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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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项目

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BXK-2018-237

采购人:

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公章)

代理机构: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2018年6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注: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请磋商响应单位领到后自行核对,如有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负。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项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项目

服务内容:

详见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

石家庄市桥西区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质量标准:

合格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

磋商响应单位资格: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各类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具有职业培训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培训中心;

3、有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内部管理规范,有与投标培训职业(工种)、培训等级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管理经验;

4、具有满足投标培训职业(工种)的理论和实操教学的场地,其中:

理论教室不少于150平方米,实习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自有满足投标培训职业(工种)所需的设备、设施和相应的实习材料;

5、具有投标培训职业(工种)和培训等级的理论教师和实作指导教师;

6、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

7、有相对稳定的就业信息和渠道,就业指导得力,培训后就业率高;

8、熟悉职业培训业务,具有较好的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能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

9、规章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规收费以及其他投诉、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据;

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遇上级政策变动,定点职业培训机构适时进行调整)。

报名时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不接受报名:

职业技能培训: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非民办类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需出具学校设立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批复且办学1年以上。

民办类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办学1年以上)、书面申请(申请人需写明机构的性质、规模、师资、制度建设及近一年的培训情况和收费标准等)、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场地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场地应提交租赁协议并且理论教室不少于150平方米,实习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设施设备情况表(附照片复印件)、专兼职教师基本情况(附教师学历证明、资格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

创业培训: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非民办类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需出具学校设立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批复且办学1年以上。

民办类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办学1年以上)、书面申请(申请人需写明机构的性质、规模、师资、制度建设及近一年的培训情况和收费标准等)、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场地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场地应提交租赁协议并且理论教室不少于150平方米,实习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设施设备情况表(附照片复印件)、教师须参加过人社部组织的创业培训(SYB)课程师资培训班,并取得《职业培训证书》(附教师学历证明、资格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

投标人需同时符合创业培训及技能培训资格要求。

4

服务项目投资规模:

98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技能培训补贴标准6元—8元/课时(具体详见石家庄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创业培训补贴标准1200元/人

5

投标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6

保证金为人民币,采用电汇形式。

供应商须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缴至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时间以2018年6月12日16:

00之前到帐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金额:

4000元(大写:

肆仟元整)

开户名称: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翟营南大街支行

账号:

0

备注:

1、汇款时请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以便查对核实

7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U盘电子文档1份(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密封)。

8

评审标准及办法:

详见第三章

9

中标候选人数量:

本项目最终入围3家成交单位

10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1301室

采购人联系人:

周主任联系电话:

2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卓云联系电话:

8/

1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18年6月15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桥西区槐安路与城角街交口西城国际c座1305

《磋商响应文件》评标地点:

桥西区槐安路与城角街交口西城国际c座1305

12

代理服务费的支付: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精神,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一、总则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委托,就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择优选择相应的供应商,现就竞争性磋商中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项目说明

1.1项目的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所述。

1.2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已办理招标登记,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来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内容:

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部分

3.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4.磋商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4.1基本要求:

;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具有职业培训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培训中心;

,内部管理规范,有与投标培训职业(工种)、培训等级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管理经验;

,其中:

理论教室不少于150平方米,实习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自有满足投标培训职业(工种)所需的设备、设施和相应的实习材料;

,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

,就业指导得力,培训后就业率高;

,具有较好的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能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规收费以及其他投诉、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据;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遇上级政策变动,定点职业培训机构适时进行调整)。

开标时提供:

职业技能培训: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非民办类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需出具学校设立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批复且办学1年以上。

民办类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办学1年以上)、书面申请(申请人需写明机构的性质、规模、师资、制度建设及近一年的培训情况和收费标准等)、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场地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场地应提交租赁协议并且理论教室不少于150平方米,实习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设施设备情况表(附照片复印件)、专兼职教师基本情况(附教师学历证明、资格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

创业培训: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非民办类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需出具学校设立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批复且办学1年以上。

民办类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办学1年以上)、书面申请(申请人需写明机构的性质、规模、师资、制度建设及近一年的培训情况和收费标准等)、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场地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场地应提交租赁协议并且理论教室不少于150平方米,实习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设施设备情况表(附照片复印件)、教师须参加过人社部组织的创业培训(SYB)课程师资培训班,并取得《职业培训证书》(附教师学历证明、资格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投标文件中放置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无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视为无效。

全部通过资格审查的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资料,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磋商费用

磋商响应单位应承担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评审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

6.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2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主要依据,磋商响应单位在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前要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和报送《磋商响应文件》。

如果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责任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由于磋商响应单位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有任何误解或忽略,导致成交后发生任何风险,责任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负。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解释

磋商响应单位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有疑问时,必须在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所有磋商响应单位发出补充通知(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8.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采购单位可以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于首次相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

不足5日时将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磋商报价说明

9.磋商报价

9.1报价方式:

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做出第一次报价。

在磋商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是评审的依据。

9.2磋商响应单位应按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格式填写报价,每一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9.3报价货币: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注:

投标人对本文件要求的报价方式有疑问或有异议请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及磋商响应单位与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来往通知、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

(2)投标一览表

(3)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11.2相关说明

,如不够用时,磋商响应单位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模糊不可辨认的无效。

《磋商响应文件》涂改处必须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否则涂改页无效。

12.投标有效期

12.1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数)。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磋商响应单位可以拒绝采购单位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

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磋商响应单位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投标保证金

13.1磋商保证金金额:

见前附表第6项,于2018年6月12日16:

00前递交到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视为磋商响应单位主动放弃该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供应商须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缴至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3.2缴纳方式:

以电汇形式提交保证金,

金额:

4000元(大写:

肆仟元整)

开户名称: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翟营南大街支行

账号:

0

注:

交款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13.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单位,采购单位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3.4未成交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采购代理单位不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13.5如磋商响应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磋商响应单位需同时提供《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存储)。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A4纸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

14.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并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加盖骑缝章。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生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

14.3《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承诺函、磋商报价汇总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方为有效。

14.4除磋商响应单位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磋商响应单位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装订

15.1磋商响应单位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有散页的散页无效),并将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须加盖骑缝公章。

15.2《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按照要求标明下列内容:

项目《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

磋商响应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磋商响应单位地址:

密封时间:

2018年月日:

备注:

在磋商会议前,不得启封

15.3如果《磋商响应文件》未按15.1、15.2款规定装订和密封,采购单位将不承担《磋商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退还给磋商响应单位。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16.2采购单位可采用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磋商响应单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响应单位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6.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采购单位收到的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17.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7.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8.《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18.1磋商响应单位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或修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磋商响应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密封和提交,并在内外层《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

18.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响应单位不得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六、开标

19.磋商会议

19.1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见前附表第11项。

19.2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单位、磋商响应单位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9.3会议程序:

,介绍参加会议的磋商响应单位、建设单位代表以及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

,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其中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开封;

,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磋商价格和《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做当场记录;

进入评审阶段;

19.4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会议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0.《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的判定

20.1会议召开时,《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拒绝:

,未能出示身份证原件的;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居民身份证不符的;

20.2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磋商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进行评审、比较。

七、评审

21.磋商小组与评审

21.1磋商会议结束后,开始评审。

磋商小组对每一《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评审。

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各位小组成员就每个磋商响应单位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服务承诺、磋商响应单位综合实力等)及其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进行综合打分。

最后,磋商小组将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人。

评审办法的具体内容见第三章。

21.2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就技术、商务、价格等要求磋商响应单位做出相应承诺。

21.3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小组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通知书报招标采购监督机关备案。

22.评审过程的保密

22.1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2.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响应单位向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

2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3.1为有助于《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磋商响应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磋商响应单位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

24.《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4.1经采购单位审查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才能提交磋商小组进行详细评审。

24.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首先审定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

24.3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响应文件。

25.错误的修正原则

25.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以文字表示为准。

25.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磋商响应单位确认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做为磋商响应单位的最终报价。

八、授予合同

26.合同授予的标准

采购单位将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单位并授予合同。

27.成交通知书

采购单位将磋商小组书面评审报告中确定的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28.合同书的签订

28.1合同签订的时间

根据本项目要求,成交单位必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如果因成交方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将按照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选择成交单位。

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送交招标投标监督机关备案。

28.2合同签订的原则

合同签订必须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国家相关法规为依据。

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不得更改。

29.未尽事宜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2章合同主要条款

职业培训机构协议书

(本文本仅为形式样本,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

甲方:

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乙方:

为充分发挥社会培训资源的优势,建立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鼓励各类有能力有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类职业培训,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带动能力,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开招投标,现确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乙方)为政府补贴类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为确保职业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⑴监督、检查、评估乙方执行培训计划情况,并提供相关服务。

发现乙方培训的活动不符规定要求,应及时制止,视情给予警告,直至取消乙方的培训资质。

⑵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学员意见,并及时向乙方通报,以便乙方及时改进工作。

⑶协助乙方进行学员资格审查并指导乙方进行学员培训、就业工作。

⑷对乙方的培训过程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督促乙方提高培训质量。

⑸核定乙方培训补贴标准和额度,并按规定程序核拨。

2、乙方职责

⑴执行本协议书所确定的培训项目,并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

⑵要严格执行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并在发布前报甲方备案。

⑶遵守甲方的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及所属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培训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⑷负责学员日常管理工作。

按规定填写并及时提交学员开班、结业鉴定等培训情况的各类表格和数据。

⑸学员培训结业后,负责组织参加技能鉴定,并积极为学员推荐就业岗位,实现技能与就业岗位对接。

⑹按有关政策规定的培训补贴标准和程序,申报培训补贴资金。

二、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⑴乙方将承担的培训任务委托转包其它单位的;

⑵乙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培训补贴资金的;

⑶因乙方降低培训质量、管理混乱等引发投诉、上访的;

⑷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有其他违反政策培训规定行为的。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评审总则

1.评审、定标

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七部委颁布的《磋商小组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名组成,磋商小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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