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与项目标准.docx
《海事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与项目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事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与项目标准.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海事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与项目标准
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与项目标准
发文号:
发布日期:
2009-4-2
收费依据
(一)国家有关收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发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91号)
(三)《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
(四)《关于确认交通部1994年公布调整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务费标准的复函》(计司价格函〔1995〕123号)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船舶港务费征收标准问题的复函》(发改价格〔2005〕1382号)
(六)《关于公布取消第三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字〔1999〕195号)
(七)关于我国已接受《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通知(交通部、交港监字[1980]334号)
(八)关于严格执行《73/78防污公约附则1》的通知(节录)([86]厅水监字70号)
(九)《船舶检验计费标准》(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计价费[1998]800号)
(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9号)
海事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与标准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
一、船舶港务费
(一)航行国际航线船舶
净吨
0.71元/净吨
交运价字[1994]010号文
(二)航行国内航线船舶
1.海船
净吨
0.25元/净吨
交运发[1992]967号文
2.海船(粤海铁路轮渡)
净吨
0.15元/净吨
发改价格[2005]1382号
2005年8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
3.内河船
净吨
0.35元/净吨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二、船舶检验费
按国家计委价费[1998]800号文标准执行
三、港务监督管理费
(一)船舶登记费
1.船舶所有权登记
净吨
基数200元(未满50净吨的船舶,基数为100元),按船舶净吨加收,每净吨收1元,超过一万净吨,超过部分减半收费;拖轮每千瓦收0.50元.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2.船舶临时登记
净吨
1000净吨以下一步船舶200元;1000(含1000净吨)净吨以上船舶400元.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3.船舶抵押登记
抵押总金额
按抵押总金额的0.5‰核收.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4.船舶租赁登记
抵押总金额
按租赁总金额的1‰核收.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5.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自愿申请)
艘次
每艘100元.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6.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
艘次
每艘次50元.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7.船舶登记项目变更
每次
每次50元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8.船舶国籍证书
本
正本100元/本,副本25元/本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内河船舶登记证书
本
20元/本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内河船舶执照
本
10元/本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9.废钢船登记
艘次
100元/每艘次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二)船员考试及证书费
1.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磁罗经校正人员、验船师的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试(全部科目)
人次
A.理论考试:
450元/人次.
B.实操考试:
450元/人次.
计价格[2001]2717号文
补考(无论几门)收50%
2.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试(全部科目)
人次
A.理论考试:
100元/人次.
B.实操考试:
100元/人次.
计价格[2001]2717号文
补考(无论几门)收50%
3.船员专业证书、特殊培训的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试
人次
A.理论考试:
80元/人次.
B.实操考试:
80元/人次.
计价格[2001]2717号文
补考(无论几门)收50%
4.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船员服务簿>的证书工本费.
本
10元/本
计价格[2001]2717号文
5.《海员证》的证书工本费
本
50元/本
计价格[2001]2717号文
加急在第一个工作日内取的每本加40元,加急在第二个工作日取的每本加收25元
(三)油污水化验费(委托服务)
1.船舶水中油含量、物质含量化验、生活污水中生化需氧量、大肠菌群、悬浮物等化验费。
每个
150元/每个样品;(注:
同类化验,每增加一个样品50元。
)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2.船舶油漆\油种与水面污油鉴别分析
每张
400元/每张图谱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四)海事调解费
船舶、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港务监督调解,并向港务监督缴纳调解费。
1.调解成功
损失金额
最高不超过损失金额0.7%,(按当事人过失比例或约定数额分摊.)
[1992]价费字191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2.调解不成功
损失金额
最高不超过损失金额0.35%(由当事人各方平均分摊.)
[1992]价费字191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3.因调解而支付的电讯费、差旅费
无论调解成功与否,按实计收。
(五)船舶证明签证费
1.海事声明签证
每本
正本100/本,副本25元/本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2.在港期租船出具证明签证费
每份
30元/份.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船舶其他事项申请签证,如发生病、伤等手续费按上述计收.
3.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险证书,证书签发费
每份
正本50元/份,副本10元/份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4.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信用证书签发费
每份
正本25元/份,副本5元/份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5.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费
每份
100元/份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6.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费
每份
100元/份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国内航线船与航行港澳500总吨以下船舶申领或者重新申领配员证书,收核发证费50元
(六)特种船舶与水小水下工程护航费
1.国际航线船舶
马力小时
0.25元/马力小时
[1992]价费字191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2.国内航线船舶
马力小时
0.10元/马力小时
[1992]价费字191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七)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
艘次
100元/艘次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八)浮油回收费
1.回收船航行收费(作业收费)
(1)国际航线船舶
马力小时
0.25元/马力小时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最低收费80元
(2)国内航线船舶
马力小时
0.10元/马力小时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最低收费20元
2.回收船停泊待时费
小时
25元/小时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3.围油栏费
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12小时至24小时计1天,24小时至36小时计1.5天,36小时计2天,依此类推.
(1)国际航线船舶
米、天
2元/米天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2)国内航线船舶
米、天
1元/米天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4.接收处理船舶含油污水
作业费
每吨
15元/吨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最低收费60元
5.其它如另外租用船舶、雇用工作、技术人员等,按交通部已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文件依据: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四、海岸电台无线电报、费
海岸电台无线电报、无线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与国交通部(84)交海字227号《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邮电部、交通部[1985]邮部联字624号《关于调整国内公众船舶电报资费的通知》与邮电部[1989]电外字525号《关于调整国际、港澳台电讯资费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文件依据: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
五、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中,因船方申请,水上安全监督部门从事审核危险货物配载计划、危险货物现场监视、船舶明火作业审批、船舶安全检查复查、海事声明签证、监督员登轮答复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费按实计收。
文件依据:
(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1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