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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工程堤基施工

堤防工程堤基施工

5.1一般规定

5.1.1 堤基施工前,应根据勘测设计文件、堤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条件制订有关施工技术措施与细则。

5.1.2 堤基地质比较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无现行规范可遵照时,应进行必要的技术论证,并应通过现场试验取得有关技术参数。

5.1.3 当堤基冻结后有明显冰夹层和冻胀现象时,未经处埋,不得在其上施工。

5.1.4 对堤基开挖或处理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应及时详细记录,经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堤身填筑。

5.1.5 基坑积水应及时抽排,对泉眼应分析其成因和对堤防的影响后予以封堵或引导;开挖较深堤基时,应防止滑坡。

5.1.6 堤基施工除按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5.2堤基清理

5.2.l 堤基基面清理范围包括堤身、铺盖、压载的基面,其边界应在设计基面边线外30cm~50cm。

5.2.2 堤基表层不合格土、杂物等必须清除,堤基范围内的坑、槽、沟等,应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

5.2.3 堤基开挖、清除的弃土、杂物、废碴等,均应运到指定的场地堆放。

5.2.4 基面清理平整后,应及时报验。

基面验收后应抓紧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时,应做好基面保护,复工前应再检验,必要时须重新清理。

5.3软弱堤基施工

5.3.1 采用挖除软弱层换填砂、土时,应按设计要求用中粗砂或砂砾,锚填后及时予以压实。

5.3.2 流塑态淤质软粘土地基上采用堤身自重挤淤法施工时,应放缓堤坡、减慢堤身填筑速度、分期加高,直至堤基流塑变形与堤身沉降平衡、稳定。

5.3.3 软塑态淤质软粘土地基上在堤身两侧坡脚外设置压载体处理时,压载体应与堤身同步、分级、分期加载,保持施工中的堤基与堤身受力平衡。

5.3.4 抛石挤淤应使用块径不小于30cm的坚硬石块,当抛石露出土面或水面时,改用较小石块填平压实,再在上面辅设反滤层并填筑堤身。

5.3.5 采用排水砂井、塑料排水板、碎石桩等方法加固堤基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4透水堤基施工

5.4.1 用粘性土做辅盖或用土工合成材料进行防渗,应按本规范6.6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铺盖分片施工时,应加强接缝处的碾压和检验。

5.4.2 粘性土截水槽施工时,宜采用明沟排水或井点抽排,回填粘性土应在无水基底上,并按设计要求施工。

5.4.3 截渗墙可采用槽型孔、高压喷射等方法施工,施工时应符合本规范5.1.2的规定。

  1 开糟形孔灌注混凝土、水泥粘土浆等;

  2 开槽孔插埋土工膜;

  3 高压喷射水泥粉浆等形成截渗墙。

5.4.4 反滤和排水应按本规范6.7的要求施工。

5.4.5 砂性堤基采用振冲法处理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5多层堤基施工

5.5.1 多层堤基如无渗流稳定安全问题,施工时仅需将经清基的表层土夯实后即可填筑堤身。

5.5.2 如采用盖重压渗、排水减压沟及减压井等措施处理,应根据设计要求与本规范6.7的有关规定执行。

5.5.3 堤基下有承压水的相对隔水层,施工时应保证保留设计要求厚度的相对隔水层。

5.5.4 堤基面层为软弱或透水层时,应按本规范5.3或5.4的要求处理。

5.6岩石堤基施工

5.6.1 强风化岩层堤基,除按设计要求清除松动岩石外,筑砌石堤或混凝土堤时基面应铺水泥砂浆,层厚宜大于30mm;筑土堤时基面应涂粘土浆,层厚宜为3mm,然后进行堤身填筑。

5.6.2 裂缝或裂隙比较密集的基岩,采用水泥固结灌浆或帷幕灌浆进行处理时,应符合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

6堤身填筑与砌筑

6.1土料碾压筑堤

6.1.1 填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辅填;堤防横断面上的地面坡度陡于1:

5时,应将地面坡度削至缓于1:

5。

  2 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人工施工时段长可适当减短。

  3 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并配备人员或平土机具参与整平作业,严禁出现界沟。

  4 在软土堤基上筑堤时,如堤身两侧设有压载平台,两者应按设计断面同步分层填筑,严禁先筑堤身后压载。

  5 相邻施工段的作业面宜均衡上升,若段与段之间不可避免出现高差时,应以斜坡面相接,并按本规范6.8.1及6.8.2的规定执行。

  6 已铺土料表面在压实前被晒干时,应洒水湿润。

  7 用光面碾磙压实粘性土填筑层,在新层辅料前,应对压光层面作刨毛处理。

填筑层检验合格后因故未继续施工,因搁置较久或经过雨淋干湿交替使表面产生疏松层时,复工前应进行复压处理。

  8 若发现局部“弹簧土”、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切破坏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铺填新土。

  9 施工过程中应保证观测设备的埋设安装和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保护观测设备和测量标志完好。

  10 在软土地基上筑堤,或用较高含水量土料填筑堤身时,应严格控制施工速度,必要时应在地基、坡面设置沉降和位移观测点,根据观测资料分析结果,指导安全施工。

  11 对占压堤身断面的上堤临时坡道作补缺口处理,应将已板结老土刨松,与新铺土料统一按填筑要求分层压实。

  12 堤身全断面填筑完毕后,应作整坡压实及削坡处理,并对堤防两侧护堤地面的坑洼进行铺填平整。

6.1.2 铺料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设计要求将土料铺至规定部位,严禁将砂(砾)料或其他透水料与粘性土料混杂,上堤土料中的杂质应予清除;

  2 土料或砾质土可采用进占法或后退法卸料,砂砾料宜用后退法卸料;砂砾料或砾质土卸料时如发生颗粒分离现象,应将其拌和均匀;

  3 辅料厚度和土块直径的限制尺寸,宜通过碾压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资料时,可参照表6.1.2的规定取值;

表6.1.2铺料厚度和土块直径限制尺寸表

压实功能

类 型

压实机具种类

铺料厚度

(cm)

土块限制

直径(cm)

轻 型

人工夯、机械夯

15~20

≤5

5t~10t平碾

20~25

≤8

中 型

12t~15t平碾

斗容2.5m3铲运机

5t~8t振动碾

25~30

≤10

重 型

斗容大于7m3铲运机

10t~16t振动碾

加载气胎碾

30~50

≤15

  4 铺料至堤边时,应在设计边线外侧各超填一定余量:

人工铺料宜为10cm,机械铺料宜为30cm。

6.1.3 压实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前应先做碾压试验,验证碾压质量能否达到设计干密度值,方法见附录B。

若已有相似条件的碾压经验也可参考使用。

  2 分段填筑,各段应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和过压。

上下层的分段接缝位置应错开。

  3 碾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碾压机械行走方向应平行于堤轴线;

  2)分段、分片碾压,相邻作业面的搭接碾压宽度,平行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0.5mm;垂直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3m;

  3)拖拉机带碾磙或振动碾压实作业,宜采用进退错距法,碾迹搭压宽度应大于10cm;铲运机兼作压实机械时,宜采用轮迹排压法,轮迹应搭压轮宽的1/3;

  4)机械碾压时应控制行车速度,以不超过下列规定为宜:

平碾为2km/h,振动碾为2km/h,铲运机为2档。

  4 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辅以夯具夯实,夯实时应采用连环套打法,夯迹双向套压,夯压夯1/3,行压行1/3;分段、分片夯实时,夯迹搭压宽度应不小于1/3夯径。

  5 砂砾料压实时,洒水量宜为填筑方量的20%~40%;中细砂压实的洒水量,宜按最优含水量控制;压实施工宜用履带式拖拉机带平碾、振动碾或气胎碾。

6.1.4 采用土工合成加筋材料(编织型土工织物、土工网、土工格栅)填筑加筋土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筋材铺放基面应平整,筋材宜用宽幅规格;

  2 筋材应垂直堤轴线方向铺展,长度按设计要求裁制,一般不宜有拼接缝;

  3 如筋材必须拼接时,应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编织型筋材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5cm,以细尼龙线双道缝合,并满足抗拉要求;

  2)土工网、土工格栅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5cm(土工格栅至少搭接一个方格),并以细尼龙绳在连接处绑扎牢固。

  4 铺放筋材不允许有褶皱,并尽量用人工拉紧,以U形钉定位于填筑土面上,填土时不得发生移动;

  5 填土前如发现筋材有破损、裂纹等质量问题,应及时修补或作更换处理;

  6 筋材上可按规定层厚铺土,但施工机械与筋材间的填土厚度不应小于15cm;

  7 加筋土堤压实,宜用平碾或气胎碾,但在极软地基上筑加筋堤,开始填筑的二三层宜用推土机或装载机铺土压实,当填筑层厚度大于0.6m后,方可按常规方法碾压;

  8 加筋堤施工,最初二三层的填筑应注意:

  1)在极软地基上作业时,宜先由堤脚两侧开始填筑,然后逐渐向堤中心扩展,在平面上呈凹字形向前推进;

  2)在一般地基上作业时,宜先从堤中心开始填筑,然后逐渐向两侧堤脚对称扩展,在平面上呈凸字形向前推进;

  3)随后逐层填筑时,可按常规方法进行。

6.2土料吹填筑堤

6.2.1 土料吹填筑堤方法有多种,最常用的有挖泥船和水力冲挖机组两种施工方法;挖泥船又有绞吸式、斗轮式两种形式。

6.2.2 水下挖土采用绞吸式、斗轮式挖泥船;水上挖土采用水力冲挖机组,并均采用管道以压力输泥吹填筑堤。

6.2.3 不同土质对吹填筑堤的适用性差异较大,应按以下原则区别选用:

  1 无粘性土、少粘性土适用于吹填筑堤,且对老堤背水侧培厚更为适宜。

  2 流塑—软塑态的中、高塑性有机粘土不应用于筑堤。

  3 软塑—可塑态粘粒含量高的壤土和粘土,不宜用于筑堤,但可用于充填堤身两侧池塘洼地加固堤基。

  4 可塑—硬塑态的重粉质壤土和粉质粘土,适用于绞吸式、斗轮式挖泥船以粘土团块方式吹填筑堤。

6.2.4 吹填区筑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次筑堰高度不宜超过1.2m(粘土团块吹填时筑堰高度可为2m);

  2 应注意清基,并确保围堰填筑质量;

  3 根据不同土质,围堰断面可采用下列尺寸:

粘性土,顶宽1m~2m,内坡1:

1.5,外坡1:

2.0;砂性土,顶宽2m,内坡1:

1.5~1:

2.0,外坡1:

2.0~1:

2.5;

  4 筑堰土料可就近取土或在吹填面上取用,但取土坑边缘距堰脚不应小于3mm;

  5 在浅水域或有潮汐的江河滩地,可采用水力冲挖机组等设备,向透水的编织布长管袋中充填土(砂)料垒筑围堰,并需及时对围堰表面作防护。

6.2.5 排泥管线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泥管线路应平顺,避免死弯;

  2 水、陆排泥管的连接,应采用柔性接头。

6.2.6 根据不同施工部位,宜遵循下列原则选择不同吹填措施:

  1 吹填用于堤身两侧池塘洼地的充填时,排泥管出泥口可相对固定;

  2 吹填用于堤身两侧填筑加固平台时,出泥口应适时向前延伸或增加出泥支管,不宜相对固定;每次吹填层厚不宜超过1.0m,并应分段间歇施工,分层吹填;

  3 吹填用于筑新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先在两堤脚处各做-逍纵向围堰,然后根据分仓长度要求做多道横向分隔封闭围堰,构成分仓吹填区分层吹填;

  2)排泥管道居中布放,采用端进法吹填直至吹填仓未端;

  3)每次吹填层厚一般宜为0.3m~0.5m(粘土团块吹填允许在1.8m);

  4)每仓吹填完成后应间歇一定时间,待吹填土初步排水固结后才允许继续施工,必要时需辅设内部排水设施;

  5)当吹填接近堤顶吹填面变窄不便施工时,可改用碾压法填筑至堤顶。

6.2.7 泄水口可采用溢流堰、跌水、涵洞、竖井等结构形式,设置原则和数量,应符合SL17-90《硫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6.2.8 挖泥船取土区应设置水尺和挖掘导标。

6.2.9 吹填施工管理应做好下列工作:

  1 加强管道、围堰巡查,掌握管道工作状态和吹填进展趋势;

  2 统筹安排水上、陆上施工,适时调度吹填区分仓轮流作业,提高机船施工效率;

  3 查定吹填筑堤时的开挖土质、泥浆浓度及吹填有效土方利用率等常规项目;

  4 检测吹填土性能:

泥沙沿程沉积颗粒大小分布;干密度和强度与吹填土固结时间的关系;

  5 控制排放尾水中未沉淀土颗粒的含量,防止河道、沟渠淤积。

6.2.10 吹填筑堤时,水下料场开挖的疏浚土分级,按《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中的疏浚土分级表执行。

6.3抛石筑堤

6.3.1 在陆域软基段或水域采用抛石法筑堤时,应先施工抛石棱体,再以其为依托填筑堤身闭气土方。

6.3.2 抛石棱体施工时,在陆域可仅在临水侧做一道;在水域宜在堤两侧堤脚处各做一道。

6.3.3 抛石棱体定线放样,在陆域软基段或浅水域可插设标杆,间距以50m为宜;在深水域,放样控制点需专设定位船,并通过岸边架设的定位仪指挥船舶抛石。

6.3.4 陆域软基段或浅水域抛石,可采用自卸车辆以端进法向前延伸立抛,立抛时可不分层或采用分层阶梯式抛填,软基上立抛厚度,以不超过地基土的相应极限承载高度为原则;在深水域抛石,宜用驳船在水上定位分层平抛,每层厚度不宜大于2.5m。

6.3.5 抛填石料块重以20kg~40kg为宜,抛投时应大小搭配。

6.3.6 抛石棱体达到预定断面,并经沉降初步稳定后,应按设计轮廓将抛石体整理成型。

6.3.7 抛石棱体与闭气土方的接触面,应根据设计要求做好砂石反滤层或土工织物滤层。

6.3.8 软基上抛石法筑堤,若堤基已有铺填的透水材料或土工合成加筋材料加固层时,应注意保护。

6.3.9 陆域抛石法筑堤,宜用自卸车辆由紧靠抛石棱体的背水侧开始填筑闭气土方,逐渐向堤身扩展;闭气土方有填筑密实度要求者,应符合本规范6.1的有关规定。

6.3.10 水域抛石法筑堤,两抛石棱体之间的闭气土体,宜用吹填法施工;在吹填土层露出水面,且表层初步固结后,宜采用可塑性大的土料碾压填筑一个厚度约1m的过渡层,随后按常规方法填筑。

6.3.11 用抛石法填筑土石混合堤时,应在堤身设置一定数量的沉降、位移观测标点。

6.4砌石筑墙(堤)

6.4.1 浆砌石墙(堤)宜采用块石砌筑,如石料不规则,必要时可采用粗料石或混凝土预制块作砌体镶面;仅有卵石的地区,也可采用卵石砌筑。

砌体强度均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6.4.2 浆砌石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砌筑前,应在砌体外将石料上的泥垢冲洗干净,砌筑时保持砌石表面湿润;

  2 应采用坐浆法分层砌筑,铺浆厚宜3cm~5cm,随铺浆随砌石,砌缝需用砂浆填充饱满,不得无浆直按贴靠,砌缝内砂浆应采用扁铁插捣密实;严禁先堆砌石块再用砂浆灌缝;

  3 上下层砌石应错缝砌筑;砌体外露面应平整美观,外露面上的砌缝应预留约4cm深的空隙,以备勾缝处理;水平缝宽应不大于2.5cm,竖缝宽应不大于4cm;

  4 砌筑因故停顿,砂浆已超过初凝时间,应待砂浆强度达到2.5MPa后才可继续施工;在继续砌筑前,应将原砌体表面的浮渣清除;砌筑时应避免振动下层砌体;

  5 勾缝前必须清缝,用水冲净并保持缝糟内湿润,砂浆应分次向缝内填塞密实;勾缝砂浆标号应高于砌体砂浆;应按实有砌缝勾平缝,严禁勾假缝、凸缝;砌筑完毕后应保持砌体表面湿润做好养护;

  6 砂浆配合比、工作性能等,应按设计标号通过试验确定,施工中应在砌筑现场随机制取试件。

6.4.3 混凝土预制块镶面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预制块尺寸及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砌筑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布排丁、顺砌块;砌缝应横平竖直,上下层竖缝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0cm,丁石的上下方不得有竖缝;

  3 砌缝内应砂浆填充饱满,水平缝宽应不大于1.5cm;竖缝宽不得大于2cm。

6.4.4 浆砌石防洪墙的变形缝和防渗止水结构的施工,宜预留茬口,按本规范6.5.4的规定用浇筑二期混凝土的方式解决。

6.4.5 干砌石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使用有尖角或薄边的石料砌筑;石料最小边尺寸不宜小于20cm;

  2 砌石应垫稳填实,与周边砌石靠紧,严禁架空;

  3 严禁出现通缝、叠砌和浮塞;不得在外露面用块石砌筑,而中间以小石填心;不得在砌筑层面以小块石、片石找平;堤顶应以大石块或混凝土预制块压顶;

  4 承受大风浪冲击的堤段,宜用粗料石丁扣砌筑。

6.5混凝土筑墙(堤)

6.5.1 混凝土防洪墙基础施工,基底的土质及其密实度、基础的人土深度和底板轮廓线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6.5.2 混凝土墙(堤)身施工,应符合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6.5.3 采用滑模施工工艺,应符合SL32-92《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6.5.4 混凝土防洪墙的变形缝和防渗止水结构的施工,应符合SL27-91《水闸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6.6防渗工程施工

6.6.1 粘土防渗体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清理过的无水基底上进行;

  2 与坡脚截水糟和堤身防渗体协同铺筑,并尽量减少接缝;

  3 分层铺筑时,上下层接缝应错开,每层厚以15cm~20cm为宜,层面间应刨毛、洒水;

  4 分段、分片施工时,相邻工作面搭接碾压应符合本规范6.1.3的有关规定。

6.6.2 土工膜防渗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铺膜前,应将膜下基面铲平,土工膜质量也应经检验合格;

  2 大幅土工膜拼接,宜采用胶接法粘合或热元件法焊接,胶接法搭接宽度为5cm~7cm,热元件法焊接叠合宽度为1.0cm~1.5cm;

  3 应自下游侧开始,依次向上游侧平展铺设,避免土工膜打皱;

  4 已辅土工膜上的破孔应及时粘补,粘贴膜大小应超出破孔边缘10cm~20cm:

  5 土工膜铺完后应及时铺保护层。

6.6.3 沥青混凝土和混凝土防渗施工,应符合SL18-91《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6.7反滤、排水工程施工

6.7.1 铺反滤层前,应将基面用挖除法整平,对个别低洼部分,应采用与基面相同土料或反滤层第一层滤料填平。

6.7.2 反滤层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铺筑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好样桩、备足反滤料;

  2 不同粒径组的反滤料层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应由底部向上按设计结构层要求逐层铺设,并保证层次清楚,互不混杂,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

  4 分段铺筑时,应使接缝层次清楚,不得发生层间错位、缺断、混杂等现象;

  5 陡于1:

1的反滤层施工时,应采用挡板支护铺筑;

  6 已铺筑反滤层的工段,应及时铺筑上层堤料,严禁人车通行;

  7 下雪天应停止铺筑,雪后复工时,应严防冻土、冰块和积雪混入料内。

6.7.3 土工织物作反滤层、垫层、排水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土工织物铺设前应进行复验,质量必须合格,有扯裂、蠕变、老化的土工织物均不得使用;

  2 铺设时,自下游侧开始依次向上游侧进行,上游侧织物应搭接在下游侧织物上或采用专用设备缝制;

  3 在土工织物上铺砂时,织物接头不宜用搭接法连接;

  4 土工织物长边宜顺河铺设,并应避免张拉受力、折叠、打皱等情况发生;

  5 土工织物层铺设完毕,应尽快铺设上一层堤料。

6.7.4 堆石排水体应按设计要求分层实施,施工时不得破坏反滤层,靠近反滤层处用较小石料铺设,堆石上下层面应避免产生水平通缝。

6.7.5 排水减压沟应在枯水期施工,沟的位置、断面和深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6.7.6 排水减压井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并参照有关规范的要求施工。

钻井宜用清水固壁,并随时取样、绘制地质柱状图,钻完井孔要用清水洗井,经验收合格后安装井管,每口井均应建立施工技术档案。

6.8接缝、堤身与建筑物接合部施工

6.8.1 土堤碾压施工,分段间有高差的连接或新老堤相接时,垂直堤轴线方向的各种接缝,应以斜面相接,坡度可采用1:

3~1:

5,高差大时宜用缓坡。

土堤与岩石岸坡相接时,岩坡削坡后不宜陡于1:

0.75,严禁出现反坡。

6.8.2 在土堤的斜坡结合面上填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随填筑面上升进行削坡,并削至质量合格层;

  2 削坡合格后,应控制好结合面土料的含水量,边刨毛、边铺土、边压实;

  3 垂直堤轴线的堤身接缝碾压时,应跨缝搭接碾压,其搭接宽度不小于3.0m。

6.8.3 土堤与刚性建筑物(涵闸、堤内埋管、混凝土防渗墙等)相接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物周边回填土方,宜在建筑物强度达到设计强度50%~70%的情况下施工;

  2 填土前,应清除建筑物表面的乳皮、粉尘及油污等;对表面的外露铁件(如模板对销螺栓等)宜割除,必要时对铁件残余露头需用水泥沙浆覆盖保护;

  3 填筑时,须先将建筑物表面湿润,边涂泥浆、边铺土、边夯实,涂浆高度应与铺土厚度一致,涂层厚宜为3mm~5mm,并应与下部涂层衔接;严禁泥浆干固后再铺土、夯实;

  4 制备泥浆应采用塑性指数Ip大于17的粘土,泥浆的浓度可用1:

2.5~1:

3.0(土水重量比):

  5 建筑物两侧填土,应保持均衡上升;贴边填筑宜用夯具夯实,铺土层厚度宜为15cm~20cm。

6.8.4 浆砌石墙(堤)分段施工时,相邻施工段的砌筑面高差应不大于1.0m。

6.9雨天与低温时施工

6.9.1 碾压土堤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雨前应及时压实作业面,并做成中央凸起向两侧微倾。

当降小雨时,应停止粘性土填筑;

  2 粘性土填筑面在下雨时人行不宜践踏,并应严禁车辆通行。

雨后恢复施工,填筑面应经晾晒、复压处理,必要时应对表层再次进行清理,并待质检合格后及时复工;

  3 土堤不宜在负温下施工;如具备保温措施时,允许在气温不低于-10℃的情况下施工;

  4 负温施工时应取正温土料;装土、辅土、碾压、取样等工序,都应采取快速连续作业;土料压实时的气温必须在-1℃以上;

  5 负温下施工时,粘性土含水量不得大于塑限的90%;砂料含水量不得大于4%;铺土厚度应比常规要求适当减薄,或采用重型机械碾压;

  6 填土中不得夹冰雪。

6.9.2 气温-5℃以下吹填筑堤应连续施工,若需停工时应以清水冲刷管道,并放空管道内存水。

6.9.3 浆砌石、混凝土墙(堤)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小雨中施工,宜适当减小水灰比,并做好表面保护;施工中遇中到大雨时,应停工,并妥善保护工作面;雨后若表层砂浆或混凝土尚未初凝,可加铺水泥砂浆后继续施工,否则,应按工作缝要求进行处理:

  2 浆砌石在气温0~5℃施工时,应注意砌筑层表面保温;气温在0℃以下又无保温措施时,应停止施工;

  3 低温下水泥砂浆拌和时间宜适当延长,拌合物料温度应不低于5℃;

  4 浆砌石砌体养护期气温低于5℃时,砌体表面应予保温,并不得向砌体表面直接洒水养护;

  5 混凝土低温下施工,应符合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7防护工程施工

7.0.1 坝式护岸和墙式护岸的施工,应分别按照本规范6.3和6.4的有关规定执行。

7.0.2 堤(岸)坡防护包括护脚、护坡、封顶三部分,一般施工时先护脚、后护坡、封顶。

7.0.3 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抛石、抛土袋、抛柴枕、抛石笼、混凝土沉井和土工织物软体沉排等方式护脚时,应根据护脚工程部位的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实施:

  1 抛石护脚

  1)石料尺寸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抛投时机宜在枯水期内选择;

  3)抛石前,应测量抛投区的水深、流速、断面形状等基本情况;

  4)必要时应通过试验掌握抛石位移规律;

  5)抛石应从最能控制险情的部位抛起,依次展开;

  6)船上抛石应准确定位,自下而上逐层抛投,并及时探测水下抛石坡度、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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