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2879020 上传时间:2023-06-0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4.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docx

行政执法考试复习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复习资料

1、(2002年9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什么?

它标志着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3、《计划生育法》共多少章多少条?

(7章47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5、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什么?

(稳定低生育水平)

6、低生育水平是指什么?

(一般认为一对夫妇平均生育2.1个孩子,也就是总和生育率达到2.1时,则称达到生育更替水平。

生育水平在更替水平以下,称为低生育水平。

7、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人口计生育目标的重要举措?

(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8、《流动人口条例》经09年4月2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何时起实行?

(2009年10月1日)。

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1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实施,为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什么新机制,提供了法制保障和法律依据?

(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

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制度包括哪三项制度?

(信息交流制度、定期互访制度、协调制度)

1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为几年?

(三年)

13、省第十一届人代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省条例〉决定》,何时施行?

(2011年3月15日)

14、现行《省条例》共多少章多少条?

(7章65条)人口计生工作实行谁负责制和什么责任制?

(行政首长;目标管理)

15、公民有生育的权力,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什么?

(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什么责任?

(共同的)

16、子女满16周岁前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多少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20元)

17、领取光荣证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多少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多少补助?

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按多少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一次性补助。

(5%,一次性;100%)

18、借哪些名义违反《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违法生育处理?

(收养、代养、送养、寄养)

19、计划生育合同的格式由哪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制定?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的主体是谁和已婚育龄群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受其委托的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可以设定违约金、履约金还是履约责任金?

(违约金)

20、育龄妇女通常是指年龄在多少范围内的妇女?

(15-49)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是指年龄在多少范围内的妇女?

(20-29);

21、正常情况下,出生婴儿性别比一般保持在多少至多少之间?

(103-107)

22、禁止药品什么企业销售终止妊娠的药品?

(零售)

23、“两非”,是指除怀疑胎儿有什么疾病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伴性遗传性疾病)

24、组织、介绍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者施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由县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处以多少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行为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降级直至什么的行政处分?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开除)

25、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应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时效几年的限制。

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属于行政处罚,因而不受时效的限制。

(2)

26、计划生育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为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什么行为设置的什么途径?

(具体行政;法定救济)行政复议是什么救济手段?

(行政)行政诉讼是什么救济手段?

(司法)

27、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在计划生育行政诉讼中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什么责任?

(举证)

28、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于属于调查对象的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有什么要求?

(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

29、国家提倡已生育子女的夫妻选择什么避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长效)

30、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怎样的避孕节育措施?

(安全、有效、适宜)

31、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每几年校验一次?

(三年)

32、什么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个体)

33、计划生育技术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应当取得什么资格?

(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护士)

34、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是哪级人口计生委?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多少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30)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可以申请如何缴纳?

(分期缴纳)。

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期限一般不超过几年?

(3年)

35、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时,征收单位应当向当事人出具什么收据?

(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专用)

36、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在户籍地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现居住地能否因征收不到位而再次征收?

(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理即“一事不再罚”。

37、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多少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15日)

38、信访工作正确的办案程序是什么?

(立案、查办、审理结案、回访)

39、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什么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0、执法监督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另一类是对哪一类行政行为的监督?

(具体行政行为)

41、因公(工)致残人员的伤残等级认定以哪个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以省、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准。

42、奖励扶助制度实行的“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是指什么?

(138页)(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

43、国家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009年起,国家统一奖励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多少元?

其中,我省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继续由省财政出资每人每年另增发多少元。

(720120)

4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各实行几级鉴定制度?

(县、设区的市、省三级;设区的市、省两级)

45、什么是人口出生率和政策符合率?

(51-52页)

人口出生率是指指某地在一定时间内(通常指一年)出生人数与同期平均人口总数之比。

出生率是一个强度指标,反映一定时期内的人口出生水平。

一般以千分数来表示

出生率=年内出生人数/年平均人口总数1000‰。

46、什么是计划生育行政赔偿?

计划生育行政赔偿是指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47、什么是计划生育行政追偿制度?

计划生育追偿制度是指计划生育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向受害人赔偿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48、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是什么?

(66页9条)

答:

1、立案。

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予以立案。

2、调查取证。

由不少于2人的执法人员出示(安徽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证),通过询问或调查并制作问话笔录。

3、告知权利。

调查结束后,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法律法规依据、征收数额,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4、征收决定。

由征收单位主管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按《条例》规定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对情节复杂或数额较大案件,征收单位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送达征收决定书。

送达由省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的《征收决定书》,加盖征收单位公章,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指定专人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在60日之内向征收单位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被送达人应在回执上签字。

6、分期缴纳。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分期缴纳的申请,经征收单位集体讨论批准,有征收单位同当事人订立《分期缴纳协议》,但第一次不低于40%,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7、征收实施。

由当事人持《征收决定书》或《分期缴纳协议》到指定银行,将款上交到指定账户,然后凭缴纳凭证到所在乡镇或街道换取统一印制的省财政票据。

8、结案。

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结束后,填写《计划生育案件结案报告单》。

9、收支两条线管理。

县人口计生委每季度将社会抚养费缴入同级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49、在我省有哪十二种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答: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五)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一)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二)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50、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但有哪几种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一)妊娠14周以上,违反《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终止妊娠的;  

   

(二)故意致婴儿死亡的;

   (三)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证据证明的。

  

51、2011年修改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66页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5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哪些基本免费项目?

包括:

发放避孕药具、孕情和环情监测、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手术并发症的诊疗等。

53、国家人口计生委“两个纪律”是指什么?

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有哪些?

两个纪律是:

“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

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以下群众工作纪律:

不非法关押群众;不打骂侮辱群众;不损坏群众财产;不违规收费罚款;不强迫群众受术;不违背服务承诺;不刁难群众办事;不借机以权谋私。

54、什么是计划生育行政诉讼?

什么是计划生育行政复议?

两者什么关系?

计划生育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制度。

它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计划生育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作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计划生育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使计划生育管理权力、作出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不作为行为)的行政机关。

(三)计划生育行政诉讼的目的是解决计划生育具体行政行为中的争议,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计划生育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要求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

它具有以下五个特征:

1、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只能由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2、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相对人只能就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内的计划生育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3、计划生育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原处理机关是上一级行政机关;4、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是一种层级监督,是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机关督促下一级计划生育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并纪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的活动;5、计划生育行政复议的程序较为简便。

两者的关系是:

计划生育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两者关系极为密切的制度,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和联系是:

1、计划生育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为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设置的法定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是行政救济手段;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手段。

2、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表现为三方性的法律关系。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复议机关、申请人、被申请人三方之间的关系。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人民法院、原告、被告三方之间的关系。

5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忠于国家,落实国策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带头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的人口环境。

二、依法办事,服务群众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

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便民维权。

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注重服务关怀,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和改善计划生育家庭民生。

三、爱岗敬业,诚信务实

恪尽职守,勤于学习,敬业奉献,精于业务。

奋发进取,改革创新。

讲求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

发扬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诚实守信,如实反映工作成绩、统计数字和问题,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大局,互学互助,配合支持,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知荣明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秉公办事,言行一致。

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

56、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主要有哪些?

(1)   依法生育的权利;

(2)   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3)   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

(4)   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

(5)   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6)   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

(7)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

(8)   公民有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