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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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解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解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解读

(一):

怎样推行监视执纪职责,贯彻执行好条例

  1.条例第四章划定"党的规律搜查委员会的监视",各级纪委应怎样推行监视执纪职责,贯彻执行好条例?

  《条例》第二十六条明晰划定,党的各级规律搜查委员会是党内监视的专责构造,推行监视执纪问责职责。

这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前提下,对规律搜查委员会职责的高度凝练和精确定位。

20XX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视条例(试行)》划定,党的各级规律搜查委员会是党内监视的专门构造。

《条例》将"专门"改为"专责",虽是一字之差,实则反应了实践的成长和熟悉的深化,浮现了权利与责任的同一,凸显了政治责任和义务继续。

监视执纪问责彼此接洽、彼此促进,形成了从发明题目到执行规律再到责任追究的完备链条,是做好规律搜查事变的"纲".只有举起这个"纲",推行好这个"专责",各级纪委才气真正成为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党的蹊径目的政策的守护者、党风耿介建树和反糜烂斗争的推进者。

  一般监视要从严。

监视是纪委的主要职责。

《条例》环绕一般监视计划制度,划定了纪委在党内监视中包袱的3项详细使命,并对派驻监视、信访举报受理、严把"党风耿介意见回覆"关等提出明晰要求。

在3项详细使命中,起首明晰了纪委的监视工具,即同级党委出格是常委会委员、党的事变部分和直接率领的党组织、党的率领干部共4类,既包罗率领构造,也包罗率领干部出格是首要率领干部。

同时,把党章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抉择中关于规律搜查事变双重率领体制的要求详细化,提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率领的详细设施。

好比,要求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陈诉1次事变,每年向上级纪委举办述职,等等。

派驻机构是党组织设在被监视单元的"哨兵"和"探头",必需伸长耳朵、瞪大眼睛,时候存眷干部的头脑、事变、作风和糊口环境,监视驻在单元带工头子及其成员出格是首要认真人,不绝加强发明题目、办理题目的手段,真正施展"派"的势力巨子和"驻"的上风。

信访举报是党内监视和群众监视团结的重要方法,要当真认真地处理赏罚信访举报线索,对重要检发难项集团研究、说明研判,对典范性、广泛性题目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对信访举报较量齐集的处所和部分,督促查找缘故起因、当真整改。

选对人、用大好人相关党的奇迹成败,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耿介意见回覆"关是纪委的重要职责,要实时核查把握的反应率领干部题目线索,脚扎实地评价干部耿介环境,防备"带病抬举"、"带病上岗".

  执行规律要从严。

执纪是纪委履职的重要本领。

要把规律挺在前面,以规律为尺子权衡党员干部的举动,有错即纠、违纪即查,维护党的肌体康健和步队纯洁。

《条例》总结党风耿介建树和反糜烂斗争新理念新实践,把监视执纪"四种形态"写入条文,明晰了执纪重点和方法要领。

维护规律贵在一般,发言提示、约谈函询都是党内监视的重要方法。

纪委要在实践第一种形态即"红红脸、出出汗"上做足作业、下足工夫,发明违纪题目就实时品评诫勉、督促更正。

这种警示和训诫,可以停止题目小变中、中变大、一变多、小我私人题目酿玉成家题目,违纪题目最后演酿成违法犯法题目,实践证明是行之有用的。

执纪检察是纪委的重要职责,要浮现检察的政治性,把维护党的政治规律和政治端正放在首位,武断更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可、有禁不止,口是心非、两面三刀,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诱骗组织、反抗组织等举动,这是附和党的率领焦点、维护党的连合同一、固定党的执政基本、实现党的正确率领的肯定要求。

要突出重点,把不收敛不罢手,题目线索反应齐集、群众反应凶猛,此刻重要岗亭且也许还要抬举行使的率领干部作为检察重点,三类环境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

要僵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施展头脑教诲成果,让检察工具重温党章,从抱负信心宗旨、党性原则、作风规律上反省错误,真心悔悟,回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来。

  实验问责要从严。

问责是监视执纪的担保,监视执纪的结果最终要靠问责来强化。

《条例》把责任作为贯串始终的主线,要求以问责作为落实责任的保障。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视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畴内推行监视职责。

抓住主体责任,就抓住了关键和要害。

纪委在推行自身监视职责的同时,要拿起问责这个利器,对推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党内监视弱化,造成严峻效果的严重问责。

对纪委、纪检组监视浸染没有施展,能发明的题目没有发明,发明题目不陈诉不处理的,邓州网,也要严重追究责任。

  2.作为党内监视专责构造,中央纪委将采纳什么法子,增强对条例贯彻落实环境的监视搜查?

  礼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好的制度不执行,就会形同虚设;好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就是一纸空文。

凭证《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四条划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礼貌是纪委的三项首要使命之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视条例》第二十六条也明晰划定,各级纪委增强对所辖范畴内党组织和率领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蹊径目的政策环境的监视搜查。

可以看出,增强对条例贯彻落实环境的监视搜查是各级纪委的应尽之责。

中央纪委要在党中央的坚定率领下,将督促条例的执行与耿介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糊口的多少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礼貌跟尾起来,增强监视搜查、严酷执行规律、强化责任追究,武断查处违规违纪举动,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重性和势力巨子性。

  一是强化一般监视。

督促抓好条例的进修、教诲和宣传,进步宽大党员率领干部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督促各级党组织施展巡视巡察、民主糊口会、党内发言、干部考查查核、述责述廉、率领干部小我私人有关事项陈诉、率领干部到场过问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视制度浸染,全面把握条例贯彻执行环境,武断更正不落实、落而不实的题目,尤其对整改环境要跟踪督办。

在一般监视搜查中要僵持把规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是开展专项搜查。

中央纪委将当令对条例贯彻落实环境开展专项搜查,实时发明和督促办理事变中存在的题目。

重点相识党内监视中发明题目和线索治理、整改落实、保障党员权力的环境,看题目和线索有没有如实记录、齐集打点?

有没有成立台账、分类处理?

有没有实时核实并交响应部分处理赏罚?

有没有拟定整改方案?

对发明的题目有没有做到条条整改、件件下落?

存在不存在冲击反扑监视者的环境?

有没有保障监视工具的正当权益?

各级纪委也要组织开展相干搜查,敦促事变落实。

专项搜查后,要汇总有关环境,提出下一步开展事变的意见提议,实时向党中央陈诉。

  三是严酷执纪问责。

对不推行可能不正确推行党内监视职责、纠错整改不力,对发明的题目该整改不整改、该查处不查处乃至遮盖容隐的,要依照有关划定严重执纪问责,机动采纳提示发言、诫勉发言、约谈函询、组织处理赏罚、规律处分等方法稳当处理。

对在题目和线索处理中透风报信、泄漏奥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搞以霸术私、权钱买卖营业的,尤其要严重处理赏罚,毫不将就。

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视责任,又要追究率领责任、党组织的责任。

当令将监视搜查中发明的广泛性题目在党内举办传递,选择一些典范案例点名道姓向全社会曝光,开释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解读

(二)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XX年10月2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可以说,党内监督条例的通过、生效和实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进一步深化,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特别是在党内监督工作领域,党内监督条例的生效实施为监督工作和监督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重要的程序、规范和制度依据。

  一、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此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XX年12月31日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

所以,党的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就需要对条例进行修订。

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这项宏大工程上,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且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的多数内容已经成为党的建设实践过程中的制度、机制和标准。

新时期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新思路新机制也要充实完善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

因此,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党的建设新阶段都提出了修订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包括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包括在党内监督中要凸显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特别是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等方面的重要的管党治党工作,要形成规则和机制,对党内监督条例进行健全完善,做到党内监督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所以我们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修订、审议通过以及生效实施,是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化的标志,更是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化增强、各项规则行之有效的重要体现。

  第一,健全完善党内监督条例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那么,紧紧抓住这个关键,解决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就是解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怎么解决管党治党中的不足,真正让各级党组织在党的建设中负起责任,让各级领导干部在行使管党治党权力的时候能够按照中央的要求,按照党的建设新思想新战略新部署来贯彻落实?

一个重要的关键就是加强监督。

  如果在党的建设中,监督工作不能发力,不能改进,不能针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组织和个人发挥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在很大程度就会丧失重要保障。

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中指出: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都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十分重要的课题,也是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也就是说,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发力点在党内监督上。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实践要求,通过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制度给予发展和创新。

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战略新机制的要求,总结近年来党内监督的经验和成果,充实完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成为深化从严治党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因此,《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要意义的第一个方面是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性、系统性和深化推进的角度来认识把握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意义。

  第二,健全完善党内监督条例是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

  党内监督条例带有突出的问题导向和问题意识。

大家知道,问题导向和问题意识本身就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工程时的一个突出特色。

那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不例外,而且《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问题导向和问题意识更突出。

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说,修订完善党内监督条例直接的原因和直接的实践动机就是要解决我们党的建设中党内监督工作的短版,尤其是由于监督不到位、监督没有发力而导致在管党治党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偏差,要紧紧锁定这些问题来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

同时,也出现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在一段时期内,党的建设出现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都和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化水平不高、党内监督工作效率不足、党内监督工作在解决问题上的手段方法不够直接相关。

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等等。

这些都是党的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的监督工作制度、措施、手段不到位。

  比如,党的领导是怎么弱化的?

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对中央的大政方针、工作部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贯彻落实的原因何在?

就是因为承担贯彻落实这项责任的党组织、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没有高度重视。

同时,党内监督对于领导干部履行责任义务的监督不到位,很多人因此毫无后顾之忧。

这就意味着,这些人认为即使没有履职尽责,没有管党治党,也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这就直接导致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后果。

从这个意义上说,要解决党内存在的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尤其是要解决在党的建设上一个时期以来出现的宽松软等问题,就要强化问责。

  而无论是问责也好,纪律手段也好,包括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等,都是监督。

监督到位了、发力了,监督的手段绩效显现了,这些不履职的问题以及管党治党中不尽责的问题自然就会解决。

  从这点来讲,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核心就是管党治党,这是一个明确的主体。

党内监督就是锁定怎样督促,怎样监察,怎样约束和规范党内各个方面,从组织到领导干部,从基层组织到每一个党员,都要在管党治党这个主题下做好党的建设工作。

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讲,《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核心和主旨就是管党治党。

所以,党内监督的根本使命和基本定位,就是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要有力、治党必从严的基本指导思想来进行组织的,通过强化党内监督工作,解决党内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实现管党治党,最终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的实现。

  第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生效实施必然促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水平

  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必然使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增强。

我们前边讲了,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监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离不开对方方面面负有管党治党责任的各类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可见党内监督的地位有多重要。

这也就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建设、规范性建设、程序化建设至关重要。

所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很大程度解决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突出制度规则和程序规范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内监督条例的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和程序,党内监督的制度依据进一步清晰,从而保障党内监督目标的实现,提高了党内监督的制度化水平。

新颁布实施的党内监督条例,对于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监督依据、监督体系,各监督主体的责任,监督的重点对象,程序步骤、监督手段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这就提高和保障了党内监督活动从宏观到中观、微观的规范化、程序化的程度。

讲规范、有程序、有条例、有章法,从而有力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在制度轨道内进行,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构和内容

  

(一)结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共8章,47条,6600多字,分为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是总则,共9条。

总则,顾名思义,就是管总的、抓总的。

这9条规定都是在党内监督工作中一般性的、总体性的、整体性的事项。

比如,明确党内监督条例制定的目的和依据,阐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及党内监督体系的构成等。

  第二板块是党内监督条例的第二到五章,共27条,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监督主体的规定。

这一板块对党内监督的四大类主体,也就是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在党内监督工作中的地位、职责、任务、手段、措施等,做出了规定。

所以,第二板块可以看作是整个监督条例的主体部分。

  第三板块是第六到八章,共11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

这是党内监督保障的内容。

  

(二)重点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文本的结构顺序,我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重点要素和重点构成条件进行了梳理。

  1.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我们要特别强调的是,从直接指导意义上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指导思想,构成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最直接的指导原则。

比如,"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等,都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

  2.重要原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总则方面列举了几条重要原则。

一是明确规定"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在党内监督中的体现。

"全面"和"从严"是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方面的价值。

为什么党的十八大之后,党的建设打开新局面,进入新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价值的增加,对于从严治党效力的增强具有巨大作用。

"全面"即全覆盖、无空白、无遗漏、无例外、无禁区。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面从严治党尤其是"全面"的价值在党内监督里的首要体现。

党内不承认有不受监督的人,不受监督的组织。

  这一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讲得非常清楚,叫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监督约束和信任重用二者并行不悖,并不矛盾。

要按照党的建设基本原理来看,在信任重用的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过程中加强监督,恰恰是信任的延伸。

所以,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而不能将其对立。

监督和约束也绝不代表不行,为什么?

因为监督约束是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党的监督面前人人平等。

监督到位,各项工作保障到位,防止监督对象犯错误,这在很大程度上也达到了信用重任的目的,所以二者是不矛盾的。

所以,通过加强党内监督,形成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监督链条,使每一级组织、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在党内监督的章程下进行,实现监督面前一视同仁,无特权、无例外,不留死角。

  二是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毫无疑问,党内监督也是一个很大的工程,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所以党内监督要遵循、要贯彻,也要落实民主集中制,不能有所偏离。

  民主集中制着眼于整个党的队伍的监督体系的完善,要实现依规依纪推进。

所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特别提到,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这几句话是有针对性的。

  首先,为什么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

过去一段时间,管党治党出现了一些薄弱环节,引发了一系列严重后果。

党风政风不正,原因就是上对下的监督不完全得力。

监督不到位,发力不够,造成这种情况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上对下的监督受到距离、时间、空间的影响。

上级监督表现突出的弊端之一是什么?

远。

就是看不见或看不清,那么,上对下的监督就难以发力,这个力也就难以准确。

  所以《条例》里提到"要强化".怎么强化?

比如说由远变近,看清了、问题抓准了再发力,就使得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落实下来了,上级监督下级的责任也就能履行到位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内监督的发展和创新中,一个很大的方面就是强化上级自上而下的组织结构,最典型的手段就是党的十八大以后的巡视工作、巡视制度。

比如中央巡视组对于中管干部和中央管理机构的巡视。

我们知道,巡视是上对下的监督手段,而巡视组到巡视单位就等于把上级的眼光拉长,看得更远了。

发现问题,锁定问题,就好监督。

巡视制度的完善就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而且已经大见成效。

这也是对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党内监督的几个重要方向上的探索和创新做出确认和规定。

  其次,"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简单讲,就是下级对上级的监督。

下级监督上级有哪些阻碍?

比如信息受限,监督手段、监督通道、监督路径不够等,就使得下对上的监督有难度。

所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在党内监督的发展创新上也大力加强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

对此,我们党有着优良的传统。

比如,群众路线。

为什么党的十八大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我们知道,贯彻和执行群众路线在很大程度上便于群众监督,为基层党员、基层组织对上级组织的监督提供一个宽阔的路径、通道。

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自下而上监督的探索、总结和确认。

  最后,"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同级监督的问题就一个字——软。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提到管党治党有三个字的问题,就是"宽松软".软,包括党内同级监督之间的"软".比如在一些单位、一些地方,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都是表扬,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对问题视而不见,把应该解决的事情置于脑后,以至于"一团和气".所以,这种放弃监督、畏惧监督的不良倾向要克服,要充分发挥同级相互监督的作用,也就是说要把过去的"软"变"硬",真正使监督有效开展起来。

那怎么由软变硬?

  比如,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第一种形态,"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通过班子内部监督,相互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告诫、提醒、警示,引以为戒,充分发挥同级相互监督的作用。

所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这些原则,很大程度上是对我们党建设过程中党内监督探索的成功经验的确认和总结。

  三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这项原则讲的是规律。

从根本上说,党内监督在于经常、长期。

经常就是日常,长期是指要常抓不懈。

这样,监督的效力、效能才能够充分体现出来。

从规律来看,就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就是监督的结果。

监督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知道,党内监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了管党治党,为了实现党员干部管党治党职责的履行。

在监督的过程中可能会有纪律处分,甚至可能还会有一些处分、处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核心是监督,从词义上看,监是监察,监视;督,是督促。

所以,监督既是一种活动,又是一种关系。

什么活动关系?

就是特定的主体对特定客体的规范、约束、牵制的关系。

这种规范、约束、牵制都是带有价值和目标的。

比如说我们讲党内监督条例很多的内容就是通过督促、告诫、提醒、批评、通报来实现一定的制约,手段力度再大点就是纪律处分、追责、问责,严重违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监督手段最轻的是警示、告诫、提醒、督促,严重的有批评、通报等,具体形式有巡视、巡查,对特定监督对象实现约束、规范、引导,甚至节制。

最后达成的目的就是"治病救人".从系统的目标来看,是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实管党治党。

  而日常监督的优越性是什么?

通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事变大,把那些违纪、歪风邪气、"宽松软"的事情,在苗头阶段就进行克服和纠正。

所以,监督真正的效力恰恰体现在日常的、经常的、长期的事情上,而不仅仅简单体现在一时一世。

所以,这条原则讲的是监督的重要规律。

要经常抓、长期抓,要防微杜渐,通过监督手段把各种不好的事都克服、纠正在萌芽时期。

  3.任务和目标

  这一点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里讲得非常清楚: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也就是说,党内监督重点任务就是解决管党治党的问题,党内的组织和领导要履职担责,要负起责任。

重点任务还包括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所以,我们一再强调,《条例》的核心就是重点解决管党治党中的问题,尤其是"宽松软".因为只有这样,党内监督工作才能完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使命。

  那么,党内监督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条例》中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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