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管理系统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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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报账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学校的收支预算、年终决算及各种统计报表工作,分析学校的财务收支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负责学校收支凭证的初审工作,对集中审验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分类汇总,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和报账凭证,及时办理报账业务。

做好学校收支辅助账和往来款项辅助账的登记工作,及时与核算中心对账。

  3.负责指导监督出纳员的日常业务工作,每月至少与出纳人员对账一次,不定期检查出纳员库存情况,月末上报核算中心备用金对账单。

  4.负责学校的收费工作,严格按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做好票据的领取、保管、使用、核销工作。

  5.负责本学校职工的工资调整、人员调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种手续的整理上报工作。

整理归档从核算中心返回学校的所有会计资料。

6.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按规定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使用、报废清理手续完整,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7.对往来款项及时清理,不长期挂帐,对应上缴的款项,不拖欠挪用,及时上缴。

8.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档案材料,定期立卷归档。

9.完成计财科和核算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10.对本校教职工在工资调整、发放等方面提出的疑问,给予明确的解释。

(二)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掌握库存限额,按现金收付记帐,凭征办理收付,收付数额当面点清,防止差错。

2、记好现金日记帐、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存取与核算中心帐目相符。

每月盘库一次。

3、根据核算中心收付记帐凭证办理核算中心支付,收入的支票现金和票证及时存入核算中心,签发的支票或票证必须有存款保证,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过期支票。

4、不得私下借支现金,需要暂付款必须有行政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暂付,暂付之后必须按具体规定日期内结清,不得拖欠公款。

5、学校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是经费开支,必须经校长审批同意后可开支出。

6、做好学校财务支出的保密工作,不准随便泄露财经信息。

7、廉洁奉公,坚持各项财务制度,为学校增收节支。

8、加强存款和现金管理,及时核对核算中心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对库存现金,要逐步盘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核算中心核定的限额。

9、每天下班前,严格检查保险柜的上锁情况,妥善保管好钥匙。

10、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会计人员密切合作,做到相互支持,配合默契。

 

(三)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不得随意扩大现金使用范围。

(我校现金使用范围为:

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劳动报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1000元以上的开支应使用转账方式结算)此范围已不适应发展要求可删除。

差旅费可凭出差通知书及费用票据到校财务结算。

2、必须根据财务规定使用现金,不准将公款作为储蓄款私人存储,不准私设“小金库”,单位所有收入必须上缴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收取现金必须开具收款凭证,严禁收费不开票、“收入不入账”和“坐支”现金行为的发生。

 3、学校应根据核算中心核定的限额保留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超过限额应及时送存核算中心。

提取、运送现金要两人以上同行。

 4、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借据、白条、实物或其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抵充库存现金。

5、正常开支借用的现金,必须明确用途、数额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各类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后二周内结算还清,超出一个月未还者,及时追款或从个人补贴中扣回。

借用现金应是本单位的正式人员,外单位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不准借用现金。

 6、出纳应根据会计的收支原始,办理收付业务,办理业务后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7、学校对库存现金、备用金、外币和有价证券等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盘点。

(删除此款)

 

(四)校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物资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我校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廉洁自律、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学校权益。

2.按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对学校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资产分类的界定。

参与组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及年度检查工作。

4.负责学校资产使用情况的动态管理,关注资产效益,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负责办理资产借用、调转、调剂和调拨等手续,参与资产报损、报失调查、处理及资产报废工作。

5.负责资产验收凭证的审核,指导和监督验收凭证的填写,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负责低值耐用品标签书写或管理,参与、监督、指导资产标签的粘贴。

6.负责各类资产管理文件、物资采购文件、校发相关文件等的档案管理。

做到归档及时,材料完整,科学规范,查阅方便。

7.及时统计库存,每学期期初进行校产的分布核对工作,学期末进行一次校产资盘点工作。

8.负责校产管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由管理员工作失误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特制定学校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如下:

1、学校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和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

2、按月装订会计凭证,按年装订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3、会计档案应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由专人妥善保管。

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预算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应编造销毁清册,报教育局规划财务科批准后按规定地点、规定时间进行统一销毁。

6、学校的财会人员调离岗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和离职。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

为认真落实建立育人为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牢固树立“校园安全,人人有责,安全第一”的思想,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切实保障在校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让学生幸福,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管。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常规督查小组”以及“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管落实,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从分管领导到每位教职工,都要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副校长包级部、级部主任包分级部、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学生。

3、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课表并采取多种形式如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应急演练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4、进一步落实教师上下班交接制度。

上一节课教师在教室内滞留5分钟,下一节课教师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

各级部要在所在的各楼道设立学生课间监督岗由保安执勤监护。

各级部在学生下班集中下楼期间,每层楼的楼道拐角处安排老师监护。

5、建立安全工作报告、记载制度。

各班主任要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严禁隐瞒。

6、全面落实包班教师包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门卫保卫巡逻制度。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校值日值班,门卫要做到昼夜值班,各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和巡查,做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此条款废除

7、学生安全。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加强各种校内外包括体育锻炼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管,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8、建立危险化学药品采购、储存、管理、使用安全责任制,学生做实验时,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场指导,严防实验事故的发生。

9、卫生保健室不购买和储存药,抓好流行性传染病防治工作,卫生室遇紧急情况不得将病号长留学校,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10、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要定期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供电、供水、供暖、消防等有关设施及教室、学生随身携带的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认真排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1、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分管领导、食堂管理员要严把“四关”,即食品进货渠道关、消毒关、卫生关、质量关。

定期召开炊事员会议,进行食品卫生知识教育,炊事员要定期搞好体检和晨、午检。

12、建立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出现人身安全伤害事故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层层写出书面检查在全校通报,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各种评优资格,在本年度晋升职称、教师聘用聘任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二)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学校各安全重点部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3、学校各部门应对新上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

4、学校总务处对各部门的负责人应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

5、应积极配合校宣传部门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以提高他们的防火自救能力。

6、每季度至少应组织进行一次消防等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三)门卫职责

  1.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安全保卫处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在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

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

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及周边200米以内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并在传达室等候家长到来之后方可放行。

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

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

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接待室等候。

7.门卫在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玩手机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安全保卫处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四)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堂、饮用水、用电及消防、体育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

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

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8.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此条款与第五款重复删除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学校要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观察护理,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导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此两款合并为一款

9、学生在校期间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观察护理,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导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教导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并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

教导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

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理赔。

 

(六)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对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主要包括:

  

(1)体育活动室、报告厅、食堂、学生寝室等公众聚集场所。

  

(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

  (3)科学实验室、录播教室、仓库。

  (4)变(配)电间、供热机房等。

(5)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网络教室。

  (6)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明火作业应当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动火手续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

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下班后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批准。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消防栓、灭火器等器材完好有效。

严禁长时间占用疏散通道以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根据学校实际此款废除

  7.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要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安全保卫处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三、卫生

(一)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按时作息、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

“六勤”为:

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

“六不”是指:

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3).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月调换一次。

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4).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2、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级部主任、班主任要把检查该级部、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每天的第一件事处理,用自己高尚的思想意识影响学习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实行每周一大扫,每天三小扫(教室、公共区)的卫生制度,并做好保持工作。

各级部、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天打扫三次要落实(早读前,午自修前,下午放学后),周五下午放学后进行全校性卫生大扫除,值日老师要落实检查。

做到学校环境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

(3).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4).开窗通风透气,保持空气清新。

(5).教室内要有扫帚、废纸篓、托子、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

(6).严禁学生带零食进教学区,经发现有带零食进教学区或随地乱扔废弃物的,视为违纪扣该班的量化1分。

(7).设立流动红旗,将卫生评比情况纳入量化项目。

(8).值日领导要检查各班的卫生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给予解决。

(9).全体学生要树立卫生保持的意识,形成发现脏物就清理的良好风气。

3、教学卫生:

教室内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符合卫生学要求,课程安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符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时,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

教师要文明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不拖留课堂。

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

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学生变成斜视。

4、体育卫生:

锻炼时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申请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和体育活动能力分组进行不同要求的锻炼。

生理负担能力差的学生进行保健性锻炼。

5、社会实践卫生:

安排社会实践劳动,不能让学生接触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的劳动,劳动工具、劳动强度要考虑学生年龄大小、个子高低、体力的强弱,劳动时间不宜过长,同时要注意劳动保护和安全。

6、饮食卫生

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要求学生饭前先洗手,不购买未经加热的食品及未熟透的菜肴。

教育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

 

(二)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为了美化校园、净化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推动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特制订以下卫生评比制度。

1、卫生检查评比标准

(1)教室卫生标准(发现一处扣1分)

a.整体布局:

干净整洁、和谐美观、空气清新。

b.灯架、灯管、风扇等无灰尘污迹。

c.门窗框及天花板干净,无灰尘、蜘蛛网等。

d.墙壁干净无张贴,无刻画,无鞋印、手印等印痕,不乱钉钉子,不乱拉绳子。

e.桌椅摆放整齐,除学习书籍用品外,别无他物。

f.地面干净明亮,无污迹,无杂物,无死角。

g.清洁工具等摆放整齐有序。

h.室外走廊、墙裙地面干净,地面无灰尘,无果皮纸屑,无渍水。

i.垃圾及时处理,垃圾桶内不得超过半桶,及时清理残留垃圾。

2、卫生区评比标准(发现一处扣1分)

(1).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纸屑果皮等。

(2).地面无积水。

(3).墙壁无污物与破损张贴物。

(4).公共区域无卫生死角。

3、厕所卫生标准(发现一处扣1分)

(1).厕所内六面保持洁净(即地面、四壁、顶棚),具体要求:

地面:

无积水、痰迹、烟头等杂物。

墙面:

无污迹,乱刻乱画、乱贴纸等。

顶棚:

无污迹、蛛网、无顶板破损、脱落等现象。

(2).厕所内照明、通风良好,无异味,对设施损坏的应在当天内通报总务处有关管理人员。

(3).小便排水顺畅,无积存尿液、尿垢、烟头等杂物。

(4).无积存粪便。

(5).洗手盆、台面、镜面整洁明亮。

(三)、卫生管理检查制度

1.每天一小扫的卫生检查由学生值日负责,填好相关记录。

2.每周大扫除后将对各班的卫生打扫情况进行量化评比。

由学校总务处主管卫生的同志和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检查团进行检查,根据积分分别奖班级前10名和办公室前5名。

3、根据每周的卫生检查情况评选出卫生先进班级10名,颁发流动红旗,并在量化中加2分。

(四)、附则

1、不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卫生大扫除或对学校的安排拒不执行的班级不得评为文明班级。

2、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补充完整及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美化绿化

校园绿化美化管理制度 

 

(一)、绿化目标:

1、总务处制定校园绿化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35%以上,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做到四季有花,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现象。

 

(二)、绿化职责:

 

(1)总务处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保持校园四季常绿、三季有花。

 

(4)把绿化地包干到各个班级,实行包干责任制,成立学生绿化志愿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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