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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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1项目背景

1.1任务来源

(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家具制造行业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的进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下达了制定江苏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的任务(苏财建【2013】265号文件),项目编号为:

2013063,本标准修订项目列入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2013年度计划。

(2)标准制定承担单位为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朱国营。

1.2工作过程

为顺利执行江苏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专门成立了标准编制课题组。

标准编制课题组在分析环境主管部门的环境管理政策法规、管理目标、产业政策、技术政策,以及我省家具制造业表面涂装工艺技术的基础上,编制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开题报告。

2014年3月4日,江苏省环保厅科技处在南京市南审宾馆组织了《江苏省家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的研究》课题的专家论证会。

根据开题报告确定的标准制订原则、方法和技术路线,并参照专家论证会的建议,开展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的编制工作。

标准编制课题组在全省各地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和有关专家、家具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公司的协助和配合下,对189家有代表性的家具制造企业进行了调研。

调研内容包括家具制造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涂料的种类与用量、VOCs产生环节及其特点、废气收集及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调研企业规模包含了大、中、小型企业,涉及木质(实木与板式)、金属、软体、塑料、藤条家具制造,涂装工艺包括自动喷涂、手工喷涂与刷涂,所使用的涂料包括聚氨酯类涂料、硝基类涂料、不饱和聚酯涂料、水性涂料及紫外光固化涂料等,几乎涵盖了江苏省现有的各种生产工艺,基本摸清了我省家具制造行业表面涂装过程的不同工艺技术要求、涂料成分、污染治理技术、排放水平以及投资和运行成本等情况。

标准编制课题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我省环境保护规划及节能减排的目标要求,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家具制造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有关调研成果,编制完成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2家具制造行业概况

2.1家具行业在我省的发展概况

家具的种类很多,根据我国目前家具市场的情况,结合家具制造行业的特点,参照相关标准,对家具按照产品的主要使用材料、加工工艺和使用功能等方面进行如下分类:

表2-1家具的分类

序号

名称

定义

1

木家具

主要部件由木材或木质人造板材料制成的家具

2

金属家具

主要部件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家具

3

软体家具

主要部件一般采用弹性材料和软质材料制成的家具

4

塑料家具

主要部件由塑料制成的家具

5

竹家具

主要部件由竹材制成的家具

6

藤家具

用藤包或藤制成的家具

7

玻璃家具

主要部件由玻璃制成的家具

江苏省所在的“长三角”家具产业区是近年来中国家具增速最快的地区。

该地区制造产业基础比较好,人才集中,交通便利,信息业发达,不仅文化积淀深厚,传统产业自古就很发达,现代工业起步也很早。

该地区目前家具工业发展态势好,家具市场容量大,产品档次较高,营销模式也灵活、丰富,营销企业精英荟萃。

江苏在常州、昆山等地都有很大的家具产业集聚。

江苏省目前拥有家具企业7000多家,从业人数达60多万人。

根据江苏省家具行业协会的统计,截止2013年底,江苏省规模以上家具制造业企业达600多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229.51亿元,产量为14330.36万件。

2013年江苏省家具制造行业出口创汇37.3亿美元,在传统制造行业中位居第三,仅次于纺织服装制造业和制鞋业;江苏省家具制造企业主要集中在苏州、无锡、南通、常州、南京等地,如图2-1所示。

其中南通以木质家具制造为主,苏州以软体和红木家具制造为主业,南京以软体家具和金属家具制造为主。

从家具企业数量和产品产量来看,全省范围内木制家具占81%,软体家具占10%,金属家具占4%,玻璃家具占5%;从家具企业工业生产总值上看,木质家具企业工业生产总值约占70%以上。

图2-1江苏省规模以上实木家具企业地区分布

图2-2江苏省规模以上家具企业分类

2.2家具行业在国内外发展概况

统计表明,2013年全国家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4716家,家具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6462.8亿元,同比增长14.3%;利润总额403.9亿元,同比增长14.0%。

目前,我国家具产能占据全球的25%,已成为世界家具制造第一大国。

从2006年起,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家具出口国,多年来始终保持出口第一的位置。

中国也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预计每年有5000亿元的家具消费能力。

同时,中国人造板产业经过近十几年的高速发展,其产能超过2亿m3,产值8000多亿元,是世界人造板生产、消费和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国。

目前,我国家具产业集群主要分为五个区域:

珠江三角洲家具产业区,也是我国最大的家具产业区。

以外销为主的长江三角洲家具产业区;依托环渤海经济圈进行发展的环渤海家具产业区;集中向东北亚和欧洲市场出口的东北家具产业区;主要面向中西部三级市场的西部家具产业区。

从总体规模上来看,尽管我国家具产业集群规模已经形成,但仍然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位置,这主要是因为:

一方面,我国家具企业还是以小规模企业为主,真正的领头羊企业相对较少,企业间的技术水平存在一定差距,整体技术薄弱使得我国家具企业集群在全球价值链里处于被动地位;另一方面,我国家具企业创新能力较低,企业间相互模仿,缺乏创新,家居产品“同质化”现象异常普遍,同时缺乏对国外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令自身开发技术陷入恶性循环,导致家具产业集群的发展价值链定位较低,保值能力较差;再者,由于缺乏与国际先进家具产业集群之间沟通与协作,我国家具产业在国际市场的地位较低,无法在全球价值链上保持有效地价值。

国家统计局发布最新数据显示:

2013年上半年,我国规模以上家具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11.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2.7%。

行业累计利润总额达153.1亿元,同比增长15.9%,其中,主营活动利润达184.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8%。

2013年1~5月,家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利润总额仅占轻工全行业累计利润总额的2.81%,增速为17.04%,高出轻工全行业平均水平1.30个百分点。

其中,1月利润总额(下同)同比增长19.90%;2月同比增长19.90%;3月成为当前最高值,同比增长14.92%;4月的增速最快,达到21.35%;5月同比增长10.67%。

2013年1~5月,木质家具制造业和金属家具制造业依然是家具行业累计利润总额的主要贡献者。

木质家具制造业的累计利润总额占家具行业累计利润总额(下同)的60.14%;金属家具制造业占25.99%;其他家具制造业占10.06%;竹、藤家具制造业占2.01%;塑料家具制造业占1.80%。

家具行业的5个子行业中,竹、藤家具制造业的增速超过了100%,塑料家具制造业的增速也高达73.65%,木质家具制造业的增速比家具行业平均水平高了2.05个百分点,其他家具制造业略低于家具行业平均线,金属家具制造业仅为一位数增长。

3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

3.1国家、省及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环保部正在制定石化等重点行业的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但由于科研方面力量薄弱,制定这一标准并不容易。

VOC是形成雾霾天气的重要成因之一。

但VOC排放不同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其排放源分散,广泛存在于石化、汽车喷涂、印刷等领域,对于监管提出了创新要求,对于VOC控制技术也带来挑战,因此需要更多市场参与。

1)、《大气十条》的要求

国务院出台《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提出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政策举措。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奋斗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

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其中,第一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之“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对VOCs提出了具体要求: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

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

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第七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之“(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提出了标准制定的要求:

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研究起草环境税法草案,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

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2)、《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为实现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各省(区、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目标责任书的核心内容。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10个省及重庆市重点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确定了下降25%的目标,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确定了下降20%的目标,广东、重庆确定了下降15%的目标,内蒙古确定了下降10%的目标。

除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外,目标责任书还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主要任务措施。

3)、“苏十条”的要求

省政府2014年一号文件《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称“苏十条”),根据国家要求,“苏十条”对我省下一阶段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空气质量到底何时能改善?

“苏十条”对此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和目标值:

“经过5年努力,全省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数控制在较低水平;到2017年,各省辖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20%左右。

4)、《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的要求

《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明确了到2015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提出科学研究、综合治理、联防联控、完善政策以及目标管理等具体措施。

其中第三条“实施蓝天工程的保障措施”之“(九)制定完善法律法规标准”提出了标准制定的具体要求:

深入研究各类大气污染因子对形成霾天气的贡献率,确定能够客观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指标,建立灰霾监测指标体系,制定出台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地方标准,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

3.2家具行业发展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

家具制造过程会带来空气污染,涂装过程产生的VOCs是污染的主要来源,由于家具类型不同,涂料的类型和涂装工艺会有所不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也会不同。

涂料中的溶剂和辅料中的有机成分是VOCs主要来源,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主要为:

苯、甲苯、二甲苯、甲醛、酚类、漆雾及其他VOCs。

江苏省家具制造行业年VOCs排放量约为1.5万t(2010年),约占全省VOCs年排放总量的2.3%左右。

3.3家具行业清洁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的最新进展

3.3.1合理的技术管理

对排放源进行管理是指提倡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与稀释剂,家具制造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对涂料、稀释剂和清洗剂的储存、运输、调配及使用过程进行管理。

在实地调研中发现,除了涂装过程是VOCs产生的源头外,涂料及有机溶剂的贮存、运输、涂料的调配过程也会产生大量的VOCs,这部分VOCs几乎全部为无组织排放,即使在安装了废气收集装置的家具制造企业也没有完全将该部份VOCs收集。

工人的涂装技术也关系到VOCs的排放。

现场调研中发现,如果按照涂料供应商提供的方法使用涂料,不仅能够达到好的涂装效果,而且能够避免涂装过程出现的失误,减少部份涂装工序,从而减少VOCs的排放。

另外,根据江苏省家具协会提供的数据表明,初级工对涂料和稀释剂的平均损耗约在5%以下,而高级工对涂料和稀释剂的平均损耗约在1%以下。

为了有效的降低家具制造企业VOCs的排放,必须建立合理的技术管理规定:

(1)所使用的溶剂型涂料必须符合GB18581-2009。

(2)有涂装生产工艺的木制家具企业必须有组织排放含VOCs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m。

(3)使用溶剂型涂料,采用喷涂和刷涂生产工艺的木制家具企业应安装有效的VOCs治理设施,治理设施的净化效率应大于等于80%;对废气治理设施必须按照生产厂家提供方法进行维护,填写维护记录。

(4)盛放含有VOCs物料的容器必须为密封容器,废弃的容器在移交回收机构前必须密封保存。

(5)所有含VOCs的物料建立完整的购买、使用记录,记录中必须包含物料的名称,进出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6)涂料必须按照涂料生产厂家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

3.3.2水性漆或UV漆的推广应用

家具生产中的大量挥发性有机气体主要来源于涂料中溶剂和辅料中有机成分的挥发,因此对于家具企业而言,最优先考虑的无疑是对源头进行控制,即对涂装工序的原材料进行控制,让企业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木器漆和胶黏剂,优先考虑改用环境友好型的水性漆或UV漆,进行涂装工艺的升级改造,从而减少V0C的大气排放。

以人造板为原料进行家具生产的,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家具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

在人造板制造过程中会大量使用脲醛、酚醛和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作为胶粘剂,其中应用最多是脲醛树脂,它是由尿素和甲醛缩聚而成,在制造和胶合使用过程中会大量逸出游离甲醛。

因此选择的人造板材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的要求;涂料质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的相关要求;胶粘剂的硬性规定可参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中的规定。

3.4现行环保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工业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的标准,主要是控制生产过程中有机溶剂的VOCs含量,但缺乏专门针对家具制造行业废气中VOCs含量控制的标准。

4家具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4.1家具行业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4.1.1家具行业主要生产工艺

4.1.1.1木质家具生产工艺

木质家具生产工艺通常为:

选取一种或几种木质材料为基料,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加工、组装,然后在基料表面涂装一层或几层涂料,形成产品;也可以是加工后,先对各个组件进行涂装,然后组装成产品。

原材料的选择及涂装工艺决定了木质家具产品的类型及应用范围,木质家具生产以先组装,再涂装为主,典型生产工艺如图4-1所示:

图4-1典型木质家具生产工艺

木质家具生产工艺的关键步骤包括备料、木工(含砂光和组立)、涂装及包装,分述如下:

(一)、备料

(1)板材干燥,将木材的含水率控制在8%~10%,没有干燥过的木材一般含水率在50%以上,干燥过后的木材不容易出现爆裂变形等现象。

(2)平衡,把干燥过的木头自然放置几天,让木材恢复平衡。

(3)选料配料,木制品按其部位可分为外表用料、内部用料以及暗用料三种。

外表用料露在外面,如写字台的面、橱柜的可视部分等;内部用料指用在制品内部,如内档、底版等;暗用料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看不到的零部件,如抽屉导轨、包镶板、内衬条等。

选材时注意节疤、内裂、蓝变、朽木、端裂。

(4)粗刨,给毛料板材定厚。

(5)风剪,毛料板材修整长度。

下料按所需长度加长20mm。

(6)修边,截去毛料板材上不能用的毛边。

(7)配板,木料配板选材分直纹、山纹,颜色搭配一致,配板宽度按所需宽度合理放余量。

选料时要把内裂、端裂、节疤、蓝变、朽木部分取下。

(8)布胶,在木材之间均匀布胶,胶的配比:

固化剂(10—15克)、拼板胶(100克)的比,每次调胶500克左右。

(9)拼板,使用拼板机将木材进行拼装,拼板注意高低差、长短差、色差、节疤。

(10)陈化,布胶完成的木材放置2小时左右,让胶水凝固。

(11)砂刨,刨去木材之间多余的胶水,使木材板面无多余胶水。

(12)锯切定宽,用单片锯给木材定宽。

(13)四面刨成型,根据需要的形状刨出木材。

(14)养生,将木材自然放置24小时左右。

(二)、木工

(1)宽砂定厚,按要求砂止符合加工要求的尺寸,机加完成后进行抛光砂,,粗砂一次砂0.2mm,抛光砂一次砂0.1mm。

(2)精切,给毛料定长,加工过程中做到无崩茬、发黑,长与宽加工误差不超过0.2mm,1米以下对角线≤0.5mm,1米以上板片对角线应≤1mm。

(3)成型,根据图纸将木材加工成型。

加工时不允许有崩茬、毛刺、跳刀和发黑现象,加工的部件表面应光滑、平整、线型流畅一致,加工前检查设备部件螺丝有无松动,模板是否安装规范,刀具是否装紧,加工过程中禁止顺刀进料,部件尺寸误差不超过0.2mm。

(4)钻孔,按图纸的工艺要求钻孔,加工过程中做到无崩口、无刺现象,孔位加工误差不得超过0.2mm,产品要做到配套钻孔,常试装、勤检查,确保产品的品质。

(5)配件栓砂,砂光配件,砂光好的成品应平整、无砂痕、边角一致。

检砂前应先了解部件的使用位置,先补土后砂光。

(6)小组立,组立不用在拆开的部件,组立前应先备料,把所有要组装部件按图纸加工的要求检查无误,部件无崩口、毛刺、发黑现象,首件装好后复尺与图纸工艺没有误差的情况下开始量装。

组立过程中胶水布涂均匀,组立好的半成品,应无冒钉、漏钉现象,结合严密,胶水擦拭要干净。

(7)大组立,试装部件检查与图纸是否误差。

与小组立区别在于大组立完成后的是成品。

(8)成品检砂,将成品进行砂光,要做到平整、无砂痕、边角一致。

(9)平衡,将部件自然放置一段时间。

(10)涂装上线检砂,将工件的表面重新打磨一遍,特别是木材表面的毛细纤维。

同时检查白身的缺陷是否已经处理好,如:

修补不良、砂光不良、开裂、变形等。

(11)吹尘,将工件表面的灰尘吹干净。

涂装工艺过程是指将涂料或胶粘剂应用到木质家具某一表面的操作过程,包括干燥过程,此过程是产生VOCs的主要工序。

在木质家具制造过程中,涂装工艺过程的步骤如图2所示。

由于不同企业所使用的生产原料及产品类型不同,采用不同的涂装工艺,涂装过程有所不同,可能只含有图4-2中所示的部分步骤。

图4-2木质家具涂装工艺过程

(三)、涂装

(1)擦色,擦色剂由专业技术员调配后,需先试擦,确认擦色剂是否正确适度(以色板为准,适当调节)。

擦色前需先将擦色剂搅拌均匀,直到没有沉淀物为止,使用的毛刷必须先清洗干净,擦拭的布条必须为不掉色的布条。

用毛刷均匀刷遍产品,不能有漏白的现象,再用布条快速的将擦色剂擦拭干净。

检查产品是否有残留的擦色剂没擦干净,是否有流挂、着色不均匀等现象。

(2)底着色,根据色板的要求选用底色,将素材间的色差通过底色进行调整。

(3)头度底漆,喷涂前需先将灰尘吹拭干净,检查擦色效果是否良好。

头度底漆浓度为16秒,喷涂厚度为一个十字。

(4)干燥,喷涂完后待干6—8小时。

(5)清砂,先填补所有碰刮伤,再用320#砂纸轻轻砂一遍,主要是将喷漆后产品上所产生的毛刺砂掉。

(6)二度底漆,喷涂前先将灰尘吹拭干净,底漆浓度为18秒,厚度为一个十字。

(7)干燥,喷涂完后待干6—8小时。

(8)清砂,先将有缺陷的地方填补到位,再用320#砂纸将油漆面打磨光滑、平整,漆面不能有较大的亮点。

(9)三度底漆,喷涂前先将灰尘吹拭干净,底漆浓度为16秒,厚度为一个十字。

(10)干燥,喷涂完后待干6—8小时。

(11)清砂,用400#砂纸将漆面打磨光滑、平整,漆面不允许有亮点存在。

(12)修色,修色前必须先检查产品是否是良品,产品上的灰尘和污染物需清理干净。

由技术人员调配好颜色,再比照色板先修一个产前样,由现场主管确定颜色后方可作业。

(13)油砂,修色后的产品须待干4—6小时,再以800#砂纸将产品表面打磨光滑。

打磨过程中要注意,防止打漏,色漆打花等现象。

(14)面漆,面漆前需先检查产品是否属于良品,产品表面是否光滑,表面灰尘和附着物须清理干净。

面漆浓渡为11—12秒,厚度为一个十字。

(15)干燥,待干4小时。

(四)、包装

(1)检验,目视:

检查产品整体颜色搭配是否一致,不能有深浅不一的现象。

在自然光下观看产品油漆面是否平整,是否有流挂,喷涂不匀,产生桔皮以及漏喷、雾白等现象。

手摸:

用手抚摸油漆面,检查表面是否光滑,是否有颗粒存在。

用手感觉油漆的质感、手感是否良好

(2)点色,对工件表面的瑕疵进行修补。

(3)吹尘,将工件表面的灰尘吹干净。

(4)包装,包装产品。

4.1.1.2软体家具制作工艺

软体家具由弹性材料和软质材料制成的家具,例如沙发、床等家具。

软体家具的制造工艺主要依靠手工工艺,主工序包括钉内架、打底布、粘海绵、裁、车外套到最后的扪工工序,VOCs的来源主要是胶水的使用,具体工艺流程如图4-3所示。

图4-3软体家具制作工艺流程图

4.1.1.3金属家具制作工艺

凡以金属管材、板材或棍材等作为主架构,配以木材、各类人造板、玻璃、石材等制造的家具和完全由金属材料制作的铁艺家具,统称金属家具。

按结构的不同特点,可将金属家具分为固定式、拆装式、折叠式和插接式,根据结构不同,金属家具的连接形式也不同,有焊接、铆钉连接和销连接,不管采用哪种结构,一般采用的工艺流程图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骤:

管材的截断,弯管,打眼与冲孔,焊接,表面处理(电镀或涂饰)及部件装配。

1)管材的截断

进行管材截断的方法主要有四种:

割切、锯切、车切、冲截。

其中用金属车床切得的零件端面加工精度高,一般用于管材需要使用电容式储能焊的零件加工;而冲截生产效率高,但冲口易产生缩瘪,因此应用面较窄。

2)弯管

弯管一般用做支架结构中,弯管工艺是指在专用机床上,借助型轮将管材弯曲成圆弧型的加工工艺。

弯管一般可分为热弯、冷弯两种加工方法,热弯用于管壁厚或实心的管材,在金属家具中应用较少;冷弯在常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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