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EESA标准董事会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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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EESA标准董事会操作手册
IEEEStandardsAssociationStandardsBoardOperationsManual
Thisversioniscurrentandposted:
November2010
Usersarecautionedthatupdatesaremadethroughouttheyear.Themostcurrentversion,inEnglish,isfoundontheIEEE-SAWebsite:
http:
//standards.ieee.org/guides/opman/sb-om.pdf
"ThismanualhasbeentranslatedintoChinesetoaidintheunderstandingoftheoriginalIEEEEnglishtextversion.TheIEEEdoesnottakeresponsibility,nordoesitprovideanywarrantywhatsoever,neitherexpressednorimplied,foranyconflictswhichmayoccurduetochangesinthesyntaxandmeaningthatareinherenttothetranslationprocess.Inallcases,theIEEEversion,publishedinEnglish,shallserveasthereferencedocument."
IEEE-SA标准委员会操作手册
IEEE-SA标准委员会操作手册
1.简介
1.1范围和目的
IEEE标准协会标准委员会(IEEESASB)的组织结构和基本程序由IEEE-SA标准委员会规章规定,本文是对IEEE-SA标准委员会规章的补充,如果冲突,请参照该规章。
本手册的目的是规定在IEEE标准制定过程中应依照的程序。
1.2IEEE标准类型
IEEE标准包括但并不限于:
Ø适用于IEEE范围内任何科学或技术领域的术语、定义或者符号列表;
ØIEEE范围内与工艺、科学或者技术有关的任何设备、仪器、系统或者现象的参数或性能的测量或测试科学方法的说明;
Ø与具有工程安装功能的设备、仪器和系统相关的特征、性能和安全要求;
ØIEEE范围内任何技术领域的工程原则应用中,反映当前工艺状态的标准。
IEEE标准分类如下:
Ø标准:
具有强制要求的文档;
Ø推荐做法:
该文档用以说明IEEE的首选程序和立场;
Ø指南:
该文档建议若干可选的良好实践方法,但并不做出明确的推荐;
Ø试用文档:
有效期不多于两年的出版物。
可以是上述任何类型的文档。
IEEE标准制定过程可产生下列一种或多种文档:
Ø新标准:
没有取代或修改另一个标准的文档;
Ø修订:
完整地更新或者取代已有IEEE标准的文档;
Ø补篇:
包含对已有标准的补充并可包含对该标准的技术更正的文档;
Ø修改单:
仅包含对已有IEEE标准技术勘误的文档;
Ø勘误表:
仅包含对已有IEEE标准语法问题更正的文档。
IEEE标准项目编辑可协助支持者确定补篇或者修订哪种作法更为合适。
IEEE标准可以处于下列四种活动状态之一:
Ø制定:
还没有被批准为标准的标准项目;
Ø活动:
要求周期性维护的已批准的标准;
Ø稳定:
已经批准的标准,
a)不是关于健康或者安全;
b)关于成熟技术或者实践的;
c)需要与已有的实施项目一起使用的或者用于参考的;
d)不包含重大错误信息;
e)不可能有修订要求的。
Ø撤销:
不再维护的标准,可包含过时或者错误信息(见9.4)。
1.3标准文档
全部IEEE-SA标准草案、会议记录、支持者投票材料和支持者投票意见应该使用英语。
2.相关文件
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基本要求:
美国国家标准的法定程序要求(最新版本)
IEEE标准协会操作手册
IEEE-SA标准委员会规章
PAR表格
IEEE-SA标准委员会关于提交建议标准的工作指南和建议标准的提交表格(被认为IEEE-SA提交建议标准的工作指南)
IEEE标准格式手册
罗伯特议事规则,修订本(最新版本)
3.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词
AdCom:
IEEE-SAStandardsBoardAdministrativeCommittee:
IEEE-SA标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
ANSI:
AmericanNationalStandardsInstitute:
美国国家标准学会
ASC:
ANSIAccreditedStandardsCommittee:
ANSI认可标准委员会
AudCom:
IEEE-SAStandardsBoardAuditCommittee:
IEEE-SA标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IEEE:
InstituteofElectricalandElectronicsEngineers:
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
NesCom:
IEEE-SAStandardsBoardNewStandardsCommittee:
IEEE-SA标准委员会新标准委员会
PAR:
ProjectAuthorizationRequest:
项目授权请求
PatCom:
IEEE-SAStandardsBoardPatentCommittee:
IEEE-SA标准委员会专利委员会
ProCom:
IEEE-SAStandardsBoardProceduresCommittee:
IEEE-SA标准委员会程序委员会
RevCom:
IEEE-SAStandardsBoardStandardsReviewCommittee:
IEEE-SA标准委员会标准审查委员会
SASB:
IEEE-SAStandardsBoard:
IEEE-SA标准委员会
SCC:
StandardsCoordinatingCommittee:
标准协调委员会
SDO:
Standards-DevelopingOrganization:
标准制定组织
TC:
TechnicalCommittee:
技术委员会
WG:
WorkingGroup:
工作组
4.
IEEESASB和委员会程序
4.1IEEESASB
4.1.1业务执行
除非在IEEESASB规章和本程序中规定,IEEESASB会议将按照最新版本的罗伯特议事规则进行。
4.1.1.1议程
在会议开始至少两周前,秘书应准备每次会议的初步议程并发送给IEEESASB的成员,包括联络代表。
初步议程也应发送至IEEE-SA董事会(BOG)。
IEEESASB会议上应提供最终议程。
IEEESASB委员会对IEEESASB的建议应以“许可议程”的形式包含在议程中。
在议程被批准前,任何成员都可以要求去掉许可议程上的某一议程并作为议程的一部分单独考虑。
采用修改后的许可议程也是其所包括项目中需要获得全体一致同意的一部分。
如上所述,平衡后的议程通常包括主席报告、秘书报告、行动项目、信息和讨论项目、委员会报告和新业务。
4.1.1.2会议记录
在会议结束四个星期后,IEEESASB的每次会议记录应由秘书发至投票成员、联络代表、IEEE-SABOG、出席会议的代表、以及任何参与会议行动的人员。
在报告IEEESASB正式行动时,按照持不同意见者的要求,会议记录应包含不同意见投票记录。
另外,每次IEEESASB会议决议列表应由秘书在会后四个星期之内公开发布。
4.1.1.3项目授权请求(PAR)
PAR应由支持者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给IEEESASB秘书,同时还应提交至新标准委员会(NesCom)秘书处进行审查。
提交分发情况应通知IEEESASB的全部成员(更多信息请参4.2.2)。
4.1.1.4建议标准的提交
支持者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至IEEESASB秘书处的建议标准及所要求的文档,应由秘书提交到RevCom进行审查,提交分发情况应通知IEEESASB的全部成员(更多的信息见4.2.3)。
4.1.1.5流通过程中的保密声明和版权通知
IEEESASB及其委员会操作运转方式遵从公开原则。
为此,任何有关保密或版权声明的要求都不会被IEEESASB接受或者考虑。
任何交流,包括电子邮件,包含声明限制语句的语言都不被接受或者考虑。
宜知晓该政策不适用于具有IEEE版权的材料,如标准草案,或者来往于IEEE法律顾问作为律师-客户优先级的材料。
在具有版权的材料合并到IEEE标准中时,,IEEESASB必须在标准批准前从版权拥有者处获得版权许可。
4.1.2联络代表
IEEESASB秘书应将下列信息分发到联络代表以供审查和执行:
a)每个提交请求批准的IEEE项目授权请求。
联络代表应审查每个请求,以确定他/她的组织机构对该项目是否有兴趣;
b)每次IEEESASB会议的议程。
通过审查议程确定该组织是否对议程的某些项目有实质性兴趣。
如果需要,联络成员可出席会议,支持该组织感兴趣的项目;
c)IEEESASB会议的会议记录。
这应包括对PAR和标准草案采取的行动;
d)标准项目分配的通知。
当IEEESASB同意对某一标准的需求时,作为启动方,制定标准的请求将发送至感兴趣的协会和/或标准联络委员会的联络代表处。
联络代表应将项目分配给合适的技术支持者来开展标准的制定工作。
e)状态报告。
联络代表应审查分配给他/她的项目报告的任何部分,并将任何更正和修订情况告知IEEESASB。
联络代表应确保在标准出版发布的五年内,分配给该协会的全部标准得到更新;联络代表应提交对撤销标准的建议;应监督全部标准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已有标准的修订,将对标准任何状态的变化报告给IEEESASB秘书。
4.2IEEESASB常务委员会
4.2.1程序委员会(ProCom)
该委员会将审查IEEE-SA标准委员会操作手册、IEEE标准格式手册和IEEE-SA标准规章的修改,并将其建议提交给IEEESASB。
该委员会根据需要进行开会。
4.2.2新标准委员会(NesCom)
该委员会负责审查项目授权请求(PAR),并将其建议提交给IEEESASB进行批准。
此类表格应仔细审查,以便确认全部必要的信息。
4.2.3标准审查委员会(RevCom)
该委员会以咨询方式向IEEESASB提出提交给SASB进行批准或者采用的标准的批准或不批准建议。
标准的批准或者采用要求RevCom达成协商一致意见,即项目满足RevCom程序和IEEESASB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特别地,就是说投票的最终结果和由投票人提交的陈述表明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不予采纳的反对票连同不予采纳的理由已经过适当地考虑。
4.2.3.1RevCom议程
IEEESASB秘书或者指定人员为每一次审查委员会会议准备初步议程,并且至少在会前30天将其分发给RevCom委员,跟议程一起的分发材料还应包括提交的所有待IEEESASB批准的建议标准列表。
同时,该议程还应分发至IEEESASB的全部董事、联络代表以及其他组织和人员。
议程还应发至对IEEE标准活动感兴趣的各方人员和组织。
4.2.3.2草案标准的审查
RevCom管理者应将每个建议标准的拷贝连同提交的表格和任何其它信息分发给RevCom委员,以便审查。
IEEESASB成员或者联络代表可向RevCom管理者请求获得建议标准的拷贝。
RevCom委员负责审查文档,并向RevCom管理者提交评价意见。
全部意见连同带有理由的反对意见将由RevCom管理者分发至RevCom委员和支持者的联络代表。
RevCom审查建议标准批准过程的所有要求,以确保提交信息完整性并完全符合IEEE程序(见IEEESA提交和建议标准的工作导则)。
下列各条要仔细审查:
Ø文档的标题。
草案及提交表格中的文档标题应在最新批准的PAR规定的范围内,或属于确定的活动;
Ø建议标准的范围和目的。
对于新项目和修订项目,其提交至RevCom的草案文件的范围和目的应与所批准的PAR一致;
Ø协调性。
应该陈述必要的协调意见。
如果支持者认为满足必要的协调意见将阻碍该建议标准的应用,关于该立场的合适材料应提交给RevCom;
Ø投票总结。
要求对成员投票进行总结,如说明投票组的成员类别以及还未解决的反对票的意见。
详细信息见5.4.1和5.4.3;
Ø投票组。
根据5.4.1成立投票组;
Ø投票组的类别。
投票组的类别见5.4.1;
Ø意见处理。
全部意见都应进行考虑并处理,见5.4.3。
4.2.3.3支持者出席RevCom会议
如果SASB秘书建议,支持者可派送代表出席审查具有反对意见标准的RevCom会议,秘书应确保参会代表收到包括全部意见、反对意见和带有理由的RevCom反对票的拷贝,支持者代表在会上应有机会对此进行讨论。
4.2.3.4RevCom会议前技术支持者和技术反对者的活动
RevCom会前,技术支持者和技术反对者可参会陈述其意见。
当从RevCom委员处预先得到否定意见,技术支持者应被邀请派送代表参会并回答相关问题和协助相关问题的解决。
4.2.3.5分歧意见
应RevCom委员的要求,意见书中可带有不同意该标准的意见陈述。
尽管很少有“少数”立场意见的出现,但IEEESASB有权获知重大分歧。
4.2.4审计委员会(AudCom)
该委员会做例行审查,通过其支持者和工作组政策和程序(P&P),确保每个标准制定实体符合IEEESASB规章和IEEESASB操作手册。
适当时它将对建议标准制定实体提出必要的修改建议。
如IEEESASB要求,委员会将周期性发布报告,总结情况并向SASB行动作出适当的建议。
委员会应为标准制定过程制定一套关于基本支持者和工作组活动的程序,并在P&P审查过程中用此程序作为基础。
4.2.4.1AudCom审查支持者P&P
AudCom针对有关IEEE-SA支持者P&P的下述行为向IEEESASB提出建议:
Ø接受的;
Ø不被接受的;
Ø制定进行中的。
在IEEESASB授权支持者进行任何标准工作前(包括但不限于:
PAR行动、支持者投票行动、解释等等),AudCom应对支持者的P&P作出判断,是制定进行中的还是能够被接受的。
在支持者的P&P提交到AudCom后,将指定一名AudCom委员作为指导者审查该文档,P&P可被AudCom确定为正处于制定过程中。
P&P将保持该状态,直到AudCom对P&P的完整性和可接受程度都满意,或者支持者不再对AudCom有任何反应,且P&P不被接受。
AudCom将确保每个支持者使其P&P基于合适的IEEE-SA支持者程序(如:
个人、实体、SCC类型1或者SCC类型2)。
每五年AudCom应对支持者的P&P审查一次,以确保通用。
然而,如果支持者在预定审查日期前修订了其P&P,支持者应立即将其P&P提交至AudCom进行审查和接受认定。
被AudCom接受的IEEE标准支持者P&P文件应作为该支持者的官方文件并在IEEESASBAudCom网站上发布。
其他任何副本都不可作为官方文件使用。
鼓励其他网站与该网站链接。
4.2.4.2AudCom对工作组P&P的审查
批准与标准技术制定工作相关的工作组P&P是支持者的责任,然而,AudCom任何时间都可以从不同的工作组中选择一个工作组对其P&P进行审查。
每五年,支持者至少应有一个工作组P&P被审查,以确保通用。
AudCom基于对IEEE-SA工作组P&P当时和现在比较进行审查。
AudCom将审查任选工作组的工作组P&P,如果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将报告给IEEESASB;如果有问题发现,AudCom将建议其修订,AudCom还被要求审查支持者其他工作组的工作组P&P。
如果发现的问题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得到解决,或者在几个工作组的工作组P&P中发现重大问题,那么AudCom可向IEEESASB建议该支持者的工作组P&P“不被接受”,支持者标准制定活动应停止。
如果问题存在而标准制定工作继续,AudCom可向IEEESASB建议支持者的工作组P&P“制定进行中的”。
停止标准制定活动包括PAR提交、支持者投票活动、解释活动等等。
4.2.5专利委员会(PatCom)
该委员会审查提交到IEEE标准部门的专利保证书和其他专利信息,它审查与IEEE标准制定和专利相关应当注意的事项,在适当时向IEEESASB提出建议。
4.2.6IEEESASB及其委员会议程项目的连续处理
为了减少标准制定的时间,IEEESASB及其委员会可以借助电子技术利用连续处理方式考虑评测合适的会议议程项目。
经该方式考虑的每项会议议程应对其和该过程的适应程度进行仔细评估。
IEEESASB及其委员会根据其需求应建立连续处理的方法。
这些方法通过IEEESASB秘书可公开获得。
在连续处理期间任何IEEESASB的投票都应符合IEEESASB规章中的5.1规定。
4.3形成标准协调委员会(SCC)
IEEESASB对来自个人(persons)的关于SCC类型1和SCC类型2的请愿书进行考虑评测,见IEEESASB规章中的4.3.1。
4.3.1通知相关的IEEE协会和委员会
创建新的SCC类型1或者SCC类型2或者修改已有SCC范围的建议将首先提交到所有IEEE协会/委员会主席处,此类协会/委员会的活动范围需与建议的SCC工作项目范围相关,或者受到已有SCC范围修改建议的影响。
4.3.1.1新SCC
对于建议新SCC的通知应包括:
a)SCC的工作范围;
b)证明SCC可行性的支持材料;
c)说明SCC应承担特定领域标准的支持者角色而不是当前IEEE协会或者委员会委员角色原因的声明;
d)提名主席,包括他/她的志愿声明;
e)关于用以支持该活动每年的资源需求及确定的收益来源的预算;
f)IEEE协会/委员会支持该项活动的机会。
主席接到通知后应对此作出回复,表明他们代表的IEEE协会/委员会是否愿意支持该工作。
回复日期应在建议提交到IEEESASB之前,对该通知的回复时间应至少为3个月。
4.3.1.2已有SCC范围的更改
对已有SCC范围的更改通知应包含下列各项:
a)建议的更改范围;
b)证明更改可行性的支持材料;
c)来自当前支持者中的任何更改建议;
d)预算和其他资源需求的任何更改。
被通知的主席应对此作出回复,回复日期应在建议提交到IEEESASB之前,对该通知的回复时间应至少为3个月。
4.3.2对IEEESASB的建议
创建新的SCC类型1或者SCC类型2或者修订已有SCC范围的建议应提交到IEEESASB。
对新的SCC建议应包括4.3.1.1中a)到f)所列的全部信息,对于修订已有SCC范围的,应包括4.3.1.2中a)到d)所列的全部信息。
还应包括任何IEEE协会/委员会主席的反馈意见或者表明任何缺席的反馈。
IEEESASB应在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对新SCC或者更改已有SCC范围的建议进行考虑并通知提交者。
考虑批准新的SCC时,IEEESASB应评估新SCC的可行性和需求,如果有IEEE协会/委员会对担当标准支持者有兴趣,IEEESASB将评估其作为支持者工作的专业技能和知识面。
对已有SCC范围的更改,IEEESASB应评估范围更改的合适性以及从IEEE协会/委员会主席处收到的反馈意见。
如果SCC的信息和修订范围得到批准,IEEESASB主席将正式通知IEEE协会/委员会主席并邀请他们参与从各协会/委员会提名SCC成员。
通知应发送至IEEE-SABOG的各董事并在合适媒体公布。
4.4SCC的组织
4.4.1成员关系
鼓励SCC成员成为IEEE-SA会员。
4.4.2SCC工作人员
每个工作人员应是IEEE任何级别的会员(除学生级别)同时还应是IEEE-SA会员。
IEEESASB主席应任命每个SCC主席人选,任命周期为一年,但是SCC主席可自行服务直到继任者被任命。
其他SCC工作人员(如副主席和秘书)按照批准的SCC操作程序被选出。
IEEESASB主席具有开除SCC工作人员的权利。
4.4.3SCC类型2中的成员关系
SCC类型2及其分委员会的成员由以下一方或多方指定:
a)SCC类型2的主席;
b)某个IEEE协会;
c)IEEESASB。
4.5SCC的责任
SCC(类型1和类型2)主席应每年向IEEE-SASB提交书面报告进行批准,该报告应包括范围、活动、预算和开销、会议时间表以及成员关系花名册。
花名册应表明每个成员的IEEE会员关系状况和社团隶属关系。
SCC主席可被要求每三到四年向IEEESASB进行口述汇报。
感兴趣的IEEE协会可指定成员参加SCC,其角色可作为该协会的正式代表。
IEEESASB可指定外部组织的代表参加。
作为协会、技术委员会或者外部组织的SCC的每个成员在其本人缺席时,可指定一个替代者,其他成员不允许有替代者。
必要时SCC可建立分委员会执行其职能,非技术性(如管理)分委员会的建立要求事先得到IEEESASB的批准。
4.6SCC的解散
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IEEESASB应考虑解散SCC:
ØSCC领导人员对每年报告、会议记录或者状态的要求没有反应回馈;
ØSCC的活动或者成员不在其陈述的范围之内;
ØSCCP&P被发现不充分或者失效,同时SCC未采取更正措施;
ØSCC缺少主席并且找不到合适的替代者;
Ø没有满足向IEEESASB提交书面年度报告的要求;
Ø在最近12个月SCC及其分委员会没有召开会议,并且没有任何会议的安排;
Ø不再需要协调,同时IEEE协会/委员会愿意承担SCC标准的支持者的责任;
ØSCC请求解散。
5.标准制定
5.1支持者(Sponsor)
支持者定义见IEEESASB规章5.2.2。
(下列带有下划线的内容摘自IEEESASB规章5.2.2。
)
支持者应由任何成员关系类别组成,见IEEE规章I-403。
在IEEE范围内技术工艺领域中,该支持者在标准制定(或者通过直接参与或者通过审查程序)中应有明显兴趣。
所有IEEE标准制定应基于IEEESASB批准的项目,每个项目应是支持者的责任。
IEEE标准项目的支持者是委员会,它们负责标准项目的制定和协调,以及在IEEESASB批准标准后对标准的维护。
支持者应是下列其一:
a)IEEE协会/委员会内的某个技术委员会;
b)IEEE协会/委员会的某个标准委员会或者标准协调委员会;
c)IEEESASB组建的标准化协调委员会;
d)由上述委员会之一组织或者向上述委员会之一汇报的标准分委会;
e)由IEEESASB推荐并得到IEEE-SABOG批准的其他组织。
IEEESASB不是支持者,但是必要时提供监督和指南来协助支持者。
5.1.1支持者的责任
支持者应负责标准项目的制定和协调,并从开始到完成监督整个标准项目;支持者还应在标准得到IEEESASB的批准后维护该标准。
同时,每个支持者还应承担根据一套书面政策和程序(P&P)管理运行自身组织的责任。
该P&P获得IEEESASB承认,但不应与IEEESASB操作手册冲突,支持者应了解相应的操作程序模板(如:
个人、实体、SCC类型1或者SCC类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