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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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县工商局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县工商局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食安委《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信息化保障、快速检测、严密监控、群防群治、风险防范综合协调”五大体系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深化效能建设,在加强治理整顿、强化规范监管、构建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市场环境,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工作任务

在巩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问题多发、风险隐患较多的重点食品经营场所,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品种以及监管相对薄弱的环节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坚持集中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一)继续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

1.时间安排:

7月1日至9月30日

2.整治重点:

未按冷藏要求运输、储存乳品及含乳食品;日常抽检中判定为不合格的乳品;有关方面通报的问题乳品;超范围经营乳品以及其它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主要任务:

严格乳制品市场准入,重点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酸奶、袋装奶等易变质食品储存条件的现场核查,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准《流通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中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范围;严格乳品、乳制品以及含乳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强化乳品质量监测,严把乳品质量关;依法规范乳品、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依法经营乳品、超范围经营乳品或经销假冒伪劣乳品、不合格乳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乳制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继续开展农牧区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1.时间安排:

2月1日至3月15日

2.整治重点:

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批发配送两联单等制度的落实情况;无证无照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3.主要任务:

结合农牧区食品市场特点,紧紧抓住春节前后消费旺季,以县城批发市场、批发配送经营户、乡镇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牧区食杂店为重点对象,以节日重点消费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牧区食品市场秩序。

同时,进一步做好已评定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督导检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店”名副其实,真正成为推动本地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门店的示范和样板,为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继续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1.时间安排:

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元旦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

2.整治重点:

重点品种:

乳品和含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休闲食品、豆制品、食用油、烟酒类、饮料、腌制食品、水产品、冷冻食品、边销茶、糖果及其各类散装食品等。

重点区域:

县城所在地;城乡结合部;车站、旅游景区、农牧区集市贸易以及其他人员集中、密集的地区。

3.主要任务:

突出节庆活动期间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的监管,重点整治经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经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其它命令禁止经营的食品;重点整治无生产加工许可,或者使用已作废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加工的预包装地方特色产品,包括黄蘑菇、厥麻、枸杞、大黄、雪莲等,严厉打击销售虚假标注、不规范标注和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特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名烟名酒和进口名酒经销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不合格白酒、葡萄酒、进口名酒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督导经营者严格落实烟草专卖制度和白酒、葡萄酒以及进口名酒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无证无照经营或者不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职责的经营户,依法进行查处。

(四)继续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时间安排:

3月1日至15日和9月1日至15日

2.检查重点:

校园及校园周边经营的乳制品、冷饮、油炸小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

3.主要任务:

重点加强对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小超市、小食杂店的检查,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质量承诺等制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经销“三无”、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及其他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净化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环境。

同时,充分利用学校的宣教资源,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向师生介绍食品购买消费常识,培养学生健康、科学、合理的饮食消费习惯,引导学生主动拒绝购买流动摊贩的食品,切实提高学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深入开展小作坊等“三小”行业专项整治

1.时间安排:

7月1日至8月31日

2.整顿重点:

有形市场以内和无质检机构的地区,城乡结合部、农牧区的小作坊、小摊贩以及现场制售行为;违禁超限制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重点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现场制售以及当地政府职责划分中明确由工商部门承担的其他区域小作坊以及现场制售行为的监管;重点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经营户的监管,严厉打击违禁超限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加工、经销明令禁止生产加工、经销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主要任务:

积极探索“三小”行业规范管理的新路子,促其在规范中发展;积极协调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准入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尽最大努力协调解决“三小”行业无证经营和监管空白、边界不清等问题,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强化现制现售食品的质量检测,并通过监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三小”行业和食品添加剂经用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把关、行业自律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三小”行业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六)组织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整治

1.时间安排:

10月20日至10月31日

2.整治重点:

各类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其它食品经营门店散装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散装食品标识标牌以及防蝇防尘设施的到位情况,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食品、掺杂使假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主要任务:

监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内食品经营者以及食杂店加强对散装食品贮存、销售的管理,引导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职责,通过有效方式加装散装食品防蝇防尘设施,规范并明示食品标识内容,严厉查处通过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将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拆散零售以及经营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特别是对卫生条件差、防蝇防尘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和必备条件的经营户,监督其限期整改。

经反复整改仍然达不到规范要求和必备条件的,依法取消其散装食品经营范围。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建设,精心打造食品安全信息化保障体系。

通过“紧抓超市、倒逼批发、规范零售”,“以大带小、以点带面、以批带零、以城带乡”,进一步强化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在食品总经销、总代理和其他食品批发配送经营户以及大中型商场、超市的推广和应用,逐步实现食品总经销、总代理和其他食品批发配送经营户以及大中型商场、超市与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的有效衔接,在全县流通环节逐步构建从食品准入、储存、运输、销售、下架退市全程电子化动态监管模式。

同时,各业务科及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术开展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切实提高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以此缓解监管力量薄弱、执法成本高、食品安全溯源难的问题,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二)不断深化流通环节治理整顿工作,精心打造食品安全严密监控体系。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核发行为。

要严格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要求,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撤销其食品流通许可,及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是深化流通环节治理整顿工作,以农牧区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酱油、食醋、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婴幼儿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和当地土特产食品以及标签标识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使用添加剂)以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要进一步集中开展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三是强化巡查和检查,严格落实工商所网格化监管责任制,着力提高食品市场巡查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要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信用分级标准,结合市场巡查和动态监管信息,健全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和激励惩戒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食品质量监管,精心打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

一是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抽检结果的应用,建立和完善企业食品质量检测数据库和不合格食品数据库,并通过及时分析、比对监测数据,确定监管重点,强化对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的监管,堵塞食品安全监管漏洞,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同时,及时做好抽检结果的综合分析和市场清查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

严格信息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对外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

二是进一步规范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和快速检测工作。

结合当地实际,以突出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点品种,制定抽检计划,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

特别是在抽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抽取、封存样品,填写抽样现场记录及抽样工作单。

检验结果出来后,要及时通知被抽检的食品经营者,督促委检单位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样品标称的生产企业,并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不合格食品开展市场清查。

(四)进一步强化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精心打造食品安全群防群治体系。

一是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合格、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

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的自查自纠;定期不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在经营场所设立专区或专柜销售,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要严格监督经营者加强对销售食品的日常管理,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落实管理责任,立即停止经营和下架退市,依法予以处理、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二是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自律制度。

如: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等等十项自律制度。

三是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载体和方式方法,通过一年一度的“食品安全宣传周”、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40小时培训、引导食品经营者开展诚信承诺等活动,确保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创新和完善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精心打造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综合协调体系。

一是各工商所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内设机构之间以及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对市场巡查、抽检中发现的涉及其他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和情况,要依法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通报的涉及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迅速调查处理,依法进行市场清查和处置;要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积极有力有效应对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回应社全关切的有关问题;要建立健全案件督查督办、区域执法协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和机制,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各科所要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的沟通交流、情况通报和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监督和行业自律、引导等优势作用。

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全力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对监管执法中的先进人物和经营者诚信自律典型的宣传等,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对新闻媒体披露和曝光的问题要跟踪查处,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密切与特邀食品安全督查员的协作与配合,鼓励、支持和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推动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度。

各科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食安办的领导和协调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形成一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要加强与食安办、卫生、农牧、商务、监察、公安、质检、食药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发挥部门之间整体优势。

   

   

(二)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抓好督查检查和落实。

要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

要加强督查检查,采取分类指导、专检查、定期检查、交叉检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善于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廉洁从政、依法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提供保障。

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抓好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和一线执法骨干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的市场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同时,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有效、有力的措施,坚持依法行政,严肃办案纪律,不断提升食品市场监管规范化管理水平。

另外,各科所要依托现有的电子政务系统和业务系统等资源,熟练掌握和有效应用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积极推进食品主体准入、质量监管和市场巡查、信用分类监管、信用档案等的电子化管理,实现信息化网络互联互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要有效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库建设,如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质量管理数据库、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数据库、案件数据库、部门之间执法协作数据库等,利用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提升监管效能。

(四)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管理,有效应对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各科所要把舆情监测和信息管理作为十分要的任务,制定方案,落实领导、人员、任务、责任、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要层层建立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既要依法依职做好信息管理,防止信息误导和引起不必要的炒作,又要重视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依据规定及时、准确、客观、科学地发布有关信息。

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置的各项规定,明确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问题排查、应对处置等的联动机制和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和处置能力,确保联络渠道畅通。

专项整治期间,各工商所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相关数据以及重大案件要及时报送县局食品科,对于漏报、瞒报、无故迟报的,要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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