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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通用版

担保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

担保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同签还应注意的五个事项:

一、不要人情担保

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到时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须由自己负连带责任时,悔之已晚。

二、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

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三、不要贿赂担保

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

李某找到某局领导:

“我们厂急需10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

”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

四、不要无知担保

五、不要无效担保

总结装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总结装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如何明确合同双方的职责?

1、甲方:

家庭业主作为房屋的主人和装修后的使用者,在工程中主要承担的工作包括:

向施工单位提供住宅图纸或做法说明,腾空房屋并拆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负责保护好各种设备、管线;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确定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质量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确定委托单位等。

2、乙方:

乙方的工作就是要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进行的施工,具体包括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严格按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保卫、垃圾处理、消防等工作,处理好与周围住户的关系;负责现场的成品保护,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保持,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合同中谁是甲方,谁是乙方?

一般合同有发包方和承包方两方,通过中介机构的需要增加第三方,一般称为委托方。

发包方就是家庭,一般以户主姓名作为发包方,又称为甲方。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承包方是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如XX建筑装饰公司,又称为乙方。

无论是合同哪一方,都必须真实可靠,作为乙方和委托单位,还必须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营业执照。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合同中工程概况如何标明?

工程概况是合同中最重要的部分,它包括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期、质量和合同造价。

家庭装修工程可以有多种方式,如承包设计和施工、承揽施工和材料供应、承揽施工及部分材料的选购、甲方供料乙方只管施工、只承接部分工程的施工等,方式不同,各方的工作内容就不同。

这个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重点提醒,概况中的工期、质量和造价只是原则性的概括,其中工期只注明等级及执行标准,合同价款注明总额。

具体说明在合同后面部分有专项说明。

关于装修合同中如何对材料供应做出规定?

装修合同中应注明:

由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运到现场,如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提供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支付保管费,如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旅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旅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三篇

签订旅游合同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要明白团费包含哪些旅游项目。

2、合同中应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转团、拼团、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是否有全陪导游或领队等基本内容。

3、拒绝合同中一些模糊用语,如食宿为“准X星级或同级”等模糊用语。

如接受自费项目,必须与旅行社签字确认。

同时,要索要交款有效凭证并妥善保存。

4、转团和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的最常见现象。

旅游者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前要问明情况,旅行社必须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方可转团拼团。

延伸阅读:

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1、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

这些问题应该有明确规定,比如购物来讲,一天去几个店都要在协议上有明确标示,是坐旅游车还是坐空调车还是坐豪华大巴,都要在协议当中写清楚。

住宿标准是三星还是两星也要明确,明确之后一旦出现问题从旅游管理部门来讲,在认定方面很快能给大家一个说法,使消费者的权益及时得到维护。

如果说没有约定需要一些时间,在这方面我想对旅游行程的约定一定要明确。

3、对双方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旅游协议和旅游合同是维护我们双方权益的一种表现,既要维护旅行社的利益,也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双方的利益,对权利义务要明确。

我旅行社作为企业来讲我在旅游当中应该承担什么义务,承担什么责任,我们旅游者在旅游当中应该承担什么义务什么责任,都要给与明确。

把合同签定好,我想在旅游当中一旦出现问题,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以后,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我们现在老年人出游比较多,老年人出游不方便,比如做卧铺有的老年人上不去,也存在着问题。

要在合同当中约定要中铺还是要下铺,约定了旅行社达不到,那么就是旅行社违约,在行程当中没有约定,出了问题之后造成说不清道不白,处理起来难度比较大,大家一定要把合同认真做好。

个别消费者合同也签了,但是和我们反映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看合同就签字了,出了问题以后也给投诉处理带来一些问题,在这里我想提醒广大旅游者一定要认真审视合同,合同是旅行社提供的格式合同,但是我们现在签订之前有权力有义务体现我们的权力体现我们的义务,有哪些特殊约定要提前提出来,包括我们处理投诉当中也有这个问题,坐飞机不行有的就要求坐火车,而且在合同当中写得很清楚,合同拿过来找当地旅行社,找当地的旅游管理部门谈,合同写得很清楚就是坐火车不是坐飞机,硬要你坐飞机就是违约。

不要怕麻烦,另外旅游活动是比较轻松愉快的活动,一些问题容易造成不愉快,我想这也是需要我们大家认真对待的问题。

合同协议签了之后能够很好保护双方合法权力。

旅游者在出游前应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签订时要注意:

第一,签订前,应要求对方出示《许可证》、《营业执照》,确定旅行社是否属合法经营。

签订的旅游合同应加盖旅行社公章。

第二,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

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

其中,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所有景点与参观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作为合同附件。

住宿标准一项,应注意“标准间”一词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因而,当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电

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

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停留时间。

违约责任一项应包括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另外,如果由于景区当地接待能力有限,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均未达到与旅行社所签合同中的约定标准,或者旅行社对景区情况预计不足,对可能发生的服务质量事故未能充分预见,造成了旅客在食、宿、行、游等多方面的不便,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数额应根据实际降低的服务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之间的差价确定。

事实上,多年来被一些宾馆酒店、旅行社作为惯用促销方法,在宣传资料以及旅游合同中频频出现的“准×星级”,根本不属于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星级标准范畴。

而与游客签订合同时出现“准×星级”字样,就是错误的做法,并不符合规定

一、是否提供规范性的`合同文本

二、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国家正式使用的银钱收据等

四、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

1、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2、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

3、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所有景点与参观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作为合同附件。

4、住宿标准一项,应注意“标准间”一词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因而,当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电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

5、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停留时间。

违约责任一项应包括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外出旅游为什么要签订旅游合同呢签订旅游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细节呢特别是在五一、国庆、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投诉较多。

这些旅行社惯用的主要手段是钻旅游合同的空子,采用文字游戏在旅游行程、航班、住宿、景点等合同约定内容上打“擦边球”或设置陷阱,诱使游客“服服帖帖上当”。

旅行社的旅游合同应明确和完备,游客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应尽可能细致一些,游客千万不能只看报价就签字,务必仔细核实景点、门票、吃、住、行、娱乐等几大要素,将各项内容逐一细化写入合同中,以免吃亏上当。

在与施行社签订合同时,应明晰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所签合同应就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购物次数等)安排,旅游价格,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的约定。

由于旅游商品的特殊性要求消费者预付款,所以,如果没有一份合同来明确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一旦出现纠纷,就很难获得圆满解决。

旅行社销售人员在销售成交后,应与旅游者签订旅游服务合同,在收取旅游费用后开具发票。

举例来说,如果游客报名交款后因自己或旅行社方面的原因不能成行,要求旅行社退款,合同中就会明确约定退款的额度。

经过各旅行社之间的线路、价格比较之后,可以决定参加哪家旅行社的哪条旅游线路了。

游客在这个阶段是“真金白银”地付出,因此,在报名时一定要办好有关手续,签好合同,买好保险,弄清楚费用所含服务和自费项目,搞清楚旅行社的经营资格以及自己参加的团是自组团还是拼团。

参团出游,一般在报名时就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合同构件包括:

标准合同、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旅游行程表、发票等。

签合同时要留意各构件是否齐全,合同上有无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名。

行程表应包括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若发生旅游纠纷,它是有力的证据之一。

游客签约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是否加盖了旅行社公章,经办人是否签了真实姓名。

如果在旅途中与旅行社发生难以调和的纠纷,游客可拨打各地旅游投诉电话,与当地旅游监管部门或全国假日办联系;如因团队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游客可在60天内,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管部门投诉。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招标文件起草阶段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招标需求、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投标文件制作格式及附件。

1、明确招标范围及招标工程内容,以及专业承包资质要求。

2、合同价款方式及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分为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

固定总价:

一次包死;固定单价:

竣工据实结算;并对于合同中的材料价格是否约定可调整范围。

3、工程预付款的约定: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情况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将产生一定影响,所以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4、总承包服务费的计价方式:

招标文件对总承包服务费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①总承包服务费暂不计入,签订施工合同另行约定。

②暂定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总额,在限定上限费率情况下,投标单位竞争费率及报价。

5、招标文件中需明确水电费由承包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提供方缴纳。

6、设备招标文件的起草,在使用部门提出具体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要综合考虑公用工程的配套情况,设备吊装,就位等实际工况,结合具体设备自身的安装要求,约定卸货、吊装、就位的具体实施责任主体。

7、招标项目若涉及二次深化设计,要求对设计深度和最终实现的功能,应在招标文件中给与详细说明。

8、招标文件必须写明付款方式,供货期、运输、吊装等涉及后期合同签订的关键因素。

9、招标文件对企业资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售后服务承诺、相关业绩等信息必须要求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提供。

10、关于招标的纪律要求,招评标规则、标书份数等要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以利投标人能认真准备和完善的提供。

11、关键的工程或设备在项目初期,必须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或前期的技术澄清,再组织开标。

二、招标阶段注意事项

1、对于招标的项目,要编制招标清单,能使各投标单位在一同平台上进行报价。

2、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针对投标方提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在答疑会上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在答疑会后通过邮件方式把汇总后的问题发送至各投标单位。

3、要提前和评标的相关部门结合URS的具体要求做好评标的规则统一,科学、合理制定评分表。

4、要在开标前3天进行投标情况的核实,以确保有足够的厂家参与投标,并对不按规定回应的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与供应商冻结投标资格。

5、在项目发布公告结束前1天,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反馈,避免有资质较强的企业被遗漏,同时应提前做好供应商筛查工作。

6、开标前提前安排好开标时间、地点、参与开标人员,评标人员不得少于3人,严格按照《集团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7、涉及技术澄清的标的,必须在开标前联系使用部门及时做出回复,不得耽误对方投标时间。

三、标书审核及评标对比阶段注意事项

1、技术标的审核: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符合响应招标文件及URS要求,其他评标因素包括设备配置、财务能力、业绩与信用等;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质量目标和标准要求。

2、商务标的审核:

投标内容是否符合招标范围和内容,有无实质性偏差;投标文件内的完成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范围和工程量清单或货物进行报价、是否存在算数错误,并需要按规定修正。

3、按照招标流程,主持人要做好签到、抽签、招标纪律及厂区的禁令要求的告知,并组织好开标现场秩序管理。

4、开标会议实行当场开标,当场评标,原则上当场出具授标方案,特殊或复杂的标的需要议标或会后报告公司的,经评标小组同意后延迟出具授标方案。

5、对现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出现重大偏差的应标情况,应在开标现场评标小组立即做出是否废标决定。

6、对现场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应详细记录在标书正本上,并让投标方负责人签字确认,以利后期合同签订。

四、合同起草与谈判阶段注意事项

1、合同中的设备材料或承包范围描述清楚。

如:

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规格型号、品牌、出厂商、数量、含税价、质量标准和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等。

(注意量词尽量使用国际通用计量单位,不要用瓶、套等概念性词语。

2、合同价款方式:

(分为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

固定总价:

一次包死;固定单价:

竣工据实结算。

)对于合同中的材料价格是否约定调整范围。

3、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联系电话、传真、邮寄地址,以及通讯地址及方式,若发生变更,则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不通知则视为送达地址”。

4、尽量明确工程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5、付款条件:

明确付款的条件,付款时间(尽量避免出现多少天后支付工程款);最后一笔款的比例应高于税率比例,否则可能拿不到税票,建议在倒数第二笔款时见票付款,并且明确税票的类型(专票还是普票)。

6、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的约定,仔细核对技术参数,以及开标现场的承诺,合同经办人必须严格核实,相关合同审批人严格审核,避免遗漏关键参数或约定事项。

7、若涉及深化设计的项目,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出详细的方案或图纸,以双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的为准。

五、合同执行阶段注意事项

1、注意履行中各种文件的取得。

特别对合同附件、订单等的订立、变更、修改等,需双方确认,并注意注明日期,可是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同中约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传真件,但最好是原件;合同中的预算文件、技术要求文件的内容要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内容一致,不得有删减或者修改。

2、向对方发出的比较重要的函件,应当取得对方的书面回复(内容至少为对方承认收到了我司的函件)。

3、在签订合同后的履行中,如果合同条款或主体方面有比较重大的变更,一定要有对变更的书面确认文件(最好另签合同)。

4、注意合同签订方、订单方、收发货方、发票方、收付款方、收货方的一致性。

5、对于对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如质量不合格、延期交付、服务不到位等,建议及时与对方联系,最好能取到对方对存在问题的书面承认,具体实行中可以备忘录、会议记要、问题解决说明等(要有对方有授权的人的签字或公司公章)形式,尤其是若以后可能涉及合同的变更、取消,价格的减少、不予支付,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等情形。

6、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注意收集过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关键事项必须有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

8、按照公司标准合同模版不能涵盖特殊约定事项的,必须有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支持。

9、合同的技术附件必须和招标文件相一致,如有偏差,应明确最准的技术参数要求(以使用部门确认的为准)。

10、各项目负责人,要对整个合同有全面的掌握,明确合同中的各项要约,严格执行。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区域销售合同》时,必须附乙方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二、甲乙双方在签订《区域销售合同》时,乙方需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或负责人)同一个人,并加盖公章或手印。

三、如果合同签订人(法人或负责人)与实际经营人不是同一个人时,需由合同签订人给实际经营人出具《委托书》,交由甲方备案,否则,甲方不予承认实际经营人与甲方发生的一切沟通行为。

7月开始,应届毕业生将陆续到单位报到,开始全新的人生旅途。

从劳动法律的角度看,签订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就业第一关,也是关键一步。

由于种种原因,签订劳动合同有不少“陷阱”,特别是对没有什么社会经历的毕业生来说。

报到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从大学生毕业生就业市场化起,毕业生就业一般分两个阶段:

在双向选择成功后,由双方签订由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7月正式毕业后,毕业生凭学校的报到证再到签订鸵敌榈挠萌说ノ徽奖ǖ健⒐ぷ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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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在毕业生正式到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应当与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在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

而就业协议就主动失效了。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纳入“应当签订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

而事实劳动关系往往处于不确定、不稳固的状况。

这对于刚刚踏上社会的毕业生来说是非常不安全的。

就业协议在维护毕业生的权益方面相当薄弱,比如工作内容的随意改动,工资报酬的缺斤短两,福利待遇上的违反承诺等等。

不签订劳动合同,还意味着你没有办理劳动管理部门的录用手续,实际是一种变相的“黑工”——既没有劳动的记载,也不能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账号,单位不会、也不能为你交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因此,毕业生报到后第一件大事,是先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动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要让合同留下空白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7项:

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责任等。

从法律的角度讲,7个必备条款是必须都写明的。

中国人讲究的是“白纸黑字,落笔为重”,在劳动法律关系问题上一般都以书面文书作为履行的基础,特别在发生争议时,处理部门也都以书面的文件作为证据,口头的承诺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况且不少玩弄这个把戏的单位,本来就心怀鬼胎,挖好了陷阱。

因此,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千万不要相信花言巧语的口头承诺,必须“落笔为安”,不要让涉及本人主要权利的条款留下空白。

毕业生也有知情权

在劳动者知情权中,特别要关注“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在劳动争议中,40%左右的案件是因为用人单位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的。

在这些争议中,单位的规章制度就成为官司胜败的关键。

如果单位能证明规章制度合法建立,而你是“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规章制度的,你一定会“吃不了兜着走”。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少单位可能会塞给你一本《员工手册》之类的东西,并叫你签收。

如果你糊里糊涂签下自己的姓名,则意味着自己已经了解、并同意单位事先单方面的规定。

今后与单位发生纠纷,单位的规章制度就可能是你失败的“克星”。

因此当合同中有涉及单位规章制度的约定,你应当坚持先看这些规章制度,能接受的,才能签字。

另外,你还必须仔细看看,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与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一致,如果相互矛盾,则应当要求修改,让它们一致。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应当一致

由于毕业生先签订就业的特殊情况,现实中有关毕业生就业协议和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之间就可能产生不一致,从而造成矛盾。

比如,就业协议规定服务期限为5年、提前跳槽的要赔偿3万元,而后来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却是1年的有效期,也没有规定提前跳槽的赔偿,那么一年后,毕业生是否能终止合同、并不作赔偿呢?

又比如协议约定工资是3000元,但是劳动合同则说按公司的薪酬规定发放,到拿工资时只有2000元了,你说以什么为准?

从教育、劳动部门的规定来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原来签订的就业协议应当主动失效,就业协议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

如果在就业协议中的某些约定没有在劳动合同中作明确规定,应当视为权利人对权利的自动放弃,任何一方不应当以就业协议的条款约束对方。

但是有些特殊情况就可能有特殊的规定,比如对合同年限、服务年限的特殊规定。

所以当出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时,特别是不利于毕业生的不一致时,毕业生应当要求单位按已经生效的协议修改合同。

因此,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认真对比一下它与就业协议的异同,当发现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而且可能造成对你权利侵犯时,千万要坚持按协议约定修改合同。

试用期注意维权

一般来说,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提防以下试用期“陷阱”:

1.试用期过长或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符

依据《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所约定的试用期必须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符。

2.要求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理由,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辞退毕业生

由于毕业生可以在试用期内无条件地解除劳动合同,很多用人单位就认为自己也可以拥有同样的权利,其实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毕业生是有条件的,即毕业生只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不能很好地证明,甚至根本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他就不能将毕业生辞退。

4.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期限中剥离

劳动部[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试用期生效之日就是劳动合同生效之日,也就是说实际上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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