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封开县江口镇中心小学章程核准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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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封开县江口镇中心小学章程核准稿

封开县江口镇中心小学章程

(本章程2015年7月10日经全体教职工会议审议,2015年7月10日下午经校务会议通过,2015年7月 15 日经封开县教育局同意备案,自2015年 月日起正式生效)

序言

【学校简介】江口镇中心小学位于封开县县城江口镇旧城区。

学校创办于1936年。

1998年3月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成为全省山区县首批获此殊荣的学校之一。

江口镇中心小学校园占地总面积16462㎡,建筑总面积11103.5㎡。

目前,学校按规范化学校标准配备有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科学实验室、仪器室、综合实践活动室、音乐室、舞蹈室、藏书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卫生室等共20多间,功能场室基本齐全,设备设施不断完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学校紧紧围绕“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定基础”的目标,坚持“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思想和“严谨治学、求实进取”的教风,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是一所“环境优美、管理严格、师资优良、质量优异、凸显特色、学生向往、家长信赖、社会赞许”的品牌学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立现代教育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的名称、办学地址、学校性质、隶属关系、

学制及办学规模

第二条【学校名称与地址】学校全称为封开县江口镇中心小学 ,英文表述为JiangkouCentreprimarySchool,Fengkai

;学校地址为封开县江口镇红卫路50号-1;学校网页地址为http//

封开县江口镇中心小学下辖江口镇实验小学(学校地址为:

江口镇红卫路19号)、江口镇第四小学(学校地址为:

江口镇三元一巷2号号)和江口镇封川小学(学校地址为:

江口镇封川四村)三所完全小学及江口镇第三小学(学校地址为:

江口镇贺江二路18号)、江口镇胜利小学(学校地址为:

江口胜利村委会)、江口镇新进小学(学校地址为:

江口镇新进村委会)和江口镇勒竹小学(学校地址为:

江口镇勒竹村委会)、江口镇台洞小学(学校地址为:

江口镇台洞村委会)、江口镇扶来小学(学校地址为:

江口镇扶来村委会)和江口镇大旺小学(学校地址为:

江口镇大旺村委会)七个教学点。

第三条【学校性质、隶属关系】学校经封开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校由封开县教育局直接领导管理。

第四条【学制及办学规模】江口镇中心小学、江口镇实验小学、江口镇第四小学及江口镇封川小学等四所学校是一所实施 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小学,其他教学点属不完全小学全日制教育机构。

城区四所完全小学的办学规模分别为:

江口镇中心小学为每年级六个教学班,36班,学生1620人;江口镇实验小学为每年级五个教学班,30班,学生1350人;江口镇第四小学每年级四个教学班,24班,学生1080人;江口镇封川小学每年级三个教学班,18班,学生810人 ;教学点原则上安排本辖区内村居委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第三章办学宗旨和理念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核心,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有扎实的基本功、高尚的人格、健强的体魄、具有鲜明个性和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

[办学目标]:

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定基础;

[管理思想]:

科学规范求实创新;

[校训]:

敬业严谨勤思创新;

[校风]:

尊师好学团结守纪;

[教风]:

严谨治学求实进取;

[学风]:

勤学苦练立志成才;

[校徽]:

[校歌]:

飞向未来飞向太阳

(胡思源词袁巧平麦炳巨曲)

西江贺江像臂膀,

拥抱着美丽的校园,

校园里阳光灿烂,

校园里春风荡漾。

我们是快乐的小鸟,

在这里幸福地歌唱。

我们是祖国的幼苗,

在这里茁壮成长。

尊师好学树新风,

团结守纪齐向上。

尊师好学树新风,

团结守纪齐向上。

老师给我们,给我们

插上理想的翅膀,

飞出校园,飞向蓝天。

老师给我们,给我们

插上理想的翅膀,

飞向未来,飞向太阳,飞向太阳。

第六条【办学特色】学校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

把德育工作始终摆在素质教育的“核心”地位,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在教学教研中坚持“以研促教”、“科研兴校”,注重课改研究,深入开展教研教改,坚持上好活动课,做到全方位育人。

第七条【主要任务】学校以德育教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具有初步的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以教学为中心,扎扎实实地打基础,培养学生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八条【发展定位】学校紧紧围绕“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定基础”的目标,坚持“以德立校、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研兴校”的办学思想和“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思想,坚持“敬业、严谨、勤思、创新”为校训和“严谨治学、求实进取”的教风,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理清办学思路,着力打造“环境优美、管理严格、师资优良、质量优异、凸显特色、学生向往、家长信赖、社会赞许”的品牌。

第四章 学校内部管理的基本组织架构、机构职责、

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第九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由主管教育部门依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十条【校长的职责】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切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办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主持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学期的工作计划。

(三)、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师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四)、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充分发挥尊重党组织参与学校工作决策的作用。

(五)、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积极支持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学校改革发展规划和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必须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

第十一条【校长职权】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校长享有下列职权:

1、在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2、主持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校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和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和措施;研究决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招生计划;研究决定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及废止;研究决定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科研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重大经费收支、重大建设项目、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以及教师的聘任、考核、奖惩等涉及师生利益的重要事项。

3、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程序决定对教师的聘用、续聘或缓聘、解聘。

4、按照《教师法》的规定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教职工的奖惩条例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

对工作业绩显著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严重违纪,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教职工给予行政处分。

5、在国家有关政策范围内,管理使用学校的办学经费、物资和设备。

研究决定教职工绩效工资及福利的分配方案。

6、行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二)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切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办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主持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学期的工作计划。

3、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师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4、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充分发挥尊重党组织参与学校工作决策的作用。

5、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积极支持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学校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必须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

6、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7、清正廉洁、处处带头,为人师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检查。

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第十二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校长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

团结依靠全校师生员工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

(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教育、考核等工作。

加强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三)、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政治学习制度。

加强师德建设,关心教职工政治和业务上的进步。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支持校长做好德育工作,保证和监督学校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四)、按照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支持校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保证监督学校行政全面按政策法令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六)、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支持他们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七)、认真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八)、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在本校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收支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讨论决定教职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事项,由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可提出表扬、批评意见并开展评议、推荐活动,必要时可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十四条 【学校副校长】经群众推荐,党总支部组织考察,由上级主管部门聘任副校长。

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工作,对校长负责,副校长对分管工作行使指挥权。

第十五条【学校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等职能部门】学校设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等职能部门。

教导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科研的管理及研究工作;德育处负责学校德育、安全的管理及科学研究工作;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工作;少先队大队部负责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校长提名候选人,群众测评,候选人必须经学校党组织考察和讨论确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聘任。

各职能部门在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学校工作计划,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第十六条【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学校工作计划,检查总结计划的执行情况。

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少先队主要负责人。

第十七条【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主要形式,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有主题的教职工大会,充分发挥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十八条【信息公开】 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九条 【校园安全】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食卫品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条【校内维权】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

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第二十一条【管理监督】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 【日常管理】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学生、教育教学和其它档案。

第五章教师队伍建设及专业发展、课程设置

第二十三条【教师队伍】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立与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聘任】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五条【师德建设】学校对聘用的教职工加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学校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的首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教师培训】学校按学年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支持、鼓励教师及管理人员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进修培训。

学校按规定落实教师培训经费。

第二十七条【课程设置】学校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设置课程。

积极开发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第六章 教育教学工作管理

第二十八条 【教育教学管理架构】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管理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组织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

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九条 【学校德育工作】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基础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通过强化小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不应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

学校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注意保护学生的自信心、自尊心,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三十条【班主任】学校要在每个教学班设置班主任教师,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全面工作。

班主任教师要履行国家规定的班主任职责,加强同各科任课教师、学校其他人员和学生家长的联系,了解学生思想、品德、学业、身心康复等方面的情况,协调教育和康复工作。

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写出评语。

第三十一条【班主任队伍建设】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其敬业精神、育人理念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二条【学校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体现新课程教学理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十三条【课程计划】学校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学活动时间,不得超过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

学校每年举办艺术节及文艺汇演活动。

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科技、艺术、文体培训,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科技活动。

第三十四条【使用教材】学校使用的教材必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实验教材、乡土教材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五条 【学校校历】学校依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的由校长决定,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天以上的,应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六条 【教学管理】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

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

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

学生期末学习成绩评定,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结合。

不按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严格禁止学生整班订阅未经上级教育部门审定的教辅材料,倡导教师分层设计学生作业。

作业布置要求做到精选和点评。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禁止教师利用节假日、课余时间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坚决抵制有偿家教。

严格控制测验次数,每学期期中、期末进行统一质量评估。

第三十七条 【课堂管理】 教师课堂教学主要功能就是引导学生如何学。

教师的日常教学要以引导学生“学”为出发点,突出“导”和“学”两个关键字。

导学案必须具有引导学习和突破问题的功能,要体现出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第三十八条 【体育健康教育管理】学校严格执行有关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11月份举办校运会。

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增强身体素质。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

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全面实施禁烟,创建“无烟”学校。

第三十九条【艺术教育】学校要上好艺术类课程,注意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其他学科也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

美育要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方面审美要求。

每年十二月举行文艺汇演。

第四十条【劳动教育】学校要重视劳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学校要对低、中年级学生实施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高年级学生实施劳动技术教育,提高学生的劳动能力;劳动教育要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密切结合。

第四十一条 【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学校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确保对全校师生开放,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

并通过个别辅导与跟踪,电话、网络等辅导方式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校还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坚持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学习心理理论,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

第四十二条 【信息技术教育】 学校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录像等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建立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组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促进学校及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四十三条 【教育科研管理】 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教育科学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学校保证和落实教研经费,积极为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创造条件,发展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教师教育科研的水平和能力。

第七章教职工管理

第四十四条【教师权利】 教师享有下列主要权利:

1、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5、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6、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7、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五条【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六条【职工权利、义务】学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教职工考核、表彰、处分】学校建立科学、公正、系统的教职工评价体系,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能力态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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