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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段竣工建设管理报告修改

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材料之一

 

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编制单位:

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批准:

李宏松

 

审定:

李新春

 

审查:

李新春郭志强

 

主要编写人员:

郭志强张新生陈兆喜

 

目录

1工程概况………………………………………………………1

1.1工程位置……………………………………………………1

1.2立项、初步设计文件批复…………………………………1

1.3工程建设任务及设计标准…………………………………1

1.4主要技术特征指标…………………………………………1

1.5工程主要建设内容…………………………………………2

1.6工程布置……………………………………………………2

1.7工程投资……………………………………………………2

1.8主要工程量和总工期………………………………………2

2工程建设简况…………………………………………………3

2.1施工准备……………………………………………………3

2.2工程施工分标情况及参建单位……………………………3

2.3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3

2.4主要工程开完工日期………………………………………4

2.5主要工程施工过程…………………………………………4

2.6主要设计变更………………………………………………5

2.7重大技术问题处理…………………………………………5

2.8施工期防汛度汛……………………………………………5

3专项工程和工作………………………………………………5

3.1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5

3.2环境保护工程………………………………………………5

3.3水土保持设施………………………………………………6

3.4工程建设档案………………………………………………6

4项目管理………………………………………………………6

4.1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6

4.2主要项目招标投标过程……………………………………8

4.3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完成情况……………………………9

4.4合同管理……………………………………………………10

4.5材料及设备供应……………………………………………11

4.6资金管理与合同价款结算…………………………………11

5工程质量………………………………………………………11

5.1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11

5.2工程项目划分………………………………………………13

5.3质量控制和检测……………………………………………13

5.4质量事故处理情况…………………………………………14

5.5质量等级评定………………………………………………14

6安全生产与文明工地…………………………………………17

6.1建立健全管理组织…………………………………………18

6.2加强教育,搞好文明工地建设……………………………19

6.3严格检查管理工作…………………………………………19

7工程验收……………………………………………………19

7.1单位工程验收………………………………………………20

7.2阶段验收……………………………………………………20

7.3专项验收……………………………………………………20

8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20

9历次验收、鉴定遗留问题处理情况…………………………20

10工程运行管理情况……………………………………………20

10.1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20

10.2工程移交……………………………………………………20

11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21

12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与竣工审计情况…………………………21

13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21

14工程尾工安排…………………………………………………21

15经验与建议……………………………………………………21

16附件………………………………………………………21

附件一项目法人的机构设置及主要人员情况表………………23

附件二工程建设管理大事记……………………………………24

 

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

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1工程概况

1.2工程位置

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城关,淮河流域北汝河上。

1.2立项、初步设计文件批复

2011年3月1日,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与河南省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资质等级为“水利行业乙级)就“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签订了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金额90万元,设计内容为初步设计及施工详图。

2011年2月26日,河南省水利厅在驻马店汝南县组织召开了《河南省驻马店市北汝河治理工程(城区段)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审查会。

初步设计由具有水利工程乙级资质的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于2011年2月编制完成。

参加审查会议的有汝南县政府、汝南县水利局、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代表,会议组成了专家组,与会人员察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初设报告》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评审意见。

该工程经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行许字[2011]158号文批复。

批复情况为对北汝河汝南县城区段干流河道和故道进行治理,总长14.256km,核定工程总投资2476万元。

1.3工程建设任务及设计标准

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建设的任务是:

本次河道治理工程批复情况为对北汝河汝南县城区段干流河道和故道进行治理,总长14.256km,治理内容包括:

扩挖干流河槽4.175公里,故道清淤10.081公里,加高加固干流堤防122米,新建涵闸1座,维修2座,拆除改建提排闸站3座,修建堤顶泥结碎石路4.376公里。

建设工期8个月。

工程建设的设计标准:

设计防洪标准20年一遇,除涝标准5年一遇。

1.4主要技术特征指标

扩挖干流河槽4.175公里,即桩号16+000~20+175段河道。

设计标准除涝标准5年一遇。

纵坡采用1/5400,设计底宽23m,两岸护堤滩地宽度确定为不小于5m,河岸边坡系数采用1:

2.5。

加高加固干流堤防122米,即桩号16+000~16+122段,设计防洪标准20年一遇,堤顶宽5米,边坡系数采用1:

2.5,超高2米。

涵闸1座,设计流量30m3/s,钢筋砼箱涵结构,3孔,孔口尺寸3×3米。

改建提排闸站3座,每座提排流量3m3/s。

1.5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初步设计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有:

扩挖干流河槽4.175公里,土方43.3万立方米。

故道清淤10.081公里,土方18.28万立方米。

加高加固干流堤防122米,土方0.3万立方米。

涵闸1座,土方6.15万立方米,砌体0.14万立方米,砼及钢筋砼0.20万立方米.

改建提排闸站3座,土方1.83万立方米,砌体0..08万立方米,砼及钢筋砼0.13万立方米及机电金属设备安装。

水土保持及环境绿化工程。

1.6工程布置

新建涵闸1座位于河道桩号20+175处左岸,高桥提排闸站位于河道桩号19+624处右岸,姜坡提排闸站位于河道桩号17+596处右岸,

故道下游出口提排闸站位于河道桩号15+900处左岸(故道下游出口处),堤顶泥结碎石路4.376公里位于右岸堤防。

1.7工程投资

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行许字[2011]158号文对该工程的初步设计予以批复,总投资核定为2476.0万元。

1.8主要工程量和总工期

批复初设计划工程量:

土石方71.55万m3,砌体0.23万m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0.59万m3。

初设核定总施工工期8个月。

完成主要工程量为:

土方开挖68.13万m3,土方回填3.42万m3,砌体0.23万m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0.59万m3。

铸铁、钢闸门及启闭机14台套等。

2工程建设简况

2.1施工准备

为确保工程建设施工的顺利进行,一是汝南县人民政府以“汝政文(2011)45号”批复成立了“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对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进行管理;二是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征用土地和进行附属物补偿;三是协调乡村,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四是做好“四通一平”工作;五是与驻马店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接受其监督。

六是制订出建管局工作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工程建设奖罚制度等。

2.2工程施工分标情况及参建单位

工程项目划分为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

工程参建单位有:

项目法人:

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设计单位:

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

驻马店市鑫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汝南县恒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单位:

汝南县河道管理所。

2.3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

我局于2011年6月15日以汝建管〔2011〕01号文报送了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开工报告,驻马店市水务局于2011年11月7日批准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开工。

2.4主要工程开完工日期

2.4.1、故道河底清淤:

2011年7月23日开工,2011年9月13日完工。

2.4.2、河道扩挖:

2011年10月日开工,2012年5月25日完工。

2.4.3、堤防加固:

2011年10月08日开工,2011年10月27日完工。

2.4.4、泥结石路面:

2011年07月28日开工,2011年08月24日完工。

2.4.5、高桥提排站:

2012年01月01日,开工,2012年05月30日完工。

2.4.6、姜坡提排站:

2012年01月16日开工2012年04月28日完工。

2.4.7、故道下游出口提排站:

2012年01月30日开工,2012年05月28日完工。

2.4.8、史河闸、老汝河闸维修:

2012年04月03日开工,2012年04月29日完工。

2.5设计变更

2.6重大技术问题处理

本工程无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

2.7施工期防汛度汛

河道度汛方案由汝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订,施工单位制订有防汛抢修预案,汝宁镇和施工单位储备有足够的防汛物资,并组建有3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

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主体项目于汛前全部完成,施工期虽经历了2011年汛期,但汛期没有大的降雨,没有产生大的汛情。

3专项工程和工作

3.1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征地由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与汝南县汝宁镇西关村委签订占地补偿协议,由汝宁镇人民政府鉴证并监督占地和补偿设施全过程。

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由于占地数量较小,不影响涉及村民的正常生活,没有发生移民安置问题。

3.2环境保护工程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自觉做到:

合理安排,不在夜间施工,尽量降低噪声污染;生活区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和保护工作,不乱丢垃圾,施工垃圾进行掩埋处理,生活污水进行沉淀排放。

3.3水土保持设施

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单位过度破坏植被,确保环境的原生态。

对已扰动或破坏地方尽量恢复原状,植草植树进行保护。

3.4工程建设档案

为做好工程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建管局设置专门档案室,添置专用设备,设专人管理,对各种文件、材料按照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附录A、附录B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建设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进行及时搜集、归档。

4项目管理

4.1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

4.1.1项目法人

受汝南县人民政府委托,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成立了“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管局内设办公室、工程科、质检科、安全生产科、财务科等。

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为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的项目法人,对本工程的建设全过程负总责。

为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针对项目的管理工作,制订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向参建单位下发了项目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进度结算等工作制度。

在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对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全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

4.1.2项目设计单位

项目设计单位为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设立有项目设计组和工地设计代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修正工作,项目实施中,设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了提供施工图和相关设计变更。

4.1.3项目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单位为驻马店市鑫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派出监理人员4名,对工程认真做好“四控两管一协调”工作。

4.1.4项目施工单位

项目施工单位为汝南县恒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组建有强有力的项目部,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图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4.1.5运行管理单位

本工程的运行管理单位为汝南县河道管理所,从项目的准备阶段开始,就进行了参与,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和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4.1.6上级主管部门及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该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及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为驻马店市水利局,在下面的实施过程中,认真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经常到现场进行工作经常和督导。

4.1.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为驻马店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监督机构采取巡查、抽检,定项检查,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开工初期对各参建单位质量体系核查,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抽检,检查结果以正式文件发送到有关单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帮助参建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切实履行了政府监督职责。

4.1.8移民安置机构

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没有设立专门的移民安置机构,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承担了工程的土地征用和补偿工作,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及时与涉及乡(镇)村进行协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土地的征用和补偿。

4.1.9建设协调机构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汝南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汝南县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主要参与单位有:

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和相关乡镇。

工程实施过程中,指挥部主要领导经常到工地检查指导工作,对工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从而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4.2主要项目招标投标过程

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施工及监理标的招标。

2011年06月11日—06月20日,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一期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分别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水利网”、“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为“驻马店市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06月29日,在汝南县监察局驻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人员监督下,从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招标办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5名。

2011年06月29日,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监理标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和评审。

参加单位有:

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汝南县监察局驻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汝南县财政局、汝南县住建局等单位的代表参加开标和监督。

通过评标驻马店市鑫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011年07月5日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向驻马店市鑫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出“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

2011年07月15日,在汝南县监察局驻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人员监督下,从河南省驻马店市招标办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5名。

2011年07月15日,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施工标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和评审。

参加单位有:

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汝南县监察局驻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汝南县财政局、汝南县住建局等单位的代表参加开标和监督。

通过评标汝南县恒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011年07月18日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汝南县恒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发出“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4.3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4.3.1批准概算与实际执行情况

2011年3月25日,河南省水利厅豫水行许字〔2011〕158号文件批复了《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概算投资2476.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229.3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80.49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92.2万元,临时工程80.43万元,其它费用621.57万元,基本预备费110.2万元;工程占地补偿投资136.26万元;水土保持及环境工程费25.5万元。

4.3.2年度计划安排

2011年6月安排工程实施计划。

4.3.3投资来源、资金到位及完成情况

工程投资计划情况下达,中央财政1651.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95.0万元,另中央财政330万元待绩效考评后下达。

完成投资2365.80元万元。

4.4合同管理

本工程的监理、设计、施工全部实行合同管理,并针对不同的承包对象,实行不同类型的合同管理。

4.4.1监理服务合同管理

对本工程的监理服务采用总价承包合同类型,在工程的建设期,对监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基本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造价控制三个目标,唯有进度控制目标没有达到。

4.4.2设计服务合同管理

对本工程的设计实行总价承包合同类型,通过合同的严格执行,基本达到了“现场有设计代表,开工前及时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解决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参加应该参加的各种验收”的目标。

4.4.3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本工程的施工采用单价计量合同类型管理。

建筑工程的施工没有发生分包和转包的现象,工程数量和质量基本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目标。

4.5材料及设备供应

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没有指定供应商,有施工单位按照质量标准自行采购,基本达到了工完料清。

4.6资金管理与合同价款结算

本工程的资金除中央资金外。

其他资金已全部按时到位。

资金的管理实行县财政局集中管理支付的方式:

由建管局相关科室按照规定和机关负责人把关审核,发出“拨款通知”,申请结算单位对县财政局出具收款票据,县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批拨结算资金。

5工程质量

5.1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

5.1.1质量管理体系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7号令《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进行,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工程质量保修制。

(2)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建设接受驻马店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的监督。

(3)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成立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建管局技术负责人任组长,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人;质检科科长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4)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实行全面控制。

(5)中标施工单位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条例、规定、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进行施工,对承建的工程质量及采购的设备质量负责。

5.1.2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相关工作目标

(1)北汝河汝南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内设工程质检科,为本工程的专门质量管理机构。

(2)监理单位合同书的约定设立工程监理项目部,并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监理人员,有必要的检测手段,对工程质量实行全面控制。

(3)设计单位按照设计合同要求,选派人员作为现场设计代表常驻工地,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本着安全、经济、科学的原则优化设计。

(4)施工单位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在工地设立独立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检测设备,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独立开展质检工作,落实各项质量责任制。

(5)参建各方的质量检查、检测等人员持证上岗。

5.2工程项目划分

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项目划分为工程项目划分2个单位工程,9个分部工程。

驻马店市水利电水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11年7月22日对项目划分下发了确认书。

5.3质量控制和检测

驻马店北汝河汝南县城关段治理工程总体质量标准为“合格”。

为保证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做到一是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测、试验单位,必须是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督部门认可并取得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试验单位。

二是施工单位在工地建立的试验室,必须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试验人员,配备满足要求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三是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建设,试验检测报告及时送交监理部门审查核实,并作为竣工资料保存。

四是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产品包装和商标试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应附有线路图,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五是对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由施工单位或设备采购单位负责进行处理,最终经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安装。

六是砼、砂浆等在工地配制的混合物,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委托的检测单位试验室进行配合比试验,试验室写出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方能使用;施工时要根据现场砂石料含水量等实际情况,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开出配料单,试验报告作为竣工资料保存。

七是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砂浆、混凝土、土方回填等的质量控制,必须按有关规定,现场取样装模、编号,试验后把结果报监理工程师,一旦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应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或改进意见,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执行。

八是监理单位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规范》要求,对工程半成品、原材料、砂浆及混凝土拌和物、回填土石方进行抽检,抽取样品必须委托专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监理(建设)单位的自检和质量评定的依据,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实行旁站检查。

九是建管局将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实施部位定期不定期抽样检查。

5.4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本工程没有发生质量事故。

5.5质量等级评定

5.5.1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单元个数

合格个数

优良个数

优良率

评定等级

1

故道上游堵口闸

17

17

0

0

合格

2

故道下游提排闸

27

24

3

11.1%

合格

3

姜坡提排闸

21

21

0

0

合格

4

高桥提排闸

21

21

0

0

合格

5

故道清淤

101

101

0

0

合格

6

河道疏挖

42

42

0

0

合格

7

堤防加固

3

3

0

0

合格

8

泥结石路面

11

11

0

0

合格

9

史河闸、老汝河闸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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