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工程结构设计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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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工程结构设计说明

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工程结构设计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工程;

工程业主:

启东市人民医院;

设计单位:

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

江苏省苏通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拟建场地位于江苏省启东市区,江海路与民乐中路交界处东北侧,东侧为颐园,南侧为原有病房楼,西侧为江海路,北侧启东市肝癌研究所。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689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94.2平方米,其中:

地上38113.2平方米,地下11981平方米。

建筑基底面积11789平方米。

建筑层数:

地上19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72.9米。

本建筑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

地下两层,地上19层,地下两层负二层层高均为5.5m,负一层层高为5.0米;地上一~二层层高为4.5m,三层层高为3.9米,四~十九层层高为3.6m。

基础形式:

主楼部位为灌注桩+筏板基础、其余为灌注桩+承台筏板基础,裙房部位为灌注桩+承台+地梁基础;

基坑支护形式:

挡土结构采用灌注桩排桩,止水帷幕采用三轴搅拌桩形成连续的止水帷幕墙,竖向支撑设置二道钢筋混凝土对撑+大角撑的支撑。

本工程主楼为19层,地下2层,房屋高度72.9m,结构设计采用框剪结构;裙房为5层,房屋高度17.6m框架结构。

本工程为一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烈度为7度,主要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

地下室共两层。

主楼位置设计采用整板基础,其他部分为承台筏板基础,底板底标高大部分为-10.5m。

基础形式为柱下板筏基,板厚为600及2000mm(主楼部位)。

地下外墙厚度为350mm。

结构设计用5个后浇带将结构分为8个区段。

地下室底板、基础、地下外墙为C45S8抗渗混凝土,地下室底板及外墙防水为2厚聚氨酯防水涂料。

砼标号分布(A~G轴墙柱):

基础~1层C30,2~屋面C25。

砼标号分布(H~R轴墙柱):

地下室~3层C45,4~7层C45,8~12层C40,13~16层C35,17~顶C30。

墙体为200厚A7.5级加气砼砌块

2.编制依据

为了确保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结合本工程的建筑特点,编制本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30-2001J84-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J119-200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以及其它相关的规范及标准。

3.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行党、政、工和专职安全员共保的原则,充分发挥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组织保障作用。

2.封富晴同志为该项目专职安全员,行使安全员的权力和职责。

3.该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1安全管理目标

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

无重大伤亡事故,月轻伤事故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急性中毒事故为零,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火灾事故为零,1000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事故为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率达到100%,文明施工达标率100%,优良率80%以上,确保省全生产文明工地。

4.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4.2.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图

 

4.2.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4.2.2.1项目经理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安全专职人员工作。

3.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4.定期对职工,尤其是特殊工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5.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生重大事故和险肇事故苗子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落实改进措施。

6.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4.2.2.2项目副经理职责:

1.按照«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2.督促落实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3.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组织安全技术培训。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4.2.2.3安全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基层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

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4.2.2.4施工员职责

1.施工员对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要求组织施工,签发任务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检查实施。

3.负责脚手架、塔吊、机电设备安装及临时用电供电线路等设备安装验收签证工作。

4.熟悉掌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班组、职工遵章守纪和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6.认真清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配合调处。

4.2.2.5财务人员职责

1.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技术经费,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2.对企业审定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要支付。

4.2.2.6班组长职责

1.熟悉和掌握本班组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班组及作业区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3.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须做到班前提要求、班中跟踪检查、班后记录,随时掌握本班组设备、机具安全使用状态及人员操作待业、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4.及时做好区域内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验收工作,遇有险情立即向上级报告。

4.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办法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搞好生产管理,根据上通讯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项目部的具体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各班组要认真组织落实,并切实贯彻执行。

4.3.1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整个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安全检查工作。

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

4.3.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

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无机械事故,杜绝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2.讲究生活卫生,传染病的发生,食堂要保持清洁,炊具餐具经常消毒,养成卫生习惯,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

3.各班组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按照部颁标准,达到标准化工地,合格率达到100%。

4.3.3安全生产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安全检查的方法:

安全生产检查采取经常性的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专职安全员天天查,施工班组有班前活动。

每年安全月、安全周、“三高”期间、台风汛期前后等进行突出性检查。

2.公司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组员的检查组,项目部成立以韩建华项目经理为组长,各班组长为组员的检查组

3.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脚手架,“三宝”使用及“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垂直运输机械,施工机具,防火措施,场容场貌及生活卫生。

4.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评分。

5.贯彻边查边改边落实的原则。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罚款规定,并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到位。

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

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应采取切实的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暂时难以整改的应采取切实的防范监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4.3.4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规定对各级岗位人员都必须经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2.公司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项目经理和安全科长须参加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掌握了解劳动保护知识和安全技术法规。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安全技术专业培训,掌握和熟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隐患并随时排除。

4.新工人上岗前需经三级安全教育,使他们懂得本行业的特点,掌握和了解本工种岗位的安全规定,操作规程、规范,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变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及起重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两个进行一次复审。

6.根据季节、施工进度等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增强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

4.3.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技措施,需经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2.安技措施由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安技部门及项目部参加审查。

3.分部分项工程的安技措施交底,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对班组进行交底,并签字。

4.班组利用班前活动对职工进行交底。

5.审查内容:

A.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安技要求(包括易燃材料库位置,电器线路及变配电设备,土方及建筑材料和预制构件的堆放位置,塔吊位置等)。

B.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符合规范要求(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合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相应措施)。

C.特殊工程安装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6.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查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在施工条件或施工组织发生变化,需要更改或补充安技措施方案时,需经编制者同意,并经上述程序审批后方可变更。

4.3.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根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电工、电焊工(金属焊接)、架子工、起重机械的司机、场内运输车辆的司机等都是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本工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还需工作认真、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权发证部门对其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独立作业。

学员和实习司机必须在有证师傅指导下方可操作。

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不得擅离职守,严禁串岗乱位。

5.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定期复审,到期不复审者,作无证论处。

4.3.7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项目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立即报公司,公司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

2.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伤亡事故。

“四不放过”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3.轻伤事故由项目部经理处理,查清原因、查明责任与经过,采取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并按月统计上报。

4.项目部每月5日前必须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月报表。

5.工伤事故隐瞒报的,一经查出,对责任人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3.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奖励

A.凡在每次安全生产检查中,没有违章者年终视情况,经项目部评定给予经济奖励。

B.凡在日常施工中,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班组,奖励班组负责人1000元。

C.有开拓精神,积极提合理化建议,且有成效者给奖励。

在事故抢救中,使人民财产未受或少受损失者给予奖励。

2.处罚

A.工地安全管理混乱,不遵守安全法规,进行野蛮施工,工地文明施工差,不重视安全生产,罚工地负责人1000元。

B.凡在日常施工中,受到罚款的个人,年终均不得评为一、二、三等奖先进个人。

C.凡在施工生产中,造成伤亡事故的班组分别事故的大小,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

D.上班不戴安全帽,无论干部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不扣帽带每次罚款10元,高处作业(搭拆脚手架及拆除安装塔吊,及其它危险处所)不系安全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E.非机械操作工操作机械或从事不该从事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80元

F.高处作业时,向下抛掷物料,发现后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G.不经同意,随意拆除安全标语、标志、警告牌、安全设施者,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H.不听从工地领导和安全员教育,无理取闹,又不虚心接受批评教育的,视情节给予处罚。

I.对其它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不符合安全防护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安全工作准备

1.施工人员,首先必须认真熟悉本工程图纸,按设计要求规范为原则,认真仔细组织编制各项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安全技术难度交底,提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各项安全生产施工组织编制必须与施工速度同步进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班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各工程所需人数,所需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确保安全生产及工程顺利进行。

2.积极与建设单位联系,确定工程用水,施工用电的来源,用水、用电量的确定,做好统计,布置施工现场线路和供水管道。

3.合理安排施工机具的进场,安全所需设施,劳动力的统计,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地进行统计,提前做好安全设施到位的准备。

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结合工程特点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调度,周转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及工具配置工作。

4.根据实际需要,在建筑物附近搭设临时设施,将职工生活区和施工区分开,临时厕所、木工棚、钢筋加工棚等。

5.在建筑物四周设置一定高度的临时围挡,并要做好现场排水设施,保证施工场地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在搅拌站、砂石堆放处,应做路面硬化处理。

6.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遵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采用彩色喷绘安全标语及警示牌及时布置好五牌二图。

6.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每周进行一次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班长为组员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各班组长天天检查,及时纠正及时整改。

2.施工前,组织各工种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工人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建立好教育卡。

3.全面贯彻落实(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及防护措施。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垂直运输机械等均做好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5.施工使用的一切中小型机械,使用前须进行严格验收并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未经验收及技术交底不准投入使用。

6.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均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不准上岗作业。

7.建筑物中的“四口、五临边防护”,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设置防护设施,无可靠的防护措施不准进行作业。

8.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严格按验收制度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技术、机管、设备等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施工期间,经常对脚手架及支撑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9.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10.施工现场的一切临时用电,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设置,实行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采取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措施,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11.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资料,为施工现场提供内容真实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据。

12.制定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并分解到班组、个人。

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7.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7.1基础工程

1.基础工程施工前,首先应掌握地基泥岩层和承载力及地下水位等各项安全技术资料,制定施工方案。

2.基坑开挖后,把基坑的周边用Ø48的脚手钢管搭设两道防护栏杆,栏杆的高度为1.2m、0.6m,底部使用20cm的木板作挡脚板并固定,立杆间距为不大于2m,栏杆距坑边不小于50cm,整个栏杆的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3.为了便于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有利于特殊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在基坑内设置两处上下人扶梯,使用脚手管搭设,两侧边的防护设置方法与基坑边防护栏杆相同,钢扶梯的踏步每踏不大于30cm。

4.基坑施工中,经常检查四周边坡的土方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和不稳定时,应及时采取稳固措施,防止土方塌方,基坑周边1m内严禁堆放材料及机械设备,基坑周边的准载标准为:

FK=250kpa,严禁超过基坑工程设计时考虑的允许加荷载,建筑材料堆放(如钢筋等)的进场,大型机械设备需要行至坑边或停留时,必须征得项目经理的同意。

否则,不允许超载设备的进入。

5.制定和编制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根据基坑开挖后的土层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7.2模板工程

7.2.1模板的安装

1.模板应支撑在坚实的地基上,并应有足够的支承面积,严禁受力后地基产生下沉。

2.模板在荷载作用下,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并应保证结构的各部分形状、尺寸和位置的正确性。

3.模板设计时应考虑便于安装和拆除,同时还要考虑安装钢筋、浇捣砼方便。

4.模板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并应保证单体构件连接处有必要的紧密性和可靠性。

5.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改动。

6.整体式模板安装上层模板的施工及其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当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和新浇砼的重量时,方可进行。

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能拆除,同时上下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B.如采用悬吊模板支模时其支撑结构必须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7.当层间高度大于时,则在两层支架立柱间应铺设垫板,但应平整,上下层支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8.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9.支柱全部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沿横向纵向加设水平撑和垂直剪刀撑,并与支柱固定牢靠。

当支柱高度小于4m时,水平撑应设上下两道,两道水平撑之间,在纵、横向加设剪刀撑。

然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

7.2.2模板的拆除

1.砼平板浇筑完毕后,经过一段时间就应拆模,以加速模板周转使用率,拆模前应以砼强度报告为依据,办理拆除模板申请手续,经监理或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拆除。

2.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或工具袋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作业人员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砼有影响结构安全质量问题量,应暂时停止拆模,报告施工员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拆除。

4.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必须有切实的安全措施高专人指挥和巡回监督,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5.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拆除时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一般后安装的先拆,先安装的后拆,最好谁安装的模板由谁拆除,严禁作业人员在同一垂直面上拆除模板。

6.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禁操作人员扶空、踏空。

阳台边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的模板距离不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7.模板拆除间隙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可靠,严防突然掉落,倒塌等意外伤人。

模板拆除人员不可拥挤在一起,每一个人应该有足够的工作面,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注意配合,统一信号和行动。

8.遇六级以上大风时,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

有雨、雪、霜时先清扫施工现场,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9.拆除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时,首先检查基槽(坑)土壁的状况,发现有松动、龟裂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在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下人作业,拆下的模板和支承杆件不得在离基坑上口1m以内堆放,并随拆随运。

10.拆除板、梁、柱模板时应注意:

A.拆除3m以上的模板时,应搭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设防护栏杆。

B.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C.拆除应逐块卸,不得成片松动和撬落或拉倒。

D.拆除平台,楼层板的底模时,应设临时支撑,防止大片模板坠落,尤其是拆支柱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门窗洞口处拉拆,更应严防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E.严禁站在悬臂结构上面敲拆底模。

11.每人应有足够工作面,数人同时操作时应科学分工,统一信号和行动。

7.3钢筋工程

1.钢筋砼中用的热轧钢筋,应符合国标«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的规定。

2.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标签,并分批分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避免锈蚀和污染。

3.展开盘圆钢筋时,两端要卡牢,以防回弹伤人。

拉直钢筋时,地锚要牢固,卡头要卡紧,并在2m区域内严禁行人。

4.人工断料时,工具必须牢固,卡头要卡紧,切断小于300mm长的短钢筋时,应用钳子夹牢,严禁手扶。

5.多人运送钢筋时,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在建筑物内的钢筋要分散堆放。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无操作平台应拴好安全带。

7.绑扎立柱钢筋,严禁沿骨架攀登上下,当柱筋高在3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3m以下时,可用马凳或在楼面上绑好再整体竖立,已绑扎好的柱骨架应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绑扎挑檐、边柱钢筋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悬挑架,并按规定挂好安全网。

9.拉钢筋时,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或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且应用封闭式的导向滑轮,拉直钢筋地区禁止人员通行或停留。

10.拉钢筋应缓慢均匀,发现锚卡具有异常,要先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行操作。

7.4混凝土工程

1.使用平板震动器或振动棒的作业人员应穿胶鞋和戴绝缘手套,震捣设备应设有开关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

2.水平运输采用手推车,向料斗倒混凝土时,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或撒把。

3.浇筑混凝土按惯例用的溜槽必须固定牢固,若使用串筒时,串筒节间应连接牢靠,在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杆,严禁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4.浇筑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严禁直接站在模板支撑上操作,以避免踩滑或踏断坠落。

5.浇雨篷、阳台应有防护措施;浇筑料仓,则应将下口先行封闭,并搭设操作平台,以防坠落。

6.夜间浇筑混凝土,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但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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