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机房配套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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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机房配套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通信机房配套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总部计划部

2010年3月

 

 

 

 

前言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国移动“绿色行动计划”的要求,规范通信机房的建设思路和规划方法,指导通信机房的标准化设计,降低通信机房的能耗,确立绿色通信机房评价的相关标准,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解释、绿色节能通信机房设备布置原则、附录等。

本指导意见起草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计划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指导意见主要起草人:

王改红、周航、彭军、孙丽玫、吴文静、王海保、陈岚

 

1适用范围

2

本指导意见供中国移动内部使用,适用于各类新建机房,对于改造及已启用的机房可参照本指导意见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导意见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导意见的条款。

序号

规范编号

规范名称

发布部门

1

YD/T5003-2005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

YD/T5040-2005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3

YD/T1051-2000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的总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4

YD/T5026-2005

《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5

YD5059-2005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6

YD/T1095-2008

《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

YD5098-2005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8

YD/T1821-2008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9

YD/T1712-2007

《中小型电信机房环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10

YD/T5039-2009

《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11

YD/T5024-2005

《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12

SJ/T10796-2001

《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13

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4

GB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5

公通字[2009]46号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6

CECS155:

2003

《防静电瓷质地板地面工程技术规程》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17

2008年版

《中国移动通信电源空调维护规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18

2005年版

《中国移动数据机房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19

QB-H-001-2009

通信机房节能热管理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0

QB-H-002-2009

《通信机房精确送风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术语

4

通信机房

4.1

指用于安装各种通信网络设备、需要通过大型专用空调设备提供所需适宜工作环境的机房,包括:

交换机房、传输机房、数据机房、电力机房以及支撑网机房,以及上述机房的混合机房,不包括无线基站机房和接入网机房等。

机房使用面积

4.2

机房使用面积指机房内用于安装通信设备及配套设施所需的面积(即机房内墙所围成的面积),即包括机架、机架间走道、机房主走道、工艺竖井、机房专用空调等所占用的机房面积。

机房功率密度

4.3

机房功率密度是单位机房使用面积内通信设备的用电负荷,即通信机房内所有主设备的功耗总和除以机房使用面积的值,是划分机房类别的主要依据。

机架净列间距

4.4

机架净列间距是指相邻两列设备之间的净空间,为工作人员操作维护空间。

机房梁下净高

4.5

通信机房内梁下净空间。

工艺净高

4.6

工艺净高由通信设备高度、走线架安装高度、施工维护所需空间高度等组成。

通信机房设备布置原则

5

工艺专业

5.1

规划机房布局

5.1.1

通信机房启用前要做好机房的总体规划,包括:

各生产机房的功能定位;楼层走线洞的用途;机房平面区域划分及布局规划、设备安装位置及安装顺序;机房走线架及走线路由规划;电源设备的安装位置及分配;以及机房专用空调的位置、送风方式、供电方式等。

通信机房分类

5.1.2

根据机房的类型,将机房分为交换机房、数据机房、传输机房、支撑机房及其混合综合机房,其单位面积功耗、单机柜功耗等指标见下表。

机架列间距与机房类型、机架类型、空调送风方式等因素有关,具体布置要求见4.3.3条。

表4.1-1通信机房指标

序号

机房分类

单位面积平均功率(kW/m²)

单机柜平均运行功率(kW/柜)

单机柜平均标称功率(kW/柜)

1

一类机房

(如支撑机房、数据机房等)

0.8~1.6

≥3.5且<5

≥5且<7

2

二类机房

(如数据机房、交换机房等)

0.4~0.8

≥2且<3.5

≥3且<5

3

三类机房

(如交换机房、传输机房等)

≤0.4

<2

<3

注:

对于单机柜平均标称功率≥7kW/柜的通信机房设备布置及制冷解决方案,不在本指导意见范围内。

机柜排列

5.1.3

在进行机房平面规划时,机柜布置与空调送风方式有关,空调送风方式见4.3.1条。

(1)当空调送风方式为风管上送风(方式一)或者地板下送风(方式二)时,应将机柜的吸风面(正面)安排在冷通道上,排风面(背面)安排在热通道上,形成机柜“面对面、背对背”的冷热通道布置方式,而不是现在所采用的机柜吸风面(正面)与排风面(背面)相邻的“面对背”方式。

结合机房内冷热通道的规划,空调的送风口应该设置在冷通道上,回风口对应热通道。

(2)

(3)当选择风管上送风精确送风方式或封闭冷通道地板下送风方式(方式三)时,需采用机柜前部有专用送风通道的定制机柜,机柜布置不区分冷、热通道,可采用统一朝向。

(4)

(5)当选择加回风吊顶(风管)的冷通道封闭下送风(方式四)时,机柜布置需设置冷热通道,回风口对应热通道。

(6)

电力电池室设置及占机房面积的比例配置

5.1.4

(1)电力电池室设置

对于多层机房楼,电力电池室宜采用分楼层设置,并尽量靠近通信负荷中心。

(2)电力电池室占机房面积的比例配置

一类机房对应的电力电池室面积宜为二者机房面积的35%~45%;

二类机房对应的电力电池室面积宜为二者机房面积的25%~35%;

三类机房对应的电力电池室面积宜为二者机房面积的15%~25%。

走线架要求

5.1.5

(1)一般情况下主走线架整体规划、一次安装到位,列走线架可与通信设备同期建设,分步实施。

(2)

(3)列走线架不应安装在通道上方,要避开空调回风口,以避免阻碍回风效果。

(4)

(5)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宜布放在同一走线架,若线缆数量较少需布放在同一走线架内时,要充分考虑两种线缆的间隔距离;当交流电源线与通信线必须在走线槽道同层布放时,两者间距应大于50mm;电源线穿金属管或采用铠装线,应保持一定间距。

(6)

(7)一般情况下,机房内走线架布置不宜超过2层。

走线架应选择敞开式线架,电力电缆走线架与通信设备机柜顶端间距应不大于200mm。

(8)

工艺净高要求

5.1.6

工艺净高由通信设备的高度、走线架安装高度、施工维护所需的空间高度等组成。

工艺净高宜≥3000mm。

设备要求

5.1.7

机柜排吸风方式:

应选择采用正面吸风、背面或顶面排风结构的工艺设备。

机柜内部结构:

机柜内部尽可能采用竖插板件的结构,机柜内的风扇应具有自动分级调速的功能,机柜内采用防热风回流等技术,防止机柜内部出现冷热气流混合。

机柜开门方式:

宽度小于等于600mm的机柜,应采用单开门方式;宽度大于600mm的机柜,可采用双开门方式。

机柜门开孔率:

采用正面吸风、背面排风的机柜,其正面门和背面门开孔率宜不低于60%(建议采用通孔率大于70%的机柜),以便获得良好的吸排风效果。

同一性质的机房应选择进排风结构相同的机柜,若为综合性机房,应按列布置相同进排风结构的工艺机柜,特殊进排风方式的设备,应单独按列安装。

对于高功率设备机柜,为防止机房出现局部过热现象,机柜应尽可能分散布置,同时空调送风应满足机柜所需风量。

采用下送风方式时,对于机柜内功耗特别大的设备,应尽量将其置于机架的中下部。

布线要求

5.1.8

机房内不应采用下走线方式,在机房建设过程中尽量选择光纤连接代替传统的电缆连接和同轴连接,同时核算走线架的承载能力。

电源专业

5.2

供电系统分类

5.2.1

通信机房用供电系统可分为楼层二级低压配电系统、UPS供电系统和直流供电系统。

楼层二级低压配电系统配置要求

5.2.2

楼层二级低压配电系统是指从楼宇低压配电区域引入双路电源至楼层电力电池室进行配电,为一个或几个机房楼层UPS供电系统及直流供电系统提供电源的配电系统。

(1)对于总功耗大于500kW的电力电池室,应设置二级低压配电系统。

(2)二级低压配电进线开关应设置能耗计量装置,输出馈电开关分路可根据需求设置能耗计量装置。

(3)当楼层二级低压配电系统的交流引入线大于30m时,在其低压配电柜进线开关处应设置电涌保护装置。

(4)若楼层引入的双路电源为主备用电源(冷备用),二级低压配电系统两路进线开关应具有电气加机械联锁功能。

(5)在二级低压配电系统进线端处宜设置分区谐波治理设备,总谐波含量宜控制在5%。

UPS供电系统配置要求

5.2.3

(1)UPS设备的容量一般按近、中期需求配置,宜采用分区供电。

(2)对于BOSS、计费等极为重要的通信设备,如异地没有备份的,UPS供电系统应采用双总线分布冗余供电方式,如本地或异地有备份的,UPS供电系统可采用冗余并机供电方式。

(3)UPS系统采用双总线分布冗余供电模式时,每套UPS系统不宜采用N+1冗余模式;单电源供电的负载宜配备STS设备。

(4)双总线分布冗余UPS供电系统中每套UPS配置的蓄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该系统设计负荷工作时间不少于30min的要求。

(5)UPS供电系统输出至通信机房的列头柜应设置电能总计量装置。

(6)对于200kVA以上的UPS设备,宜采用12脉冲UPS主机;对于采用6脉冲技术的UPS设备,应设置有源滤波设备。

直流供电系统配置要求

5.2.4

(1)每台交流配电屏的容量可考虑为多套开关电源系统供电。

(2)直流供电系统中整流模块容量按通信设备功率和充电功率配置,对于机房市电供电类别为一类的直流供电系统,整流模块数量宜按N+1冗余方式配置,其中N为主用;对于机房市电供电类别为二类的直流供电系统,整流模块数量配置执行现行行标。

(3)每套开关电源系统容量不宜超过2000A,外接电池组数宜为两组,最多不应超过4组,其系统中蓄电池组总容量不宜超过6000Ah。

(4)直流供电系统宜选用高效率整流模块。

(5)当整流模块负载率低于50%时,宜启用系统节能功能(模块休眠),以提高其系统运行效率。

(6)为避免对蓄电池寿命及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蓄电池组充电宜按10小时率充电电流设置。

设备布置

5.2.5

(1)电源设备采用分区供电方式,供电系统宜向同层或附近楼层通信机房供电。

(2)楼层二级低压配电系统的安装位置应靠近交流上线井(孔)。

(3)在布置楼层二级低压配电系统、UPS供电系统及直流供电系统的设备时,应尽量避免电源线布放出现往返现象。

(4)配电及换流设备可采用同向、面对面或背靠背布置方式,蓄电池组宜采用背靠背、多层卧放布置方式,以节省建筑面积,具体布置要求详见下表4.2-1。

 

表4.2-1配电及换流、蓄电池组设备布置要求

机房名称

维护走道位置

最小距离

(mm)

推荐距离

(mm)

配电及换流设备

配电屏及各种换流设备的正面之间走道净宽

1500~2000

配电屏及各种换流设备的背面与背面的维护走道净宽

1000

配电屏及各种换流设备的正面与背面及墙之间的维护走道净宽

1200~1500

配电屏及各种换流设备的侧面与墙之间的主要走道净宽

800~1000

配电屏及各种换流设备的背面与墙之间的走道净宽

800

蓄电池组

蓄电池组之间的走道净宽

800(电池宽度的1.5倍)

立放双层布置的蓄电池组,其上下两层之间的净空距离

电池总高度的1.2~1.5倍`

蓄电池组侧面与墙之间的主要走道净宽

1000

电池宽度的1.5倍

蓄电池组一端靠近出入口时,应留有主要走道,其净宽

1000

1200~1500

 

电力电缆选择及布放

5.2.6

(1)直流供电系统中直流配电设备至蓄电池组的电力电缆截面应按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①当系统配置2组蓄电池组时,每组蓄电池组至直流配电屏的电力电缆计算电流应按远期总负荷电流计算;

②当系统中配置3组蓄电池组时,每组蓄电池组至直流配电屏的电力电缆计算电流应按远期总负荷电流的二分之一计算;

③当系统中配置4组蓄电池组时,每组蓄电池组至直流配电屏的电力电缆计算电流应按远期总负荷电流的三分之一计算。

(2)多组蓄电池组并联使用时,其连接电缆线径应相同,长度尽可能一致。

(3)UPS供电系统中性线应采用与相线截面相等的电力电缆。

(4)机房内交流、直流导线要求分开布放,宜采用走线架分层形式布放,交流电源线在上层,直流电源线在下层。

(5)单层布放电缆交叉处宜采用走线架过桥的形式,避免电缆交叉重叠布放。

(6)在电缆布放路由设计时,应考虑今后电缆扩容布放空间。

空调专业

5.3

送风方式

5.3.1

通信机房内常见的有风管上送风、架空地板下送风等多种送风方式。

机房空调的送风量宜满足机房换气次数≥30次/h,为维持机房内的正压要求,通信机房需补充新风。

方式一:

风管上送风

机柜按照冷热通道间隔的方式布置,选用上送风方式的机房专用空调,布置上送风风管,空调送风口对应机柜冷通道,回风口尽量设置在热通道上,依靠空调回风压力将机柜排出的热风吸回,如下图所示。

必要时可将机柜冷风通过送风支管和连接软管直接引入各个机柜内,实现冷通道完全封闭的精确送风方式。

精确送风方式的具体做法及配置见《核心机房精确送风技术规范》(QB-H-002-2009)。

注:

风管上送风精确送风方式的设计参考图见附件1。

方式二:

架空地板下送风

在机房内设置架空地板,地板高度随机房内单机柜功耗的不同而变化,并选用下送风方式的机房专用空调,为避免楼板结露,机房地面需保温处理。

机柜按照冷热通道间隔的方式布置,机柜前后门的开孔率不宜低于60%。

空调冷风在架空地板下通过冷通道上设置的开孔地板(送风口)和机柜前门进入机柜内,空调回风口尽量设置在热通道上,依靠空调回风压力将机柜排出的热风吸回,如下图所示。

 

方式三:

机柜采用自带冷风通道方式的架空地板下送风

机柜采用自带冷风通道的方式的定制机柜(深度为1200mm左右,机柜内的前部设置200~300mm的专用送风通道,机柜前门完全封闭,后门开孔率不低于60%)。

冷风经架空地板下部,并通过送风通道直接进入机柜,机柜间的通道上均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地板。

如下图所示。

注:

下送风精确送风方式的设计参考图见附件2;定制机柜结构示意图见附件3。

方式四:

加回风吊顶(风管)的封闭冷通道地板下送风

在机房中设置回风吊顶或在热通道上设置回风管,空调回风口对应机柜热通道,机柜排出的热风通过回风吊顶或回风管进入空调,避免冷热气流混合。

该方式对机房净高的要求较高,适用于高功率密度、送风距离较远的机房,如下图所示。

机柜间距

5.3.2

应根据送风方式、机柜装机功率密度的大小并考虑工艺设备维护空间,来确定机柜列间距,具体见4.3.5条。

架空地板的高度

5.3.3

机房内采用架空地板的目的是为了把架空地板下的区域作为空调送风的静压箱。

一般情况下,架空地板高度满足如下要求:

✓机房内单机柜平均运行功率≤2kW时,架空地板高度为450mm左右;

✓单机柜平均运行功率在>2kW/柜且≤3.5kW/柜时,架空地板高度为550mm左右;

✓单机柜平均运行功率在>3.5kW/柜且<5kW时,架空地板高度为700mm左右;

空调冷源

5.3.4

1.机房空调冷源种类

分为风冷、水冷、冷冻水、乙二醇、冷冻水双冷源(直接蒸发式冷却与冷冻水的组合)等。

2.机房空调冷源方式选择

✓风冷型专用空调适用于不同环境要求。

✓无条件设置室外机平台且冬季温度高于0℃的地区,空调冷源选用水冷冷却方式。

✓乙二醇冷却方式一般适用于冬季温度低于0℃的地区。

✓冷冻水冷却方式适用于全年具备提供冷冻水条件的机房。

✓应根据各系统的优劣、机房的布局特点、机房所处的地域环境、主设备的装机功耗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空调冷源方式。

不同机房类型的空调设计要求

5.3.5

1.一类机房(支撑机房、数据机房)

表4.3-1一类机房设计要求

单机柜平均运行功率

送风方式(建议)

机柜间距

(mm)

架空地板

高度(mm)

防静电

地板造价

(元/m2)

送风距离≤15米

送风距离>15米

>3.5kW/柜且<5kW/柜

方式三

方式四

900~1000

700

300~900;风管及管件造价200元/m2

送风方式:

建议优先采用方式三。

若单侧送风距离大于15米时,推荐采用送风方式四。

如无条件做回风吊顶或风管时,可采取提高空调送风风压或设置强制排风单元等措施。

机房梁下净高:

机房梁下净高要求为3.8~4.1米。

地板高度:

见4.3.3条。

机柜间隔:

采用方式三时,机柜间距为900~1000mm;采用方式四时,机柜按照冷、热通道间隔方式布置,间距为900~1000mm。

空调系统智能控制:

当机房内专用空调机组数量较多时(N≥6台),应通过空调机组群控软件,实现对空调系统的节能控制,监测主设备的实时散热量,动态调节空调的制冷量,精确控制空调开启与关闭的数量,使空调始终处于合理的最佳工作状态,节约空调能源消耗,延长空调压缩机使用寿命。

 

2.二类机房(数据机房)

表4.3-2二类机房(数据机房)设计要求

单机柜平均运行功率

送风方式(建议)

机柜间距

(mm)

架空地板

高度(mm)

防静电

地板造价

(元/m2)

送风距离≤15米

送风距离>15米

>2kW/柜且≤3.5kW/柜

方式三

方式四

900~1000

550

300~900;风管及管件造价200元/m2

送风方式:

建议优先采用方式三。

若单侧送风距离大于15米时,推荐采用送风方式四。

如无条件做回风吊顶或风管时,可采取提高空调送风风压或设置强制排风单元等措施。

机房梁下净高:

机房梁下净高要求为3.8~4.1米。

地板高度:

见4.3.3条。

机柜间隔:

采用方式三时,机柜间距为900~1000mm;采用方式四时,机柜按照冷、热通道间隔方式布置,间距为900~1000mm。

3.二类机房(交换机房)

表4.3-3二类机房(交换机房)设计要求

单机柜平均运行功率

送风方式(建议)

机柜间距(mm)

架空地板高度(mm)

防静电地板造价(元/m2)

>2kW/柜且≤3.5kW/柜

方式二

冷通道:

1200

热通道:

1000~1200

550

300~900

送风方式:

建议采用地板下送风(方式二)。

当单侧送风距离大于15米时,需提高空调送风风压及考虑回风措施。

机房梁下净高:

机房梁下净高要求为3.8米。

地板高度:

见4.3.3条。

机柜间隔:

机柜需按照冷、热通道间隔方式布置,冷通道间距为1200mm,热通道间距为1000~1200mm。

空调系统智能控制:

当机房内专用空调机组数量较多时(N≥6台),应通过空调机组群控软件,实现对空调系统的节能控制,监测主设备的实时散热量,动态调节空调的制冷量,精确控制空调开启与关闭的数量,使空调始终处于合理的最佳工作状态,节约空调能源消耗,延长空调压缩机使用寿命。

 

4.三类机房(交换机房)

表4.3-4三类机房(交换机房)设计要求

单机柜平均运行功率

送风方式(建议)

机柜间距(mm)

架空地板高度(mm)

防静电地板造价(元/m2)

≤2kw/柜

方式二

冷通道:

900~1000

热通道:

900~1000

450

300~900

送风方式:

建议采用地板下送风(方式二)。

当单侧送风距离大于15米时,需提高空调送风风压及考虑回风措施。

机房梁下净高:

机房梁下净高要求为3.8米。

地板高度:

见4.3.3条。

机柜间隔:

机柜需按照冷、热通道间隔方式布置,间距为900~1000mm。

空调系统智能控制:

当机房内专用空调机组数量较多时(N≥6台),应通过空调机组群控软件,实现对空调系统的节能控制,监测主设备的实时散热量,动态调节空调的制冷量,精确控制空调开启与关闭的数量,使空调始终处于合理的最佳工作状态,节约空调能源消耗,延长空调压缩机使用寿命。

5.三类机房(传输机房、电力机房)

表4.3-5三类机房(传输、电力机房)设计要求

单机柜平均运行功率(kW)

送风方式(建议)

机柜间距(mm)

造价(元/m2)

<1.5kW/柜

(传输、电力机房)

方式一

冷通道:

900

热通道:

900

风系统造价150~200,

防静电地面造价120~150

送风方式:

建议采用风管上送风方式(方式一),当单侧送风距离大于15米时,需适当提高空调送风机的风压。

机房梁下净高:

机房梁下净高为3.8米。

机柜间隔:

机柜需按照冷、热通道间隔方式布置,间距为900mm。

空调系统智能控制:

当机房内专用空调机组数量较多时(N≥6台),应通过空调机组群控软件,实现对空调系统的节能控制,监测主设备的实时散热量,动态调节空调的制冷量,精确控制空调开启与关闭的数量,使空调始终处于合理的最佳工作状态,节约空调能源消耗,延长空调压缩机使用寿命。

电气专业

5.4

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

5.4.1

通信机房照度标准应按下表所列数值来选择。

表4.4-1各种场所照明指标值

场所

照度标准值(lx)

统一眩光值(UGR)

光色

照明功率

密度值LPD(W/m2)

备注

一、二类机房

(交换、传输、数据、支撑机房)

300

22

冷色调

9~11

可加局部照明

三类机房

(电力室、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蓄电池室)

200

22

冷色调

7~8

可加局部照明

选择节能的光源、附件

5.4.2

根据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选用高效节能荧光灯。

根据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选用高性能电子镇流器,功率因数不低于0.95,镇流器的谐波含量(一般地,总谐波含量THD≤10%、三次谐波含量≤4%)和无线骚扰特性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根据机架列间距离大小选择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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