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厂PPP项目建设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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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厂PPP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再生水厂PPP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5.1项目公司制度建设
项目公司在进行项目建设准备阶段时将编制《项目管理手册》,结合本项目特点及行业管理要求,包含项目公司的组织机构及职能设置,建设管理、行政、财务等各方面规章制度,作为项目公司建设管理运行的标准程序。
其中建设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办法将作为在建设期间约束项目公司及施工承包企业的强制规程。
本项目公司规章制度拟定在50项左右,建管管理规章制度拟定24项,主要包括:
(1)项目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项目人员行为准则
(3)项目公司会议制度
(4)招投标管理办法
(5)合同管理办法
(6)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7)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8)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9)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10)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2)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13)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14)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5)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16)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17)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18)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19)工地巡视要求
(20)工程考核、评比及奖罚管理办法
(21)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22)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23)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24)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办法
5.2项目公司对参建单位的管理
(1)对设计的管理
1)监督设计工作的及时性;
2)审核设计工作对国家规范的执行情况;
3)控制设计施工图纸的质量;
4)监督施工现场设代的服务质量。
5)做好设计团队各专业间的配合与协调,做到各专业设计无遗漏,一个专业的改进或改动,与之相关的专业设计能够及时做出符合性/响应性变动,以避免各专业间的设计脱节,给项目实施带来不便。
6)要求各相关设计专业之间的沟通、设计条件的确认、设计提资等将以书面形式(纸质文本或电子文本)传送,确保设计团队内部信息沟通的实时和有效,最大限度地避免各专业间的信息沟通失误。
7)实行每周设计碰头会
设计开始后,每周要召开一次设计碰头会,由项目公司召集,邀请招标人代表参加,各专业设计人员以及采购、施工承包单位技术人员参加。
设计碰头会主要会议内容如下:
讨论和确定各专业的设计方案;
明确专业之间的设计条件和接口;
各专业设计有变化的,提出变化的原因,提出需要其它专业配合和改动的事项;
检查各专业设计进度;
检查更新后的设计提资是否得到相关专业的落实;
对暂时不能确定的设计事项,明确责任人,限期开展市场调研或专题研究。
除了上述每周一次的设计碰头例会外,各专业设计人员认为有必要就设计中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澄清等,各专业设计人员可以随时提请召开临时设计联系会议。
(2)对监理的管理
1)制定《监理实施办法》;
2)加强履约检查,促进监理队伍建设;
3)加强对现场监理的管理;
4)定期实施监理目标考核;
5)建立健全监理岗位责任;
6)建立例会制度;
7)严格监理程序。
(3)对承包人项目经理的管理
1)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
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10年以上的专业实践经验;
3)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请销假等必须做出规定,以利于工程进展顺利;
4)对替换、延期到岗、超规定离开现场等行为采取经济制裁;
5)加强对项目经理的培训和考核;
6)加强合同和履约能力检查并通报,对多次无视通报、整改不力者,项目公司可约见其法人代表,并视情况做出调换项目经理的建议。
5.3项目合同管理
5.3.1合同管理总则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履行的行为,使工程的质量、进度和造价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必须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合同管理。
项目建设期间主要管理的合同有:
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及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等。
施工合同的主体是项目公司和施工承包方,其法律行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行使。
双方应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施工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因造成的洽商变更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认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物资及设备采购合同订立时,需对各种物资逐一明细(数量、质量、型号),以确保施工的需要;由于物资设备采购合同是依据施工合同订立的,其履行直接影响施工合同的履行。
合同一旦订立,供货方的义务一般不得解除,不允许供货方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合同的履行。
5.3.2合同订立的过程管理
在工程招标及合同签署时,工程合同应尽量应用公司法务人员制订的标准合同文本。
合同标准文本内容一般分为协议条款、通用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其中协议条款根据具体业务、对象的不同而定,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同类合同,补充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合同时补充加入协议条款、通用条款中未尽事宜。
如果工程建设项目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当地政府部门标准合同执行,但必须通过补充条款等方式充分补充与公司合同标准文本之间存在差异的内容。
5.3.3合同的审核与签订
合同签定前由项目公司负责人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了解和调查,并对其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合同的谈判由项目公司会同与合同内容有关的建管、财务、行政、技术人员参加。
参加谈判的人员依据分工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严格把关。
项目公司总经理对整个合同负责,是第一责任人;建管副总负责制定和审查合同的技术条款;造价部对造价定额、取费标准、取费规则、双方在造价方面所约定事项把关负责;财务部对合同价款、酬金、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的合法性正确性负责;公司法务部对合同合法性和条款是否有效及合同的安全操作全权负责。
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传真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负责人在收到对方的信函、文书或传真后,应及时审阅并制定对策,项目分管负责人应及时、积极地收集、整理和保存资料。
合同的签订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文本上签字,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定合同。
5.3.4合同的档案管理
合同签定后项目公司行政部应建立合同档案。
合同档案包括:
合同的文本及份数,各文本的存置记录、合同附件、履行情况登记、纠纷或争议的处理记载。
合同档案至少要存合同正本一份。
5.3.5合同的履行
项目公司应对工程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收集、整理、分析合同履行中的信息,合理、及时地进行调整。
对合同履行应进行预测,及早提出和解决影响合同履行的问题,以回避或减少风险。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进度管理
1)开工前对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查、确认;
2)开工后检查每月的进度情况,与原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影响进度的原因,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
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审查施工方提出的修改进度计划要求,作出工程延期或加快施工的决定。
(2)质量管理
1)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施工工艺,检验施工质量;检验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质量;
2)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3)对不符合标准、规范和质量条件的材料、设备及已完工工程作出禁用、拆除、返工及修理的处理决定,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3)工程价款管理
工程价款管理是施工合同执行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具体如下:
1)认定工程进度,签署付款凭证;
2)审查工程价款和工程竣工结算;
3)核审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价款增减;
4)组织施工中索赔问题的处理,进行反索赔。
(4)作好索赔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2)注意掌握和收集相关索赔证据,认真合理计算索赔时间和费用。
5.3.6合同的变更
(1)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随时注意下列情况引起的合同变更:
1)工程量增减;
2)质量及特性的变更;
3)高程标高、基线、尺寸等变更;
4)工程的删减;
5)施工顺序的改变;
6)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变更等。
(2)合同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合同各方提出的变更要求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向项目经理提出合同变更指令。
2)项目经理可根据接受的权利和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申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施工方。
5.3.7合同管理措施
5.3.7.1组建精干的合同管理团队
确立建设项目公司在项目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建立面向工程的最高决策机构,直接对工程负责,并负责及时就工程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给予工程监理应有的授权,邀请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参与评标的全过程,为后续的合同管理奠定基础;聘请合同问题处理及法律方面有经验的专家组成合同管理咨询机构,随时提供咨询意见;设立一名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对合同的管理工作。
5.3.7.2制订严密和明晰的合同管理程序
单项工程开工申请和批复程序;
进场设备、材料检验程序;
工程计量、签认程序,保证按合同对已完合格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
工程款支付的审查程序(包括项目公司和工程监理方面),充分发挥支付作为制约手段的作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等合同目标的实现。
但同时应保证正常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准确和及时。
图纸审查和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申请和批准程序,包括设计发出通知、政府的批准、工程监理的指令、承包商提出改变单价申请、变更单价的确定等;控制变更数量,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成本和费用估算。
作好完整记录,根据合同规定和变更实施的记录,合理确定变更单价和费用。
合同调价程序,包括劳务、材料和运输等方面费用的调整等;确定费用调整的方式,按合同有关规定合理计算合同价款的调整。
索赔处理和争议调解的程序。
及时处理和解决索赔,根据事实和合同合理核定和支付有关费用。
对于承包商违反合同要求、并导致了建设费用的增加,及时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
同时注意分析和研究法规的变化对合同费用的影响,确定因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增减。
5.3.7.3加强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1)建立和健全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制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有序的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2)做好监督工作。
监督承包商、供应商按合同施工和供货,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目标和要求。
(3)做好协调工作。
协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商、设备和材料供应商等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协调各标段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4)跟踪合同实施情况。
及时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偏差,做出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
(5)建立合同变更管理程序。
分析和处理合同变更,有效控制合同变更的数量;对照预算进行控制,对各种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引起的争议进行商务处理。
(6)审核支付申请。
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合同价款支付工作。
5.3.7.4实行全员合同管理
组织合同培训,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
确定合同管理任务、目标和责任,并将其细化和分解,将具体的合同管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身上。
5.3.7.5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对合同的文本、关键信息、执行情况、变更情况等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5.3.7.6建立合同各方之间的交流机制
现场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现场人员每天的碰头会、周进度会议、月进度会议;
关于变更和索赔处理的专题例会;
项目公司、工程设计和工程监理之间的会议;
以及项目公司、工程监理和各承包商之间的会议等等。
5.3.7.7及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合同调整
合同目标本身不断地变化,所以,项目建设和合同的管理也只能是动态的,合同管理目标和任务应跟随变化了的情况和目标及时调整。
应特别审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出的替代方案。
既要考虑技术可行性、工程安全性,又要分析其在商务方面的影响。
应争取承包商提供其主要施工项目的单价分解和构成。
要妥善保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谈判期间的资料。
在此基础上,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平等谈判,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双方签订内容完备、逻辑周密、含义清晰,同时又保证责、权、利关系平衡的合同,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不确定性和争端,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5.4设备采购管理
5.4.1设备采购工作概述
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要求,本项目工程设备的采购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审核项目部/项目公司提交的采购申请文件,制定采购计划;
(2)采购文件编制:
按照项目要求完成设备技术规格文件、商务文件的编制,与采购计划一并报送领导批准;
(3)采购过程:
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议价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并组织设备生产商与设计院、施工方召开技术交底会,确定设备生产商,经综合评审确定签订合同;
(4)合同执行及供货质量保障:
对约定的技术文件资料提交和设备材料制造进度进行跟踪;除按计划对设备进行中间检验和最终检验,还通过设备催交、驻厂监造、突击检验等方式,保证供应商可以按质按量完成设备供应;
(5)设备现场管理:
指定现场设备工程师专职负责货物入场管理工作,包括货物发运前后联络工作,货物到现场后协调施工现场作货物接收工作,并协调工程监理、施工安装等单位进行货物开箱验收、入库记录等工作。
5.4.2设备采购计划
针对本项目工程的设备采购,按以下原则,将本项目设备分包采购:
(1)种类相同或功能相近的设备集中采购;
(2)专业性强的按专业类型集成采购。
我方长期收集各类设备数据,对各类设备生产周期都充分了解,在采购时,会根据设备生产周期提前进行采购安排。
5.4.3设备采购原则
5.4.3.1安全原则
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及配套材料满足国家及当地安全和环保方面的要求;所有采购中的所有活动都将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并及时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规范其操作方式,使工程甲方得到充分免责。
5.4.3.2用户至上原则
本项目工程将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遵守甲方招标文件上的各项规定,完全配合甲方工作。
充分听取甲方对项目采购的指导原则和意见,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在整个物资采购管理过程中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在各项设备及配套材料采购过程中严格遵守与甲方方签订的项目建设合同中关于设备采购的相关条款,优先选择甲方招标文件建议的供应商。
对于投标文件上未提及设备的供应商,将从通过公平竞争选择业绩及售后服务优秀的厂商。
5.4.3.3质量及进度控制
产品质量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和基本保障。
对此,在设备供货质量及服务方面有多项措施保障。
首先,在采购时,不是一味的采用最低价采购,只有设备质量、服务、供货周期满足项目工程需要的情况下,综合考虑才符合联合体及甲方双方的利益;组织设备供应商、设计单位召开技术交底会确认设备是满足设计规范的;在合同签订后,将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催交、驻厂监造、突击检验等手段,保证设备的质量和交货周期。
5.4.3.4集中控制原则
在采购过程中,根据设备供货周期不同,大致分为三个批次进行采购,供货时间较长的进口设备为第一批次采购,国内设备为第二批次采购,部分供货周期较短的设备为第三批次采购,三个批次的设备可根据项目工期需要进行调整;
在采购过程中,尽量统一同一类型设备的品牌,实现减少售后现场服务厂商数量、减少备品备件品种、降低工厂维护成本等效果。
5.4.4采购范围和责任
5.4.4.1采购范围
主要构筑物粗、细格栅、提升泵房、曝气沉砂池、进出水检测室、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废水池、反冲洗机房、清水池、臭氧接触池、臭氧发生间、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尾水提升泵房、污泥电渗析系统、污泥干化系统、鼓风机房、加药消毒系统及碳源投加系统、生物除臭系统等对应的工艺、电气、自控及仪表类设备,以及化验机修、车辆等。
5.4.4.2采购工作的内容
(1)负责设备清单上所有设备及配套材料的采买、催交、监造、检验、运输及进口货物的清关,直至交付至现场的全部采购环节的工作;
(2)负责提供所有设备的随机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合格证明、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文件,进口设备的原产地证明、报关、清关资料,特种设备的申报、检验资料;
(3)将处理好各上游设备供应商,不会因为上游供应商设备供货质量和供货时间影响工程进度;
(4)保证主要设备、关键设备至少一年的备品备件;
(5)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采购工作。
5.4.5设备采购管理
5.4.5.1概述
为了明确公司设备采购及相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采购职责和流程,保证按项目的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以合理的价格和可靠的供货来源获得符合公司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有关服务,并为设备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合理性提供制度保障,特成立专门的设备采购小组及专门的管理办法。
5.4.5.2适用范围
公司下属建设项目公司设备采购及相关过程按此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设备指各建设项目公司建设所需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动控制系统以及相关附属设备等。
5.4.5.3岗位设置
(1)岗位设置
设采购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其中:
采购经理1人
采购工程师3人
信息专员1人
催交工程师兼监造检验工程师2人
现场设备工程师1人
并抽掉协调若干相关专业人员协助采购工作
(2)采购小组职责
1)审核采购申请资料是否满足启动采购条件;
2)组织编制采购实施计划(采购方案);
3)编制采购标书,发放招标文件;
4)负责组织答疑、开标会议、评标、形成评标报告;
5)负责组织召开设备交底会,对设备进场时间等细节进行确定,将设备厂家提供设备资料提交设计部门;
6)负责组织采购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
7)协调采购工作包括采买、催交、检验、运输、安排制造厂商现场服务;
8)收集商情,积累设备的价格资料;
9)对不符合订货合同的货物提出纠正方法和措施。
5.4.5.4岗位职责
(1)采购经理
根据工程合同中的规定,对项目采购人力资源进行动员、组织和协调,全面管理本项目的采购实施工作;并协助和配合项目经理工作。
同时,在公司采购部的领导和技术支撑下,依据公司和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并结合项目合同的具体情况编制采购管理文件;组织编制采购文件、签订合同及编制技术附件;组织编制和审核采购报告、记录、采购文档(合同、资料、信函等)等。
具体工作如下:
1)指定采购计划,掌控采购工作进度,确保采购货物的质量、进度、费用得到有效的控制。
2)定期或不定期(紧急情况下)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分管副总裁汇报采购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采购的工作事宜。
3)定期发表采购的有关报告,与各部门沟通项目信息。
4)负责谈判、编制采购合同文件及附件。
(2)采购工程师
协助采购经理完成采购工作,主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采购经理编制采购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
2)协助采购经理完成与各专业有关的采买工作(询价、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交付),确保采购货物的质量、进度、费用得到有效的控制。
3)定期向采购经理汇报有关各组采购工作的情况。
(3)信息专员
1)协助采购经理编制采购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
2)负责向采购小组提供与各部门相关的采购信息和文档;检查与各组相关的采购报告、记录、采购文档等。
3)负责记录、保存采购过程中的询价、会议记录、资料,合同文件及附件等。
(4)催交工程师
设备催交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检查供货商是否按时接到采购合同;
2)供货商是否按时召开设备联络会;
3)制订催交计划;
4)催交供货商应提交的制造进度表或进度报告;
5)催交供货商应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
6)跟踪供货商主要原材料采购、外协加工等进展情况;
7)跟踪检查设备制造、组装、试验、检验、装运等情况
(5)设备监造、检验工程师
设备监造、检验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入驻设备制造商,对设备的材料准备、制造、运输等环节进行跟随监督并阶段性的进行质量检验,主要的工作内容有:
1)对设备制造商提具的资料进行核实;
2)对设备制造商提高的设备制造原材料进行检验,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或是否满足行业制造要求;
3)对设备厂家的制造工艺进行评价,是否满足制造要求;
4)在双方约定的检验项目可以进行时,参与设备的检验,签字确认后,设备进入下一阶段的制造;
5)配合设备催交工程师完成设备催交工作。
(6)现场设备工程师
负责合同范围内的设备进场、验收工作,由公司指派具有相关工艺、机电、电气、仪控工作的经验人员担当。
现场设备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现场设备工程师在项目现场经理部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与土建、安装施工方的协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向各设备供应商提出设备进场的时间要求,并协调、催促设备供应商按时供货;
2)根据设备供应商的发货安排,提前准备设备接货的相关事宜,协调安装施工方做好卸运、暂存和安装准备;
3)配合项目经理一道完成进场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并督促设备供应商履行指导安装、调试的义务;对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4)建立并管理项目进场设备台帐;
5)协助完成公司其它工作。
5.4.6设备催交管理
5.4.6.1概述
督促供应商按合同规定期限提供技术支持、设备、材料等,以满足工程设计和现场施工安装的要求。
5.4.6.2职责分工
采购小组积极配其它部门开展催交工作。
催交工作要有预见性,能及时地发现问题和采取有效的费用控制和保证措施,防止进度拖延。
5.4.6.3催交工作基本内容
(1)检查供货商是否按时接到采购合同;
(2)供货商是否按时召开设备联络会;
(3)制订催交计划;
(4)催交供货商应提交的制造进度表或进度报告;
(5)催交供货商应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
(6)跟踪供货商主要原材料采购、外协加工等进展情况;
(7)跟踪检查设备制造、组装、试验、检验、装运等情况;
(8)采购小组根据采购合同以及设备交流会纪要制订催交计划,报采购经理批准后实施;
(9)催交厂方及时提供相应技术文件,并协调我方相关部门或公司进行确认,确保技术资料及时、准确的传递;
(10)具备合同付款条件后,按流程支付设备款;
(11)掌握设备制造的相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5.4.6.4设备催交的实施
(1)厂商生产状态报告
在订货合同中,必须体现供货厂商定期(如每周/每月)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工厂“生产状态报告”,采购工程师应仔细研究这类报告,以预先评估厂商未来的生产进度状况,发现问题并采取对策;其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总的制造工作形象进度状况,含完成工作量估计的百分比;
工艺设计进展状况(包括图纸、文件、数据表等);
原材料的准备状况;
外购、外协件的准备状况(如果有);
设备加工、安装、装配、试验、包装等工作进展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已完工作情况,未完工作情况等);
出现偏差、问题及解决方法;
要求厂商向本项目采购小组提交要求修改进度计划的报告;
编制《采购状态表》,定期或不定期更新设备状体。
(2)办公室催交
采购工程师和或采购综合管理组人员不定期的与供货厂商对口人员保持联系,了解情况并作出记录。
若供货厂商未定期提供“生产状态报告”,采购工程师应立即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相应的供货厂商对口人员联系,督促提交“生产状态报告”。
若采购工程师发现厂商出现偏差,影响到交付进度时,采购工程师应采取纠正措施,同时向采购经理汇报。
(3)厂商实地催交
采购经理根据订货合同,确定需实地催交的供货厂商,派遣人催交工程师;在详细的分包进度计划中体现实地催交的时间安排。
其基本原则及内容如下:
订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可能影响交付进度的厂商,采购经理应适时的派遣人员实地催交。
项目派遣的实地催交人员与厂商协调,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检查、督促并报告。
若催交工程师发现厂商出现偏差,影响到交付进度时,催交工程师应采取纠正措施,同时向采购经理汇报。
(4)催交记录和报告
项目采购小组厂商实地催交的派遣人员负责编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