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处人员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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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处人员管理细则
质检处人员管理细则
1、倒班班长以上人员管理
1.1中级管理人员:
中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裁定。
1.2大班长
1.2.1当所负责管理的装置发生以下问题时,免去装置长职务:
1.2.1.1对本大班工作不作为,不服从工作指挥,连续发生工作失职问题;
1.2.1.2由于对本大班工作不熟悉,违章指挥造成安全生产、工作质量事故;
1.2.1.3对于本大班期存在的违反劳动纪律、安全纪律、操作规程等问题,未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给予解决;
1.2.1.4本大班在三大体系外部审核时发生严重不符合项,从而影响公司认证工作;
1.2.1.5由于分析数据不准、判错级别,质量纠纷败诉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1.2.2大班长的聘期服从公司安排。
1.2.3公司检查发现问题与大班长考核挂钩。
1.3倒班班长
1.3.1倒班班长的任免及考核由装置长提出,部门组织;
1.3.2倒班班长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任;
1.3.3倒班班长发生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司专业部门检查发现,造成较大影响时免职;
1.3.4倒班班长对所分管的工作不作为,不服从指挥,连续发生工作失职问题时免职。
2、员工工作总则
2.1为生产服务,对企业负责,正确反映客观实际。
2.2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业务和思想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2.3重视技术教育,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规范技术教育,鼓励学习本专业知识,掌握分析人员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水平达到相应的技术等级标准。
检验人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要做到懂原理,会操作能独立解决问题。
2.4提高工作质量,积极为生产服务;加强技术考核,坚持考核上岗;
严格执行标准和分析规程,保证数据准确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有关单位,反映问题准确,解决问题有效。
2.5深化科学管理:
建立各级责任制,人人职责明确,尽职尽责。
制订必要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2.6遵守职业道德: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不循私情。
以数据为依据,以标准为尺度,客观地判断产品质量。
2.7遵纪守法:
遵守国家法规,执行党的政策,遵守社会公德。
遵守公司、部门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2.8加强修养,团结协作:
坚持原则,不计较小是小非,相互尊重,取长补短,互创有利条件,主动搞好协作。
搞五湖四海,不因个人感情影响工作。
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传话,不吵架,不背后议论别人的缺点。
2.9维护员工正当权益和民主权力,贯彻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关心职工生活。
2.10发挥党、政、工、团组织作用,发挥党、团员骨干作用。
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3、公休及请假管理
3.1上班形式与时间
3.1.1正班:
上班时间:
上午8:
00-12:
00;下午:
13:
30-17:
30;冬季作息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
3.1.2倒班:
上班时间:
早班8:
00-16:
00;中班16:
00-0:
00;夜班0:
00-8:
00
3.2公休
3.2.1正班:
每周一至周日,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由装置长安排公休2天。
3.2.2倒班:
上满一轮班,即:
连续上满两个早班、两个中班、两个夜班之后,公休2天。
3.3请假
3.3.1员工请病、事假期间遇公休假日不得扣除;
3.3.2正班员工连续请病、事假满7天,其中所含公休假日按病、事假计算;
3.3.3倒班员工在6天中上满4个班才可随班休息,否则公休假日按病、事假计算;
3.3.4正班员工请假必须在前一天16:
30分之前分别与部长、大班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周日请假必须提前至周五16:
30分之前。
3.3.5倒班员工早班、中班请假必须在前一天16:
30分之前;夜班请假必须在当天上午11:
30分之前。
4、交接班及轮岗管理
4.1接班提前五分钟到岗,分别检查本岗位仪器、设备、环境卫生及所用的分析仪器的数量、摆放的规格化情况,并与上班同志交接清楚后,方可接班。
4.2下班前,要填写交接班记录,包括本班所做的工作、卫生、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以及遗留的工作和问题都要详细写清楚,方可下班。
接班人员不到岗不得擅自下班。
4.3接班后,发现仪器设备的数量和运转等有问题,一般情况下,由本班负责。
4.4凡是轮岗岗位换岗之前,原在岗人员要彻底清点本岗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并进行维护、清洗,搞好本岗位的卫生及规格化,给接班同志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接班人员要认真检查。
4.5交接双方对该岗位的仪器、设备、卫生、规格化等情况交接清楚后,签字,才可正式换岗。
4.6交接完后再发现问题,一般由接班人员负责。
5、实验室管理细则
5.1工作严肃认真,坚持三老四严四个一样,保证工作质量。
5.2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分析规程;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5.3遵守劳动纪律。
上班时间不串岗、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实验室不允许吃饭、更衣等生活活动。
上班时间不在实验室会客。
5.5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暄哗。
实验进行中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开玩笑聊天,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等。
5.6实验室保持清洁整齐。
试验前后打扫卫生,试验台上不得摆放与试验无关的物品。
5.7试验台、仪器药品柜等应定置摆放,仪器、药品、试验记录及台帐等放置规整,并都以标签标明。
5.8负责保管本实验室内一切物品,不准任何人随意拿用;外人借用,需经装置长同意并予以登记。
5.9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有专人负责,并建立使用维修等台帐。
不经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也要定期运转或清洗。
5.10标准滴定溶液及各种试剂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并注意防止污染,瓶上标签清楚整洁。
计量器具必须按时周检并建立台帐。
5.11分析人员应知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药品的性能,并具备实验室和所从事工作的安全知识。
5.12上班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洁净。
取样或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化学药品时要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5.13剧毒、易燃、易爆的药品或试剂,根据不同性质妥善放在固定地点,并有专人管理;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14企业界区禁止吸烟。
使用有机溶剂和易燃药品要注意防火,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试验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5.15废弃的有机溶剂回收使用,未经处理不得随意乱倒。
废酸废碱等要集中处理。
5.16高压气瓶要有专人管理,使用时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5.17室内应放置适用的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
5.18注意节约水电,下班时要切断水源、电源,关好门窗。
6、员工工资奖金及综合考核办法
6.1总则
6.1.1对员工劳动态度,技术水平,贡献大小等进行全面考核,是综合反映员工素质的具体表现,有利于促进员工思想作风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贯彻公司的分配原则。
6.1.2员工工资、奖金是以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具有的技术水平,文化知识水平,专业知识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以岗位的工作责任,劳动强度,劳动环境,劳动效果为主要依据确定的。
6.1.3对员工工资、奖金的具体考核是按月工资、奖金以百分数扣减(以下文中的“扣除”,“扣减”,“享受”均指个人月工资、奖金基数)。
6.1.4员工综合考核按全年累计3600分计,扣分最低标准为1分。
6.1.5办法中所指的每次(一次)以同一天发生,一次发现的为界。
综合考核结果,是员工每年度盘点及工资调整主要依据之一。
6.2组织与实施
6.2.1本部门成立由部门领导及有关职能人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劳资员负责。
6.2.2各装置考核工作由装置长负责。
6.2.3部门建立每个员工的考核档案。
各装置建立考核原始记录和台帐,考核及时,内容清楚。
台帐要逐月按时记录,考核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部门考核领导小组有权对各装置考核情况进行检查,凡不认真考核,甚至弄虚作假者,每次扣减责任者及有关人员工资、奖金5~50%;扣综合考核分10~100分。
6.2.4考核时间与考勤同步,即从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
每月1日前(遇假日顺延),各装置将本装置人员考核情况汇总报劳资员。
6.2.5劳资员将考核情况汇总,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扣减相应的工资、奖金和综合考核分。
各装置考核情况由大班长根据部门最后决定向员工宣布。
6.3考核内容及标准
6.3.1出勤
6.3.1.1员工休病假、事假、非正常人流假、独生子女奖励假(半年以内,三个月以外的那部分)等均视为缺勤,每缺勤一天累计计算扣减8%;综合考核扣16分,独生子女奖励假每天扣2分。
月累计不满一天者,每小时扣减1%;综合考核扣2分。
缺勤5天(含5天)以上,每天扣20分,全月最多扣300分。
全月缺勤满5天(含5天)以上者,当月奖金全额扣除。
法定节假日(含借休连续休假),每缺勤1天,扣减20%;综合考核扣30分。
确有急事可向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但依据节日缺勤考核(本人重病、丧假除外。
重病者事后应提供医院开具的有关证明)。
6.3.1.2休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难产及多胞胎生育的假期,可按规定累计顺延)、晚育奖励假(30天,男方最多可休15天),可享受工资、奖金的50%(开始与结束的时间不是整月的部分并为一次考虑);综合考核每天扣1分。
超过以上部分的产假不享受工资、奖金,综合考核每天扣2分。
6.3.1.3休符合规定的婚假、丧假等,符合审批手续的,每天扣减3%;综合考核每天扣5分,月累计满4小时扣减1%,综合考核扣2分。
每月累计不足4小时不计。
6.3.1.4非责任者工伤假,事故当月(30天内)不扣当月工资、奖金,次月可享受50%,从第三个月起不再享受工资、奖金。
综合考核30天内不扣分,从第二个月起,每天扣5分。
工伤责任者休假按缺勤计,综合考核当月每天扣8分,从第二个月起,每天扣16分或按事故处理决定办。
6.3.2劳动纪律
6.3.2.1每月迟到一次扣减5%;综合考核扣10分。
两次扣减10%;综合考核每次扣20分。
月累计迟到三次扣减50%;综合考核扣100分。
迟到三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及综合考核分。
每月早退一次扣减10%;综合考核扣20分。
两次扣减50%;综合考核扣100分。
早退两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及综合考核分。
四大节日加倍扣罚。
6.3.2.2上班时间串岗、脱岗、睡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减10~100%;综合考核扣20~200分。
影响工作,造成损失,时间长从严。
其它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3.2.3上班时间玩游戏、打扑克、下棋等扣减50~100%;综合考核扣150~300分。
其它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3.2.4上班无故不按时到岗开始工作每次扣减1%;综合考核扣1分。
情节严重,经常发生者从严考核。
6.3.2.5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分配和安排,一次扣减10~100%;综合考核扣30~300分。
其它由考核领导小组另行处理。
6.3.2.6无故不参加会议、政治、业务、安全学习及各种培训,一次扣减5~50%;综合考核扣10~100分。
6.3.2.7违反公司、部门规章制度及各种责任制,一般情况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一次扣减1~100%;综合考核扣5~500分。
造成损失及影响者,视损失及影响大小由部门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6.3.2.8违背计划生育政策按公司规定处理。
综合考核扣200~300分。
6.3.2.9员工旷工一天以内者,扣减50%;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者,扣除本人当月全部工资、奖金。
旷工一天以内综合考核扣150~300分,情节严重或旷工一天以上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6.3.2.10受处分者按公司处理决定执行。
6.3.2.11公司组织的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及值班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公司处罚决定执行。
6.3.3实验室管理与安全
6.3.3.1因本人责任造成操作、设备、环保及人身伤害等事故,视造成损失或影响大小,一次扣除本人工资、奖金1~3个月;综合考核扣150~450分。
重大责任事故另行处理。
虽构不成事故但造成一定影响,一次扣减5~100%;综合考核扣10~200分。
6.3.3.2试剂、药品、留样、废液等保管使用不当或因大量存放造成安全、环境污染事故,一次扣减责任者工资、奖金1~6小月,综合考核扣100~600分。
重大责任事故另行处理。
6.3.3.3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上岗,一次扣减2%;综合考核扣5分。
如因此发生伤害事故,一次扣减10~100%;综合考核扣20~200分。
劳保用品穿戴不整洁扣减1%;综合考核扣2分。
6.3.3.4违反公司界区内禁止吸烟的规定,按公司处理决定执行。
6.3.3.5违反交通规则,一般情况视情节轻重扣减10~100%;综合考核扣20~200分。
因此扣罚部门的钱款由责任者自负。
重大问题另行处理。
6.3.3.6仪器、公物破损,每40元扣减本人当月工资、奖金0.5%,不足40元不扣。
最多不超过20%。
故意打坏照价赔偿。
破损仪器的价格按当月售价加检定费计算。
能修理的仪器,修理费加检定费视为破损金额。
6.3.3.7丢失工具从本人工资中扣减(扣除折旧费后为赔偿金额)。
十元以下全扣,十一至二十元,赔偿40%;二十一元至三十元,赔偿30%;三十一元至五十元,赔偿20%;五十一元至一百元,赔偿10%;一百元以上赔偿5%。
每一档赔偿金额不低于上一档最高额。
员工私用丢失按折旧后价格扣罚工资。
6.3.3.8实验室及责任区卫生差,扣减1~5%;综合考核扣5~25分。
重复出现或被上级检查发现从严处理。
6.3.3.9实验室物品摆放实行定置管理,凡不符合规格化要求的,酌情扣减1-5%。
6.3.3.10员工上班不持上岗证(化验员操作证),每次扣减工资、奖金5%。
6.3.4工作质量
6.3.4.1弄虚作假伪造数据,每发现一次扣除50~100%;综合考核扣200-400分。
其它按公司、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6.3.4.2因分析数据不准,或不按规定取样影响等级或型号,造成工作质量事故(以入库为界限。
但虽已入库,产品尚未出厂,原料尚未使用,由部门人员发现,有挽回余地,可不算工作质量事故),一次扣减责任者50~100%;综合考核扣150~300分。
未出厂从宽,出厂(或使用)从严,影响大或造成经济损失从严。
其它按公司、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6.3.4.3因分析数据不准或不按规定取样,未构成工作质量事故,但造成一定影响,一次扣减10~40%;综合考核扣50~200分。
如造成产品质量分析一次准确率未达到公司要求而扣罚的工资,酌情由责任人承担。
6.3.4.4凡报出的正式数据,分析报告单,各种报表等有差错,一次发现每批扣减1~5%;综合考核扣5~25分。
非本装置自己发现加倍扣减。
未复核或复核错了扣减1-3%;综合考核扣3-9分。
取样批号写错,未在部门外造成影响,年内第一次扣减2%,第二次扣减3%,第三次及以上扣减5%。
综合考核扣5~25分。
6.3.4.5分析报告单不允许有任何修改和涂抹,发现一次扣减责任者1%;综合考核扣5分。
6.3.4.6抽查留样的分析结果,每月超差一次扣减5%,综合考核扣30分。
超差两次扣减15%,综合考核扣60分。
超差三次扣减30%,综合考核扣120分。
全年累计超差五次以上(含5次),另行处理。
如属相临级别或型号超差,一次(取样按一批计)扣减10%;综合考核扣40分。
如属跨级超差,每次(取样按一批计)扣减15%;综合考核扣60分。
如跨级又转型的超差,每次扣减20%,综合考核扣80分。
如取样工水份超差(高了),按下一级办法处理。
影响较大者另行处理。
抽测人数据有误,错判超差,每次扣减2%,综合考核扣10分。
6.3.4.7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错检、漏检,视影响大小每次扣减责任者20~50%;综合考核扣60~150分。
复核人扣减10~25%;综合考核扣30~75分。
漏项一次扣减责任者10~30%;综合考核扣20~60分。
查不到原始记录视同漏项或漏检。
复核人扣减5~15%;综合考核扣10~30分。
造成影响,按公司、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由此造成公司扣罚部门的工资,酌情由责任人承担。
6.3.4.8原始记录混乱或查不到原始记录(包括台帐),每查到一次扣减1~10%;综合考核扣5~50分。
年度内原始记录涂改率超过1%的,第1~3次每次扣减1%;第4~5次每次扣减2%;6次以上每次扣减5%。
年度内,原始记录涂改率超过2%的,每次扣减3~5%。
年度内不按规定涂改1~3处,每处扣减1%;综合考核扣5分。
4~5处,每处扣减2%;综合考核扣10分。
6处以上每处扣减5%;综合考核扣15分。
6.3.4.9未严格执行标准(经部门讨论确定备案的除外)违反操作规程或基本操作、基本要求,一次扣减2~20%;综合考核扣10~100分。
6.3.4.10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基本操作以及其他原因停止出数据期间每天扣减5%;综合考核每天扣10分。
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6.3.5工作任务
6.3.5.1由于个人原因,在额定时间内(包括岗位责任制中要求的时间)未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减1%;综合考核扣5分。
造成影响扣减2~10%;综合考核扣10~50分。
由此扣罚部门的工资,酌情由责任人承担。
6.3.5.2轮岗或交接班交接不清,影响工作,一次扣减1~10%;综合考核扣5~50分。
6.3.5.3非正常原因不能顶岗,每天扣减2%;综合考核扣5分。
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超过后仍不能顶岗者除扣减100%外,另行处理。
6.3.5.4因个人原因申请工作上给予照顾,经批准后,可享受本人工资80%,超过三个月,享受本部门最低工资的70%;综合考核每天扣2分。
6.3.5.5凡调入新工作岗位,应尽快掌握业务。
装置长、运行班长在15天内应能正常顶岗;倒班班长在1个月内应能正常顶岗;其他员工在45天之内应能正常顶岗。
学习期满,考试不及格不能顶岗者扣减当月工资20%。
继续学习的,属非正常原因不能顶岗,按6.3.5.3处理。
6.3.5.6凡调岗、轮岗、去标准溶液岗位学习或去分厂学习工艺者,享受当月本人工资基数的95%。
若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劳动态度好,可享受百分之百工资。
到标准溶液岗位学习后经考试不及格者,扣减50%。
公司、部门组织的技术业务考试不及格者,一次扣减5%。
年终综合技术考核不及格者,另行处理。
6.3.5.7因团结协作差,影响其他岗位或装置内的工作,一次扣减1~10%;综合考核扣5~50分。
6.3.5.8工作失职影响工作
部长一次扣减10~30%;综合考核扣30~90分。
技术员一次扣减5~20%;综合考核扣15~60分。
大班长一次扣减3~10%;综合考核扣9~30分。
职能人员及倒班班长一次扣减2~10%;综合考核扣6~30分。
其他人员失职一次扣减1~5%;综合考核扣3~15分。
以上均由上一级领导考核裁定。
6.3.5.9仪器、设备维护不好,洗涤不干净,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处理一次扣减1~10%;综合考核扣5~50分。
影响工作从严。
6.3.5.10各装置按要求上交搞件,完不成扣减当事人工资、奖金1%。
找不出当事人由大班长负责。
6.3.6有关问题规定
6.3.6.1凡因缺勤(含非正常原因不能顶岗)扣减的工资、奖金,装置内可留80%,由装置长分配。
6.3.6.2凡因违纪、工作质量事故等非缺勤原因扣减的工资,装置内不留用(自己发现的可由装置长分配)。
6.3.6.3凡工作突出或主动做了有益的工作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可给一次性奖励10~100元;综合考核酌情加分。
6.3.6.4各大班在工作中完成任务好,或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者,酌情给予嘉奖。
6.3.6.5新进公司职工,1-2个月顶岗。
届时不能顶岗,按非正常原因不能顶岗计。
6.3.6.6本人由于某种原因当月无工资、奖金,又发生扣减当月工资、奖金的现象,扣减金额顺延。
6.3.6.7除各装置倒班岗位外,奖金均按工时考核。
每人从绩效工资中拿出100元,用于工时计算(装置长、运行班长除外)。
装置长根据样品情况可随时调配工作量。
6.3.6.8各班可根据本班情况制订考核细则,凡是不同于部门考核办法的,所扣金额由装置内分配。
6.3.6.9年终总结评比,集团公司级先进综合考核加50分。
公司级先进加20分。
6.4特殊情况由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裁定。
6.5凡本考核办法未涉及到有关员工工资考核的其他问题,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6本办法由部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7、员工日常技术考核办法
7.1组织办法
7.1.1成立部门技术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部门的技术考核工作。
7.1.2各班由班长或运行班长负责本班人员的日常技术考核工作,班长与倒班班长互相考核。
7.2考核依据和内容
7.2.1考核依据是本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
技术标准、分析规程的执行情况,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工作中处理问题的能力,基本操作,工作质量等。
7.3考核办法
7.3.1各大班设立考核记录,部门设立考核台帐。
每季度汇总一次,由班长或倒班班长向部门负责考核的同志汇报考核情况。
7.3.2考核每人每年度100分。
依据本考核办法,减去日常扣分,加上奖励加分,以累计数作为年终日常技术考核的总成绩。
占全年技术考核成绩的70%。
7.3.3各大班长对本班成员每季度至少跟踪考核一次,主要考核执行标准、基本操作等情况,并做记录。
除此以外,大班长及运行班长应经常观察本班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7.3.4有特殊问题,由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4考核评分细则
7.4.1留样抽查
7.4.1.1烧碱成品、原辅材料分析装置;电石分析岗位;PVC成品分析岗位每人每月至少抽测一次留样,各装置至少有30%的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抽测。
对于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原料及时进行抽测。
7.4.1.2每人每年留样抽查超差,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7分;第三次扣10分。
相邻级别(型号)超差,第一次扣7分,第二次扣10分。
跨级(跨型号)超差,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15分。
抽测别人样品,自身数据超差,每次扣2分。
7.4.2工作质量
7.4.2.1弄虚作假,伪造数据,一次扣50分。
7.4.2.2分析数据不准,错判等级或型号,造成工作质量事故,一次扣20分。
7.4.2.3不属于工作质量事故,但造成一定影响,一次扣3~10分。
7.4.2.4报出分析数据、报告单等有误,包括单位不符合规定,数值修约不妥等一次扣1~5分。
计算结果不正确一次扣2分。
未复核一次扣1分,复核错了一次扣1分。
7.4.3标准或规程执行情况
7.4.3.1不按规定取样,一次扣5~10分。
7.4.3.2不按技术标准操作,视影响大小,一次扣2~10分。
7.4.3.3基本操作不规范,一次扣1~3分。
7.4.3.4使用计量器具校正值不正确,一次扣2分。
影响等级按4.2.2处理。
7.4.3.5未经上级领导批准发放或使用过期计量器具,视影响大小一次扣2~5分。
7.4.3.6工作曲线标定不正确,视影响大小,扣6~10分。
7.4.4调换岗位学习或岗位轮换交班情况
7.4.4.1未做好交班工作,对方提出意见或装置内发现问题,一次扣2~4分。
7.4.4.2顶岗或换岗考试及部门专业培训考试,操作、理论考试都不及格,扣8分,一项不及格扣4分。
7.4.5原始记录、台帐和报告单
各装置每月检查全部原始记录、台帐、报告单。
7.4.5.1原始记录不符合部门《管理制度汇编》的有关要求,每次扣2分。
7.4.5.2原始记录、台帐等不整洁,书写潦草或不按规定涂改,一处扣1分。
一处以上,每处扣2分。
7.4.5.3原始记录涂改率应小于1%。
超过1%时,三次以下(含3次),每次扣1分;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每次扣2分;六次以上(含六次)每次扣3分。
涂改率超过2%时,每次扣3~5分。
7.4.5.4分析单涂改一次扣1分。
7.4.5.5试验查不到记录,一次扣3~5分。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