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标牌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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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标牌合同1
标识标牌合同
标识标牌合同汇总5篇
标识标牌合同篇1
甲方:
遵义天华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新概念广告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维也纳小区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广告制作
1、规格、数量:
页
2、材质:
所有边框材质见附图标明(涉及不锈钢制作的必须采用长城牌的)
3、要求:
所有安装、制作的标识标牌等保修3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其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
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
广告安装
安装地点:
宁波路维也纳小区
三:
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
共计人民币20545.0元,大写:
贰万零伍佰肆拾伍圆整。
2.支付方式:
制作安装完成,经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合格后,在完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19545.00元大写:
壹万玖仟伍佰肆拾伍圆整。
后13个月内付清.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
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
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
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
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标识标牌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一.导言
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依据政府对广告装饰行业管理的有关条例、政策、法规之规定,在甲方认可乙方《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的基础上,为保护双方利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工程信息
1.工程地址:
甲方愿意将位于市标识标牌工程交给乙
方,具体信息如下:
2.工程类别
三.工程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取:
合同价款内所施工项目以乙方提交的预算为准进行包工包料的承包形式,包干结算。
乙方提交的《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预算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样本(板)甲方审核后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无争议。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项目及材料不在包干范围内工程项目,结帐方式同第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乙方预算书中没有的项目,甲方不得在没有下达相应变更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施工。
结帐方式与总合同付款同步。
四.工程价款
根据《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经甲乙双方进行友好洽谈,确定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不含税造价元无争议。
如果工程中发生预算包干外签证,施工工程结束后一星期内根据甲方代表签署的《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等凭据结算包干外的变更费用。
乙方提交的变更方案甲方不同意的,乙方不得变更;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在满足工期、工程造价、已经采购的材料损失的条件后,乙方必须进行变更。
施工中如有增减项目,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增、减项目,甲、乙双方协商议定.没有《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施工方将不予变更。
五.工期
本工程从年月日到年月日结束。
如果施工期间发生项目增减和材料变更时工期顺延,停电累计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甲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可以停工,停工工期顺延。
以及甲方与相关配套工程影响乙方施工的,工期顺延。
六.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款采取三期付款方式。
第一期: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即人民币元;
第二期:
工程完工,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65%即人民币元;第三期:
一年保修期满后,甲方付工程总价5%质保金即人民币元;
七.工地负责人
甲方工地负责人:
甲方财务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财务负责人:
八.工程的保修服务
8.1本公司的用户,享有在保修期间内,因材料,施工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在付清全部工程款的前提下,公司提供48小时快速响应服务;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不予保修,如需维修,公司收取适当的工本费;
8.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只承担施工部分保修责任。
九.甲方权利及义务
9.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设施和良好的施工环境,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2甲方负责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并缴纳管理部门收取的各种管理费用;
9.3甲方应派驻一名全权代表负责协调工作,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甲方均予以承认;
9.4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应派驻一名代表监督指导乙方工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管理。
甲方派驻代表的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甲方将予以承认;
9.5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协助乙方保障工地施工顺利进行。
所有需要变更的材料和施工项目,必须由甲方全权代表提出,下达《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签字认可后才能变更,否则乙方不予变更。
由乙方提出变更的,乙方向甲方发出《变更申请单》,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对乙方的变更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十.乙方权利及义务
10.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切实维护甲方利益,保护、看管好甲方的财物。
不得损坏甲方的房屋设备器材;
10.2乙方不得在现场使用非施工用途的大功率电器(生活用电除外);
10.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所在地的有关管理规定,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维护公司形象;
10.4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原材料,防止碰伤、划伤;
10
.5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
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变更及终止
11.1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材料样板的变更,均需要取得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及附件。
11.2在施工中,如需对装饰项目进行变更,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对方,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发生费用的增减,施工工期也应提前或顺延。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变更申请单》、或者不发《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有权中止施工并工期顺延。
11.3在施工中,若因工程需要和其它原因更换合同中选定的材料,需经双方同意认可,并由要求更换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运输费、搬运费、退料损失费)并签字认可。
11.4合同签订后,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则按合同价格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若在施工过程要求终止合同,需对已完成的半成品和成品工程进行决算后,按上述约定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1.5本合同执行完毕、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完后合同失效。
十二.其它事项
12.1《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乙方提交的材料样本等将作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2甲方发出的《甲方指令变更通知单》、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工程竣工验收单》、需要甲方确认的,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3工程完工后壹周内,甲方应组织验收,逾期不予验收的,则视工程合格;甲方应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尾款,逾期不能支付的,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另将承担该工程总价的2%作为每天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12.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十三.会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标识标牌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室内外标牌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及范围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室内外标牌的制作及安装。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暂定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最终结算金额以合同附件《产品清单》单价合计数量总价结算。
三、材质、工艺要求、数量级价格明细
(见《产品清单》及乙方所提供的《方案确认版》和《详图》);标识、标牌制作所采用的颜色、规格、团及字体必须按甲方签字确认的图纸进行制作。
四、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货款;货到现场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项乙方至合同总价的70%;安装验收合格后(因甲方原因部分不能安装除外),甲方须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全额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的三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制作、安装及验收
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的具体要求进行生产。
甲方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方案样式图>和文字等内容,并对乙方所提供的方案确认版、详图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2、甲方负责安装位臵的确认、安装现场的指导协调工作。
乙方负责组织专业的安装队伍,配备必要的.安装工具和安装材料,按照甲方指定的位臵保质保量完成安装工作。
3、安装完毕后,及法医双方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六、工期
在所有产品图纸确认后25天内完成全部制作及安装。
为了确保工期要求,甲方需对乙方所提交的《方案确认版》、《详图》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同步确认,因甲方不能及时确认,乙方的制作及施工工期将顺延。
如因乙方原因,,致工期延期,逾期一天,将按5‰进行罚款。
七、维修及售后服务
所有产品因质量问题免费维修一年,在维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免费进行维修、更换工作、如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及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的问题除外,乙方应积极破诶和维修并收取适当费用。
保修期满后,乙方继续提供优质服务,定期回访,提供终身配件及维护。
八、本合同附属的《产品清单》、《方案确认版》、《详图》等文件图纸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备注:
如新增其他项目以补充产品清单协议制作及结算。
甲方:
(盖章)
负责人:
乙方:
(盖章)负责人:
20xx年8月8日日期:
标识标牌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将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自愿协商,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工程内容、范围:
详见下表
合同总价:
(大写)元整(¥:
元)第二条施工场地的提供无。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本工程合同价款总额:
(大写)元整(¥:
元)3.2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制作、安装施工完毕后两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款给乙方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制作安装施工期限第五条工程验收
6.1凭甲方认可的施工图及报价单作为验收依据。
6.2乙方制作,安装施工完毕后,由双方组织人员共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7.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设计方案的规格、数量完成工作,否则应承担返工责任。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8.1中途变更设计方案、规格、质量、数量等,因此而造成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工期经甲方批准后顺延;
8.2中途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乙方损失的全额赔偿;8.3逾期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5%偿付乙方违约金;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5%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事项
乙方制作、安装、施工的工作成果质量保证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损坏)由乙方进行免费维修,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日
标识标牌合同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XX小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事项双方签订本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小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2、安装地点:
xxx小区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承包施工
二、承包范围:
xx小区标牌标识制作、运输及安装。
三、产品、数量、价格(表中未能列尽的,可以另行附表,但须经双方盖章确认)
制作项目明细详见:
①附件一:
《xx一期标识标牌款式图纸》、②
附件二:
《xx一期标识标牌制作报价清单》。
所有材质和价格以报价单为准。
四、价格:
价格以人民币计算,货物的价格包含制作、运输、安装及发票的费用。
合同
总金额(含制作、含运输、含税价、含安装等一切费用):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
该承包价不含增补部份。
详见:
附件二:
《XX一期标识标牌制作报价清单》。
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服务承诺: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双方确认图纸检验标准执行。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及行业相关工艺要求标准制作施工。
2、服务承诺: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标识标牌质保期为壹年,一年内出现非人为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质保期内如出现退皮、变形、脱落、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24小时内免费维修(人为或甲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在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贰个工作日(含法定节假日)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否则视为违约。
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维修服务仅收工本费。
六、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清点货物,经清点无误后乙方按甲方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2、交货、安装时间:
乙方应于并于年月日前合格安装到位。
3、工程变更注意事项:
①乙方对于标牌制作工程若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接到通知后没有及时响应,而造成的工程进度的拖延,应由乙方承担该损失。
七、验收标准、方法:
1、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所述和附件并经甲方签字认可材质、尺寸、工艺;所有丝印、烤漆色按照甲方提供的色标编号为基准的验收标准执行。
2、验收方法:
货到现场后甲方开始验收,对工艺和材质进行核实,验收完成后乙方开始安装,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八、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
标识标牌制作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同时须有甲方签字确认。
2、付款阶段如下:
①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元整)。
②乙方将标牌制作完成货到现场且按甲方要求指定地点安装完成,经甲方总体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即人民币:
(¥元整);
③质保金:
预留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
角整(¥元整)。
做为工程维护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质保金(扣除乙方相关责任款项后支付)。
3、备注:
预付款暂按报价总额的30%付款,如后续部分标牌有改动,后续余
款按实际总额另行核算。
九、甲方责任:
1、负责组织对标牌的验收,指定安放地点。
2、负责对乙方提供图纸审核及签字确认。
3、负责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十、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规格、品质达到合同的要求;
2、乙方按照甲方签字认可图纸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3、乙方自备施工用的一切工具及设备;
4、乙方要认真组织并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服从甲方现场指挥,维护现场整洁,及时清运垃圾;
5、乙方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
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场安装标牌标识时,施工中的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及他人的安全由
乙方负责。
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如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违反安全要求所发生设备、人身事故,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直接和间接责任。
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的财产、物品受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一、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费用扣完为止。
3、如乙方未按合同所述中的材质、工艺、尺寸进行制作,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4、甲方和乙方应根据协议规格数量清单对货物进行核对,甲方如果发现商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货物受损、短缺等情况视为违约,双方应列出清单,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概不负责。
同时乙方负责于两天内补足或更换安装到位。
5、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双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十二、解决纠纷:
1、双方如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双方确认的图纸及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均需双方盖章认可,附件一:
XX一期标识标牌款式图纸(由甲方审核签字,并作为交货验收依据之一)。
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本具同等到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宜的地方,需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4页,一式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