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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优质工程黄山杯资料整理体会

 

黄山杯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整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分类与归类整理

1、资料的分类: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三大类:

技术管理资料(A册)、质量控制资料(B册)、质量验收资料(C册)。

2、资料的归类整理

由于土建与安装是两个不同的专业,所以土建与安装工程资料应分别归类整理。

土建工程的桩基资料、钢结构资料、幕墙资料由于其专业性较强,按照技术管理资料(A册)、质量控制资料(B册)、质量验收资料(C册)这三大类资料分别整理归档。

土建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这四个分部工程的资料按单位工程合并整理。

桩基资料、钢结构资料、幕墙资料一般单独成册。

工程竣工后,再将桩基资料、钢结构资料、幕墙资料分别整体归并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这三个分部工程相应的资料中。

安装工程的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节能这六个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B册)、质量验收资料(C册)分别按分部工程分类整理,但技术管理资料(A册)按分包及单位工程合并整理。

二、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目录编制

1、土建资料目录

技术管理资料(A册)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质量保证体系及岗位证书

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

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

开工报告及竣工报告

监督验收通知单

消防、防雷、白蚁验收证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企业标准

施工图审查情况

地质勘察资料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材料代用证

工程联系单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技术交底

工程定位记录、轴线标高复核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建筑物轴线、标高、全高、垂直度测量记录及结构尺寸复合记录

楼梯入口处净高、楼梯段的垂直度净高及扶手、窗台净高(住宅)

监督检查记录及复查记录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复查记录

见证取样备案表、见证取样计划

隐蔽工程记录

施工日记

竣工图

质量控制资料(B册)

钢材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焊条(剂)、连接件合格证

水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砖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细骨料试验报告

粗骨料试验报告

外加剂、掺合料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

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

构件合格证、试验报告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混凝土试配单

砂浆试配单

土壤试验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粘结力、拉拔试验

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质量验收资料(C册)

地基与基础质量验收资料

主体结构质量验收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资料

建筑屋面质量验收资料

桩基质量验收资料

深基坑支护质量验收资料

钢结构质量验收资料

幕墙质量验收资料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

2、安装资料目录

技术管理资料(A册)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质量保证体系及岗位证书

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

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

开工报告及竣工报告

监督验收通知单

工程质量保修书

企业标准

施工图审查情况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材料代用证

工程联系单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技术交底

工程定位记录、轴线标高复核记录

监督检查记录及复查记录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复查记录

见证取样备案表、见证取样计划

隐蔽工程记录

施工日记

竣工图

质量控制资料(B-1册建筑给排水与采暖)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系统清理、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质量控制资料(B-2册建筑电气)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设备调试记录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质量控制资料(B-3册通风与空调)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质量控制资料(B-4册智能建筑)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系统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质量控制资料(B-5册电梯)

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开关箱检验记录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质量验收资料(C册)

建筑给排水与采暖质量验收资料

建筑电气质量验收资料

通风与空调质量验收资料

智能建筑质量验收资料

电梯质量验收资料

3、建筑节能资料目录

技术管理资料(A册)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质量保证体系及岗位证书

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

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

开工报告及竣工报告

监督验收通知单

工程质量保修书

企业标准

施工图审查情况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材料代用证

工程联系单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技术交底

工程定位记录、轴线标高复核记录

监督检查记录及复查记录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复查记录

见证取样备案表、见证取样计划

隐蔽工程记录

施工日记

竣工图

质量控制资料(B册建筑节能)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墙体拉拔试验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质量验收资料(C册)

建筑节能质量验收资料

三、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要求

(一)、土建部分

技术管理资料(A册)

技术管理资料是企业、项目部管理必备的资料,企业、项目部只有在严格的管理制度下、有效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下,工程才能有计划地得以顺利进行,工程质量才能得到用效的保证,各项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为此,技术管理资料包括了各项管理制度、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人员的上岗资质和操作证、材料的管理制度、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检验计划、检验制度、施工记录等。

技术管理资料也是工程开工前的必备资料,它还包括了施工图审查情况、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

实质上技术管理资料也是质量控制资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之所以把它与质量控制资料分开,是为了资料整理的方便与明了,它与质量控制资料并无本质的区别,是工程资料管理中必不可少的。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包括质量例会制度、月评比及奖惩制度、三检及交接检制度、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技术交底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平时的工作中都应有记录,以备检查落实情况。

但这些记录可不放入工程资料中。

2、质量责任制

包括岗位责任制、设计交底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挂牌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平时的工作中都应有记录,以备检查落实情况。

但这些记录可不放入工程资料中。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包括测量工、钢筋工、混凝土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电工、机械工等。

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应是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且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

4、分包方资质与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分包方应有与分包任务相应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单位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5、施工图审查情况

施工图审查意见应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并出具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答复意见。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6、地质勘察资料

要有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工程正式的地质勘察报告,包括详勘以及补勘报告等。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技术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

规模大、施工要求高、工期长的工程或重要部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总设计,按基础、主体和装饰装修等分阶段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其内容应详细、具体,对施工现场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核批准。

对于特、大、难的施工方案以及技术尚不成熟施工技术,应进行专家评审。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

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8、施工技术标准

各企业均应有自己的企业标准,该工程所涉及的各分项工程均有相应的企业标准。

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包括原材料及施工检验制度、抽测项目的检测计划。

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

包括搅拌站的管理制度、计量设施的精度及控制措施。

机械设备和计量仪器应是经过检定合格的设备和仪器。

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包括钢材、水泥、砂、石及玻璃、地面砖等材料的存放方法与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应按制度执行。

12、施工合同

应明确承包范围和质量要求,并通过合同管理部门签证盖章方为有效。

13、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所有工程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14、工程开工及竣工报告

所有工程开工、竣工均应有报告,并记录其情况。

15、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图纸会审应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2)、设计变更、洽谈记录应及时办理、内容要明确具体、必要时要附图示之。

(3)、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建设(监理)单位签发,经济洽谈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签证,同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4)、设计单位委托建设单位(或个人)办理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5)、分包工程的有关设计变更洽谈记录,应通过总承包单位办理。

16、技术交底

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各项交底要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应有签字手续。

17、工程定位记录、轴线标高复核记录

应根据规划、定位图等文件要求进行工程定位,定位记录的要求:

(1)、要注明坐标、轴线及原有建筑物的关系。

(2)、要注明使用的仪器,操作的步骤,闭合差的计算。

(3)、记录上要有施工单位的测量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甲方代表、监理签字。

轴线标高复核记录的要求:

(1)、施工中每次放线均应有轴线标高复核记录并附图说明。

(2)、应注明复线的位置,偏差的大小、偏差的方向,允许偏差的大小。

(3)、记录上要有施工单位的测量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甲方代表、监理签字。

18、见证取样备案表

备案表上应有见证人签字,并在工程开工前送至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委托的实验室备案。

19、见证取样计划

按照规定,应检试块(件)必须有30%极其以上须进行见证取样,试验报告应有见证人签字。

20、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计划

同条件养护试块分为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和实体检测用6000C·天同条件养护试块两种。

(1)、实体检测用6000C·天同条件养护试块同一配合比、同一强度等级不宜少于10组,不应少于3组,且6000C·天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计划须由监理、建设单位签字认可。

(2)、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留置。

21、检验批划分计划

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部署、检验批划分原则列出检验批划分计划,以便更好地统一思想、组织验收。

检验批划分如有改变,应重新拟定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22、施工记录

施工中应作好相应的施工记录,如:

混凝土施工记录、砂浆施工记录、混凝土养护记录、打桩记录、挖孔桩成孔记录、钢结构施工记录、网架结构支座标高记录、杆件安装记录、挠度值测量记录、预应力张拉记录、地下室试水(淋水)记录、水箱水池试水记录、阳台和厕浴间试水记录、屋面试水(淋水)记录、大体积混凝土测温记录、沉降观测记录、抽气(风)道检查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节能和保温测试记录、基坑支护观测记录等等。

各记录要详尽,以全面反映施工的全过程和相关数据为原则。

23、施工日记

应真实记录现场施工中每天的人员安排、材料进场、施工部位、施工情况、质量情况、天气情况、施工用电用水情况及其他相关工作安排情况。

24、竣工图

(1)、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工图章示例如下:

80

竣工图

施工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

总监

现场监理

 

20202020

竣工图章尺寸为:

50mm×80mm。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2)、凡在施工中,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在新的原施工图中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可作为竣工图。

(3)、无较大变更的,将修正内容如实改绘在原图上;编制竣工图须用不褪色的绘图笔、墨水,文字材料不得用复写纸、一般圆珠笔和铅笔等书写。

(4)、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他重大改变,或在一张图纸上改动内容较多及图面混乱、模糊不清的个别图纸需要重新绘制。

(5)、不同幅面的竣工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呈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质量控制资料(B册)

质量控制资料是过程控制的集中体现,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都得到控制,工程质量才能得以保障。

任何一份资料反映的实物均必须合格或者有相应的符合要求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否则即视为相应的工程质量为不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包括各种原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如:

钢材、焊条(剂)、连接件、水泥、砖、细骨料、粗骨料、外加剂、掺合料、防水材料、构件;包括各种试块、试件试验报告,如:

钢筋连接、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包括各种试验报告,如:

土壤试验、桩承载力、粘接力、拉拔试验、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包括各种重要的材料试配资料,如:

混凝土试配单、砂浆试配单;包括各种重要的记录,如: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钢材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1)、各种规格、品种钢筋应有出厂证明,证明应有钢材品种、牌号、规格、数量、力学性能、化学成份、厂名、出厂日期等。

(2)、受力钢筋必须按规定取样作有关性能试验(包括钢筋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冷弯性能等),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地震作用下,结构某些部位出现塑性铰以后,钢筋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

A、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B、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3)、进口钢筋,凡焊接者还应有化学成份试验报告。

(4)、材料合格证的转抄件必须注明厂家、数量及原合格证编号。

(5)、所有钢筋出厂合格证,必须由该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在结论栏中批注是否可以使用及使用范围,注明使用的部位及数量。

(5)、型钢须有出厂证明,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对质量有疑异时,必须抽样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6)、对质量有疑的钢材,必须经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对质量有疑异主要是指:

①对质量证明文件有疑异时的钢材;②质量证明文件不全的钢材;③证明书中的项目少于设计要求的钢材。

钢筋合格证上应注明的内容:

进场时间、进场数量、具体使用部位、具体使用数量、是否同意使用、技术负责人签字、如为复印件或抄件,还应注明复印人(抄件人)、复印时间(抄件时间)、原件存放单位、经办人签字、加盖存放单位公章。

(以下原材料同)

2、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焊条(剂)、连接件合格证

焊接:

(1)、焊接试验,其试件数量应注明每组试件所代表现场施工的实际接头数量、取样和焊缝质量的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定。

(2)、焊条和焊剂,应有出厂合格证,并与焊接形式所要求品种、规格一致,需烘焙的有烘焙记录。

(3)、钢结构(网架杆件、节点)的焊接质量检验,应按专门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

(4)、焊工必须具有与焊接类别和要求相一致的上岗合格证。

机械连接;

(1)、各种连接件的出厂合格证,其中应注明生产厂家、工程名称、规格、型号、力学性能,试验报告的结果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等的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2)、具有与连接要求相一致的上岗合格证

3、水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1)、水泥出厂合格证应注明厂家、品种、级别、生产工艺、安定性、强度、细度、凝结时间。

(2)、水泥的试验报告应包含安定性、强度、细度、凝结时间等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安定性不合格以及氧化镁和三氧化硫含量超标、凝结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水泥均为废品,严禁使用在工程中。

(3)、水泥快测试验报告,只能作为参考依据。

质量结论必须以标准试验报告为准。

4、砖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包括普通粘土砖、承重多孔砖、非承重多孔砖、空心砖、灰砂砖、煤灰砖、小砌块等,用于建筑工程的承重墙与非承重墙。

砖进场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砖进场后应按取样要求进行强度试验,作清水墙的砖还应进行外观检验。

有特殊要求的,还应进行特殊项目的试验,如抗冻性试验。

5、细骨料试验报告

黄砂使用前应按场地、品种、规格、批量取样试验,内容有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等。

配置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时,还要作相应项目试验。

黄砂的粒径应符合使用部位的要求。

6、粗骨料试验报告

石子使用前应按场地、品种、规格、批量取样试验,内容有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等。

配置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时,还要作相应项目试验。

石子的粒径应视工程的具体要求而定。

7、外加剂、掺合料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

外加剂、掺合料必须有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包括厂名、品种、包装、重量、出厂日期、性能和使用说明,使用前必须对性能进行抽样检验。

8、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

(1)、卷材,要有出厂合格证。

(内容有不透水性、吸水性、耐热度、拉力、柔度等)规格、品种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须有现场取样试验报告。

(2)、胶结材料,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现场取样试验报告(内容有针入度、软化点、延度等)。

(5)、对其他新型防水材料,必须有可靠的、权威性的鉴定资料,且必须从现场配制物中取样试验,其技术性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6)、刚性防水必须有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及冷拔钢筋的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防水层的外加剂应有产品合格证明和配合比选用依据。

9、构件合格证、试验报告

(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钢、铝结构等承重构件(含网架、铝合金构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必须有相应资质证书)。

构件上应有出厂日期、构件型号及厂标,并与出厂合格证相吻合。

(2)、金属承重构件出厂合格证,应包括材质指标及相应探伤检验结果等内容。

(3)、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特种门等,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特种门及其配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a、人造板的甲醛含量

b.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5)、所有构件进场,必须有构件进场验收手续和记录,并经双方签证。

(6)、各种装饰工程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

10、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1)、混凝土试配单上的配合比均为混凝土原材干燥情况下的配合比,由于砂、石在不同情况下的含水率不同,所以混凝土施工前应先测定现场砂、石实际的含水率,将试验室开出的混凝土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

(2)、混凝土施工时应按要求留置标准养护试块,作为强度评定的依据。

规范中对拆模的时间作了严格的规定,以确保不因拆模时间过早而影响混凝土结构的安全。

而施工中不可能待28天标准养护试块强度报告出来后再拆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留置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一般情况下还应多留置一组试块,以防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试压达不到混凝土拆模强度。

规范中还规定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时,应对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进行验收,留置了实体检测用6000C·天同条件养护试块,就可以作为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时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的依据,而不必再对混凝土结构进行结构实体强度检测。

(3)、试块的留置应符合现行《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①现场预制构件须按规定留置足够数量混凝土试块。

②各层浇筑混凝土数量基本一致时,其试块组数也应一致。

③灌注桩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④用于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⑤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中各构造层(垫层、找平层、面层等)的混凝土试决留置方法为:

每一层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少于一组。

当每一层建筑楼地面工程面积超过1000㎡时,每增加1000㎡各增做一组试块,不足1000㎡按1000㎡计算。

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制作相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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