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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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度
海南省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3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3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3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3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9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0
四、名词解释11
一、部门概况
1.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交通运输、港航和农村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本市有关交通运输、港航、农村公路工作的法规、规章及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交通港航专项规划、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和行业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并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枢纽建设、管理工作。
(三)参与涉及交通运输、港航、农村公路相关的经济政策、调控措施的制定和体制改革工作,制定相关市场准入、监督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协调推进交通枢纽、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公交出租车辆停车场、公交客运候车站点、站亭的规划建设;负责公交、出租车客运停车场(站)、长途客运停车场(站)、物流货运停车场(站)等专业停车场的管理和审批。
(四)负责港口、航道、岸线、陆域、水域的管理;负责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监督港口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环境保护和港口设施安保等工作。
(五)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客运、轨道交通和危险品运输的管理;指导监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辆技术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
(六)承担农村公路县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农村公路乡、村道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市交通运输和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检查全市交通运输和港航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和港航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市交通运输和港航单位经营秩序、服务质量。
(九)负责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指导监督交通运政执法、公路路政执法和水路运输执法工作。
(十)负责港口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涉及交通运输和港航行业的专项资金使用。
(十一)负责行业统计、信息化建设、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等行业运行情况,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国防交通工作;承担市交通战备工作。
(十三)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本级(含海口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2、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3、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
4、海口市港航管理处
5、海口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6、海口市第二地方公路管理站
7、海口市交通港航信息中心。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2)
2.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3.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2)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2)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2)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
统计表(见正文附件2)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7,635.3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6394.28万元,下降23.14%。
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项目减少。
(1)支出总计21706.6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15267.48万元,下降70.33%。
主要原因:
一是2016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已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给各个区政府;二是成品油价格补贴方案当年报市政府于2017年1月审批通过后,专项资金结转2017年年初支出。
(二)关于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635.31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25487.01万元,占92.23%;其他收入2148.3万元,占7.77%。
(三)关于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706.6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122.23万元,占19%;项目支出17584.44万元,占81%。
(四)关于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487.0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5044.55万元,增下降19.79%。
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项目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20738.4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12385.53万元,下降59.72%。
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已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给各个区政府;二是成品油价格补贴方案当年还未通过市政府审批,专项资金结转2017年年初支出。
(五)关于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88.2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23.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39%。
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24.76万元,下降4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23.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类)支出636.54万元,占3.12%;教育(类)支出2500万元,占12.2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8.38万元,占2.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8.86万元,占0.48%;农林水(类)支出615.96万元,占3.02%交通运输(类)支出15572.05万元,占76.25%;住房保障(类)支出534.6万元,占2.62%。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788.22万元,支出决算为2042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成品油价格补贴方案当年报市政府于2017年1月审批通过后,专项资金结转2017年年初支出。
其中: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36.54万元,支出决算为636.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年初预算7万元,支出决算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419.1万元,支出决算4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年初预算38.81万元,支出决算39.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98.86万元,支出决算98.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年初预算0万元,年初结余615.96万元,支出决算615.96万元,主要是跨年度项目,2016年度按工程进度拨付款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553.32万元,支出决算为15572.05万元,完成预算的75.7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成品油价格补贴方案当年报市政府于2017年1月审批通过后,专项资金结转2017年年初支出。
(六)关于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3.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89.20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04.72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2.3万元,支出决算为323.85万元,完成预算的94.61%。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1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2.91万元,完成预算的95.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2.8%。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强化内控管理,严格控制用车用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238.21万元,下降73.5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8万元,增长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8.89万元,下降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4万元,增长67.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马来西亚巴生港的邀请,回访友好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购置交通执法工作用车,2016年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港航一体化调研。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8万元,占0.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2.91万元,占9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0.0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8万元。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开支内容包括:
赴马来西亚巴生港出差费用及补助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2.91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3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2.9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办公支出及海口市“双创”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人次(含外事接待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次。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港航一体化调研。
(八)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扶持航运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7.255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该专项资金支付按时、合规执行,资金投入整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60.78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9.31万元,降低31.77%。
主要原因是:
委托业务费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海口市交通运输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7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1.21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