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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1

案例1融资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咨询合同

甲公司需要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成套设备,双方找丙公司商议,由丙公司购买并直接

租给甲公司。

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如下合同:

(一)由丙公司付给乙公司货款500万元;

(二)乙公司将精密成套设备代办托运给甲公司;(三)甲公司承租该设备,期限为10年,

每年租金为80万元。

该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甲、丙公司加盖了合同专

用章,乙公司未加盖合同专用章。

丙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后,为筹借资金欲向丁银行借款300

万元,丁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丙公司请求戊公司作保,戊公司允诺。

丙、丁、戊签订了如下

合同:

(1)丁银行借给丙公司300万元,预扣1年的利息30万元,实际交付丙公司270万元;

(2)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应付给戊公司担保费30万元。

合同由三方签字并加盖

了各自的合同专用章。

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与庚公司又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

甲公司签订合同后,为顺利安装和操作该设备,又与辛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咨询合同,但合同未约定根据咨询意见作出决策的损失承担。

[问题]

(1)甲、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哪种合同?

(2)现设乙公司以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其理由能否成立?

为什么?

(3)丙与丁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数额应为多少?

为什么?

(4)丙、丁、戊所签的合同中约定的30万元的担保费是否有效?

为什么?

(5)现设丙公司到期不能偿还丁银行的借款,戊公司应承担何种性质的保证责任?

什么?

(6)现设乙公司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甲公司可否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什么?

(7)现设甲公司根据辛公司的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进行操作发生事故,辛公司是否承

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

(8)现设庚公司因承运设备中有过错造成设备损失,应由谁向庚公司索赔?

为什么?

(9)现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使用过程中部分部件正常磨损,需要维

修,该维修费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

(10)现设辛公司在提供技术咨询过程中形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且未与甲公司约定

该技术成果的归属。

该术成果归谁享有?

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根据《合同法》第237条的规定,该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

(2)乙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

上签字或盖章的,合同成立。

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即已成立。

(3)借款数额应为270万元,因为根据《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

在本金中扣除,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该约定有效。

因为法律并未禁止被保证人向保证人支付担保费。

(5)戊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为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根据

《担保法》,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因为根据《合同法》239条的规定,出租人根

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合同,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7)辛公司不承担责任。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359的规定,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

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8)应当由乙公司向庚公司索赔。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

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9)该维修费由甲公司承担。

根据《合同法》第247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10)该技术成果归辛公司所有。

根据《合同法》第363条的规定,在技术咨询合同履

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

[考点集成]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人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这种合同的特征是:

(1)融物与融资相结

合。

融资租赁以融物为内容。

(2)租赁关系与买卖关系相结合。

前者是以后者为前提,后

者是前者实现的保证。

(3)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在融资租赁期间,承租人的设备所有权

属于出租人,使用权归承租人,但租赁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有承租人负责。

(4)原则上租赁

合同不得中途解除。

(5)采用书面形式。

借款合同,也称为借贷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一般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借款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

定。

借款人应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在技术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

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

另外,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合同受托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

咨询报告或者建议作出决策造成损失的,应当由委托方承担。

但约定由委托方决策并指导实施的情况除外。

案例2表见代理、不安抗辩权、留置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

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签订

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

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之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

又过了1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

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查明:

(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

(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

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

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为什么?

(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

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虽然甲公司董事长王某转让机床的行为不符合该公司股东会的决议规定,属于超越权限的行为,但由于相对人乙公司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合同的签订超越了王某的权限,所以该合同是有效的。

(2)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成立。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

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3)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丙公司不能行使留置权。

因为根据《担保法》的留置权的法定要件之一是债权人对

留置物的占有。

而本题中丙公司已经丧失了对机床的占有。

因此不能行使留置权。

[考点集成]

关于表见代理,它被视为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制度。

它产生代理的法律效果,第三人

与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拘束力。

但是,法律禁止以下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1)自己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

自己代理除非事前得到被代

理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其追认,否则法律不予承认。

(2)双方代理,同样,除非事前得到

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确认,法律不予确认。

(3)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

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不安抗辩权制度,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有下

列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

业信誉;有丧失和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寄存合同中保管人对未支付保管费的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必须以占有留置物为前提。

案例3所有权转移、风险负担、效力未定合同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

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

双方还约定,

在乙向甲付清买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

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

[问题]

(1)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

为什么?

(2)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

为什么?

(3)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千元,该损失

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

(4)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4之前,该

合同的效力如何?

为什么?

(5)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

的合同,作价2千元将牛4交付丁。

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

为什么?

(6)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5租给戍,租期为3个月,租金200元。

该租赁协议是

否成效?

租金应如何处理?

(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

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由乙承担。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

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外。

所以该题中因甲已将牛交付于乙,所以牛1的损失应由乙承担。

(2)乙享有所有权。

根据《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

出卖人所有;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因此本题中牛2已经由甲交付给乙,牛2

产生的孳息即小牛应归乙所有。

(3)由乙负担。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

动物致损的侵权责任承担者为该动物的饲

养人或管理人。

在本案中,牛3已交付于乙,乙为现在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牛3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当由乙承担。

(4)该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合同法》第51条规定: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

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在此之前即属效力未定。

本题中甲与乙已经约定在乙未付清价款之前,由甲保留对牛的所有权,所以此时乙并不是牛4的所有权人,乙对牛4的处分属于无权处分,因此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

(5)丁能取得该牛的所有权。

因为丁可基于善意取得而成为牛4的所有人。

(6)该租协议有效。

租金属孳息。

根据《合同法》第163条规定,应归乙所有。

(7)该定金条款无效。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

[考点集成]

所有权转移与风险负担是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所有权转移规则:

依合同约定;依交付

完成的时间;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

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卖方未按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动物致损的侵权责任,承担者为该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但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

失的和第三人过错造成的例外。

效力未定的合同中的合同效力取决于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的行为。

经同意权人同意后,

其效力确定于合同成立时;经同意权人拒绝,即确定为自始无效。

效力未定的合同类型有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自始无权代理的,越权代理的,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代理的;(3)代理人滥用代理权订立的

合同;(4)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某甲与某工厂订立了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

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

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

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月底以前返回。

7月1日,卡车途经山路时,因遇暴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工厂对卡车进行

了修理,于7月10日交付给甲。

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

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

工厂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

[问题]

(1)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卡车受损,损失应由谁承担?

(3)甲能否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

(4)甲能否要求退车?

(5)甲能否请求工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6)甲能否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

(7)甲能否同时请求工厂支付6000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5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正确答案]

(1)汽车买卖合同有效。

因为双方主体资格有效,订立合同的程序、标的物均合法。

(2)卡车受损应由工厂承担责任,因为根据《合同法》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

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

本题卡车尚未交付,受损的风险应由工厂承担。

(3)甲不能请求双倍赔偿。

因为甲与工厂之间的汽车买卖合同关系不受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的调整。

(4)甲有权要求退车,因为根据《合同法》111条的规定,受害人有权合理选择要求对

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5)甲不能既请求工厂支付违约金,同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因为根据《合同法》116

条的规定,不能同时选择两种罚则。

(6)甲可以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

因为根据《合同法》113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履

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

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7)甲可以同时请求工厂支付6000元的违约金和支付每天5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因为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这两种违约金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形,对应于两种不同的

违约行为。

[考点集成]

合同的生效要件:

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

标的确定可能;订立程序合法。

合同的生效时间: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合同生效;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生效时间为办理完毕批准、登

记手续的时间。

(3)附条件的合同,合同生效的时间为条件成就时间;(4)附生效期限的

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违约责任应注意两个原则:

一是过失责任,即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

只有其有过失,他才承担赔偿他人损失的责任。

二是填平原则,即经过救济之后,没有违约一方所得到的结果相当于合同已履行的结果,也即没有违约一方当事人不能因为对方违约所获得的赔偿超过合同实际履行可能给带来的利益。

案例6交付种类、先履行抗辩权、委托合同

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

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

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

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

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

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

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

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

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

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

[问题]

(1)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

时候起转移?

(2)在纺织厂提交付款保证书并请求交付时,兴都公司有何理由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

物?

(3)伏牛公司未经兴都公司同意向纺织厂交付仓单要承担什么责任?

(4)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付款以前对棉花有没有所有权?

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拟制交付。

棉花所有权自伏牛公司在仓单上

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并转移给纺织厂时转移。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交付通常是指现实交付,即直接占有的移转。

(2)兴都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

因为兴都公司和纺织厂的

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所以在纺织厂未能交付合同规定的价金之前,兴都公司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以拒绝纺织厂的履行要求。

(3)伏牛公司违反了与兴都公司间的委托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兴都公司曾致

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

而伏牛公司违反了这一约定,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了纺织厂,所以构成了对该委托合同的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付款以前对棉花有所有权。

因为仓单是物权凭证经背书转

让后,货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考点集成]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前或者履行不

符合目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

履行不符合目的的情形有:

迟延履

行、不完全履行(包括加害给付)、部分履行和不能履行等。

委托合同中,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受托人因为违反注意义务应对委托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交付通常是指现实交付,即直接占有的移转。

除了现实交付以外,还有许多变通的交付

方法,如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和拟制交付。

拟制交付是指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等交付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

本题即属于拟制交付。

案例7预期违约、风险转移、定金罚则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

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

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

丙公司买下这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0000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

铁路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

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

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

[问题]

(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

在此解除合同的

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2)假设甲公司以乙公司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请问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为什么?

(3)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

(4)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36000

元的违约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为什么?

(5)丙公司与丁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如何?

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预期违约。

在此解除合

同的情形下,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也是违约的一种情况。

根据《合

同法》第108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

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B县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因为双方的协议管辖有效,合同的履行地为货物发运地B

县,所以B县人法院有管辖权。

(3)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

因为本题中货物的风险自交付

第一承运人时转移,乙公司已经完成交付,因此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

(4)乙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5)丙公司与丁公司订立的合同效力未定。

因为丙公司并未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在这

种情况下,其与丁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

效力未定。

[考点集成]

违约责任一般在履行期届满后才承担,但是,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

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

人预期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违约责任

的承担方式有:

(1)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

还应当履行债务。

(2)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

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强制履行;(4)支付价金和逾期利息;(5)修理、更换、重

作、减价、或退货。

定金罚则:

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并用。

定金属于金钱担保。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

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并用。

案例9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甲公司欠丙公司18万元,丁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

现乙、丁两

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乙公司的20万元债务,乙、丁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该协议经甲公司同意。

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丙公司清偿20万元,甲、

丙的18万元债权债务消灭。

[问题]

(1)乙、丁间协议的性质是什么?

该协议是否生效?

(2)甲、丙间协议的性质是什么?

丙公司因此获利2万元,是否违法?

若甲公司未将此

事通知丁公司,该协议是否已生效?

(3)若甲公司未将此事通知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为清偿,甲公司接受,该种清偿

是否有效?

此时应如何救济丙公司?

(4)若甲公司已通知丁公司,但丁公司忘记此事仍向甲公司为清偿,甲公司接受,该

种清偿是否有效?

此时应如何救济丙公司?

甲、丁间为何种法律关系?

(5)如果丁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丙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1)乙、丁间协议是一种债务承担,乙、丁间协议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84条的规

定,债务人可以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因此乙、丁可以约定由丁承担乙的债务,债务承担生效后,乙、丁间债的关系消灭。

据上述条文规定,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后生效,本案债权人甲公司已经同意,所以该债务承担协议生效。

(2)甲、丙间协议是一种债权转让,甲将对丁的债权转让给丙。

丙因此获利2万元不属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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