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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

 

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

重点实验室研究工作进展

(2016年度)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2017年3月

目录

一、重点实验室主要目标与任务2

(一)研究方向及主要研究内容2

(二)发展定位与中远期目标4

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工作进展5

(一)健全管理体制,推进基础能力建设6

(二)以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做好省厅科技支撑服务7

(三)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强化科研成果产出9

(四)紧扣国家政策导向,夯实市场发展基础11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凝练学科发展方向16

三、经验与问题17

(一)主要经验17

(二)存在问题17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18

(一)增加科研创新投入18

(二)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8

(三)继续推进相关项目与课题18

一、重点实验室主要目标与任务

(一)研究方向及主要研究内容

该重点实验室主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全省亟需解决的重大土壤环境污染问题以及现代土壤环境科学及修复技术的发展需要,以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为核心,开展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相关的前瞻性、战略性的应用理论与实用技术研究,设立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工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和矿区土地生态修复方向三个主要研究方向,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污染场地环境管理

⏹开展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政策法规研究。

围绕污染场地的环境排查、分类分级、土壤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工程修复、环境监理、土壤修复工程验收等方面,研究探索适应我省实际的环境管理与政策法规。

⏹开展我省污染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构建研究。

深入研究国家污染场地相关技术导则标准要求,围绕我省相关实际需求,研究探索我省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土壤筛选值等地方标准,开展我省污染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构建研究,为我省各地开展场地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建立我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技术研究创新平台。

依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建立广东省从事污染场地管理与修复技术研究创新的平台。

针对我省污染场地开发过程中面临的场地污染严重、修复研究薄弱、规范标准匮乏、修复技术缺乏等问题,以搭建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技术示范与应用转化、区域综合技术服务、合作交流与人才培养、政府管理决策支持等功能为建设目标,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有机物污染等修复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转化,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污染场地修复基础数据库,为我省污染场地的管理与修复提供技术支撑与创新平台。

2.工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

⏹开展工业企业场地排查技术研究。

选择化工、电镀、金属冶炼、农药等典型行业,建立场地污染识别与筛选技术方法;研究污染场地现场初步调查危害评估及等级分类方法;研究工业企业场地排查结果数据库及信息建档方法,建立潜在污染场地清单编制方法。

⏹开展工业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国内外污染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技术;探索制订基于人体健康风险、生态风险、地球化学背景和保护地下水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筛选值;研究建立地方污染场地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构建适合我省的污染场地治理模式与土壤修复技术体系。

研究固化/稳定化、植物修复、化学淋洗等修复技术工艺参数的适用性;研究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筛选技术方法;针对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污染场地类型、空间分布、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开展修复技术本土化研究,构建适合我省的污染场地治理模式与土壤修复技术体系。

⏹研发具备工程化应用的成套土壤修复技术与设备。

建立污染场地修复研制基地,针对重金属、有机化工污染场地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适合我省省情的实用性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成套技术与设备,以推动我省土壤环境修复技术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

3.矿区土地生态修复方向

⏹开展矿区土地生态修复的基础理论研究。

研究分析不同类型矿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存在的主要土壤环境问题;研究比较现有的矿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研究矿区土壤内部、界面与相邻外部环境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生物地球化学行为和界面过程;研究矿区土壤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含量与周边农产品安全的耦合关系等基础理论研究。

⏹开展矿区周边土壤污染源解析技术研究。

研究建立广东省典型矿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研究比较现有矿区周边土壤污染源分析技术在我省的适用性和局限性;研究不同区域土壤污染物的来源及其污染途径。

⏹建立新型矿区周边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体系与示范工程。

建立矿区环境污染控制、过程管控、生态修复以及应急管理等环境安全保障技术体系,研究矿区周边土壤污染过程及其控制技术、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化学控制和植物修复技术;研究新型的矿区周边污染土壤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为矿区污染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我省矿区土壤环境安全与周边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发展定位与中远期目标

重点实验室以满足我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以解决我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与修复治理关键问题为目标,针对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工业场地调查与修复技术、矿山土壤生态修复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和应用性技术研发探索符合我省省情的污染场地管理体系和修复技术体系,建成我省污染场地修复中试基地和研发中心,为全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通过5年建设,使重点实验室在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工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和矿区土地生态修复三大研究领域成为全省土壤环境保护的重要研究中心;组建特色研究团队,构建专门化先进研究平台和试验基地,促进土壤修复技术应用,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以及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关键技术。

通过10年建设,基本形成环境管理学、污染物分析化学、环境安全评估、环境健康化学、环境工程与监理等学科方向或交叉性的新学科;将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具有开放性、创新性和研究性且面向探索解决广东省土壤环境问题的广东省与国家环保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并将其培育为华南地区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以及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研发与修复装备研制基地;同步锻炼出一批高级研究人员,联合培养出一批包括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等各类国家需要的研究人才。

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工作进展

自2015年12月获省环保厅批复后,我院根据建设计划编制实施“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近期建设发展规划,积极加大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和保障力度,加强重点研究方向、科研人才团队的培养和基础科研实验条件的改进提升,稳步推进实验室各项建设工作,2016年度各项建设工作均得到有效落实,重点实验室科研和技术支撑能力不断提高。

(一)健全管理体制,推进基础能力建设

1.实验室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

完成实验室运行管理机构建设。

根据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我院积极组织调查分析,2016年,在申报方案基础上研究编制了《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近期建设发展规划》,明确了近期实验室建设的方案、计划及组织保障机制。

建立科学研究与检测分析业务的高效协调工作机制。

正式组建了检测中心,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监测分析等技术工作;编制了《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实验室管理办法》以及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完成了CMA检测资质扩项认证,形成了土壤、固体废物与沉积物的监测分析能力,建立了科研工作和检测分析业务有序协调、分工合作的实验室科研业务运行管理工作机制。

2.软硬件基础能力建设稳步推进

实验室基础科研条件不断改善。

我院土壤科研实验基础条件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新增实验室面积150平方米,进行了有机实验室及无机实验室分区改造并分别配备了相应辅助设施如专用废气处理及排放管路等,单独设置了超纯水室和微量天平室间等,实验室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优化。

此外,实验室近期投入215万元,采购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含FID及PID检测器)、吹扫捕集仪、旋转蒸发仪、微量天平等系列高精度分析设备,以及土壤环境模拟软件(如EVS地球三维可视化分析软件等)等,进一步拓宽了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能力与污染模拟能力。

二是多项土壤检测参数通过CMA计量认证。

2016年1月,我院重点实验室检测扩项通过332项检测参数的CMA资质认证,其中土壤和固废领域检测参数达100项,实验室检测分析能力得到了充分认可。

经过认真准备,2017年初重点实验室将继续扩项土壤和沉积物检测参数203项,进一步提高满足开展土壤方向科学研究和进行检测技术服务的能力。

(二)以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做好省厅科技支撑服务

1.承担编制《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土十条”)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以下称“土十条”),对广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和新任务。

文件印发后,省环保厅迅速成立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

经省环保厅委托,我院承担编制《广东省污染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按照“摸家底、强基础、谋重点”基本思路,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重点从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强化监管、试点带动、落实考核等方面开展工作。

《实施方案》分别于9月14日、11月16日两次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和各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共收集意见285条,采纳或原则采纳249条,未采纳36条。

11月22日,省政府召开《实施方案》部门协调会议,协调部门相关工作任务分配。

11月24日,省环保厅厅务会审议原则通过《实施方案》,要求将相关意见汇总修改后,报送省政府审议。

《实施方案》编制历时近6个月,先后召开了十余次厅长专题会、座谈会、专家咨询会、专题讨论会等,并经过十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报审稿),于12月8日经省政府十二届8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12月30日正式发布实施。

2.成功申请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广东省重点土壤污染地区环境调查与污染治理修复规划》

国家“土十条”中明确要求:

“各省(区、市)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土十条”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领导的带领下,重点实验室成功申请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广东省重点土壤污染地区环境调查与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

该项目下达金额共1300万元,是我院建院以来金额最高的专项。

项目执行周期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主要围绕15个重点农田污染地区和40个典型关闭搬迁工业企业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质量评估,建设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重点项目库,编制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

目前,我部门按照向省厅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3.牵头起草《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作为全国四大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先行先试点省份,2015年初省委主要领导要求尽快启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广东省委改革规划重要举措。

省人大将《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纳入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并由省环境保护厅、省人大环资委牵头成立了《条例》立法研究与起草工作小组。

团队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委托承担《条例》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

为科学推进《条例》编制工作的开展,加强《条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团队多次邀请中山大学法学院相关专家参与项目的研究讨论,同时组织多次省内外土壤污染防治调研工作,并重点从省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现状、问题、发展需要等方面开展《条例》的起草工作,起草完成《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成。

2016年6月,根据国家“土十条”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完成第二次书面征求各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并经省厅厅务会审议通过,已于7月底报请省政府审议。

目前《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在省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

(三)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强化科研成果产出

2016年,重点实验室新增科研课题3项,合计在研课题共6项。

其中包括国家自然基金项目3项(新增1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项、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1项(新增)以及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1项(新增)。

另团队还成功申请入库2017年广州市科学研究专项2项(尚未立项)。

1.成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代表着我国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最高级别,也是衡量一个单位科研整体实力的标准。

2016年,庄长伟博士再次成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林权改革后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演变及农户林地经营行为对其影响研究》。

该课题紧扣林权改革与生态系统服务评估前沿,主要分析林权改革后农户林地经营行为的变化特征,同时研究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时空演变规律,揭示农户林地经营行为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影响机理。

课题的研究成果可为日后完善林权改革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成功申请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1项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与“退二进三”政策的实施,大量有机化工等企业搬迁,遗留大量场地污染问题,导致严重的地下水污染。

据《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报道,我国长三角、珠三角、淮河流域等地区主要城市地下水中普遍检出有毒有机污染物,部分地区检出率超80%。

团队成功申请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地下水有机污染原位化学氧化与redox调控联合修复技术研发及示范》则是拟在明确地下水中典型有机污染物(苯系物、多环芳烃与氯代烃等)的污染特征和迁移转化规律的基础上,分别针对高浓度与低浓度污染地下水研发可靶向投加药剂的高效原位化学氧化技术与redox调控修复技术,研制原位地下水修复装备,并对典型污染地下水进行修复工程示范,实现有机污染地下水高效原位修复的目标。

该项目对推动我国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社会价值。

目前项目已选定广东省某典型地下水有机污染场地并开展地下水污染时空分布特征调查与环境安全评估,同时开展高效原位化学氧化技术与Redox调控修复技术的研究。

3.及时总结科研工作,突出强化科研成果

我部门在开展项目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研究成果。

2016年,我部门共出版著作1本,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项,获得各类奖项6个,发表科研论文18篇。

其中,获奖包括广东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各2项、广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以及全国引进版图书奖各1项;论文发表包括SCI3篇、EI2篇以及中文核心共11篇。

(四)紧扣国家政策导向,夯实市场发展基础 

2016年,我国全面打响环保“十三五”三大战役(水、气、土),重点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雾霾、水体黑臭、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

我部门紧扣国家政策导向,将土壤污染调查及防治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夯实工作技术,大力发展环保市场新业务。

1.牵头组建广东省土壤修复产业创新联盟

我国土壤环境总体形势严峻,珠三角等部分地区污染问题突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颁布实施将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提升到国家战略,土壤修复产业也将成为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但土壤修复行业尚处于产业起步阶段,面临着技术规范不完备、核心技术和装备缺乏、修复商业模式还在探索、行业还需自律监督等问题。

2016年,我院作为秘书处单位,联合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4家高校,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等4家科研机构,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和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2家行业协会成功申请组建广东省土壤修复产业创新联盟。

联盟将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模式,以标准、技术、产品、装备为研发重点,规范行业标准和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我省重土壤修复产业发展的整体创新能力,力争在广东打造出集研发-咨询-施工-设备等全链条新兴的土壤修复产业集群。

2.逐步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体系

1)承担编制《韶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

国家“土十条”中将韶关市列入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

借此契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开拓思路,达成国内首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省市共建协议,并委托我院开展韶关市现状调研和先行区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

该方案基于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提出到2020年韶关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需到达的目标、主要指标。

同时以“土壤得到有效保护,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目标,从土壤详查、土壤保护体系建设、污染源控制、土地安全利用、土壤治理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实施部门联动,加强土壤保护力度,促进韶关市土壤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设方案、重点工程。

该方案是促进韶关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具体工作,也是韶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通过此次《方案》编制工作的开展,不仅探索建立了土壤污染防治韶关新模式,也为广东乃至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工作提供先行示范经验。

经数个月的努力工作,《方案》已于2016年11月28日通过专家评审,12月底通过省环保厅和财政厅审批后提交至环保部和财政部备案。

2)圆满完成广钢白鹤洞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土建及环境监理工作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白鹤洞生产基地位于白鹅潭地区南部、珠江西岸,距离白鹅潭商业中心2.5公里,与海珠区广州造纸厂隔江相望,紧邻佛山千灯湖地区。

随着广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速,广州市政府将广钢白鹤洞地块纳入“广钢新城”的规划范围内,要把“广钢新城”打造成高标准配套建设高尚住宅区。

广钢白鹤洞生产基地于2013年9月全部停产搬迁,50多年的钢铁冶炼生产,使广钢地块部分土壤受到污染,需要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受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团队承担“广钢白鹤洞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从2016年1月起选派环境监理技术人员驻场,通过巡视、旁站、检查等方式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理监控,认真监督检查项目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及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

同年11月,完成该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编制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材料之一的《广钢白鹤洞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报告》,并在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主持召开的项目验收评审会中顺利通过验收。

本项目治理工程受到国家环保部、省、市各级环保系统领导高度重视,我院在此次环境监理项目中,专业并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受到业主及各方一致赞许。

3)研究制定广州市多个污染场地工作技术导则

从2010年起,随着广州市“退二进三”工作的持续推进,市区内大量工业企业逐步搬离,污染场地不断出现。

由于场地的进一步开发建设需要严格开展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等步骤,因此统一的技术规范尤为重要。

2014年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场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及修复系列技术导则(HJ25.1~4-2014)。

该系列导则适用于全国范围,但在地方层面仍缺少可具体操作的内容。

2016年,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委托我们团队开展编制《广州市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指引性》、《广州市污染场地调查与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广州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文件》以及《广州市污染场地环境修复技术方案》,在广东省率先开展制定适用于当地实际情况的技术规范文件。

根据国家和地方现有规范要求,综合广州市工业企业发展历程、污染场地特征研究以及环境管理工作特点,通过长时间的调研,政策法规和适用技术等资料的收集,并结合国内外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经验,完成编制《广州市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指引性》、《广州市污染场地调查与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广州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文件》和《广州市污染场地环境修复技术方案》初稿。

下一阶段,将对初稿进行多次意见征求及修改,尽早完成适用于广州市的土壤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4)积极开展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瞄准珠三角地区污染场地的新方向和新需求,不断拓展污染场地的环境调查与评估业务。

2016年先后承担或完成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及修复方案设计》、《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场地环境补充调查》、《广漆地块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及修复工程造价编制》、《广州锌片厂(南区)二期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南方面粉厂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广州油制气厂地块项目土壤风险详细调查》以及《广州市永达集团公司1号地部分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等项目,在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中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3.继续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评估与政策研究

1)初步构建了广东海珠湿地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受海珠区政府和海珠湿地公园委托,团队在海珠湿地公园开展了《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监测与价值评估》工作。

2016年,我部门完成建立湿地水质长期监测断面10个,微气候长期监测点15个,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6次。

监测点覆盖了万亩果园范围内城市湖泊、河涌、果林湿地等多种湿地类型以及湿地水质、微气候等方面的12个环境指标。

经过一整年连续的系统性监测(监测频次达到每月一次),对海珠湿地的生态系统特征进行摸底,提取背景特征,从而揭示了海珠湿地生态系统服务的特征的时空变化。

同时,在该工作中积累的湿地实测生态环境数据,可为区域生态补偿、生态资产评估和“山水林田湖”共同体的生态保护提供数据基础,对城市湿地的保护和恢复以及广州市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编制完成东源县及禅城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16年初,分别受东源县政府及禅城区政府委托,承担编《河源市东源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和《佛山市禅城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两项规划都分别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等方面,因地制宜地提出当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并于年底分别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后报省环保厅备案。

未来,东源县和禅城区将分别以《河源市东源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和《佛山市禅城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为依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为广东省其他地市创建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提供经验和示范借鉴,为广东省创建国家城乡规划体制改革试点省贡献力量。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凝练学科发展方向

1.加强人才引进,完善学科发展

2016年,重点实验室新增人员6人(博士1人、硕士2人、本科3人),团队成员增加至26人,还联合中科院广州地化所同培养博士后1人,联合广东工业大学共同培养硕士研究生2人,联合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共同培养硕士研究生1人。

2016年度2人晋升高级工程师,2人晋升工程师,核心团队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进一步提高,人才结构和梯队进一步优化。

2.创造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素质

重点实验室十分注重与国内知名科研机构、环保单位的交流与项目合作,全年组织团队成员参加各类学术交流与培训26次、开展青年论坛活动3次、参展中国环博会(广州)1次、组织专业培训会议1次。

这不仅给团队成员创造了较多及时了解行业前沿动态的机会,也为团队增加了更多宣传展示的机会。

三、经验与问题

(一)主要经验

1、突出问题导向,紧密围绕我省环境管理实际需求。

重点实验室以做好省厅智库为目标,研究实际问题、突出本地特色,充分发挥环保重点实验室在广东省土壤环境科研和管理决策服务技术支撑上的引领支撑作用。

2、通过省和各地土十条方案编制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顶层设计支持工作,为我省土壤污染防治指明方向。

重点实验室把土壤环境管理作为发展的核心方向,作为技术牵头单位先后完成《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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