服务等合同:

按合同所载的金额×万分之三11、产权转移书据、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

按书据所载的金额×万分之五12、营业账簿包括生产经营账册,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13、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贴花五元。

篇二:

技术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技术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

20XX-10-26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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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添加到我的收藏问:

我公司在与其他公司业务往来中签订了大量的技术合同,比如,专利权转让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

最近,地税部门来检查时说我们有一部分技术合同印花税计算错了,而我们对印花税技术合同这方面的项目划分和税款计算不是十分清楚,能否请你们就这一问题给予解答?

  连云港读者刘慧

  答: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1989〕34号)规定如下。

  1.专利权转让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属于技术转让范畴的,属于这类范畴的还有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

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

其中,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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