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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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第三条凡在我省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满三年,是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单位会员或团体会员所属单位的,可自愿参加信用评价。
第四条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遵循为企业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考核期为申请年度的前3年。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包括企业保障体系、财务经济状况、竞争力、信用记录等内容,按照《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评分。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依次表示信用很好、信用良好、信用较好、信用一般、信用差.
第八条 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为:
AAA级信用企业:
企业综合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
AA级信用企业:
企业综合得分80—90分(不含90分);
A级信用企业:
企业综合得分70-80分(不含80分);
B级信用企业:
企业综合得分60-70分(不含70分);
C级信用企业:
企业综合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
第九条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程序:
(一)通知:
省建筑业协会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信用评价通知.
(二)申报:
参评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提交申报材料。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详见附件2,申报材料应按照《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顺序编目、装订成册。
(三)初审:
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经征求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后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四)复核:
省建筑业协会组织本会有关分会及相关部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可通过调查、限期补充材料等方式进行核实.
(五)评审:
省建筑业协会组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审,形成拟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
评审委员会由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行)业协会的有关领导、专家组成。
(六)公示:
省建筑业协会将拟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示7个日历天。
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书面投诉举报。
(七)公布:
省建筑业协会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并公布参评企业信用等级.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3年。
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内,企业满足更高信用等级条件的,可重新申请参评;有效期内,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的规定,企业被记录不良行为的,应在下一年度重新参评,不按规定重新参评的,取消其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有效期届满后,企业可申请复评,重新确定信用等级.
第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标牌和证书由省建筑业协会统一制作,在有效期内使用。
在有效期内,企业信用等级下降或被取消,由省建筑业协会收回原信用等级标牌和证书。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对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建筑业协会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受理。
省建筑业协会受理书面异议后,应对异议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结论。
第十三条 申请信用评价的企业应客观、全面、准确、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在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价结果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取消参评资格;已公布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取消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评。
因虚假申报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参评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参加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和有关规定,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收费标准按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信用评价费用包括专家评审费、公示费、标牌证书工本费和管理费。
附件:
1、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2、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附件1: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附件资料
1、保障体系指标
(10分)
①组织机构
(3分)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设立组织机构的得1分;明确组织机构职责的得1分;各机构主要人员配备齐全的得1分.
企业组织机构图、部门职责、主要人员组成
②规章制度
(4分)
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编制质量、安全、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劳资等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规章制度目录及文本光盘
③管理体系
(3分)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通过一项得1分。
认证证书复印或扫描件
2、财务经济指标
(25分)
①净资产
(5分)
企业净资产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规定的得5分;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每降低5%减1分,减完为止。
资质证书复印或扫描件
企业财务报表(经审计)
统计报表(C102)
统计报表(C103)
②工程结算收入或营业税
(5分)
特级资质企业按上缴建筑业营业税考核,其他企业按工程结算收入考核,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得5分;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每降低5%减1分,减完为止。
③资产负债率
(5分)
年均资产负债率低于75%的得5分;高于75%的每增加5%减1分,减完为止。
④净资产收益率(5分)
年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5%的得5分;低于5%的每降低0。
5%减1分,减完为止.
⑤产值利税率
(5分)
年均产值利税率达到6%的得5分;低于6%的每降低0.5%减1分,减完为止。
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附件资料
3、竞争力
指标
(40分)
①工程质量
(10分)
1、已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100%的得4分,不符合者不得分。
2、作为承建单位,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6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2分;作为参建单位,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
5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分(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得分计取,满分6分).
优质工程奖相关证书复印或扫描件
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0分)
1、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得6分,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减2分,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2、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文明工地的每项得2分,市级文明工地的每项得1分(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得分计取,满分4分)。
文明工地相关证书或文件的复印或扫描件
③科技创新
(7分)
1、年均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占总产值比率达到0。
3%的得3分,达到0.2%的得2分,达到0.1%的得1分,低于0.1%不得分.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得2分,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得1分;获得国家级工法的每项得2分,获得省(部)级工法的每项得1分;通过部科技示范工程验收的每项得2分,省科技示范工程验收的每项得1分;主编或参编国家、行业标准、主编地方标准的每项得2分,参编地方标准的每项得1分(满分4分)。
相关证书或文件的复印或扫描件
④人力资源
(7分)
1、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总工程师、总会计师、企业经理等人员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得4分,不符合者每项减1分.
2、建造师数量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得1分,增加10%及以上的得2分,增加20%及以上的得3分。
(以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⑤信息化
(6分)
1、建立企业网站的得2分;
2、建立企业日常办公管理系统的得2分;
3、建立项目管理系统的得2分.
企业网址名称
系统软件名称、功能介绍以及运行情况
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附件资料
4、信用记录
指标
(25分)
①企业荣誉
(5分)
1、因抢险救灾、扶危济困及其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党委、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的得5分,受到设区市党委、政府及省直部门表彰的得3分(本项以最高得分计取)。
2、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先进单位的得5分,获得市级政府或行业先进单位的得3分(本项以最高得分计取)。
相关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或扫描件
②不良行为(20分)
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的规定,企业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得20分,有受刑事判决的不良行为每起扣5分、行政处罚的不良行为每起扣3分、其他不良行为的每起扣2分(同一行为按最重的扣分)。
附件2: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
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填 表日期:
年 月 日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制
承诺书
本单位自愿申请参加福建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本信用评价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本单位经自评后认为可以申报如下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请在选项□中打“√”):
□AAA级 □AA级 □A级
□B级 □C级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成立时间
企业网址
组织机构
代码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企业资质等级及批准时间
证书编号:
主项资质:
审批时间:
ﻬ二、保障体系情况
组织机构
□设立完善组织机构
□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
□配备各机构主要人员
规章制度
已建立
□质量
□安全
□合同
□设备
□材料采购
□人力资源
体系认证
已取得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注:
满足条件的,请在□中打“√”;不满足条件的,请打“×”。
三、财务经济情况
单位:
万元
指标
年
年
年
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
负债
净资产
工程结算收入
建筑业营业税
企业建筑业
总产值
净利润
企业科技
活动经费
注:
1、特级资质企业不填报工程结算收入,其他企业不填报建筑业营业税。
2、企业科技活动经费主要包括科技开发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科技培训经费和科技开发奖励经费。
科技开发经费一般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各类试验费、技术资料购置费、研究机构人员工资以及科技研究有关的其它经费或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按照企业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中“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栏目或科技经费专项审计报告进行考核。
ﻬ四、企业竞争力情况
(一)工程质量
1、已竣工质量不合格工程项目情况
序
号
工程名称
项目地点
工程规模
开、竣
工日期
项目经理
监理
单位
质量监督机构
2、获得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情况
序 号
工程名称
项目
地点
项目经理
奖项
名称
颁发
单位
颁发
时间
参与方式
(承建、参建)
(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序号
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事故
发生地点
事故
发生时间
事故等级及性质(一般、较大及以上)
2、获得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情况
序 号
工程项目
名称
项目
地点
项目
经理
奖项
名称
颁发
单位
颁发
时间
建设
单位
(三)技术创新成果
类 型
成果名称
成果编号
颁发
(布)时间
颁发
(布)单位
科技进步奖
工 法
科技示范工程
制定
标准
主编
参编
(四)人力资源
岗位名称
姓名
工作年限(年)
职称
执业资格
证书及编号
企业经理
总工程师
总会计师
企业现在册有职称的
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
人
其中
1、经济管理人员
人
2、工程技术人员
其中: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人
人
人
建造师(含临时)
其中:
一级
二级
人
人
人
注:
本表填报数据应与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五)企业信息化
企业信息化
建设
已建立
□ 企业网站
□企业日常办公管理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注:
满足条件的,请在□中打“√";不满足条件的,请打“×”。
五、企业信用记录情况
(一)企业荣誉
序号
获奖名称
文号
颁奖单位
获奖时间
(二)不良行为记录
序号
违法违规事项
处理
时间
处理结果
(刑事判决、行政处罚、其他)
处理单位
六、行业协会意见
设区市
建筑(行)
业协会
推荐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省建筑
业协会
审定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