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入股协议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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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入股协议书范本
增资入股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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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公司增资扩股合作协议】
公司增资扩股议书
七方股东在现有xxx生物制药有限公司500万注册资金的基础上,增资扩股到3000万元,开展以生产水飞素为主的生物制药项目,依照公司法,全面实施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
经七方股东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股东1: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号:
股东2:
北京公司注册登记号
股东3:
德住身份证号:
股东4:
姚中身份证号:
股东5:
保健品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号
股东6王文身份证号
股东7武兵身份证号:
一、增资扩股后的出资的数额及出资时间、出资比例
出资总额为3000万元,分两期认缴,一期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认缴,各自出资额的50%,共计1500万元。
二期根据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认缴时间。
股东1出资额:
990万元、出资的形式:
货币资金、出资比例33%
股东2出资额:
900万元、出资的形式:
货币资金、出资比例30%
股东3出资额:
240万元、出资的形式:
货币资金、出资比
例8%
(1)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拆迁工作。
(2)2016年7月30日前取得土地使用证。
2、工程施工
(10以上按80%拔付进度款,执行现行定额不下浮。
(2)项目销售的房款优先支付工程款。
(3)新公司完善与施工方的建设施工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与责任。
3.、销售
(1)销售方式:
乙方组建销售团队,负责项目销售。
(2)销售定价:
由公司董事会决议六、项目贷款
1、甲方同意将xx地块用于乙方抵押担保融资。
2、甲、乙双方同意xx银行对“xx”项目贷款提出的所有要求(详见附件5)。
七、生效条件
1、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由甲、乙双方对所有xx房产的资产负债进行核对,并签订确认书。
2、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由甲方负责协调xx政府按本协议第四条要求出具会议纪要。
3、以上两条同时具备后本协议生效八、公司增资
1、在项目的运营过程中如需增资,甲、乙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出资。
2、如任何一方未能按时出资,则按实际出资金额增减其相应的股份比例(以本协议的股本金为基准)。
九、股东退出
1、各股东在公司的股权不得对外进行转让,三年内非经股东会同意不得退出。
2、如股东在项目运营其间,因特殊原因需退出的,须经股东会同意,不享受其所持股份所产生的收益,但所产生的损失按所持股份承担相应责任。
十、项目的利润分配
1、公司项目未付清工程款和项目贷款前,股东不进行分红。
2、分配形式
(1)现金分配:
按各股东所占股份比例分配。
(2)实物分配:
售房未能全部完成,对余下的房产各股东按确定的价格分配实物,具体单价由股东会确定后执行。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达成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生效条件,则自动终止本协议,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第一笔投资款xx万元。
2、对已开始履行投资协议后双方的违约,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按日承担违约金。
3、此协议签订生效后,若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万元。
十二、本合作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十三、附件1、xx房产证照2、xx房产财务资料3、借款协议4、政府要求
5、xx银行对“xx”项目贷款要求
甲方:
代理人:
年月日
方:
代理人:
年月日
乙
【篇三:
投资入股协议书新1】
入股协议书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以上为标的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
鉴于:
2010年3月3日
2、标的公司现有登记股东共计2人,其中乙方出资认购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0%;丙方出资2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0%;
3、标的公司及原股东一致同意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万元。
公司全部新增资本由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58万元。
公司全体原股东不认购本次新发行资本。
4、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标的公司全部新增资本,增资完成后占公司总股本的资金股14%、10%的技术股、6%的项目股,占总总出资额的30%。
调整出资后协议各方同意现出资比例为:
甲方占30%,乙方占,丙方
占。
公司在工商机关增资后,工商登记出资比例与本协议约定出资比例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并以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在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的表决权)。
公司在工商机关增资后,工商登记变更后出资比例与本约定不一致的,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原股东及公司有义务在分红中提取相应的资金进行增资,以使甲方的出资比例占总出资30%的份额。
上述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各方确认,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义务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各方同意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内容;
2、公司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修改章程并经公司所有股东正式签署,该等修改和签署业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认可;
3、公司及原股东已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信息;
4、原股东在过渡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出资或在其上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
5、公司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二条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文件正本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三条甲方当同意此协议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资,即8万元。
第四条各方同意,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支付完毕全部出资款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告完成。
甲方成为公司股东后,依照法律、本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所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第五条原股东承诺,在甲方将出资款支付至公司账户之日起30天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公司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协议修改并签署的公司章程及等在工商局的变更备案)。
第六条如果公司未按约定按时办理相关验资和工商变更手续,且逾期超过30天仍无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出终止本协议,公司应于本协议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该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出资款。
公司原股东对公司上述款项的返还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甲方同意豁免的情形除外。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当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公司或原股东回购甲方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出资:
1、不论任何主观或客观原因,公司不能在2011年xx月xx日前未能实现本协议;
2、原股东或公司实质性违反本协议及附件的相关条款;
3、甲方实际缴纳出资日满一年。
第八条本协议项下的出资回购价格应按回购时甲方所持有出资(按百分之三十计,下同)所对应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若入股资金大于甲方出资额所对应的相应净资产,原股东有义务按入股资金回购。
第九条本协议项下的出资额回购均应以现金形式进行,全部出资额回购款应在甲方发出书面回购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甲方。
如果公司对甲方的出资额回购行为受到法律的限制,原股东应作为收购方,应以其从公司取得的分红或从其他合法渠道筹措的资金收购甲方持有的公司出资。
第十条甲方有权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公司出资份额,原股东具有按本协议规定的回购价格受让该等出资份额的义务;但是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的购买该等出资份额的条件优于原股东回购价格的,则甲方有权决定将该等出资份额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原股东在此共同连带保证:
如果甲方中根据本协议要求公司或原股东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份额;或者要求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份额出资额,并签署一切必需签署的法律文件。
第十二条甲方享有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取得公司财务、管理、经营、市场或其它方面的信息和资料,甲方有权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并听取管理层关于相关事项的汇报。
公司应按时提供给甲方以下资料和信息:
1、每季度最后一日起30日内,提供月度合并管理帐,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2、在每财务年度结束前至少30天,提供公司年度业务计划、年度预算和预测的财务报表;
3、在甲方收到管理帐后的30天内,提供机会供甲方与公司就管理帐进行讨论及审核;
4、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其它统计数据、其它财务和交易信息,以便甲方被适当告知公司信息以保护自身利益。
第十三条入股完成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原股东不得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出资额,或进行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出资份额质押等任何其它行为。
第十四条原股东经甲方书面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出资额时,甲方享有下列优先权:
(1)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原股东拟出售的出资额;
(2)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优先出售出资份额给受让方。
第十五条原股东经甲方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出资份额的,原股东应保证出资受让方签署接受本协议条款的协议。
第十六条投资分红:
1、每月10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2、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分配比例为甲方30%,乙方40%,丙方30%。
3、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是为当月纯利润。
第十七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原股东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身份)参与设立新的生产同类产品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联其他经营实体,作为管理层的公司股东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无论该企业从事何种业务。
第十八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或任一方丧失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或能力,影响本协议履行的,该方应承担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其他各方的义务。
协议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以书面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违约及其责任
第十九条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构成违约。
第二十条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甲方投资总额的20%。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
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构成对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
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进一步继续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在根据本条仲裁程序进行期间,除仲裁事项之外,本协议应在所有方面保持全部效力。
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义务之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附则
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各方应自行支付其各自与本协议及本协议述及的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署和执行的有关成本和费用。
有关公司增资审批、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公司自行承担。
2、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肆份,各方各持壹份,其余由公司备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甲方:
甲方:
原股东:
乙方:
(签字)丙方: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