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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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及保靖县财政局保财绩〔2017〕2号文件《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本单位于2016年7月至8月,组织力量对2016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的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检查监督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协同县委组织部向县委提出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查县乡镇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下机构设置、党政机构限额和各级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

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协同县委组织部向县委提出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

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协同县委组织部向县委提出县管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负责审批县乡镇副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制订全县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登记和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拆讼应诉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设立、办理等日常监管和投诉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和情况的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参与全县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就业指导工作、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和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录用工作。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2.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3.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网络管理工作。

4.推进落实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工作。

5.加强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6.进一步做好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工作。

7.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及单位构成情况

编办为正科级全额拨款预算(行政)单位,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25006710097F;法人代表:

梁钦文;住所:

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四大家办公楼。

内设综合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机构编制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等4个机构,所属事业机构登记管理局1个。

单位编制13人,领导职数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科级纪检监察员1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单位实有11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收入总体情况:

全年财政总收入121.11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21.1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15万元。

(二)支出总体情况:

全年财政总支出11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5万元,项目支出17.9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4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4.65万元。

(三)基本支出情况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对县编办预算的批复》精神,2016年预算收支批复情况如下:

2016年预算总支出90.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0万元,商品和服务18.5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9万元,单位专项经费9.5万元)

1.本年度财政追加指标情况

2016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收入121.11万元,与年初预算90.3万元增加了30.81万元;其中:

上年上级指标结转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上级指标0元,本级追加30.81万元。

2.本年上级拨款收入(其他收入部分)

本年收到其他单位拨款0万元。

3.本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保靖县编办2016年基本支出金额合计为98.65万元,项目支出17.96万元;两项总计支出116.6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支出项目

基本支出(万元)

项目支出(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

72.97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4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78

财政拨款

17.96

合计

98.65

17.96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年初“三公经费”控制数8.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到2016年末实际执行数4.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3.97万元。

三、部门支出绩效情况

1.职能工作

(1)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根据湘纪发[2013]13号、州纪发[2013]10号文件精神,我县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于2013年7月正式启动以来,着重对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超编制限额进人、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等“三超两乱”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自查和清理。

通过近年来的整治,我县的“三超两乱”问题得到彻底治理,各项工作全面规范。

我县没有新出现超编制限额进人,没有变相增加领导职数,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权限和程序审批机构事项。

(2)优化政务环境。

自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县严格按照省、州要求,通过认真梳理,对照自查,保靖县保留、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县级审批项目中保留行政许可项目32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4项、其他管理服务事项项目272项;取消的行政审批及其他管理服务事项项目共26项)经2014年第十五次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并以政府名义行文;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保政发〔2014〕3号)。

新目录的录入和流程再造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我县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他管理服务事项项目已纳入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和管理。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经保靖县第26次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以政府名义行文。

关于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保政发〔2015〕5号),同时在保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接受社会意见和监督。

(3)全省网上政务数据对接。

已与湖南省电子政务内网有效对接。

(4)加强机构编制督查。

根据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印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编办发〔200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县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进行了抽查。

今年,上半年,我办组织了一次机构牌照和印章使用情况随机检查,对少数单位机构名称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纠正,起到了较好监督作用。

(5)加强网络实名制数据库建设。

以实名制管理信息库为基础,加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确保实名制管理制度在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财政管理领域的有效运行,我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网络系统与湖南省电子政务内网有效对接及数据信息。

(6)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一是认真学习政策文件。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将全县各类事业单位科学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类;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标准,通过综合分析、研究讨论、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制定了《保靖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和《保靖县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并下发了分类文件。

二是积极开展改革调研。

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对全县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机构名称、机构规格、隶属关系、职责任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编制机构、经费预算形式等事项进行了全面了解。

认真查找事业单位在机构、职能、人员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虚心听取事业单位对分类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准备。

三是全面完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分批换发了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存续期间保持不变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截止12月,共办理设立登记7个,变更登记34个,注销登记106个,年度报告单位个数由6月份公示的400个减少为304个,已完成304家事业单位换发新版证书工作。

四是扎实开展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坚持中文域名注册和续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中文域名注册和续费协调和督促工作,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及协助注册和续费工作。

截止目前,全县已注册域名数为415个,其中政务域名66个,公益域名349个,5年期域名运行费用收取已经全面完成。

(7)推进体制改革。

2015年以来,根据省、州统一部署,我县严格按照改革文件规定设置机构、明确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

改革后县人民政府设工作部门22个,监察局、人防办列入政府工作部门,不计入机构个数。

同时,全面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调整理顺了政府工作部门职责关系、部门内设机构间的职责关系,优化了政府组织结构,共整合撤并机构18家,取消行政职能单位13家,政府工作部门缩减至22个,调整部门间职能职责28项,核定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136名。

全县12个乡镇机关统一设置4个内设机构和6个事业站所。

在坚持不突破规定的机构限额、不突破现有的人员编制、不突破核定的领导职数“三不突破”的基础上做到了职能调整到位,机构落实到位,“三定”规定下发到位,领导职数配备到位。

(8)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我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自2013年3月开展以来,较好的完成了分类工作阶段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目前,下发了《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靖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和〈保靖县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的通知》(保办发〔2014〕74号)、《关于保靖县16个乡镇机关分别所属的6个事业站所分类的通知》(保编办发〔2014〕70号)、《关于保靖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分类的通知》(保编办发〔2014〕71号)和《关于中共保靖县委党校等68个事业单位分类的通知》(保编办发〔2015〕14号)。

2.从严治党与机关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领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按照完善职能、健全机构、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总体要求,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高理论素养;坚持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两手抓,配好配强干部人才队伍,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加强机关制度和作风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确实提高机关管理水平。

3.专项工作

(1)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制定“两清单”编制指南,掌握具体操作为顺利推进我县“两清单”编制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县审改办印制了《推行权力清单工作指南》和《推行责任清单工作指南》,县编办和县政府法制办两名专职人员就如何编制“两清单”为编制责任单位的责任人进行了集中讲解和培训,并提出编制清单注意事项。

二是凝聚“两清单”审核力量,推进编制工作。

为加快推进“两清单”编制工作,2016年度县审改办邀请其他县市“两清单”审核骨干来保靖集中办公,共同审核“两清单”,共同分享工作成果。

通过集中办公,促成各县市工作交流,优劣互补,共同推行县市“两清单”编制工作。

三是全面清理,按时完成清理和公布工作经全面清理,本次公布的权力清单共计3640项,其中行政许可233项,行政处罚2634项,行政强制171项,行政征收46项,行政确认76项,行政奖励25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检查208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类213项。

本次公布的责任清单共计1311项,其中主要职责547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248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85项,公共服务事项232项。

清单目录经保靖县第二十六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政府名义正式行文下发。

与此同时,建立两清单目录网上公开信息平台,广泛接受社会意见和监督。

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明确权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解决职责交叉,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或废止、部门职能的变化和转变,及时调整完善,确保行政职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绩效评价概述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了解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

进一步增强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二)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等上级文件要求,我单位已于8月31日全面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

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

查阅2016年度的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归纳汇总。

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总结。

4.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分析评分。

5.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6.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

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执行中预算一般都有追加,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

(2)社会信息不平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

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入形式。

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析

(一)投入(目标设定级预算配置)13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本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充分,是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本年度通过自评得分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单位自评得3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1/12=92%,根据评价标准我单位自评得满分3分。

4.“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变动率=(8.5万-8.5万)/8.5万*100%=0。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本单位自评得分4分

(二)过程(预算执行及预算管理)57分

1.预算完成率5分:

本单位财政资金上年结转和结余0.15万元,年初预算90.3万元,本年追加、上年上级结转、上年转移支付结转等总计30.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5万元(财政资金结转结余4.65万元)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本单位完成率=(0.15+90.3+30.81-4.65/0.15+90.3+30.81)*100%=96.17%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3分。

2.预算控置率5分,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预算控制率=0-10%(含),计5分;11-30%(含),计4分;31-60%(含),计3分;61-100%(含),计2分;大于100%不得分。

本单位预算控置率=30.81/90.3*100%=35%根据评分标准自评有得3分。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本单位无建设楼堂馆所,应该视为控制率为100%,所以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满分5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本单位无建设楼堂馆所,应该视为控制率为100%,所以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满分5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16.47/18.5=89%。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得8分。

6.“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2016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4.17万元,(公务接待费3.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8.5万元。

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4.17/8.5*100%=49%,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得8分。

7.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2016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44万元,年初预算政府采购金额为1.44万元,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

扣完为止。

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满分6分。

8.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我办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相关管理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根据评分标准,该项自评得分满分8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本单位: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的支出按照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该项自评得分满分6分。

10.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按规定的内容及时限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满分5分。

(三)产出及效率26分

1.职责履行8分,我单位根据单位的职能,按照年初工作总体部署,团结协作,扎扎实实推进重点工作的开展,工作出色,2016年得到州县的一直好评,工作得到了肯定,取得了省公务员人民满意单位奖,州级文明单位奖,州组织部门年度考核二等奖、州级综治单位先进奖、县绩效考核一等奖,县计划生育优秀奖。

根据考核标准自评得分满分8分。

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分: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县委、县政府规定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根据评分标准,该项自评得分6分。

3.行政效能6分:

我单位不断改进行政管理,积极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强化廉政建设,落实廉政责任,讲求优质高效,改进文风会风,行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但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相关手续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我们单位向社会公众发放问卷调查1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保靖县委组织部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服务承若以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均给给以了高度评价,经调查统计满意度为96%,根据评分标准,我单位自评该项指标得分6分。

六、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保靖县编办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

投入绩效分13分,过程绩效分57分,产出及效率分26分,总绩效分96分。

自评结果等次为“优”。

七、存在的问题

最主要是年初编制的预算资金额度偏少,年内预算追加金额偏高,上级指标拨入较大,预算控制率编低,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八、有关建议

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指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提高预算准确度。

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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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保靖县编办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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