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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教案

第8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课标要求】

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

理解邦联与联邦的区别;掌握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美国的三权分立;比较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了解美国两党制的作用

(2)理解目标:

1787年宪法中体现的分权制衡的原则;对比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3)运用与感悟目标:

在巨大的利益冲突和复杂的政治博弈中,社会不同集团如何处理好原则性与妥协性的关系,为民族国家的强盛奠定制度基础。

(4)方法与过程目标:

通过材料培养分析、比较、归纳和概括的能力。

通过探究学习,了解现实,反思历史,进一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

【发现历史与构建历史】

美国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历程

 

联邦

 

合众为一

从邦联走向联邦

补充资料一:

新生的美国面临内忧外患

图表1独立战争后的美利坚面临内忧外患

18世纪初,北美经济联系日益加深,主要体现为南北两种不同类型的经济体制,在南方土地肥沃气候适宜,形成大规模的种植园经济,主要出产棉花与烟草等农产品,并贩运到英国和欧洲大陆。

北方地处高纬度,气候较为寒冷且日照时间不足,没有办法实行大规模的农场经济,但优良港湾较多,森林资源丰富,以木材加工和捕鱼业为主,在吸收新移民过程中,工业较发达北方吸引较多的技术工人,带来先进技术和理念,为北方工业进步打下基础,而南方种植园则需要大量劳动力,非洲黑奴成为移民群体。

——《美国民族国家与帝国的双重构建》第55页

两种经济形态解读:

种植园主和北方工商业资产阶级一起领导了独立战争,南方种植园主需要开拓国际市场,北方工商业资产阶级要求开拓国内统一市场。

制定了1787年宪法,这就决定1787年宪法人权问题上的局限性。

妥协完成国家体制的构建,局限有待民主制度发展和一进步完善

 

邦联政府(1781-1789):

邦联国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是一院制,由各个州2至7名代表组成。

凡是有关宣战、缔约、招募军队和任命总司令等重大事件的决定均须取得13个州中9个州的同意。

邦联国会还获准设立外交、财政、陆军、海军4个部和邮政管理局等行政部门权力。

此外,条例还规定设立一个“诸州委员会”,在国会休会期间,行使除需要13个州中9个州同意的权力之外的一切权力。

表面上看,邦联国会集立法、行政和司法于一身,实际它掌握的权力几乎都是空的。

因为,条例既未设立全国最高行政首脑机构和最高司法机构,也未授予邦联国会以征税权和贸易权,更未授予邦联对违抗邦联决定者进行制裁和强制执行的权力。

在这种情况下,“邦联可以通过决议,提出建议、制定和颁布法令,但没有法院,无法对个人或国家执行其命令。

——《试论美国联邦政府制度演变的几个问题》

邦联的弱点:

邦联不是现代意义的民族国家,只是13个主权国家的松散的友好联盟,各州保持有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行使权利和采取行动的都依赖各州的善意,难以做出重要决定。

其次,在财政和经济方面,邦联政府既无权向各州征税(它所需要的经费只能根据各州土地价值按比例摊派到各州。

但各州是否缴纳则则取决于各州),为了支付战争费用和其他开支,不得不大量举债和发行纸币,结果通货膨胀捐税沉重,社会严重动荡不安。

邦联政府无权管制洲际贸易和对外贸易,在国内贸易方面,各州各自为政,设置关税壁垒,严重妨害商品流通和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在对外贸易方面。

邦联政府不能同外国政府签订通商条约或协定来保护本国工商业,致使外国制成品(英货)充斥美国市场,出口农产品及原料的价格下跌(英国禁止美国船只进出英属西印度群岛的港口,西班牙又封锁了密西西比河下游的出口贸易)。

合众国没有统一货币,各州纸币泛滥,外币流行,1783-1786年出现经济衰退。

最后邦联政府有权拥有海陆军但军队很小,不得不仰仗各州民兵支持,无力应付英国(在美国西北部边境保留着军事据点)和西班牙(占有密西西比河以西大片土地和东西佛罗里达)严重威胁。

——《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

土地是当时北美绝大多数人的生产资料,在英属殖民地时期,大部分土地被英王、贵族地主与奴隶主占有。

农民多沦为佃农;独立战争期间农民为争取土地而斗争,但是战争期间大陆会议曾没收三万处英王与效忠派田庄,但这些土地被大商人和土地投机者所瓜分,独立战争没有解决农民土地问题,而独立战争费用绝大部分通过人头税转嫁到贫苦民众头上,更残酷的是通货膨胀和纸币贬值把广大民众推向破产边缘,被生活所迫各地民众没有正常的政治渠道来伸张自己利益,各地起义风起云涌。

——《美国立宪的政治经济背景分析》

阅读上述有关邦联政府三段材料,勾画出:

1邦联的性质;2邦联权力和权力缺陷;3邦联国家面临的内部危机和外部忧患;4读图并阅读第一段材料,说一说,引导美国由邦联走向联邦的社会阶层是什么?

想一想,他们的经济生存方式会产生怎样的政治诉求?

会对美利坚民族产生怎样的影响。

经过几年的酝酿,支持强化全国政权的人愈来愈多,北部的商人,南部的种植园主,中部各州的保守派,逐渐形成了一个要求修改《邦联协约》的全国性运动。

谢斯暴动大大加速了这一运动的进程,使新英格兰主张建立君主制的那些人也转向支持者的行列之中。

不过十年光景,这个国家已发生了变化:

“一七七六年革命派认为自由是保护个人权利,反对政府豹暴政的侵犯。

一七八七年的联邦派所要保持的自由,按他们的理解,则是反对群众暴政的侵犯”。

L这一运动的政治目的与重大的经济利盘密切联系,那就是耍求建立强有力的全国政权来掌握和调整贸易,偿付革命战争中的债务,占取阿巴拉契亚山以西的土地……大州与小州之间,蓄奴州与自由州之间,南方与北方之间,因利益冲突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共和

 

建立怎样的国家?

补充资料二:

殖民地各方面发展与政体选择

自殖民地建立,直到独立战争爆发,殖民地的美国实质上是农业性的,除了分布在南部的一些大种植园外,小土地所有制(小农场)在北部和中部一直占主要地位,……资本主义工商业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对外贸易一直很兴盛,新英格兰与非洲、西印度群岛的“三角贸易”曾盛极一时;南部的烟草、中部的小麦、北部的手工业品都大量出口。

在商业发展的同时,手工工场在各殖民地普遍存在,在殖民地发展制造业,由最初的食品工业和纺织业,进而发展到陶瓷、玻璃、造纸、制鞋、制帽等行业,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造船业和炼铁业。

据统计,1770年时殖民地年造船能力已达三百到四百只小船,1774年挂着英国国旗航行的船只有三分之一是在美洲建造的”;

解读:

主题是殖民地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

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创建者,多数是英国人,他们来到北美后,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面对英王的代理人——总督有可能施与他们的压迫和搜刮,感到了建立议会、实行代议制以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1619年第一届弗吉尼亚议会揭开了北美民主政治的序幕,成为最早的一个代议制机构。

1620年,一批在英国受迫害而出走的独立派清教徒到达北美,他们“凭着英国人即使在那时就已具有的自治本能,订立了一项公约,决定按照多数人的意志进行管理”。

这就是著名的《五月花号公约》。

马萨诸塞于1644年形成的两院制议会。

这种体制每年定期选举一切官员,包括总督和议会两院议员。

其经验很快为其它殖民地所仿效,而且这种规定成了1776-1782年间各州宪法的重要特点;

解读:

主题是北美实行资本阶级代议制民主制度。

英国政治对北美殖民地的影响主要是指17世纪以后的英国政治,这种影响着重体现在宪政和自治两个方面,北美殖民地从一开始施行的就是法治。

各殖民地建立时一般都制订了基本法规,其中比较著名的是《五月花号公约》和《康涅狄格根本法规》

自治是人民自我统治.其形式有二:

一是直接民主,由公民自己直接参政议事;二是何接民主,即所谓代议制度,由公民选出自己的代表(主要是议会议员)来行使政府权力。

享有“惊人的自治程度”〔’9,的北美殖民地从建立伊始便沿袭和发展了英国的议会制度。

1619年,当新生的弗吉尼亚殖民地在

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还未完全站住脚的时候,当地的人民便得封伦敦弗吉尼亚殖民公司的许可选出了自己的议会。

这是在北美土地上诞生的第一个代议制机构,其后开拓的各殖民地也都纷纷效法。

同其宗主国的情况一样,殖民地议会权力和地位的发展也是从小到大,由弱到强。

至独立战争前夕,业主殖民地和英王直辖殖民地的议会对各自的行政部门都有较大的牵制力量。

它们握有掌管钱袋的权力,能决定总督薪金的多少,因此常常能使总督就范。

至于在康涅狄格和罗德岛这两个自治殖民地,总督本人都是议会选举的。

议会权力之大,“俨然成了本殖民地最高权力机关。

正是由于有这种议会统治的传统,当英国和北美的矛盾激化时,各殖民地便推选出各自的代表,召开大陆会议(它实际上是北美国民主政体的起源美个1殖民地联盟的议会,共同3商讨对策。

具有历史意义的《独)立宣言》就是由大陆会议通过的.也正是由于有议会统治的传统,从1776年美国独立到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美国政府实际上只有议会这一个部门。

根据《邦联条例》,美国联邦政府既没有司法部门,也没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行政部门。

行政职能全部由立法部门—国会来执行。

有了这种议会统治的传统,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上,制宪人在宪法第一条里就规定国会的权限,把它当作政府的第一部门,这几乎成了一件完全顺理成章的事情。

除了土著印地安人和被强迫贩卖来的黑人奴隶以外,美国是一个由移民组成的国家。

它没有自己的皇室和欧洲意义上的贵族,也没有欧洲国家。

那样的根深蒂固的封建等级传统和势力。

用托克维尔的话说,美国人“生来就是平等的”。

第二,18世纪的美国是一个农业国,绝

大多数人务农(1790年,只有5%的人住在居民人数超过250人的地方)。

由于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地广人稀,土地拥有者非常`普及,传统意义上的“农民”(peasna)t基本不存在。

正如《美国的社会》一书的作者哈丽特`马丁诺指出的,“美国人喜欢作土地的拥有者而木是佃农。

——《美国民主政体的起源》

基于1787年宪法建立的“士有、士治、士享”的美国政治,在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上半叶以废除选举的财产限制或纳税额限制为目标的“成人选举权运动”之后,特别是经历十九世纪上半叶杰克逊民主的时代洗礼,其民主性基础才得以加强。

到林肯政府,才明确要建立一个“民有、民治、民享”(ofthepeople,bythepeople,andforthepeople)的新政府。

虽然随着公共利益重要性的提升、奴隶制的废除、妇女争取选举权的胜利、工人运动的发展和民权运动的爆发,美国共和制的民主性基础在不断的巩固,但每一步都是激烈冲突和交锋的结果,不仅包括最高法院法庭、国会大厦和广场大街上的“文攻”,而且还有南北双方的“武卫”。

尽管在1791年添附权利法案后,尤其是在最高法院对宪法的精心解释与发展下,美国立宪主义政治逐渐走向成熟,但再多的光环也掩饰不了美国宪法在1787年出台时民主性基础缺失的事实。

毕竟,历史就是历史。

——《1787年美国宪法民主性基础的缺失》

1776年1月10日,潘恩的名著《常识》发表了。

他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权利观出发,他指出:

“君主政体在《圣经》中列为犹太人的罪恶之一”,“君主政体和世袭制度不仅使某个王国而且使整个世界陷于血泊和瓦砾之中”。

“君主国家是决不会平安无事的:

王座本身便是对国内不逞之徒的诱惑力量”……潘恩把独立和共和联系了起来,针对殖民地大多数人“看不清他们的出路”,他坚决而明确地指出,独立后的唯一出路是建立共和国,“推翻国王这一称号,把它分散给有权享受这一称号的人民”,“只要我们能够把……一个与众不同的独立的政体留给后代,花任何代价来换取都是便宜的。

”不仅如此,潘恩在其书中还为北美人民提出了一个具体的联邦共和国方案。

按照这一方案,共和国由两级政府组成,无论代表中央的大陆会议还是殖民地(州)的议会,均应是建立在普选制基础上的一院制议会,并应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

杰斐逊的人民革命权利的思想,较之同时代的美国其他资产阶级思想家政治家要激进得多。

1776年6月29日,由杰斐逊作序言的弗吉尼亚宪法通过,这部体现杰斐逊思想的宪法,宣布三权分立,建立两院制,并规定议会两院均由直接选举产生。

弗吉尼亚宪法作为当时最民主最激进的宪法,成了各州制订宪法的楷模。

在由他起草的《独立宣言》中,他以自然法为根据,从天赋人权的原则出发,阐明了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思想,明确提出以革命手段推翻殖民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

解读:

根据启蒙思想提出建立联邦共和制方案

18世纪是欧洲极为动荡的世纪,大规模的国际战争和国际冲突持续不断,英国变成了头号殖民强国,因而遭到了其他大国的仇视。

他们把北美人民的独立战争看作是打击英国霸权势力、重新收回被英国夺去的殖民地的机会。

因而法国、西班牙和荷兰独立战争期间介入了对英战争,俄国、丹麦、瑞典、普鲁士和神圣罗马帝国则宣布“武装中立”,欧洲各大国的这种反英立场及其行动,保证了北美人民的反英独立战争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由于富兰克林、杰斐逊等人灵活的外交活动,使这种状况在独立战争胜利后继续维持,从而使美国资产阶级共和政体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情况下确立了下来。

——《资产阶级共和政体首先在美国确立的原因》

解读:

有利的国际环境

阅读“殖民地各方面发展与政体选择”材料,勾画出:

2归纳每一个段落的主题并指出分析问题的角度。

美国建立联邦制的原因:

内因:

经济、政治、思想原因、以及政治家的原因

外部有利的环境

美国之所以能够以民主协商方式制宪出于如下原因:

第一,协商的前提之一是利益的不同。

美国联邦宪法产生的动力来源于邦联条例难以克服各州贸易方面的保护主义倾向和不合作的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制定一部宪法来保障各州的统一行动,此宪法必须能够反映多方利益,否则将难以施行。

美国历史学家比尔德认为,“在《邦联条款》下面的政治制度不利于巨大的主要经济利益集团,如公债持有人、行业家和制造家、生息资本家;总之与土地对立的资本,”这些利益集团试图通过召开会议来修改《邦联条款》,来获取他们的利益。

处于有利地位的土地资本集团自然也会在制宪会议中争取自身的利益。

利益之争需要通过协商来加以解决,否则只能进行战争与革命。

各方迫切希望通过协商来解决利益争端是美国联邦宪

法充满协商精神的背后原因之一。

第二,民主协商源于地方自治的传统。

以乡镇为基础的地方自治在美国建立之前的英殖民地时期就存在。

地方自治的实践告诉美国人民,在面临问题时不是寻求政府或某种权威的帮助,而是要自己组织起来通过协商来解决。

第三,人民或人民代表协商制定根本法,有着悠久的历史。

当1620年英国清教徒们在远涉大洋来到北美之前,就在五月花号上制定了《五月花号公约》。

公约写到,“我等于此庄严立约,为了良好的生存秩序及促进国家的进步,在上帝的见证下,为殖民地民众的共同利益而建立民主的政体,并以此为基础逐步拟定、实施、建立公平、平等的法律、法令、宪法和国家政府机制。

我等众人皆遵守该约。

”公约由船上所有当时有权利能力的人共同签署,体现了协商、自愿、自治的原则。

后来州在制定其宪法时,有些州也遵循了同样的逻辑,体现了民主协商的精神。

第四,理性与妥协。

美国制宪过程中两次理性的妥协最为重要。

一是构造新的国会。

其牵扯到大州与小州、蓄奴州与非蓄奴州之间利益的争夺。

如国会是一院制还是两院制、参议员如何选举、议员的任期有多长等问题,制宪会议两次组成11人的妥协委员会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妥协委员会的投票不是按照州进行的,而是按个人进行。

最终用了近八周的时间才完成最为艰难的协商,实现了伟大的妥协。

二是宪法的批准过程。

制宪会议提出了批准宪法的程序:

“它应交各州代表会议批准,各州会议代表由各州议会提名,经各州人民选举产生。

”联邦党人在纽约的报纸上发表了大量的文章,以促使宪法在各州得到批准;反联邦党人提出了宪法草案的各种问题。

反对新宪法的联邦制。

正是这种激烈的争论,使得各州在批准宪法时能够理性行事,推动宪法在各州获得批准。

——《西方国家制宪过程中的协商民主——基于美、英、法三国的实证分析》

1787年宪法完成美国中央政府的创建工作,中央集权得到加强,美国成为一个真正统一的联邦制国家,形成全国统一的民族市场,极大促进了美国社会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按照《1787年宪法》建立起来的联邦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措施来处理独立战争的遗留问题。

如建立一整套正规的税收制度和机构,使税收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挽救了财政金融危机,排除外来竞争,保护资本主义工商业等。

随着财政经济的好转,美国的军事力量进一步加强为取得1812-1814年第二次反英斗争的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宪法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君主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政体,规定合众国应保证全国各州实行共和政体,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等,同时以民选总统代替君主世袭,总统尽管拥有很大的权力,但如果出现问题,人民代表机构可以弹劾或罢免总统,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这是世界历史的重大进步,就此意义而言,成功地实践并丰富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及制衡原理,对巩固独立战争的主要成果,防止专制制度和独裁,巩固美国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此外,1787年宪法对其他资产阶级国家宪法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成为各国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战斗旗帜和制定本国宪法的重要蓝本。

再次,1787年宪法以主权分割理论为指导,联邦与共和相结合,每一个州成为联邦一个组成部分,既享有相当的地方自治权又失去完全独立国家的资格,有利于调动联邦和各州两方面的积极性,加速发展全国各地的政治经济科技等,这种分权治理国家的方式避免了中央统的过多,过死等弊端,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步骤有计划地发展本地区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对促进经济繁荣期重要作用。

1878年宪法对美国迅速把落后的殖民地经济转变为发达的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而它开创的近代资产阶级法制与民主的先例,推动了欧美资产阶级民主运动的发展,为资产阶级的政权建设提供了新的经验。

1787年宪法巩固资产阶级和大种植园主专政的国家,法律本身是统治阶级利益的体现,因此不可避免地被打上阶级的烙印,如宪法没有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力,没有包括《独立宣言》早已宣布过的民主内容,没有承认人民革命的权力,没有宣布废除奴隶制,没有实行普选制,对人身言论出版信仰自由等基本人权也只字未提。

——《论美利坚合众国1787年宪法》

宪法保留了奴隶制,这是它最明显的污点。

它使美国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未获解决的奴隶制问题最终酿成了一了场内战。

经过内战,方获解决。

宪法没有统一规定联邦选民的资格,没有专门的条款规定公民权,而只是以限制国会和州的权力的方式间接地提出对几项传统的普通法权利的保护。

对公民权利的保护问题的解决是在宪法批准阶段,对联邦选民资格的界定在内战之后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

 

何为共和主义?

一、国家权力的纵向制衡(最低限度集权和最大限度的分权)

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国家;第一届联邦政府成立于

联邦政府拥有等等

地方各州在前提下拥有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

作用是

补充资料三:

1787年宪法中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关系的原则性规定

第一、实行以联邦政府权力为主导的分权原则。

美国宪法第十条修正案规定:

“本宪法既未授予合众国,又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皆由各州或人民保留之。

”根据分权原则,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都是排他性的,互相不得干预。

联邦宪法把主权赋予联邦政府,使其对内对外都代表国家,而州只是联邦的一个自治成员。

这种新的分权原则,重新构筑了美国的权力框架。

在当时不仅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也有利于提高美国的国际地位。

第二,实行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共有权原则。

共有权是指宪法授予联邦政府但又未禁止州政府行使的权力。

这主要有征税、借款、设立银行和公司、设立法院、举办公共福利等权力。

共有权的行使,弥补了因分权造成的相互隔离,也加强了国家权力行使的合理性。

第三、实行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禁止原则。

实行分权之后,两级政府均可利用自己的权力合法地侵犯对方的利益。

为防患于未然,联邦宪法对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力作出某些限制,明文规定禁止它们行使的权力。

如禁止联邦使行的权力有:

在商业贸易中必须一视同仁,不能歧视任何一州等;禁止州行使的权力有:

未经国会同意,州不能与外国签订条约或协定等。

禁止权的运用,成为美国联邦体制中的一种制约机制。

由于它的存在,联邦政府的权力不会无限膨胀而发展成为一种集权政治,从而保障了州的利益:

州政府也不会因此而拥权自重尾大不掉,导致国家四分五裂,从而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第四、联邦地位高于州的原则。

美国宪法第六条规定:

合众国宪法、法律和同外国缔结的条款,“都是全国的最高法律,”各州必须遵守;州的宪法或法律,凡同联邦宪法、法律和条约相抵触者一律无效。

联邦地位高于州的宪法规定,从制度上确保了联邦政府即中央政府的权威地位,从而有利于消除地方主义者利用州权制造分裂的倾向。

——《生存的政治抉择:

略论美国联邦制的确立》

联邦宪法关于州在全国政府构建方面的作用:

联邦众议员和参议员由各州选举产生,众议员名额按各州人口比例进行分配,但各州在参议院享有平等参政权。

总统由各州选派选举人选举产生,各州选举人人数同该州在国会应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总人数相等。

州可提出宪法修正案。

修正案经全国3/4之州议会或经3/4之州制宪会议批准即可生效。

在对外事务方面,州也有一定的参政权,比如总统缔结条约,任命大使、公使、领事,要征询参议院并取得其同意。

——《州在美国联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国家权力的横向制衡

阅读41页正文第三段,结合“美国联邦政府结构示意图”,

1参议员和众议员来源和任期有什么特点,想一想这样设置积极的意义是什么。

美国国会权力是

2总统权力有哪些?

对谁负责?

是终身制吗?

总统权力是

3最高法院大法官谁授权的?

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权力是

补充资料四:

三权分立、分权制衡

国会制约总统之权是弹劾权,即国会有权弹劾总统,众议院发起弹劾,参议院审讯,但必须以议会2/3议员同意才能定罪;总统制约国会权力是立法否决权(见课本)。

国会和总统相互制约:

一是军事权,国会具有提供给养的权力,总统就具有军事指挥权;二是总统(对外)签订条约权和(对内)任命官员但需要经参议院同意;三是禁止任职规定即联邦行政官员任期内不得担任议员;联邦议员不得担任任期内设立或加薪的行政职务,四是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担任。

国会与联邦法院之间的权力制约,一是国会有权弹劾联邦法院法官,众议院发起弹劾,参议院审讯,二是认可法官权,总统提名联邦法院法官必须征得参议院同意;联邦法院制约国会权力:

一是司法审查权即联邦法院有权对国会立法进行合宪性审查,二是法律解释权,即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对国会的立法进行解释。

总统与联邦法院之间权力制约,总统提名、咨询参议院并听取建议任命最高法院法官;联邦最高法院一违宪性审查。

即有权针对总统的行政行为进行合宪性审查,并宣布行政行为无效或可撤销。

二是审理弹劾。

案即联邦法院首席法官主持弹劾总统案件的审讯,但须经过议会2/3议员同意才能定罪。

参议院与众议院权力制约,一是共享立法权,即所有提案须经国会两院通过并经总统复核方能成为法律,如遇总统否定法案,两院议员以2/3分别通过即为法律;二是钱财提案权即所有钱财提案均由众议院发起,与其他提案一样,参议院可以修正办法合作;(参议院掌握联邦人事方案同意权)三是两院联合选举总统,即各邦按邦议会制定办法产生选举人,选举人人数等于该邦按宪法享受到联邦众议员和参议院人数之和,但联邦议员和联邦行政官员不得担任选举人。

——《美国制定历程之法理思考与评析》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由选举人团选举总统的方案,即,各州依照本州议会规定的方式选派若干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数目同本州国会应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总人数相等,各州选出的选举人组成总统选举人团选举总统。

简言之,就是选民投票选举总统选举人,再由总统选举人团投票选出总统。

——《美国总统选举制述评》

内阁制(议会内阁制)同总统制主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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