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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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大明煤矿本部

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2012年7月修订)

 

编制单位:

保安区

负责人:

陈海江

编制人:

刘行军

编制时间:

2012年7月20日

 

大明煤矿本部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概况

1、矿井地质、生产布置、通风系统、瓦斯涌出、自然发火概况

大明煤矿本部井田位于铁法煤田北部,可采煤层有4#、7#、12#、15#、16#,其中4#、16#煤层为矿井主采煤层,7#煤层已于2012年2月份回采完毕,12#煤层已于2005年5月份回采完毕。

2009年对原始瓦斯基础参数鉴定表明,4#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可达3.12m3/t,7#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可达2.55m3/t,15#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可达3.96m3/t,16#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可达3.19m3/t。

矿井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方式,第一水平为-35水平,第二水平为-120水平,第三水平为-410水平,-35、-120水平均已停采,-410水平为生产水平,2005年以来矿井全部采掘工作面布置于-410水平中。

矿井设置采煤队为刨煤队,掘进队四个,原煤生产以倾斜长壁、采空区顶板自然垮落的采煤方法为主。

2012年采煤工作面有5处,掘进施工煤与半煤巷25处,掘进施工岩巷12处。

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

矿井现有进风井4个(-35主、副井,-120主、副井)、回风两个(南风井、西风井),自然分为东翼与西翼两个通风子系统。

东翼通风系统由南风井主要通风机供风,西翼通风系统由西风井主要通风机供风。

南风井主要通风机房安设两台GAF21.1-13.3-1型通风机,西风井主要通风机房安设两台GAF19.96-12.5-1型通风机。

矿井局部通风均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局部通风机为2×22KW以上矿用隔爆型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方式以压入式为主,兼有抽压混合式;当综掘工作面使用除尘风机除尘时,该地点此刻局部通风方式为抽压混合式。

矿井无煤与瓦斯突出现象,多年以来年度瓦斯鉴定均为高瓦斯矿井。

2011年瓦斯鉴定结论是:

高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31.93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10.11m3/T。

经鉴定,井田内4#、12#、15#煤层为二类自燃煤层,自然发火期3~6个月;7#、16#煤层为一类容易自燃煤层。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概况

大明煤矿本部安全监控系统现为北京瑞赛长城航空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KJ2000N煤矿安全生产监控及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由地面中心站、光缆通讯干线、光电信号交换机、井下分站及各类传感器等组成。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通信干线路线:

井下路线:

-120副井(552m)→-120副井车场(320m)→-120副井车场与-410行人井联络道(40m)→-410行人井(779m)→-410行人井车场(470m)→-410西翼大巷(685m)→-410西翼底弯道至-410西翼2#皮带道联络道(70m)→-410西翼2#、1#皮带道(780m)→-410中间皮带道(115m)→-410WE变电所交换机(两台)→-410西翼火药库回风道及火药库(117m)→-410WE16层材料道(80m)→-410东翼大巷(1880m)→-410ES材料道(380m)→-410ES变电所交换机(两台)→-410ES材料道(380m)→-410EW材料道(730m)→-410EW408运顺辅助道→-410EW皮带道(757m)→-410东翼4#、3#、2#、1#皮带道(2070m)→-410皮带变电所(50m)→-410材料副井井底车场(250m)→-410材料副井(878m)→-410排水上部管子道(117m)→-120主井车场(130m)→-120主井(698m)→地面。

地面路线:

-120副井井口(50m)→地面电缆桥(110m)→监控设备修理室交换机(两台)→地面电缆桥(160m)→俱乐部外电线杆(架空线,80m)→独身楼(70m)→安全监控中心站。

安全监控中心站→独身楼(70m)→俱乐部外电线杆(架空线,80m)→地面电缆桥(300m)→-120主井井口(50m)。

中心站硬件有专用数据服务器、双机热备的主机、奔腾级品牌商用机终端、windows2003兼容网卡、网线、插头、网中继器等。

KJ2000N采用Windows2003server中文操作系统。

井下监测监控设备有光电信号交换机、KJ2007G1型井下分站、各种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

向存在瓦斯涌出或自然发火危险的部位安装传感器,实时连续监测瓦斯或一氧化碳浓度,实时连续监测温度或风速状况,经井下分站将监测数据传输到中心站。

各种监测监控数据经井下分站和中心站处理,按要求发出声、光报警和断电控制信号。

中心站与井下光电信号交换机间采用专用光缆通讯,光电信号交换机与井下分站间采用专用电缆通讯。

矿井在用甲烷传感器75台,在用一氧化碳传感器20台,在用温度传感器20台,在用风速传感器8台。

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总、通风副总的办公室,保安区长与监测队长办公室及矿调度室、保安区调度室,均安设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终端机。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有:

传感器故障,通讯故障,监控设备电源故障,光电信号交换机、井下分站、中心站服务器等设备故障,系统软件故障等。

多年以来,大明煤矿本部生产管理中,严禁无故中断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包括停产检修、节日放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一旦出现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矿联网服务器运行异常造成联网通讯中断时立即通报矿信息中心予以处理。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应急机构

一旦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随即自然产生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

值班矿领导

成员:

保安区、机电科、生产科、安监处四个单位的值班干部及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

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工作。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

瓦检员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保安区调度汇报1次。

3、发生一氧化碳监测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对一氧化碳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一氧化碳超限,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汇报。

4、发生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加大对气温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气温超规定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与保安区调度室汇报。

5、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保安区同时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一氧化碳、温度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无一氧化碳、温度超限后才能解除警戒。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请示,待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均同意后方可操作。

保安区调度接到请示后立即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

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7、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8、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9、保安区监测队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通风安全监测电工担任监测值班电工,并确保每日(包括停产检修、节日放假)24小时有通风安全监测电工值班。

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

10、中心站、保安区调度室、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11、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保安区调度与矿调度。

保安区调度接到汇报后首先告知值班监测电工,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故障部位瓦检员等人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

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与通风副总。

2、各级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或保安区调度汇报。

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保安区调度、矿值班领导、通风副总。

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问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

保安区调度接到汇报后首先告知值班监测电工,随后联系地面中心站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

3、值班监测电工与中心站值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向保安区调度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中心站值班员、保安区值班干部等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及时向保安区分管矿井安全监控业务的干部及监测队长汇报,分管干部及监测队长接到汇报后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查清原因。

5、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故障影响的区域及故障原因。

6、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矿调度接到保安区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清查记录。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8、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9、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保安区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内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矿调度室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10、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11、井下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及时下井排除故障,矿调度及时安排下井所需乘坐的-120主井皮带与-410架空人车运行,及时安排平巷人车接送监测电工。

中心站以外的地面其它地点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及时出动,矿调度安排值班车辆接送值班监测电工。

五、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构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保安区监测队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安监部门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

需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机电科和保安区,并在保安区监测队的参与或监督下完成。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显示、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

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

气样标准:

甲烷0%、1%、2%,一氧化碳0PPm、50PPm、200PPm。

16、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由掘进队或掘进准备队完成,并定期检查;矿内各地点“瓦斯电闭锁”等功能的接设由保安区监测队完成,并定期检查。

掘进工作面“瓦斯电闭锁”功能与“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工作同时完成。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运行,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

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的人员,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一年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

18、采煤工作面及上隅角甲烷传感器由采煤班组长负责按进度前移吊挂好,并盘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19、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由掘进班组长按进度前移,并吊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20、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予以检修。

21、有条件下为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提供专用电源。

22、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3、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4、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6、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27、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8、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9、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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