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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热点事件观点

新闻背景1:

“你叫什么名字?

怎么进来的?

”近日,江苏宿迁的机关作风建设会议上播放了一组暗访视频,一名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的机关工作人员对暗访者如此厉声质问。

观点:

“暗访”之后还需制度跟进

两句质问,再次以让人震惊的方式,暴露出一系列老问题。

干部对监督的不适应,显示其“病”得不轻;一些干部对自身“庸”、“懒”、“散”等毛病不仅没有清醒认识,反而习以为常。

同时,也可以想见一个无法坦然面对暗访人员询问的干部,在具体工作中会如何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暗访只是治标之策,不能单边突进。

暗访“成果”需要严厉的罚则配套跟进,曝光之后,要根据相关规定启动问责,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干部监管的制度化建设,强化退出机制,让公务员不想慵懒、不能散漫、不敢贪腐。

 

新闻背景2: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政府直属机关工作人员实名信息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开,可以查到姓名、学历、职位(岗位)类别、职位(岗位)级别等7个类别的信息。

观点:

实名公开脱下“某某”马甲

实名信息公开的举措,无疑给群众监督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一是撕开了“隐形”的面纱,有时候遇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群众往往只能吃哑巴亏,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投诉无名。

二是脱下了“某某”的马甲,投诉后,通报“张某”、“李某”被处理,“某某”的马甲正为护短,难以起到警示的效果。

三是可以避免以往出问题推给“临时工”、开除人草草了事的“替罪”现象,让“临时工”不再是逃脱责任的“壁虎尾巴”。

可以说,这一举措能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管理的透明度,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值得借鉴。

 

新闻背景3:

陕西咸阳日前决定回购两座大桥,自5月1日起供市民免费通行。

其中渭城桥1993年引进外资建设,原收费期限至2018年;秦都桥采用基础设施特许权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经营,期限25年。

观点:

“回购”路桥是正确方向

公路收费屡起争议,有多方原因:

一是经营权卖给了企业;二是公路建设仍需收费筹资或还贷;三是工作人员安置困难。

这些因素并非无法解决。

许多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咸阳市回购两座大桥,都证明了这一点。

在各地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这实际上是一个意识和决心的问题。

公路公路,“公”字当头,是最典型的公共品之一。

一段时间之所以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也是因为公路交通发展滞后,而政府当时的财力确实有限,是为权宜之计。

现在,政府财力日益充盈,理应恢复公路的公共品属性。

新闻背景4:

深圳日前审议通过了该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修正草案。

草案规定,将对骗购保障性住房行为以诈骗罪论处,并可处高达20万元的罚款,终身不再受理他们的住房保障申请。

观点:

公开才能厘清保障房“乱局”

从武汉经适房“六连号”到重庆渝中区一经适房楼盘半数被出租;从石家庄上千套经适房遭弃购到杭州的“廉租别墅”……保障性住房屡曝问题,已经损害了政府形象,伤及了百姓利益。

如何预防?

关键还在公开。

要让保障房从规划到建设再到销售,全程“公开化”。

规划地点、房屋套数、人员名单等,都要在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公布。

同时,确保保障房销售过程中的人员核实,并加强对经适房售中、售后的监督,引入“动态监管”机制。

相信,有以诈骗罪论处、罚款20万元产生的威慑力,有公开透明带来的监督力,一定能厘清保障房的“乱局”。

 

新闻背景4:

山西煤改后,汾阳市一群“煤老板”组成转型协会,将资金投向非煤领域。

目前已确定资金15亿元投向教育、文化、旅游等诸多产业。

观点:

给转型“煤老板”一点掌声

虽说“煤老板”们并不讳言投资社会事业是为“名利双收”,但也不妨给予其掌声。

更何况,“煤老板”手中的大量资金投向何处,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如果这些资金一股脑儿进入暴利领域炒作谋利,花费在豪车等各类奢侈品上,这或带来某些商品价格暴涨暴跌,或助推社会奢靡之风。

而将资金投入具有公益事业性质的教育、文化领域,对于社会事业的大力发展,是个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煤老板”们投资社会公共事业仅是第一步。

比如教育,基础设施建好后,如何良性运作,形成更好的教育环境、文化环境,才是“名利双收”的关键。

而这,仍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引导和服务。

只有良性互动,类似善举才能走得更远。

 

新闻背景5:

近日,一张消费金额9859元、大大超出公务接待标准、付款单位为“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餐饮发票,引来广泛关注。

上海红十字会日前通报称,资金渠道为工作业务经费,超标部分已责成个人承担。

观点:

业务经费不是“万元餐”挡箭牌

红十字会的资金来源,大抵有捐赠、政府拨款、合法事业收入以及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增值等。

可见,无论来源如何,无论所用资金是否为救灾救助款,都不该一顿饭吃去近万元。

“万元餐”出现的根源,关键还在监督检查机制的缺失。

按照《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情况要接受政府的检查监督。

然而,在很多地方,这一规定还停留在纸面上,此处还涉及“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问题。

诚然,一个组织机构需要一定的管理运营成本。

然而,当“暴力慈善”屡成讨论焦点,当“不信任”思潮侵害到慈善基石,管理好“内部财务”,主动公开接受监督,不仅是对捐款人负责,更是对中国的慈善事业负责。

所以,“万元餐”事件不能止于“业务经费”,更该以此为契机,建立起让慈善机构更加透明、更加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新闻背景6:

为追求“诸葛亮故里”的文化带动效应,山东沂南县去年以来投资超过15亿元,其中包括投资1.8亿元建设诸葛亮城,投资3.5亿元整合诸葛亮文化旅游区等。

观点:

权力的“盲目投资”需要机制约束

任何一个文化项目,从论证到立项,再到投资、规划等,都必须有专家、投资方与公众参与。

拉动力多强,是否符合程序,是否进入预算,花钱透不透明,事后有无审计……这些问题,都比争一个故里更重要。

如果盲目上项目,会导致重复建设浪费社会财富,也可能让地方政府背上沉重债务。

约束权力的盲目投资,有两条途径:

一是,所有的投资必须进入财政预决算,由人大会议审议审查,在制度与程序上确保投资的合理性;二是,必须建立问责机制,如果在预期之内没有收回政府的投资成本,如果投资过程中出现了腐败,审计、纪检和监察部门必须及时跟进,问责到位。

 

新闻背景7:

河南郑州多家超市称,贴价签仅物料成本每年就近200万元。

为此,这些超市集体致信国家发改委,请求不打价格标签。

观点:

价格标签也是道德标签

消费者与商家往往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议价权不平等。

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大玩“价签戏法”,可为证明。

在此情况下,商品上不打价签,难免会加剧这种不平等。

更何况,成本之说也难以服众。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然有成本问题。

有些成本看似与经营无关,却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比如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成本,就是一种“义务成本”。

企业不能以成本为理由,放弃自己应承担的法定和道德义务。

在这个意义上,价格标签也是道德标签。

未贴价格标签的商品,实际上却被商家给自己贴上了“唯利标签”。

 

新闻背景8:

深圳警方近日开展“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将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清出深圳,包括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者、涉嫌吸毒者、涉嫌卖淫失足妇女、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等。

观点:

清理“治安高危人员”应慎行

清理“治安高危人员”,可能有助于消除一些治安隐患。

但这一做法需要慎重。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深圳警方的清理行动,本质上是将“治安高危人员”假定为有犯罪嫌疑的人。

这样的“有罪推定”,与“疑罪从无”的法治原则相悖。

另一方面,维护治安确实是大多数市民的利益所在。

但是,“清理”这种方式,有损所谓“治安高危人员”的合法利益。

城市中的每个人,都该享有平等的权利。

这些被清理者,在某种程度上也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合法权益也需要保障,这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新闻背景9:

仅29岁就担任湖北宜城市市长的周森锋,时隔两年后又有新变动:

湖北省委组织部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周森锋“拟提拔交流任职”。

此举再次引来公众关注。

观点:

“年轻干部”为何总受关注

在干部选任上,舆论反对论资排辈,而当年轻干部被提拔,又总有各种猜疑。

这样的现象,并不仅发生在周森锋身上。

实际上,这并非公众反对领导干部“年轻化”,而是反映了公众在公共事务上参与意识的提升。

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直接影响到公众福祉,关注这样的公共事务,也就是关心自己的事。

相对公民参与意识的上升,相关的信息披露机制、民意反馈机制等,却有点跟不上。

就周森锋一事而言,除了向公众说明组织程序,或许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畴内,充分披露他履职期间翔实的政绩信息。

给一个说法,让公众明明白白,让干部清清白白,也让制度磊磊落落,岂不是三全?

 

新闻背景10:

今年第一季度刚过,全国就有12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浙江成为目前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省份。

观点:

可以考虑“化税为薪”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企业招工、产业升级、促进消费,更有利于让更多人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因此,地方政府不仅要上调标准,更要督促和推动落实。

比如,对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与中小型民营企业,可以考虑“化税为薪”:

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实现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既给企业减负,也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原动力支撑。

另一方面,除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加法”以外,也要考虑做另一类“加法”。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公共事业投入,补齐公共服务与社会救助短板等,对民生福祉来说,与涨工资同样重要。

说到底,让老百姓享受公共政策的实惠,少掏腰包,也是一种间接涨工资。

 

新闻背景11:

故宫博物院表示,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故宫每天的游客接待量将限制在8万人,其中4万张团体票通过网上预约销售,4万张散客票现场面向个人销售。

观点:

“限客”并非故宫的最优选择

每年超过千万人次的到访,的确令故宫面临沉重压力。

然而,限制人数之举,或许解决不了太多问题。

而且,还可能带来新问题:

面对高峰期每天大量的门票需求,限制购票也容易滋生“黄牛党”和“炒票”行为。

作为一项属于全体国民甚至全人类的文化遗产,故宫应该保有“共享”的特质,更何况是在大量博物馆、美术馆进入“免费时代”之后。

故宫人满为患,除了必要的限客,还可以有更合理更科学的解决方案,既在不得已的“限客”中为游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也可以使“受限”范围少一些,“共享”面大一些,在“限客”中更好地“优客”。

比如,加快参观点之间的流动速率;比如,在各观点之间实现合理的分流;比如,合理调配团队的参观时间;再如,扩大现在对外开放的仅30%的接待面积……或许,这样的探索,能为解决更多“免费时代”的问题,探出一条新路。

新闻背景:

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

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公布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观点:

其实,在国家发改委发此通知之前,广州、南京、成都等城市均已明确规定了商品房要明码标价,但从实施效果看,公众还是充满疑虑:

一是,如何防止房屋标价过高现象?

先涨价再打折的把戏,大家早就见怪不怪了;二是,处罚措施是什么?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处罚是5000元,即便是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最高也不过几百万元,对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商来讲,也不过是“挠痒痒”。

要有明码标价,更要有“明码处罚”。

首先,要将处罚力度明码标价,不能“挠痒痒”,要真正达到震慑的效果;其次,处罚了哪些企业,应该公布于众,让公众看到政府的实际行动。

 

新闻背景:

今年春节期间,内地游客纷纷在香港、澳门抢购进口奶粉。

前几天,甚至有内地家庭与当地家庭因此发生冲突。

一些人据此认为,这是百姓对国产奶粉不信任、不放心所致。

不过,媒体进一步调查了解到,同样一罐进口奶粉,港澳的售价比内地便宜不少,最高每罐便宜90元左右。

因此,趁便在港澳买进口奶粉,便成为不少内地游客的现实选择。

观点:

不直面这个现实,进而下猛药整治国产奶粉,我们就可能面临两个继续恶化的现实。

其一是,国产奶粉行业声誉低谷徘徊,市场份额继续让国外品牌蚕食,最终使行业发展受制于人,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

这一两年间,洋奶粉完成攻城略地之后,已经先后多次提价,开始掌控我国奶粉行业的定价权。

其二是,一些低端、劣质厂商继续浑水摸鱼,搞乱市场,拖累知名品牌,危害公众健康。

在“三鹿奶粉”曝出问题后,“三聚氰胺”去年又重出江湖。

尽管行业自律是构筑“放心奶粉链”的始端和源头,但在国产奶粉身陷信任危机的情势下,政府部门的强力介入或许是国产奶粉信任重建的决定性力量。

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

在一些食品屡曝质量问题的现实环境下,人们对个别无良食品“听风就是雨”式的整体性不放心、不消费,乃是对自己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珍视,是在对食品安全整体状况不明情况下的自卫。

在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政府部门是百姓质疑的最先对象,也是百姓信任的最后屏障。

因而,政府部门唯有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需求,用科学合理系统的制度筑起民众信任的堤坝,用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在场之“沙”聚成民众信任之“塔”,我们给出的食品安全理由才会真正让百姓放心。

 

新闻背景:

戈谢氏病、法布雷病……针对这些罕见病的药品,市场需求少、研发成本高,很少有制药企业关注其研发和生产,被称为“孤儿药”。

观点:

以13亿人为基数,任何一个小概率情况都会涉及一个庞大人群。

罕见病的发生几率仅为0.65%—1%,但据此推算,我国患病人群仍有逾千万之众,加上他们的家庭成员,受罕见病折磨的群体已很庞大。

以人为本,就要充分尊重和保障每一个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生命面前,没有“罕见”。

为此,需要出台政策救助罕见病患者,或者扶持罕见病药品产业。

面对药品生产企业功利化倾向严重的现实,消灭“孤儿药”空白,应当首先摒弃“罕见病人少、无所谓”和“‘孤儿药’研制得不偿失”等错误观念,对罕见病患者的医疗或罕用药的研发、生产,实施扶持性政策倾斜和定价补偿等优惠措施;还可建立罕见病专项研究基金,鼓励科研工作者研究罕见病。

这样,不仅能推动医药科技的进步,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而且能保障更多人的幸福和尊严。

 

新闻背景:

说办事效率高,人们通常用“马上就办”来形容。

山东省济宁市设立了一个新机构,其特别之处就在于挂牌为“马上就办办公室”,济宁市委宣传部相关人士表示:

“马上就办办公室”是为了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执行力。

观点:

不能否认,设立“马上就办办公室”的初衷是好的,这也是其受到一些人的欢迎并给予肯定的原因,但设立这样一个机构是否就能达成“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则值得商榷。

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执行力当然既重要且必要,但效能能否提高、执行力是否增强,主要取决于监管部门是否发挥了作用,对公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是否到位;取决于组织人事部门是否发挥了作用,对公职人员的考核是否真实管用。

设立“马上就办办公室”进行督促,虽然与依靠监管提高效能的路径吻合,但人们不免产生这样的疑问:

新设“马上就办办公室”是否有必要?

将原本属于监察部门、纠风办等机构的职能转给新机构,原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又去干什么?

这会不会造成人力资源浪费?

解决行政过程中遇到的诸如效能低下、以权谋私等问题,关键是要明确政府的公仆角色和服务定位。

如果相关职能部门不能有效服务,不做人民公仆,公众应该能对其进行监督,积极维护自身权利。

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行政效能,不是政府部门内部的事情,也不可能是通过几道严令、设立几个新机构就可以完成的,而要寻求一种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

政府公开透明,公众有效监督。

也许设立“马上就办办公室”之初确实是着眼于解决行政效能低下的问题,这自然很好。

不过话说回来,公众对此有所质疑,也属理所应当。

对于当地政府来说,回应公众质疑,如果真能把公众提出的种种猜疑一一消除,这对公信力的提升肯定是一大助力,而公众其实也乐见这样的结果。

在允许公众质疑、政府必须答疑的政治框架里,一些行政作为到底是否真的是执政为民,结论会变得清楚明白,而行政乱作为的几率将被降到最低。

 

新闻背景:

近日,广东东莞厚街镇要求,每个派出所年内要打掉一至两个涉黑恶势力团伙,每月要上报一至两条涉黑恶犯罪线索。

观点:

摊派“打黑指标”,也许确实能加大打黑力度。

然而,也要看到,这种做法并不科学。

如果黑恶势力并不存在或是数量较少,派出所要怎样完成任务?

实际上,下指标未尝不可,但前提应是排查线索,摸清辖区内涉黑恶势力团伙的状况,再部署任务予以打击。

更重要的是,要实现责任倒查,发现涉黑恶势力团伙且接到举报却没有查处,要追究辖区派出所的领导责任。

同时,保障基层公安机关的侦查办案经费,建立激励奖励机制,这样才能除恶务尽。

 

新闻背景:

3月17日,针对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的食盐抢购现象,中国盐业总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茆庆国为组长、副总经理董永胜为副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工作机制,要求各地盐业公司确保食盐市场安全供应。

加强销区市场管理,加大成品盐调拨力度,充实各级库存。

据了解,中国食盐大部分是矿盐,矿盐资源充裕,供应不成问题。

即使是海盐,亦远离日本,被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官方的这一表态,以及各地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无疑会缓解民众的恐慌情绪,抢盐这一非理性行为也会渐趋降温。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联系到此前也曾发生过的抢口罩、抢水、抢板蓝根等抢购现象,不能不让人深思。

观点:

食盐抢购现象暴露出科学常识普及还不够。

此次食盐抢购,广东、浙江、江苏等沿海地区首当其冲,据分析,引起此次食盐抢购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近期民间盛传补碘可防止核辐射;二是认为海水质量将受到核污染,今后生产的海盐不安全,不能食用。

对此,相关专家已明确解释。

一位哲人说过,灾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们思想的愚昧与无知。

当今中国,无论是我们的经济总量乃至民众的受教育程度,都已今非昔比,科学知识更为普及。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得不面对一些抢购风潮。

谣言止于人的自觉。

针对谣言,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负起责任,要在第一时间辟谣,通过科学知识粉碎传言,要对市场进行全面监管,在加大物资供应的同时,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者严厉惩处。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每一个民众都应负起责任,与政府站在一起,联手应对灾难,不仅要懂科学,更要相信科学,不仅不能信谣,还要做到不传谣,主动抵制谣言传播。

毕竟,社会恐慌损害的不是个别人的利益,而是社会整体,与我们每个人都休戚相关。

 

新闻背景: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将对大量刊载学术论文的期刊进行监测评估,对学术质量差、经营水平低、靠收取版面费生存的期刊予以停办。

观点:

部分期刊靠收取版面费牟利,论文买卖产业化,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钱文交易”严重扰乱了出版行业,又极大污染了学术研究这个本应保持纯净的领域。

因此,停办收费刊物有“当头一棒”的功效。

但也要看到,一个巴掌拍不响。

出售版面的刊物大行其道,源于旺盛的“市场需求”。

按照最基本的经济逻辑,旺盛的需求必然催生收费刊物的畸形繁荣。

无论是高校教授还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抑或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绩效考核,有几个能离开发表论文?

发表论文不能完全代表一个人的实力,但有时又不得不屈从于僵化的评价机制。

改革那种“论文崇拜”的评价机制,不搞论文“一刀切”,这也是打击收费刊物的必备之举。

当然,这不是新闻出版总署自家的“门前雪”,需要多个部门通力合作。

 

新闻背景: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财政局一官员李华波伙同他人,将财政局基建专户资金9400万元人民币转移侵占,案发前潜逃。

”这条消息甫一发布,就引起强烈反响。

如果说,陈绍基、王益、米凤君这些省部级高官的贪污已经令全国人民极其愤慨的话,贫困县股长李华波“蛇吞象”的贪婪,更是到了用“暴怒”都不足以形容人们心情的地步!

人们通常认为,“大官”有大权,贪污受贿的机会就多;“小官”权力小,贪污的金额应该不会太大,其实现实生活中并不尽然。

近年来,类似李华波这样的“小吏”变身“硕鼠”的案例,已非首例。

山西临汾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案,被查获3.05亿元违规违纪资金;吉林省的一名基层法官,大贪5300万元执行款。

有关调查也显示,近年这种小吏“巨贪”在经济犯罪中占有相当比例。

观点:

为什么“小吏”会变身“硕鼠”?

监督不够应该是一个因素。

相关部门往往把监控的重点对象集中在一些职位比较高的干部身上,从而忽视了对“小人物”的监管,使得一些人可以利用职务便利,“小吏”变大变肥。

李华波卷了近亿公款外逃,作案时间长达4年居然没人发现,充分说明了这个“硕鼠”的活动一直没有纳入到“猫”的视野范围。

制度漏洞也一定存在。

先说管理漏洞,就拿李华波案来说,案发后已被免职的鄱阳县财政局长竟然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真是“糊涂庙里糊涂神”啊。

当家的不知家底,国家下拨的钱没人管,这样的“家长”还要他干什么?

再说财政金融漏洞,一个小小的股长,居然可以随意调动近亿资金转往国外而不被发现,多少审核规则形同虚设?

更换印鉴未履行手续,私刻的公章,竟可瞒天过海越过7个资金管理环节,我们的财政系统和银行系统需要改进的地方一定不少!

有一句俗话“别拿村长不当干部”。

的确,在反腐形势日益复杂、反腐斗争日益艰巨的今天,“小官”腐败令人震惊。

因此,我们不仅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

建立有群众监督与媒体监督参与的立体监督机制,与体制内的监督机制形成互动,相辅相成,把那些“实权派”“小人物”的管理监督也纳入到管理监督的体系之中,对他们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而对于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还可建立交流机制,定期轮岗,减少其犯罪的几率。

堵住腐败的制度漏洞,对那些具有人事权、财务权、审批权等重点岗位,切实落实财务、审计、审批等制度规定,定期检查、有效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让想贪的人无从下手。

只有把科学的规章制度建立起来、并坚持下去,才能遏制“小权力”的滥用,防止“小吏”变身“硕鼠”。

更应该强化问责制,对出现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该问责的问责,该走人的走人,该调整的调整,净化行政环境。

 

新闻背景:

近年来,农业机械化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程,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补贴农民购置农机具。

在河北保定市,自2004年以来,国家每年发放了数千万元农机补贴,然而,由于这些巨额资金长期脱离监管,现已查实的违法违规金额就高达110多万元。

此类现象不止发生在河北保定一地,随着其他地方类似情况陆续被发现,人们揪心不已:

如果这种坑农行为在更大范围内发生,将会有多少惠农资金被一些人中饱私囊?

又将给国家的惠农政策造成多大的损害?

观点:

不难发现,在这起事件中,信息不对称、内部监督形同虚设,是农机生产企业和管理部门得以相互“勾结”的重大漏洞。

因为很多农民对国家农机补贴这样的好政策尚不知情,一些农机管理部门才能肆无忌惮地骗取农民信息,套取国家补贴款私分。

类似信息不对称现象,在其他惠农政策上也曾发生过。

据新华社调查,近年来国家通过采取农业税减免、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方式,加大“三农”的扶持补贴力度,但在内蒙古、山西等地,惠农资金有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

而其中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很多农户均没有听说过相关政策。

让惠农政策真正惠及农民,最行之有效、也是成本最低的做法,就是从上到下建立起充分的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各种信息渠道充分畅通。

让人们对涉及自身权益的问题拥有充分知情权、行使好监督权,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民生工程的“被打折”,制止“惠农”变“坑农”这类恶劣事件的发生。

(从实际情况看,当前农民要获取国家惠农政策这种信息资源,渠道还比较单一。

很多时候,他们多是依靠乡村干部的传达,甚至是靠“道听途说”来获取。

这就为信息传递中的无意减损甚至有意隐瞒提供了便利,更无法调动和利用受益主体的监督积极性。

惠农政策本身包裹着巨大的利益,而当前基层监管还比较薄弱,层层下发的过程中,如何避免“雁过拔毛”现象,是好政策口惠实至的关键。

多种惠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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