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试点.docx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试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试点.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试点
一、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试点)城市指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考察方面
指标
属性
权重
得分
评分细则
数量
增速
比重
(一)产业实力
(14.64分)
1、产业规模
1.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
万元
3009
16%
评定类
5
5
一票否决指标:
产业规模不低于全国产业规模的5%。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
%
1260
7.9%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城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5%为标杆,无增加值统计的城市,采用业务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少于10%计算。
1.3认定的软件企业数量
个
4000
评定类
0.5
0.5
标杆法:
以城市累计认定软件企业不少于600家为标杆。
1.4软件业务出口额
亿美元
21
评定类
0.5
0.5
标杆法:
以软件业务出口额6亿美元为标杆。
2、发展速度
2.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产业增量
%
1260
18.2%
评定类
5
5
一票否决指标:
产业发展速度不低于全国产业发展速度,或者产业增量不低于全国产业增量的5%。
2.2认定的软件企业增速
%
12.6%
评定类
0.5
0.42
标杆法:
以近三年年均增速15%为标杆。
2.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数增速
%
11%
评定类
0.5
0.22
标杆法:
以近三年年均增速25%为标杆。
3、产业结构
3.1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发展情况
评定类
1
1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3.2新兴业态的发展情况
评定类
1
1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二)企业培育
(15分)
4、企业实力
4.1亿元以上企业
个
463
评定类
2
2
以软件收入亿元以上企业80家为标准。
4.2全国软件百强企业数量
个
27
评定类
2
2
以全国软件百强企业数量5家为标准。
4.3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数量
个
55
评定类
2
2
以拥有10家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为标准。
4.4上市软件企业数量
个
112
评定类
1.5
1.5
以境内外上市企业数量8家为标准。
4.5企业兼并重组情况
26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企业近三年兼并重组案例5个为标杆。
评价法:
评价兼并重组对企业以及产业发展的影响。
5、国际化水平
5.1建立海外分支机构的企业数量
46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企业在海外建立分支机构(含子公司、办事处)的企业数量20家为标杆。
5.2软件外包服务出口额
亿美元
21
评定类
0.5
0.5
标杆法:
以全市年软件外包服务出口额4亿美元为标杆。
5.3海外上市的软件企业数量
个
58
评定类
0.5
0.5
标杆法:
以海外上市的软件企业数量6家为标杆。
6、企业资质
6.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一级企业的数量
个
79
评定类
2
2
标杆法:
以拥有6家一级企业为标准。
6.2通过CMMI评估的企业数量
个
98
评定类
0.5
0.5
标杆法:
以城市拥有50家通过CMMI三级以上企业为标杆。
6.3通过ISO20000认证的企业数量
个
47
评定类
0.5
0.5
标杆法:
以城市拥有3家通过ISO20000企业为标杆。
6.4通过ISO27001认证的企业数量
个
38
评定类
0.5
0.5
标杆法:
以城市拥有15家通过ISO27001企业为标杆。
7、企业及产品品牌
7.1知名企业
个
146
评定类
0.25
0.25
评价法:
可按子行业排名(前三位)来判定是否知名。
7.2知名软件产品和服务
273
评定类
0.5
0.5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及问卷调查结果结合知名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综合打分。
7.3知名行业领军人物
人
152
评定类
0.25
0.25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及问卷调查结果评分。
(三)人力保障
(10分)
8、从业人员
8.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总数
万人
46.6
9.32%
评定类
2
2
标杆法:
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总数达到全国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5%为标杆。
8.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占本市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
%
5.13%
评定类
1.5
1.5
标杆法:
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占本市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3%为标杆。
8.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
%
71%
评定类
1.5
1.5
标杆法:
以产业从业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不低于60%为标杆。
9、人才培养
9.1城市高校软件及相关专业在校生数量占高校全部在校生数量比例
%
21%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20%的比例为标杆。
9.2软件职业培训人员的数量
万人
8.6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城市年均5万人接受软件职业培训为标杆。
9.3省级(含以上)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人才实训基地的建设情况及实训人数
个
8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基地数量数7个为标杆。
10、人才引进
10.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引进人才的情况
万人
2.2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城市每年引进2万软件人才为标杆。
10.2引进高端人才的数量
人
1845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每年引进的软件高层次人才数500人为标杆。
(四)创新能力
(15分)
11、创新成果
11.1软件产品登记数量
个
20883
17.4%
评定类
2
2
标杆法:
以累计软件产品登记数占全国的比例不低于2%为标杆。
11.2软件著作权数量
个
25665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城市年均软件著作权数量900个为标杆。
11.3软件专利申请
个
3079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城市年均软件专利申请数量700个为标杆。
12、研发投入
12.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发经费
%
10.37%
评定类
2
2
标杆法:
以城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发经费占软件业务收入的10%为标杆。
12.2软件研发中心和科研机构的数量
个
88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城市拥有省级以上软件研发中心、计算机科学研究机构、计算机科学实验室等机构20家为标杆。
13、创新体系
13.1创新成果转化平台的数量及效果
个
评定类
2
1.6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13.2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数量及金额
个
64
评定类
2
2
标杆法:
以城市在创建期间牵头承担“核高基”项目1个,参与“核高基”项目2个为标杆。
13.3软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数量及金额
个
142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近三年软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数量不低于100个为标杆。
13.4企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学研用联盟的数量及覆盖领域
个
21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城市软件行业企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学研用联盟数量,以5个为标杆。
13.5创新支持或激励的机制
是/否
是
判定类
1
1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13.6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利用和测评机制
是/否
是
判定类
1
1
(五)应用水平
(15分)
14、国产软件应用政策
14.1促进国产软件应用的相关政策措施
是/否
是
判定类
3
3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14.2国产软件应用的专项资金支持情况
评定类
3
2.6
评价法:
设立扶持国产软件应用的专项资金;出台推动国产软件应用的政策措施。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15、国产软件应用情况
15.1省级及以上国产软件体验中心建设情况
评定类
3
3
阶段法:
未建设为第一阶段;正在建设为第二阶段;已建成为第三阶段。
15.2国产软件应用领域的数量及所占比例
评定类
3
3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15.3全国产软硬件解决方案的数量及其应用领域的数量
评定类
3
3
评价法:
至少在电子政务等3个领域应用了全国产软硬件解决方案,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六)发展环境
(20分)
16、政策环境
16.1扶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是/否
判定类
1
1
包括扶持国产软件应用的政策措施。
16.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数量和实施情况
评定类
1
1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16.3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的专项规划
评定类
1
0.5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规划需为公开发布稿、报审稿或已通过专家评审。
16.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党政领导一把手工程”
是/否
是
判定类
2
2
1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
是/否
是
判定类
1
1
16.6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
是/否
是
判定类
1
1
16.7扶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数额及增长比例
亿元
2
判定类
1
0.5
标杆法:
以扶持专项资金数额1.5亿元为标杆,并每年按产业增速比例递增。
16.8国产软件发展扶持资金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项资金的比重
%
95%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国产软件发展扶持资金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项资金的比重不低于60%为标杆。
17、载体环境
17.1国家级、省级软件园区/基地的数量
个
10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城市拥有国家级和省级软件园区/基地的数量6个,国家级的软件园区/基地数量2个为标杆。
17.2软件园区/基地软件研发和产业用建筑面积及单位产出比
万平方米
600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软件园区/基地软件研发及产业用房的面积不低于500万平方米,每平方米产出不低于15000元为标杆。
17.3软件园区/基地聚集软件企业的数量及占全市软件企业的比例情况
%
77%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软件园区/基地入驻软件企业占全市软件企业的比重不低于70%为标杆。
17.4软件园区/基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占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的比重情况
%
84.9%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软件园区/基地内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占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80%为标杆。
17.5软件园区/基地发展规划情况
评定类
1
1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17.6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数量
个
7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城市拥有6个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标杆。
17.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及服务企业的数量
个/%
8
89%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至少提供共性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支持、品牌推广等5种以上服务功能;服务企业数量占城市软件企业总数的比例,以60%为标杆。
18、基础环境
18.1是否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是
评定类
0.25
0.25
阶段法:
未申请为第一阶段;已申请为第二阶段;已成为为第三阶段。
18.2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情况
评定类
0.5
0.5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18.3投融资机构情况
个
201
评定类
0.5
0.5
标杆法:
为软件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机构数目10家
18.4贷款担保情况
个
36
评定类
0.25
0.25
标杆法:
政府重点扶持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专业性担保公司达到10家
18.5风险投资环境
评定类
0.25
0.25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18.6城市每百人互联网用户普及率
%
82%
评定类
0.25
0.25
标杆法:
城市每百人互联网用户普及率不低于45%
18.7城市计算机普及率
台/百户
100%
评定类
0.25
0.25
标杆法:
城市计算机普及率不低于80%
18.8国际通信便利度
个
1
评定类
0.25
0.25
标杆法:
至少建设一条155MHz国际出口通道
18.9网络带宽
评定类
0.25
0.25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和体验情况评分。
18.10是否为国家环保城市
评定类
0.25
0.17
阶段法:
未申请为第一阶段;已申请为第二阶段;已成为为第三阶段。
18.11是否为国家卫生城市
评定类
0.25
0.25
阶段法:
未申请为第一阶段;已申请为第二阶段;已成为为第三阶段。
18.12是否为全国文明城市
评定类
0.25
0.25
阶段法:
未申请为第一阶段;已申请为第二阶段;已成为为第三阶段。
18.13是否为国家级创新型示范城市
评定类
0.25
0.25
阶段法:
未申请为第一阶段;已申请为第二阶段;已成为为第三阶段。
18.14是否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评定类
0.25
0.25
阶段法:
未申请为第一阶段;已申请为第二阶段;已成为为第三阶段。
(七)带动效益
(9.63分)
19、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当地重点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两化深度融合的促进作用
19.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两化融合的促进作用
%
30%
评定类
0.5
0.5
标杆法:
企业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0%
评价法:
企业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0%,单位GDP综合能耗明显降低。
根据企业管理、生产、研发过程软件应用情况进行评分。
19.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都市工业转型升级、两化融合的促进作用
%
10%
评定类
0.5
0.5
19.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汽车工业转型升级、两化融合的促进作用
%
15%
评定类
0.5
0.5
19.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服务业的升级、两化融合的促进作用
%
评定类
0.5
0.5
19.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农产品流通行业的升级、两化融合的促进作用
%
15%
评定类
0.5
0.5
20、对第三产业的贡献率及应用水平
20.1对第三产业增长的贡献率
%
15.85%
评定类
1
0.63
标杆法:
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第三产业增长的贡献率不低于为25%标杆。
20.2软件在第三产业中的应用水平
%
17%
评定类
1
1
标杆法0.5:
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在现代服务产业的比重不低于15%;
评价法0.5,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21、对城市就业的贡献率
21对城市就业的贡献率
%
18.35%
评定类
0.5
0.5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22、政府部门应用
22.1政府在线办事能力
分
90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全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得分达到80分以上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结果评分。
22.2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的政府部门比例
%
100%
评定类
1
1
标杆法:
以政府办公自动化软件使用比例达到100%为标杆;其中使用国产软件的比例达到60%以上。
22.3利用软件进行政府信息共享的情况
评定类
0.5
0.5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及问卷调查结果评分。
23、重点社会管理领域应用
23.1教育领域应用情况
评定类
0.5
0.5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及问卷调查结果评分。
23.2医疗卫生领域应用情况
评定类
0.5
0.5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及问卷调查结果评分。
23.3社会保障领域应用情况
评定类
0.5
0.5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及问卷调查结果评分。
23.4城市交通领域应用情况
评定类
0.5
0.5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及问卷调查结果评分。
23.5市政服务领域应用情况
评定类
0.5
0.5
评价法:
根据评估人员的实地调研及问卷调查结果评分。
合计
9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