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策划.docx
《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策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策划.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策划
组织与实施
(一)联赛名称:
中国足协2010赛季××杯青年联赛
(二)联赛管理:
1、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协会;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2、承办单位:
中国足协青少年运动管理办公室,联赛组织委员会;
联赛主赞助商;大区联队冠名商;
3、协办单位:
主办地政府及体育局、足球协会;各职业足球俱乐部;联赛官方媒体;
4、支持单位:
联赛赞助商;参赛单位;中国之队赞助商;
5、合作单位:
产品/服务赞助提供商;合作媒体等;
6、分区管理组织:
各赛区建立联赛委员会,由属地体育局、足球协会及大区赞助商等组建,负 责本赛区组织工作。
分赛区组织及人员构成同联赛。
(三)竞赛时间:
1、2010年赛季,2010年3月—11月;考虑时间紧迫、基础薄弱、组织构建、参赛队伍集中调配、市场运作等问题。
2010赛季为中国足协指定球队参加,联赛自第二阶段开始,即2010年5月—11月。
2、比赛日的开球时间根据比赛地季节和气温等条件,可选择上、下午和晚上进行比赛;
3、分赛区分阶段竞赛安排应在比赛正式开始前15天报中国足协青少年足球管理办公室、联赛组委会备案。
(四)参赛资格
1、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并持有中国足球协会颁发的年度运动员参赛证书;
2、报名运动员年龄符合中国足球协会各级青年足球竞赛年龄规定;
3、报名主教练必须持有中国足球协会颁发的中级以上教练员岗位培训证书。
4、每队报名运动员人数不超过26人,超龄运动员、境外运动员原则不得参加。
5、每队报名官员(包括领队、教练、联络、随队医生、后期服务人员等)人数不得超过14人。
(五)分组、分阶段比赛方法与名次
1、比赛分成四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资格赛为赛会制淘汰赛;第二阶段分区赛为分区集中双循环制;第三阶段排名赛为主客场互访双循环制;第四阶段对抗赛为集中赛区多循环赛制。
2、计分方式为:
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平分时依次计算相互胜负关系(积分)、净胜球数、进球总数等;必要时可采用抽签方式决定,不做补赛。
除第二阶段成绩带入第三阶段外,其他阶段独立计分,不带入下一阶段。
在第二、第三阶段联赛中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3、第四阶段为大区联队(国家青年预备队)教学比赛和商业比赛阶段,只做阶段排名,与前几个阶段成绩无关。
(六)竞赛规则和规定
1、执行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中国足协《中国青少年足球竞赛规则》。
2、执行《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全国足球青年联赛赛区安全秩序规定》;《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纪律规定》。
3、比赛场地符合国际足联和中国足协相关规则要求,各分赛区组织委员会负责协调提供;同时应满足多队日常训练场地条件。
4、比赛用球为符合国际足联标准的5号球,由联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七)比赛监督、裁判员
1、比赛裁判员、裁判监督/技术监督官员由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选派;
2、裁判及官员委派执行中立、就近原则。
3、赛区设置裁判委员会,负责裁判管理考评工作;
4、裁判考评成绩上报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作为裁判年度考评依据。
(八)奖励及处罚
1、获得联赛(第三阶段)第一名的队,授予流动“冠军”杯一座(保存至下一年度);获得第一至第三名的队,分别授予金银铜奖牌和证书。
2、联赛评选二支(俱乐部)球队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并予以物质奖励。
3、联赛队员奖励:
国家运动员等级评定;最有价值运动员、精神文明运动员;最佳射手、最佳阵容等。
4、联赛其他奖励:
最佳教练、最佳裁判等。
5、联赛组织奖励:
最佳赛区、精神文明赛区、最佳赛事组织单位等。
6、联赛协作奖励:
最佳赛事协作单位、中国青少年足球运动推动奖等。
7、分赛区分阶段可评选赛区最佳球队、精神文明球队、最佳运动员、最佳教练员等。
8、违规处理:
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
四、 赛制赛程安排
青少年年度联赛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
资格赛、分区赛、排名赛和对抗赛;其中前三阶段确定球队选派单位排名成绩,第四阶段对抗赛为商业比赛,同时为各级国家预备队选材提供依据。
(一) 资格赛:
1、竞赛组织:
根据赛事需要,采用集中地赛会制方式组织比赛;一般采用单循环或淘汰等方式决定出线资格,具体按报名球队数量等确定比赛分区、赛制等;
2、赛事管理:
赛事一般集中在指定城市(足球基地、传统足球城市)开展;赛事统一由足协青少年足球管理办公室和主办地体育局、足协负责;
3、鼓励政策:
按竞赛成绩总排名;排名前24名球队进入分区赛;进入分区赛球队可以从被淘汰球队借调3名球员。
4、2010赛季由中国足协青少年足球管理办公室组织中超、中甲俱乐部梯队参加;今后资格赛安排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
5、资格赛赛制赛程安排略。
(二) 分区赛:
1、分区赛方式:
设立四个主办城市,共32支球队,每个赛区8队(种子队2+资格赛6)参与比赛;比赛采用赛会制,双循环确定排名成绩;
2、分区赛分组:
由足协青少年足球管理办公室按以往综合成绩设定8支种子队,分别分在四个赛区,其余球队抽签分组;
3、赛区管理:
赛区竞赛委员会管理,应包括足协官员、地方政府官员等;各个参赛球队归属各自上级单位管理,服从赛区管理。
4、鼓励政策:
赛区前两名球队参加第三阶段排名赛;可按名次从未进入决赛圈的球队借调3名球员。
5、分区赛赛制赛程安排见附表一;
附表一:
分区赛赛程安排
阶段 循环 比赛地点 比赛日期 对阵球队 备 注
分区赛 分区赛 分赛区 5月8日 1~8;2~7;3~6;4~5
赛场 1循环 11日 1~7;2~6;3~5;4~8
15日 1~6;2~5;3~4;7~8
19日 1~5;2~4;3~7;6~8
22日 1~4;2~3;5~8;4~7
26日 1~3;2~8;4~6;5~7
29日 1~2;3~8;4~5;5~6
分区赛 6月5日 1~2;3~8;4~5;5~6
2循环 9日 1~3;2~8;4~6;5~7
12日 1~4;2~3;5~8;4~7
16日 1~5;2~4;3~7;6~8
19日 1~6;2~5;3~4;7~8
23日 1~7;2~6;3~5;4~8
26日 1~8;2~7;3~6;4~5
说明 1、 分赛区1、2号球队为种子队;实际比赛抽签决定;
2、 双循环决定排名;前2名出线参加排名赛;
3、 晋级的前两名球队可借调被淘汰球队3运动员参加下阶段比赛联赛组委会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三) 排名赛:
1、排名赛方式:
以原分区赛所在地为主场,采用主客场双循环对抗赛形式,各赛区前二名球队(主队)迎战其他赛区前二名球队(客队);
2、竞赛组织管理:
赛区管理由主场竞赛管理委员会负责;主场竞赛委员会负责客队人员接待和训练条件提供等;客队由所在赛区竞赛委员会和原隶属单位共同组织,集体前往指定赛区参赛,做好球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3、鼓励政策:
主客场循环赛成绩为球队年度最终排名,给予优胜者规定的精神物质奖励;计入年度成绩,为来年设立种子球队依据;赛区球队整合为大区联队,分赛区提供约30天的训练整合条件。
4、排名赛赛制赛程安排见附表二;
附表二:
排名赛赛程安排
阶段 循环 比赛地点 比赛日期 对阵球队 备注
排名赛 排名赛 A区赛场 7月10日 A1~B2;A2~BI
1循环 D区赛场 10日 D1~C2;D2~C1
A区赛场 14日 A2~B2;A1~B1
D区赛场 14日 D2~C2;D1~C1
排名赛 C区赛场 21日 C1~B2;C2~B1
2循环 D区赛场 21日 D1~A2;D1~A2
C区赛场 24日 C2~D2;C1~D1
D区赛场 24日 D2~A2;D1~A1
排名赛 A区赛场 31日 A1~C2;A2~C1
3循环 B区赛场 31日 B1~D2;B2~D1
A区赛场 8月4日 A2~C2;A1~C1
B区赛场 4日 C2~B2;C1~B1
排名赛 B区赛场 11日 B1~A2;B2~A1
4循环 C区赛场 11日 C1~D2;C2~D1
B区赛场 14日 B2~A2;B1~A1
C区赛场 14日 C2~D2;C1~D1
排名赛 C区赛场 21日 C2~A1;C1~A2
5循环 D区赛场 21日 D2~B1;D1~B2
C区赛场 25日 A2~C2;A1~C1
D区赛场 25日 D2~B2;D1~B1
排名赛 A区赛场 9月1日 A2~D1;A1~D2
6循环 B区赛场 1日 B2~C1;B1~C2
A区赛场 4日 A2~D2;A1~D1
B区赛场 4日 B2~C2;B1~C1
说明 1、 原分赛区成绩(3分)带入排名赛,赛区内球队不再比赛;
2、 主客场双循环决定排名;实际比赛抽签决定;
3、 分赛区负责组织球队(二支)前往客场比赛;主场赛区负责比赛、接待、联络、后期等工作
4、 各赛区混编组成大区联队,参加下阶段对抗赛;大区球队由赞助商冠名,并提供人员参与球队管理实践。
(四) 对抗赛:
1、对抗赛方式:
由四个赛区球队分别组成大区联队(国家选拔队)参加,共四支球队;采用主客场四循环方式;执行中国足协计分、排名规则。
2、竞赛组织管理:
赛区管理由主场竞赛管理委员会负责;主场竞赛委员会负责客队人员接待和训练条件提供等;客队由所在赛区和赛区主赞助商共同组织,集体前往指定赛区参赛,做好球队管理、后勤等工作;
3、鼓励政策:
给予获得名次的球队规定的精神、物质奖励;给予晋级国家等级运动员评定资格;赛区队运动员归属青少年足球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共同管理,提供进入上一等级联赛的优先资格和管理保证。
4、对抗赛赛制赛程安排见附表三;
附表三:
对抗赛赛程安排
阶段 循环 比赛地点 比赛日期 对阵球队 备注
对抗赛 对抗赛 A区赛场 10月2日 A~B;C~D
1循环 6日 A~C;B~D
9日 A~D;B~C
对抗赛 B区赛场 16日 B~A;C~D
2循环 20日 B~C;A~D
23日 B~D;A~C
对抗赛 C区赛场 30日 C~A;B~D
3循环 11月3日 C~B;A~D
6日 C~D;A~B
对抗赛 D区赛场 13日 D~A;B~C
4循环 17日 D~B;A~C
20日 D~C;A~B
说明 1、 大区联队可由大区冠军队教练负责,国家队教练组负责指导;
2、 冠名赞助商指定领导担任领队,相关人员随队学习实践俱乐部球队运营。
3、 分赛区负责组织球队前往客场比赛;主场赛区负责比赛、接待、联络、后期等工作。
4、 实际比赛抽签决定;主客场双循环决定名次;
五、 联赛经营管理
(一) 联赛市场价值
1、基于高水平的中国青年(奥林匹克适龄球员)足球运动--中国奥林匹克足球队选拔赛、对抗赛,同时是中国足球赛制改革的重点赛事,将受到各参赛运动队及各地政府、足球俱乐部及广大球迷的高度关注;
2、联赛涉及地方足协、俱乐部、足球基地等全范围,历时近将近一年,往返于4个城市,300余场比赛,且联赛涉及分区、主客场、晋级、奖励和入选国奥队等,将使比赛竞争更加残酷、激烈,具有悬念性、观赏性。
3、作为国内普及程度最高的运动之一,足球备受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中国公众的欢迎。
参赛队以赞助商和大区冠名,可成为球迷的希望和地方荣誉的象征,势必引起各地政府、赞助单位、球迷的关注,得到当地各界不遗余力的呐喊助威。
4、联赛提供高价值的体育内容产品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互动,提供跨地区、大场面、持续有效地多种广告宣传方式,联赛过程中多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同期开展,将促进联赛成为一个涉及范围广、低成本、高效益的广告载体;
5、联赛将球队成绩与经济效益挂钩,最大限度的调动了球队的积极性;同时可与中超、中甲联赛更好的衔接。
俱乐部可承办赛区比赛,促进自身青少年足球运动和梯队建设,带动成为所在城市的足球发展,烘托俱乐部其他比赛的气氛。
6、联赛为赞助商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体育推广平台;企业借助国内有影响力、发展潜力的赛事进行宣传推广,使品牌和良好的联赛形象结合在一起,使企业形象得到有力地提升,促进了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提高企业和品牌的美誉度。
7、联赛不仅为参与比赛的青年足球运动员提供了平等参与的机会、表演技艺的舞台,也是球员之间、球员和球迷之间增进友谊的聚会,同时还必将成为中国足球素质教育、职业培训的课堂。
8、随着联赛持续有效开展和不断提高,将促进联赛的国际影响力,足坛新秀层出不穷并在实战中得到锻炼,将受到国内、国际足球业界、足球经纪人的广泛关注。
(二)联赛市场经营
1、 联赛经营原则:
政府扶持、市场推进、整合资源、实现共赢。
2、 联赛管理权归属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足球运动管理办公室;
3、联赛经营权归属中国足协青年联赛组织委员会;
4、联赛鼓励冠名、赞助商参与联赛管理和运作,提供主要赞助单位球队管理、运作及参与比赛的实践机会条件;
5、联赛鼓励职业俱乐部、地方足协基地组织、社会足球团体等参与联赛运营管理,并从球队管理、竞赛水平和财务收益等方面在联赛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6、联赛采用有偿+补贴+社会支持等形式开展足球基础知识、文化素质教育和社会公益活动(包括运动员、裁判员、球队管理人员、足球经纪人等比赛同期学习培训班)。
7、联赛推动整体形象建设工作,协调媒体打造中国青年联赛品牌,并逐渐提高形象和品牌价值。
8、联赛在进入持续发展阶段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化经营行为,以期在共同建设中国足球基础的前提下,实现创收盈利目的。
(三)市场运作项目
1、联赛知识产权经营;联赛品牌、联赛文化/体育产品(内容产品)经营。
2、联赛总冠名(限制性名额);联赛总赞助(限制性名额);单项赞助(阶段限制性名额)等;联赛指定商品/服务提供(行业限制性名额)。
3、阶段联赛比赛城市(竞争或定向)招标及赛区其他赞助(限制性名额)。
4、大区联队冠名及球队运营管理实践(限制性名额)。
5、联赛官方媒体(类别限制性名额);协办媒体。
6、联赛各类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